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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晚上七点半,博斯把车停在市中心天使之女大教堂后面的停车场。他坐在车里,从那儿可以看到第二大街的半个街区,包括和春日街交会的街角。虽然看不到《时报》大楼,但是没关系,他知道不能享受管理层停车特权的《时报》员工都会经过春日街和第二大街的十字路口,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的员工车库。他在等待布雷默现身。


离开霍尼·钱德勒的住所之后,博斯回家睡了两个钟头,然后在他那栋山坡上的小屋里踱来踱去,仔细思考布雷默这个人,越想越觉得他完全符合凶手的所有特征。他打电话给洛克,又问了几个关于模仿犯心理特征的问题,但没有告诉洛克他在怀疑布雷默。他跟谁都没说,因为他记得三振出局的法则。他想出了一个计策,然后驱车到好莱坞分局给汽车加油,拿上了要用的装备。


现在他在等待。他看着街头的流浪汉接二连三地走过第二大街,他们仿佛听见了海妖塞壬[1]的歌声,朝着几个街区之外的洛杉矶使命救济院走去,那里的救济餐和床铺在召唤他们。不少人提着袋子或推着购物车,里面装着他们一生的财物。


博斯一直盯着街角,思绪飞到了别的地方。他在想西尔维娅,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又在做什么、想什么。他真希望西尔维娅在做出决定之前不要考虑太久,因为他知道自己源自本能的心理保护机制已经开始运转,已经开始考虑要是她一去不回,或许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试图说服自己,正是西尔维娅让他变得脆弱,看到模仿犯的字条,他最先想到的不就是西尔维娅吗?没错,她成了博斯的软肋。他试图说服自己,也许西尔维娅会妨碍自己一生的使命,不如由她去吧。


看到布雷默转过街角,朝车库走去,博斯打了个激灵。他赶紧发动车,开上了第二大街,朝春日街驶去。


远处的布雷默刷卡进入了一个新建的车库,博斯盯着自动门,继续等待。五分钟后,一辆蓝色的丰田赛利卡驶了出来,司机一边观察春日街的路况,一边缓缓前移。博斯看清坐在驾驶座上的正是布雷默。赛利卡开上了春日街,博斯跟了上去。


布雷默向西沿着贝弗利街行驶,接着拐上了好莱坞大道。他在冯氏超市停车,十五分钟后走出超市,手里提着一袋杂货。然后他驶向派拉蒙制片厂北边的那片独栋别墅区,把车开过一栋用灰泥粉刷的小房子的一侧,停进屋后的独立式车库里。博斯则把车停在一栋房子的距离之外等着。


这片住宅区的房子只有三种样式,像从模子里印出来的。这儿也是二战后兴起的片区之一,当初建的都是给复员军人居住的价格低廉的房子。托八十年代的福,如今恐怕只有挣得和将军一样多才买得起了。这片地段已被雅皮士大军占领。


每家每户门前的草坪上都插着一个小小的金属告示牌,虽然牌子分属于三四家不同的家庭安保公司,但是上面都写着同一句话——“私人领地,武装防卫”,如同这座城市的墓志铭。有时候博斯觉得应该把山上那排好莱坞的标志给拆了,换成这一句。


博斯在车中观察,等着布雷默的行动。他应该会绕到正门检查邮箱,或进屋开灯。可是过了五分钟,什么动静也没有。博斯下车朝屋前的车道走去。他下意识地拍了拍外套的一侧,那把史密斯韦森手枪还在,就插在枪套里。


车道上没有照明,车库大门洞开,里面漆黑一片。博斯只能看见布雷默那辆车的尾灯反射着暗淡的红光,看不见布雷默的踪影。


车道右侧有一道六英尺高的木栅栏,把布雷默的房子和邻居的隔开。九重葛开得正艳,枝条越过栅栏垂了下来,博斯能听见邻居屋里传来细微的电视节目声音。


博斯沿着布雷默的房子和栅栏之间的小道朝车库走去。他知道此刻自己处在完全孤立无助的状态,拔出武器也没什么用。他贴着房屋外墙来到车库,在踏入黑暗之前停下了脚步,站在一个变形的旧篮筐下,低声呼唤:“布雷默?”


