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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紧要关头

“是谁?”布立特尔斯问;他并不拔去防盗链的搭钩,只把门打开一点点,一手遮着烛光朝外面张望。


“开门,”外边一个男人答道,“是鲍大街的探员,你们今天派人来请的。”


经此一说,布立特尔斯放心多了,便把门开直。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穿大衣的彪形大汉。这人没有再说什么就走进来,在棕毯上擦了擦鞋底,从容得像是住在这里的人。


“年轻人,派一个人出去替换我的伙伴,好不好?”那位探员说。“他在车上照看马儿。你们这里有没有马车房,让车可以停上五分十分钟的?”


布立特尔斯回答说有,并指了一下在外边的车房;于是彪形大汉又走到大门外,帮助他的同伴把一辆双轮轻便马车在车房里停妥,布立特尔斯现出十分钦佩的样子给他们照着亮儿。接着,他们回到屋里;被让进客厅以后,两位探员脱去大衣和帽子,现出了本相。


叫门的是个中等身量的壮实男子,五十上下年纪;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两鬓蓄有半截络腮胡子;一张圆脸盘,眼光很尖利。另外一个长着一头红发,穿一双翻口高统马靴,相貌实在寒碜,一个朝天鼻子看起来怪阴险的。


“通知你家主人,就说勃勒瑟斯和达夫到此,”魁梧的一个说着掠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把一副手铐放在桌上。


“哦!晚上好,先生。我想跟你单独谈几句话,可以吗?”


这话是对刚刚出现的洛斯本先生讲的。大夫示意布立特尔斯出去,自己带着两位女士进来,然后把门关上。


“这位就是本宅的女主人,”洛斯本先生指着梅里太太介绍说。


勃勒瑟斯先生鞠了一躬。主人请他坐下,他便把帽子放在地板上,自己坐一把椅子,并示意达夫也这样做。这第二位先生看来比较不习惯与体面人为伍,或者在这种场合比较不自在——两者必居其一;他四肢的肌肉抽风似地牵动了一阵以后这才坐下,一时手足无措,竟把手杖的上端塞在自己口中。


“现在谈谈这里发生的盗窃案,先生,”勃勒瑟斯说。“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洛斯本先生大概想拖延时间,在重新缕述的时候把经过情形拉得很长很长,还穿插了大量题外的话。勃勒瑟斯先生和达夫先生则显得胸有成竹,偶尔互相点点头表示会意。


“当然,在看过现场之前我不能下什么断语,”勃勒瑟斯说,“但眼下据我看来——我可以把话说到这样的程度——这件事不是阿乡干的;你说呢,达夫?”


“当然不是,”达夫表示同意。


“让我把‘阿乡’这个词儿给两位女士翻译一下。据我理解,你的意思是说,企图作案的不是乡下人?”洛斯本先生含笑说。


“对,先生,”勃勒瑟斯应道。“有关盗窃案的情况就是这么一些?”


“是的,”大夫回答。


“那末,佣人们说这里有一个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勃勒瑟斯问。


“那是不相干的,”大夫答道。“有一个吓昏了头的佣人忽发奇想,认为那孩子跟这件未遂的盗窃案有关;但这是胡说八道,纯属无稽之谈。”


“如果这样的话,那好办,”达夫说。


“他说得完全正确,”勃勒瑟斯点头加以肯定,一边随意摆弄着手铐,简直把它当作一副响板。“那孩子是谁?他自己说些什么?他是哪里来的?总不见得是从云端里掉下来的吧,先生?”


“当然不是,”大夫答道,同时惴惴不安地向两位女士瞥了一眼。“我了解他的全部经历,不过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头再谈。我想,你们二位先要看看窃贼企图作案的现场,是不是?”


“当然,”勃勒瑟斯说。“我们还是先到现场踏勘,回头再向佣人进行调查。这是办公事的老规矩。”


这时灯烛已经准备好,于是勃勒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在本地的警察、布立特尔斯、翟尔斯以及其他所有的人陪同下走进过道尽头的那个小房间,向窗外看看;再经过草地绕到那间屋子外面,向窗内瞧瞧;接下来这两位探员举起从窗口递给他们的烛台察看窗板;接下来又提着马灯寻找脚印;临了还用草叉搜索了矮树丛。然后,其余的人屏住气紧张地注视着他们回到屋里。翟尔斯先生和布立特尔斯被要求现身说法介绍他们昨夜的惊险经历。他们前前后后重复了五六遍:第一遍时互相矛盾的重要情节不多于一处;到最后一遍时也不过十来处。取得这样的结果以后,勃勒瑟斯和达夫从房间里出去秘密而郑重地商量了很久;与之相比,几位大名医就某一最棘手的病例举行的会诊只能算是儿戏。


在这同时,大夫在隔壁房间里心神不定地来回走着;梅里太太和露梓面带焦虑的表情向他望着。


“凭良心讲,”在很快地走了好多个来回以后,他停下来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真的,”露梓说,“要是把那可怜的孩子的故事如实告诉他们,一定可以使他免罪。”


