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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观点的批判

第七章开始,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些论证,批判以上这些观点。


首先,他是从各单位是否相通这点来论证的。


(甲)如果一切单位没有不同,完全可以彼此相通,那就是数学的数。这样,我们就只有一种“数”,“理念”就不能是数。因为,“人的理念”、“动物的理念”是哪一种“数”呢?每个东西都可以有一个“理念”,人有“人的理念”,动物有“动物的理念”;而“数”,同一个数都是一样而没有不同的,如“3”这个数就有无限多。(当时认为:1+2=3,4—1=3,1×3=3,6÷2=3等等,所以可以有无限个3,但它们都是3,在这点上是没有不同的。)什么是“3的理念”呢?如果这“理念”不是“数”,它就根本不能存在。因为“理念”是从什么本原来的呢?“数”(按照柏拉图的说法)是从“一”和“不定的二”(即“大”和“小”)来的,这就是数的本原。“理念”不是从这样的本原来的,所以不能说“理念”是先于或后于“数”的。(注:1081a5—17。)这就是说,“数”不是由“理念”组成的,“理念”也不是由“数”组成的,所以,“理念”不是“数”。


(乙)假如单位是不相通的,这样的“数”就不能是数学的数,因为组成数学的数的单位是没有不同的。这比较合乎真理。这样的数也不能是“理念的数”。因为柏拉图认为数是由“1”和“不定的二”组成的;在这二者之后,就有2,再有3,4,5等一系列的数。但如在组成“2”的两个单位(它们是不相等的)之中的一个单位先于另一个单位,这个在先的单位也必然先于2。这样,在原始的“1”和“2”之间,就要加进一个在先的单位;在3,4,5……之前也都有这样在先的单位。而且,如果这些单位都不同,则在第一个“1”之后,就没有第二、第三个同等的单位了;在第一个“2”之后,也没有第二、第三个同等的单位了。(注:1081a17—b10。)这就是说,如果各单位都是彼此不相等、不相通的,就根本不可能形成数的系列了。


而且,如果各单位是不相通的,也就不可能有“2自身”、“3自身”和其他数的“理念”了。因为,不管单位是否不同,“数”总只能由相加来计数,例如,1加上另一个1成为2,1加2成为3,等等。但是他们说4是从第一个2和“不定的二”(这是两个不同的2)组成的,这就使得在“2自身”外还有两个不相等的、不同的2;不然,“2自身”就应该是4的一部分了,这个2要再加上另一个2才能成为4,这另一个2就不能是“不定的二”,因为它是要产生一个“确定的二”(注:1081b10—26。),即和原来的2相等、相通的2,才能相加。简单地说,如果“理念的数”的单位是不相通的,它们不能相加,则“理念的数”本身是从何而来的呢?


再说,在“3自身”和“2自身”以外,如何能再有许多个3和许多个2呢?亚里士多德最后说,他们这种学说,都不过是荒谬和幻想而已。(注:1081b27—33。)


显然,如果认为一切单位都是不相等、不相通的,则根本不可能有数的系列,也不能计数,也无法说明什么是“理念的数”,以及为什么在“理念的数”以外还有许多别的数等等。


(丙)如果说,在不同的数中的各单位是不同的,而在同一个数中的各单位则是相同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由此引起的困难也并不少一些。


1.他举了一个例子,比如,“10”这个数,既可以由它本身的十个单位组成,也可以由两个“5”组成。但是,因为“10”中的单位和“5”中的单位是不同的,怎么能由两个“5”组成“10”呢?(注:1081b35—1082a15。)


2.如果2是和它的两个单位分离开的东西,3是和它的三个单位分离开的东西,这是可能的吗?只有“苍白的人”和“苍白”、“人”是有不同的,因为“苍白的人”既分有了“苍白”,也分有了“人”;或者因为一个是另一个的“属差”,也可以不同,比如“人”不同于“动物”和“双足的”。(注:1082a15—20。)而“2”和它的两个单位不是这样的关系,并不是其中一个单位是“种”,另一个单位是“属差”。它们怎么能分离呢?


3.凡几个东西能成为一个统一体,或者是由于结合,或者是由于混合,或者是由于位置在一起;可是组成2或3的单位,并不是这样成为一的(成为“一个2”或“一个3”的)。由于单位是不同的,正像两个分离的人不能合成一个,单位也是这样,既然单位彼此是不同的、不相等的,它们怎么能合成为一个呢?(注:1082a20—24。)


4.如果各个数的单位是彼此不同的,那就有“在先”和“在后”的问题。从数来说,2先于4,4先于8。拿4这个数说,在4中的两个2即使是同时产生的,而这个4却先于在8中的那两个4;可是,2既产生了4,又产生了在8中的4。如果第一个2是“理念”,别的2又是不同类(不相等)的“理念”。这样,一切单位都成为“理念”,而“理念”就是由几个“理念”组成的。(注:1082a26—36。)


