7、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是1141年南宋与金朝之间签订的一项重要和约。这一和约的签订是在宋军在抗金战争中取得一定胜利的背景下进行的。然而,宋高宗和宰相秦桧担心宋军的胜利会妨碍对金议和,因此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的兵权,甚至制造了岳飞的冤狱,从而消除了抗战派对投降议和活动的反对。
绍兴和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宋向金称臣,金册封宋康王赵构为皇帝;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自绍兴十二年开始,每年春季送至泗州交纳。
绍兴和议的签订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这次和议对南宋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认为是南宋在军事和政治上的重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