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仁宣之治
仁宣之治,是明朝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期间实施的一系列治国政策,这些政策导致了国家出现盛世的局面,被认为是明初三大盛世之一。仁宣之治的时期,明朝国力达到最强,政治也极为清明。
在明仁宗和明宣宗的治理下,社会经济得到了繁荣发展。明仁宗实行了宽松的治国政策,包括停止采买、平反冤滥、调整贡赋、与民同利等,这些政策使得社会矛盾缓和,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发展。明宣宗继位后,继续实行仁宗的治国理念,平定了汉王朱高煦的叛乱,并重用“三杨”(杨士奇、杨溥、杨荣),继续推行重农政策、赈荒惩贪,使得天下安定,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仁宣两朝时期,政治清明,法纪严明,经济发展,仓廪充实,百姓安居,社会稳定,形成了明代早期国泰民安的升平景观。这一时期被后世誉为“仁宣之治”,与周朝的“成康之治”、汉朝的“文景之治”和唐朝的“贞观之治”相提并论。
仁宣之治持续到明宣宗驾崩,遗诏让年仅九岁的皇太子朱祁镇即位,次年改元正统,即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之变爆发,仁宣之治就此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