车库里很安静,只听见汽车引擎冷却时发出的咔嗒声,接着博斯忽然听见鞋踩在水泥上的声音。他转过身。布雷默站在几步之外,手里拎着购物袋。


“你在干吗?”博斯问。


“我还要问你呢。”


博斯瞥了一眼布雷默的双手,说:“你没给我电话,所以我就来找你了。”


“我为什么要给你打电话?”


“你不是想听我说说对判决的看法吗?”


“应该你打给我,忘了吗?没关系,报道已经写好了。再说,今天出了别的事,与之相比,你的判决就要靠边站了,你懂我的意思吧。我写了篇模仿犯的报道——欧文的确管凶手叫模仿犯——明天就要见报了,头版头条。”


博斯朝他走了几步。“那你怎么没去红风酒吧?我记得你说,只要你的报道上头条,就会去喝一杯。”


布雷默把购物袋换到右手,左手伸进衣兜掏东西。博斯听见钥匙的声响。


“今晚不想喝。我其实有点喜欢霍尼·钱德勒,你明白吗?你到底来这儿干吗,哈里?我看见你跟踪我了。”


“你不叫我进屋吗?也许我们能喝瓶啤酒,庆祝你的头版新闻,A版一面,你们记者是这么说的吧?”


“没错,会登在折线之上。”


“折线之上,我喜欢这个叫法。”


两人在黑暗中凝视着对方。


“怎么着,喝一杯?”


“行啊。”布雷默说。他走到房子的后门前,打开锁,伸手拧开了门口和厨房的灯,然后退后一步示意博斯进屋。


“你先请,去客厅坐。我去拿几瓶啤酒,马上过去。”


博斯穿过厨房和短短的过道,来到客厅和餐厅。他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一扇前窗旁边。窗帘是拉上的,博斯掀开一点,透过窗户能看到大街和街对面的房屋。外面一个人都没有,没人看见他来过这儿,博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个大错。


他低头看了看窗台下方的老式散热器,伸手摸了摸。散热器被漆成了黑色,摸上去凉凉的。他又在那儿站了一小会儿,然后转身环顾四周。房间布置得很漂亮,有一些黑色和灰色的家具。博斯在一张黑色的皮沙发上坐下。他知道要是在这儿逮捕布雷默,就能把整个地方大致地搜查一遍,如果找到任何能够定罪的东西,只要回去再申领一张搜查证就够了。布雷默是个常和警方、法院打交道的记者,自然也清楚这套流程。那他为什么还让我进来?博斯觉得奇怪。难道我又错了?他对自己的计划失去了信心。


布雷默拿来两瓶啤酒,没拿酒杯,坐到博斯右边的另一张皮沙发上。博斯拿着啤酒瓶把玩了一会儿,不断有气泡从瓶底升起,几乎涌出瓶口,他举起酒瓶说:“祝贺你,折线之上。”


“折线之上。”布雷默也举起了酒瓶,板着脸喝了一口,然后放在茶几上。


博斯喝了一大口,含在嘴里,冰凉的啤酒让他的几颗牙有些刺痛。根据之前人偶师和模仿犯案件的记录,两个凶手没有对受害者使用过药物。他看着布雷默,两人四目相对,他咽下了酒,感觉非常爽快。他弓着身子,双肘撑在膝盖上,右手握着酒瓶,和布雷默对视着。洛克曾告诉他,不要指望模仿犯会良心发现,主动坦白,唯有用计抓住他的自大心理。博斯重新拾起了信心,瞪着布雷默,炽热的目光似乎要将他灼穿。


“怎么了?”布雷默问道。


“告诉我,你那么干是为了写报道、写书,为了上头条,为了书畅销,随你怎么说。但别跟我说心理学家说得对,你他妈的就是个变态。”


“你说什么呢?”


“别废话了,布雷默。是你干的,你明白我知道是你,不然我在这儿跟你费什么工夫。”


“人偶——模仿犯?你说我是模仿犯?你是不是疯了?”