亚里士多德作出结论说:一般说,无论以任何方式说数的单位是不同的,就是荒谬的虚构,只是为了满足假说的需要而杜撰出来的。因为我们看到,在单位和单位之间,无论在数量或是性质上,都是没有不同的。一切数,特别是由抽象的单位所组成的数,都或是相等或是不相等;一个数如果不是大于或小于另一个数,就是它们彼此相等。如果两个事物是相等而没有不同的,我们就说它们是相同的。如果说它们不同,像他们说的“单位是不同的”,即使是“10自身”中的几个2,本来是相等的,但既然认为单位是不同的,则这几个2也将是不同的。人们有什么理由说它们不是不同的呢?(注:1082b1—10。)这就是说,如果是抽象的数的单位,必然是相同的,无论在量或质上,都没有不同,所以它们是相等的,可以相通。如果说单位是有不同的,那么,不但是不同的数的单位彼此不同,即使同一个数(上例中的10)的单位(10中的2)也会彼此不同。这就是上述的第一种看法,即一切单位都是不同、不相等的。亚里士多德已经指出过,从来没有人主张这样的看法,即在一个数(2或3)中的各单位之间有不同。但如果主张不同的数中的单位不同(2中的单位和3中的单位不同),必然会得出同一个数中的单位也不同。所以,第一种看法和第三种看法的结果是一样的。


以下就是从这方面论证的:


1.如果一个单位加上另一个单位,就成为2,则从“2自身”中的一个单位加上“3自身”的一个单位也成为2。可是这个2是由两个不同的单位组成的,那么,这个2是先于3,还是后于3的呢?看来应该是先于3,因为组成它的一个单位是从“2本身”来的,是和2同时产生的。(注:1082b11—19。)


2.如果“3自身”这个数并不大于“2自身”这个数,这是奇怪的;如果它大于“2自身”,那就是在“3自身”中有一个数是等于2的(“3自身”是2加上另一个数,才能大于“2自身”),这个2就是和“2自身”相等的,没有不同的。如果各数的单位不同,“3自身”大于“2自身”也是不可能的。(注:1082b20—23。)


3.在第八章开始时,亚里士多德说,所谓数或单位的不同,究竟是什么不同呢?单位的不同,只能是数量的不同或是性质的不同。但这两方面都是不可能的。因为:


数作为数,如果在数量上是不同的;单位和单位之间在数量上也是不同的,则同样多的单位的数(比如,8和8)也会不同了。那样,是第一个单位大点或小点呢,还是第二个单位要再加点或减点?而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假定。


它们也不能在性质上不同。因为对于单位说,除了数量之外没有其他的属性,即使对于数说,它也首先是量,然后才能是质。而且,按照柏拉图的说法,数是由最初的“一”和“不定的二”组成的。这“一”是没有性质的,“不定的二”(就是“大”和“小”)也只能给予量,只表示大或小,它只有使事物成为“多”的可能。所以,无论“一”和“不定的二”都没有性质上的不同。


如果还有别的解释,他们就应该在开始时说清楚,所谓单位的不同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单位必须有不同。如果说不清楚,他们所说的不同究竟是什么呢?(注:1083a1—17。)


亚里士多德将以上的批判总结起来:如果像柏拉图学派说的,“理念”就是数,则单位既不能都是相等、相通的,也不能是不相等、不相通的——无论是各个数彼此的单位不相通,而每个数中的单位相通;或是各数彼此的单位和每个数中的单位都不相通(注:1083a17—20。),情况都是一样的。


然后,亚里士多德又批判了其他几种数的理论:


(一)那些不认为有“理念”存在,而认为只有数学的对象存在,并且认为“数”是第一存在,而且有个“一”是“数”的起点的人(指斯潘雪浦),他们也陷于矛盾。因为按照他们的说法,在许多1之前,有一个第一个“一”,而在2、3之前,却没有第一个2和3。人们如果假定只有数学的“数”存在,就不能以这样的“一”作为起点;因为这样的“一”必然与其他单位不同,如果有这样的“一”,就必须有同样的(第一个)2、3等等,可是他们是不承认有这样的2、3的。所以,如果以这样的“一”为起点,就还是柏拉图说得正确,他认为还必须有第一个2、3等,这些第一的数都彼此可以相联、相通。但如果假定这点,又会产生以上所说(注:指1082b37—1083a17。)的一系列不可能的结果。(就是又有两个数的系列了。)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如果二者都不是,就说明“数”是不能分离存在的。(注:1083a20—b1。)如果认为“数”是分离存在的,在许多1之外,还有独立存在的第一个“一”,那就会产生这样不可能的结果。


(二)亚里士多德认为,第三种观点——认为“理念的数”和数学的数是相同的(指色诺克拉底)——是最坏的。因为它有两方面的错误:一方面,数学的数不能是这样的(又是“理念”的)数,这一点乃是他假设加上去的;另一方面,凡是上述以数为“理念”的一切结果,它都要遇到。(注:1083b1—8。)


(三)亚里士多德认为,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点的困难比上面这些观点的困难要少一些,但又有他们自己特有的困难。因为他们不认为数是可以分离存在的,因而就取消了许多(由于分离而引起的)不可能的结果;但是他们又认为物体是由数组成的,而且物体就是数,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这样说,就是认为有不可分的(数的单位是不可分的)却占有空间的大小的量(因为数组成具体的物体),这是不可能的。无论如何,单位总不能是占有空间的大小,因为凡占有空间大小的总是可分的,怎么能由不可分的东西组成呢?这些思想家将数和实在的事物等同起来,至少,他们认为物体是由这样的数组成的。(注:1083b7—19。)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物体是占有空间的大小的,而数却是抽象的、不占空间大小的,怎么能说物体是由数组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