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川蜀盗乱
川蜀盗乱,也称明朝四川民变或蓝廷瑞鄢本恕起义,是明朝中叶正德年间在四川爆发的一次重大民变。这次起义的领袖是蓝廷瑞和鄢本恕,他们在正德三年(1508年)起兵,攻占了四川保宁等数个郡县。起义军一度转战至湖广、郧阳等地,后来在明军的持续征剿下,起义最终被平定。
起义的背景是正德年间的政治腐败和重税,以及自然灾害导致的民众生活困苦。蓝廷瑞在起义中自称有天命,迷惑民众起义。起义军一度声势浩大,但后来由于明军的围剿和内部分裂,最终失败。正德五年(1510年),明武宗任命刑部尚书洪钟总督川、陕、湖广、河南四省军务,专门负责征剿四川等处的流贼。经过一系列的军事行动,包括蓝廷瑞、鄢本恕等人的被捕杀,这场起义最终被平定。
川蜀盗乱是明朝中期一系列民变中的重要一环,反映了当时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农民生活的困苦。这次起义虽然最终被镇压,但它对明朝的政治和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