“我表示怀疑,亲爱的小姐,”大夫摇着头说。“我不认为这样可以使他免罪,不管是告诉他们还是告诉更高级的司法官员。他们会问:他到底算什么呢?一个逃跑的孩子。单纯从世俗观念和常情判断,他的故事是很可怀疑的。”


“你不是相信的吗?”露梓插了一句。


“我是相信的,尽管这故事很离奇;我也许会因此而做一个老傻瓜,”大夫说。“但我认为,这故事讲给老资格的警探听毕竟不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露梓问。


“我的可爱的审讯官,”大夫回答,“因为从他们的角度看来,其中不体面的地方很多;那孩子只能证实对他不利的部分,而不能证实对他有利的部分。那些可恶的家伙一定要问这是什么缘故,那是什么目的,就是不相信别人的话。你也知道,他自己承认过去有一段时间同盗贼在一起;他曾经被指控对一位绅士进行扒窃而上过公堂;后来他从那位绅士的家里出来,被强行带到一个地方,这个地方他既不能描述,又指点不出来,究竟在哪里他连最粗略的概念也没有。以后他又被带到丘特西,带他来的人好像把他当做无价之宝,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他们把他塞进窗户,准备打劫一家宅院;他正想叫醒屋里的人,正要做这件可以洗刷他全部罪名的事情,这时候偏偏那个败事有余的混蛋仆役长闯进来向他开了枪,好像存心不让他做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现在你该明白了吧?”


“我当然明白,”露梓听了大夫这番感情用事的激烈话语之后含笑回答说,“但我还是看不出其中有哪一点可以把这个可怜的孩子定罪。”


“没有,”大夫说,“当然没有!愿上帝保佑你们女人明亮的眼睛!不论是好是歹,你们的眼睛永远只看到任何问题的一面,而且照例总是最初看到的那一面。”


大夫发表了这一通经验之谈后,两手往口袋里一插,以更快的速度在房间里来回地走着。


“我愈想愈不放心,”大夫说。“如果我们让那些人知道了这孩子的真实故事,麻烦和难题就没有个完。我肯定他们不会相信;即使他们最终不可能拿他怎么样,他们还是可能拖下去,对这件事提出种种疑点并且张扬出去,那末,你们出于一片好心想救他脱离苦海的计划还是会遇到严重的障碍。”


“哦!那怎么办呢?”露梓激动地问。“天哪!天哪!他们把这两个人请来干什么?”


“是啊,请来干什么?”梅里太太也说。“我无论如何不会要他们到这里来。”


“现在只有一个办法,”洛斯本先生最后坐下来说,他似乎已横下一条心,“我们必须硬着头皮把这件事干到底。我们的目的是高尚的,凭这一点就情有可原。那孩子有明显的热病症状,他不能再跟别人谈话;这是一个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充分加以利用。要是利用的结果还是无济于事,我们也算尽到人事了。进来!”


“事情清楚了,先生,”勃勒瑟斯走进房间说,后面跟着他的同事;在继续说话之前,他先把房门关严实。“这不是一出接应双簧。”


“‘接应双簧’究竟是什么鬼名堂?”大夫不耐烦地问。


“女士们,”勃勒瑟斯说时转过去面向着她们,似乎觉得她们的无知实在可怜,但对大夫的无知则表示轻蔑,“我们把有佣人充当内线的盗窃案称为‘接应双簧’。”


“在这件事上头没有人怀疑过他们,”梅里太太说。


“显然没有怀疑过,太太,”勃勒瑟斯接着说,“但他们还是可能插手的。”


“正因为不怀疑到他们,他们更可能插手,”达夫说。


“我们发现这件事是伦敦人干的,”勃勒瑟斯继续他的报告,“手艺是第一流的。”


“干净利落,没说的,”达夫低声插话。


“是两个人干的,”勃勒瑟斯往下说,“他们还带着一个小孩;从窗户的大小一看就明白了。目前我们所能说的就是这一些。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立刻去看看在你们楼上的那个孩子。”


“梅里太太,也许应该先请他们喝点儿什么?”大夫说时面色豁然开朗,仿佛想到了一个新主意。


“啊,说得对!”露梓热心地附和道。“二位愿意的话,马上就可以办到。”


“谢谢你,小姐!”勃勒瑟斯说着用大衣袖子抹了抹嘴唇。“干我们这一行很容易口渴。你瞧什么方便就给点儿什么,小姐;请不要过于为我们张罗。”


“你们喜欢喝什么?”大夫问;他跟随年轻的小姐向餐具柜走去。


“只要一点儿烈酒,先生,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勃勒瑟斯答道。“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冷得够呛,太太;我总觉得烈酒对于恢复身上的暖气最有效。”


