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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书门下体制的建立


[14]《唐会要》卷五一《识量上》,893页。


[15]《唐顺宗实录》卷二贞元二十一年三月,载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704页。《唐会要》卷五一《识量上》记其事,作“韦执谊起迎,就其舍语”,895页。


[16]《丛书集成新编》86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238页。


[17]江少虞撰《宋朝事实类苑》,305页。


[18]金毓黻:《堂后官考》,《文史杂志》第五卷第七、八期合刊,1945年。


[19]周道济:《汉唐宰相制度》,大化书局,1978年,325页。


[20]《旧唐书》卷九七《张说传》,3055页。


[21]《旧唐书》卷一〇六《杨国忠传》,3244页。


[22]《旧唐书》卷一一九《崔祐甫传》,3440页。又见《唐会要》卷五三《举贤》,916页。


[23]《旧唐书》卷一六九《王涯传》,4405页。


[24]《唐会要》卷五三《杂录》,922页。


[25]《旧唐书》卷一五八《郑余庆传》,4163页。


[26]《唐摭言》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27页。


[27]李锦绣认为,“堂头当负责政事堂庶务,亦即政事堂群吏的领导人,是从政事堂吏职发展起来的”。参见《唐代的勒留官》,载《唐代制度史略论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由于李锦绣没有进行论证,笔者也未见到更充分的材料,对于堂头是否为五房堂后官的领导人,不敢妄加推断。


[28]《全唐文补遗》第三辑,三秦出版社,1996年,274页。


[29]李锦绣认为,掌枢务的中书门下勒留官,参与中书决策,比掌吏职的堂头地位高,郭某本官是从四品下的宣州别驾,品级较高。按:勒留官即今之所谓借调,主要是将地方官借调到中央机构或使职机构中任职。而所谓“勒留中书,专掌枢务”,并不见得其地位比“堂头”高,而应是相当于中书主书一类官员的执掌。参见李锦绣:《唐代制度史略论稿》。


[30]张国刚:《两份敦煌“进奏院状”文书的研究》,《学术月刊》1986年第7期;录文据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87—189页。


[31]《全唐文补遗》第三辑,276页。


[32]欧阳修撰《归田录》卷二,李伟国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