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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乐北戕官案

38、乐北戕官案

乐北戕官案,也称为乐北民变,是1914年发生在中国山东省乐安县(今广饶县)的一起重大事件。这一事件反映了当时民众对贪官污吏的强烈不满和反抗。

事件的背景是,1914年,乐安县知事王文琙在推行一项名为“验契”的政策时,对民众进行了严苛的征税。这项政策要求民众对土地和房产进行重新登记并缴纳契税,引发了民众的普遍不满。王文琙在执行这一政策时采取了极端严厉的手段,对未缴税或未进行登记的民众实施了严厉的惩罚,这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1914年2月28日,由于无法忍受王文琙的暴政,乐安县北部的村民在齐光礼的带领下发动了起义。他们围攻了王文琙的住处,并将其杀害,这一事件震惊了全国,被称为“乐北戕官案”或“乐北民变”。

此事件后,当时的民国政府担心类似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因此对乐北民变进行了严厉镇压,并暂时停止了验契征税。同时,为了平息民愤,乐安县被更名为广饶县。尽管有传说称乐安县更名为广饶县是因为民众杀害了知事王文琙,但据史料记载,乐安县改名为广饶县的决定实际上早在“乐北戕官案”发生之前就已经确定。

乐北戕官案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的民众起义事件,它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矛盾和民众的反抗精神,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地方治理和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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