“你是不是疯了?我只想知道。”


布雷默沉默许久,似乎在回归真实的面目。他就像一台演算超长方程的计算机,闪烁着“请等待”的提示。运算终于有了结果,他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博斯身上。“我想你该走了,哈里。”他站了起来,“显然最近你查案的压力太大了,我觉得——”


“你才是压力太大的那个人,布雷默。你犯了错,不止一次。”


布雷默突然扑向博斯,用左肩压住博斯的胸口,把他摁在沙发上。博斯感觉到肺里的空气都被挤了出来,只能无助地陷在沙发里。布雷默把手伸进博斯的外套拔出枪,然后放开他,拉开手枪的保险栓,用枪指着他的脸。


两人互相瞪着对方一语不发将近一分钟,然后布雷默说:“我只认一件事:你激起了我的兴趣,哈里。但在我们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有件事不得不做。”


一种解脱的感觉传遍博斯的全身。他已经预测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尽量不动声色,反而摆出一副惊恐的神情,睁大双眼看着枪口。布雷默俯身,使劲在博斯身上摸索了一番,从胸口到胯下,再到身体两侧,找窃听器。


“不好意思,这么粗鲁。”布雷默说,“谁叫你不信任我呢,那我也不信任你,没问题吧?”


布雷默直起身子,退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现在,用不着我提醒,但我还是要说,你落在我手里了。那么回答我的问题,我犯了什么错?告诉我,哈里,否则第一枪就把你的膝盖打碎。”


博斯一边用沉默来吊住他的兴趣,一边思考下一步怎么走。“好吧,”他终于开了口,“我们先回顾一下基本情况。四年前你以记者身份介入了人偶师案件的全过程。一开始,是你报道了最早几起案件,促使警察局成立了专案组。作为记者,你能了解到嫌疑人的情报,也许还拿到了尸检报告。你还有像我这样的线人,或许专案组和验尸官办公室一半的人都为你提供情报。我只想说,你知道人偶师的所有手法,连脚趾上的十字记号都知道。后来人偶师死了,你全写进了书里。”


“是啊,我知道,这说明不了什么,博斯,知道的人多了。”


“噢,现在管我叫博斯,不叫哈里了?你忽然觉得我很讨厌,还是这把枪让你自认为高我一等?”


“去你妈的,博斯,你个蠢货,你没有任何根据。你还知道什么?太棒了,这绝对值得写进书里,等我写《模仿犯》的时候专门写那么一章。”


“我还知道什么?我调查了混凝土里埋的那个金发女郎,从混凝土里得到了信息。你填坑的时候把烟盒扔进去了,记得吗?想起来了吗?开车回家的路上你想抽一根烟,把手伸进兜里却发现空无一物。你看,烟盒和贝姬·卡明斯基一样,也在那儿等着我们呢。万宝路软盒,你就抽这个牌子。布雷默,这是你犯的第一个错。”


“抽这个牌子的人太多了,把它拿给检察官吧,祝你好运。”


“左撇子也不少呢,比如你——模仿犯,还有我。不止这些,你还想听吗?”


布雷默扭过头去望向窗户,什么也没说。这可能是个花招,博斯心想,为了引诱他夺枪。


“喂,布雷默!”博斯抬高了嗓门,“还有呢。”


布雷默猛地转过头来瞪着博斯。


“今天判决下达时,你说我应当感到高兴,因为判决只罚市政府赔两美元。可是那天晚上我俩喝酒时,你还给我解释过,即使陪审团只判一美元赔偿金,钱德勒还有办法找市政府要十万美元诉讼费。记得吗?所以我就想,今天早上你跟我说判决只会花去我们两美元,那是因为你知道的确只要赔两美元,钱德勒已经死了,没法再要钱了。而你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你杀了她。这是第二个错。”


布雷默摇摇头,露出像在跟三岁小孩打交道的神情。他把枪口下移,指向博斯的腹部。“听我说,早上我跟你说那些话,只是想安慰你,明白吗?我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没有哪个陪审团会信你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