这番颇有意思的见解是向梅里太太发表的,她很有礼貌地恭听如仪。乘这个机会大夫从房间里溜了出去。


“啊!”勃勒瑟斯并不执持酒杯的高脚,而是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夹住底部把杯子举到胸前。“太太,小姐,这样的案子我见过许许多多。”


“勃勒瑟斯,还记得埃德蒙顿一条小巷里的那件案子吗?”达夫先生帮助他的同事回忆。


“跟这一回有点儿相像,可不是吗?”勃勒瑟斯接着说,“那件事是大烟囱契克维德干的。”


“你老是把那件事算到他的账上,”达夫说。“我告诉你,那是家猫裴特干的。那件事跟大烟囱就像跟我一样毫无关系。”


“去你的吧!”勃勒瑟斯把他的话打断。“我比你知道得清楚。你可记得大烟囱自己的钱被人偷去的事吗?那才精彩呢!比我看过的哪一本小说都带劲!”


“那是怎么回事?”露梓问;只要发现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表现出任何心情愉快的征兆,她就竭力加以鼓励。


“小姐,这是一起本来谁也不会深究的盗窃案,”勃勒瑟斯说。“那个大烟囱契克维德——”


“大烟囱就是大鼻子,小姐,”达夫插了一句。


“小姐当然知道,可不是吗?”勃勒瑟斯先生说。“你干吗老是打断别人的话,伙计?小姐,那个大烟囱契克维德在决战桥大道上开一家酒店;那里有一个地下室,许多公子哥儿常到那里去看斗鸡、捕獾之类的把戏;这些游戏安排得很巧妙,我去看过好多回。当时他还没有加入贼帮。有一天夜里,他放在一只帆布口袋里的三百二十七个畿尼被偷了;据说是一个戴黑眼罩的高个儿夜深时从他卧室里偷走的。那人先躲在床底下,作案以后从二楼的窗户里跳出去。他的动作很快。可是大烟囱的动作也很快;他被响声惊醒,连忙从床上跳起来,用一支大口径的短家伙向他开枪,惊动了街坊。他们立刻发动一场追捕。当他们在附近搜索的时候,发现大烟囱打中了那个贼;因为一路上都有血迹,直到相当远的一道木栅前才消失。不管怎样,那个贼还是带了钱逃跑啦;于是持有卖酒执照的契克维德先生的名字就和别的破产者一起登上了公报。当时为这个倒霉的人募集了各种名目的救济和捐款,我已记不清一共有多少;而他丢了这笔钱以后一直垂头丧气,在街上来回走了三四天,拚命地揪自己的头发,使很多人担心他会寻短见。一天,他急匆匆来到衙门里跟地方法官密谈了半天,谈完以后法官打铃把詹姆·斯派尔斯叫去(詹姆是个能干的探员),命他去协助契克维德先生拘捕偷他钱的那个人。契克维德说:‘斯派尔斯,昨天上午我看见他打我家门前走过。’斯派尔斯问:‘你为什么不抓住他?’那个倒霉的人说:‘我气得昏头昏脑,任何人用一根牙签就能把我的颅骨打碎;不过我们一定能把他逮住,因为昨天晚上十点到十二点之间他又在我家门前走过。’斯派尔斯听他说完,立刻把几件内衣和一把梳子塞进口袋,因为说不定要待上一两天;然后跟他一起回去。斯派尔斯躲在酒店的一处窗子旁边,用红窗帘作掩护,帽子一直戴在头上,只要一声关照,马上可以冲出去。夜深了,他坐在那里吸烟斗,忽然听见契克维德没命地叫喊:‘他在这里了!捉贼!救命啊!’詹姆·斯派尔斯急忙跑出去,见契克维德狂叫着在街上飞奔而去。斯派尔斯跟着追上去;契克维德在前面跑。行人纷纷转过头来,每一个人都大喊:‘捉贼!’契克维德自己始终拚命地叫嚷,像个疯子似的。在他转过一处拐角的片刻间,斯派尔斯失去了他的踪影,赶紧冲过街角,只见那里围着一小群人,便钻进去问:‘哪一个是贼?’契克维德说:‘该死的!我又让他跑啦。’这真是件怪事;但既然哪儿也找不到,他们只得回酒店去。第二天早晨,斯派尔斯又坐在老地方,从窗帘后面注意看有没有一个戴黑眼罩的高个儿,直看得他自己两眼疼痛。最后他不得不把眼睛闭上,让它们休息一会;他刚刚合上眼睛,立刻听见契克维德叫喊:‘他在这里了!’斯派尔斯再次冲出去,而契克维德已经跑在他前头有半条街远;他们跑了比昨天多一倍的路,那人又不见了!这样的情况还重复过一两次。最后,一部分街坊认为,契克维德的钱是被魔鬼偷去的,魔鬼偷了钱之后还在跟他恶作剧;另一部分则认为,倒霉的契克维德先生因为伤心过度而发了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