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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歌”溯源


事实上,舜等是十分重视改造三苗巫术祭祀的风俗的。上引《吕氏春秋·召类》云:“舜却苗民,更易其俗。”《墨子·非攻下》云:“禹既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这几则材料说得十分清楚,对三苗的文化改造是在攻伐的同时进行的,而这种改造又是由舜、禹等夏部落首领亲自进行的。当时的文化习俗最为重要的就是巫术祭祀仪式,因此,禹攻有三苗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为三苗“别物上下”,亦即使苗民懂得天人、神民的上下等级之分,以达到“神民不违”,然后再示之或教之以祭祀仪式,这样才能使有苗进入自己的文化系统,从根本上服膺自己的统治。所谓“更易其俗”,指的也是这一点。那么,现在我们可以明白舜等为什么要舞干戚或干羽了:一般来说,上古时的舞干戚或干羽是典型的巫术祭祀仪式,按史籍的记载,舜等举行这种仪式不是为了祈求对三苗战争的胜利,而是要“齐”三苗之民,也就是说他们展示或举行这种仪式的目的意在影响、威慑、诱导三苗,最终使三苗接受以这种祭祀仪式为代表的虞夏文化,使三苗之民在文化上同一于自己。舞干戚或干羽的文化功能至此不是十分明显了吗?实际上,高级文化对低级文化的渗透和影响是十分容易的,近现代西方教士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在原始部落传播基督教的成功,就说明了这一点。而舜等人的努力也得到了成功,或者说至少在祭祀仪式的传播上得到了成功,上引《韩非子·五蠹》、《尚书·大禹谟》中提到,在这些仪式举行后,“有苗乃服”、“有苗格”,以及《左传·昭公元年》所言之“虞有三苗”,皆表明了三苗事实上已经接受了夏部落的祭祀仪式,从而在巫术祭祀文化上得到了提高和突破。


而“干戚”、“干羽”之舞与上文所提到的“九歌”等又有什么关系呢?从字面上看,“九韶”之名称,重在表达舞蹈的节段;而“干戚”、“干羽”则强调舞蹈的饰物特点,因此,两者并不是相互独立、排斥的概念。后世把宗教舞蹈分为文舞和武舞,所谓文舞就是左执龠,右秉翟(羽毛)而舞,又称“羽舞”;而武舞则是左持干(盾),右执戚而舞,又称“干舞”或“万舞”。那么,“干戚”、“干羽”云云实是一切祭祀舞蹈的统称,则“九韶”也不能离开“干戚”或“干羽”。《墨子·非乐上》曾说夏启在天穆之野也表演了万舞,可知就是“干戚”之舞;而能体现这次祭祀活动之“淫溢”一面的,自然离不了那些执“干羽”而舞的女巫们。进一步来看楚辞《九歌》,其中既有执“干戚”而舞的《国殇》,也有“翾飞兮翠曾”(《》)式的“羽舞”。就是说,无论是原始“九歌”还是楚辞《九歌》,它们的祭祀舞蹈中都包括了舜等所展示的“干戚”之舞和“干羽”之舞。


至此,我们已经看出,三苗部落不但与虞夏之间存在着文化上的交流,甚至可以说,三苗部落全盘接受了虞夏的文化,尤其是巫术祭祀文化。那么,原始“九歌”和楚辞《九歌》就都落在了同一个文化背景之上了,他们共同承继了舜的祭祀仪式(实际上,“九歌”仪式本身就是舜时产生的,详见下节所论),再考虑它们相同的“诞生”地点和相同的名称,则完全可以断定:原始“九歌”就是楚辞《九歌》。由于三苗遗民地处沅湘之间的深山大水之中,文化基本处于与外界隔绝状态,因此,古老的“九歌”才能历千余年而得以基本保留下来。只是千余年的时间跨度和地域环境的改变,会使得这首祭歌在形式上略有改变,但其基本的性质和内容应该依然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