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
佩里继续挑选,他觉得这堆材料太珍贵,舍不得和它们分开,哪怕只是暂时的他也受不了,结果东西越堆越高,摇摇欲坠了。但是他能怎么办呢?他既不能扔下在朝鲜战争中获得的铜质勋章,也不能丢掉自己的高中文凭(这是他在服刑期间重新恢复早已中断的学业的成果,是莱温沃思县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他更不忍抛下那个装满照片的牛皮纸信封,里面主要是自己的留影,从当船员时的小男孩照片(在背面,他潦草地写到:“十六岁,年轻,快乐,单纯”),到最近在阿卡普尔科照的。此外,还有一大堆东西他决定要随身带走,其中有几幅藏宝图、奥托的素描本以及两个笔记本,其中较厚的那本是他的个人词典,不按字母顺序排列,里面都是他认为“优美”、“有用”或者至少“值得记住的”词语。(举一页为例——冥冥:死了似的;语言大师:精通数国语言的;罚锾:惩罚,法院判定的罚金;不学无术:无知;罪孽深重:极恶的;恐神症:对圣地和圣物的恐惧;瞎眼甲虫:生活在石头下面的昆虫;情感冷淡:对人或事都很无情;乐天派:由于快乐而成为哲学家的身人;茹毛饮血:某些不开化民族吃生肉的习俗;劫掠:抢劫、盗窃;春药:刺激性欲的药物;手指巨大症:有特大号手指的;夜恐症:害怕夜晚和黑暗。)
另一本的封面上,有他的手迹,佩里用他那引以为豪的、华美而有点女性化的笔迹写到“佩里·埃德加·史密斯的私人日记”,但这一描述并不准确,因为它不像日记,而是一本摘录集,里面收集了一些很不合理的事实(“每隔十五年,火星离我们就近些。一九五八年是较近的年份”)、诗歌和文学作品的片段(“人非孤岛,孤掌难鸣”)以及从报纸和图书里摘下的只言片语。例如:
“我熟人很多,朋友却很少,而知己就更少。”
“听说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老鼠药。极其有效,无味无臭,一吞下去就完全吸收,在尸体里也找不到一点儿残余。”
“如果被人邀请做即兴演讲,你可以这样说:‘我简直想不起该说些什么好。在我一生中从不曾有这么多朋友给我如许的快乐。今天这份难得的荣幸我永生感激不尽。谢谢大家!’”
“在二月份的《硬汉》杂志上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我找到了钻石矿》。”
“一个享受着自由以及自由带来的好处的人,很难意识到被剥夺了自由意味着什么。”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3]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夜晚的萤火虫光,是冬天里野牛的呼吸,是在草地上掠过的一小片阴影,转瞬便消失在日落里。”
——黑脚印第安人酋长鸭足
以上摘要的最后一句是用红墨水写的,边线装饰着绿色的星星,抄写者似乎希望以此强调它“对自己的重要性”。“生命是冬天里野牛的呼吸”,这准确地反映了他对生命的看法。为什么要焦虑?辛苦是为了什么?人太渺小了,只不过是一团薄雾,一片被黑暗所吞没的阴影。
但是,该死的,你应该感到焦虑,为旅馆主人的一纸警告而烦恼:“退房时间为下午两点。”
“迪克,你听见我说话了吗?”佩里说,“快两点了。”
迪克醒着,其实他再清醒不过了,因为他正在和伊内兹做爱。仿佛是在念经,迪克不停地问:“爽吗?宝贝儿,爽吗?”但是伊内兹抽着烟,不吭声。昨天晚上迪克把她带回房间,说她要在这儿过夜时,佩里虽然不情愿,但还是默许了。但是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刺激了佩里,或者对他而言是件“麻烦事”,那就错了。不过,佩里为伊内兹感到难过。她真是一个“傻孩子”——她真的相信迪克打算娶她,一点也不知道迪克正准备那天下午就离开墨西哥。
“爽吗?宝贝儿,爽吗?”
佩里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迪克,你快点儿行吗?两点我们就得退房了。”
今天是星期六,圣诞节快到了,美茵大街上交通拥堵了起来。裹挟在车流中的杜威抬头看了看挂在街道上方的圣诞彩饰——一簇簇修剪整齐的冬青枝上挂满了紫色的纸铃铛——他想起来了,还没给妻子和儿子买礼物呢。他的头脑自动排斥那些与克拉特案件无关的问题。玛丽和许多朋友开始为他如此全神贯注而担心。
一位密友,年轻的律师克利福德·R. 霍普曾坦率地说:“你知道自己怎样了吗?艾尔,你就没意识到你从不谈论别的事吗?”“哦,”杜威回答说,“我现在只能想这个案子。也许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以前没想到的东西,某个新的角度,也许你会替我想出一个新的线索来。该死的!克里夫,如果这件案子破不了,你觉得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不管多少年以后,我都会疑神疑鬼、战战兢兢地;每次发生谋杀案,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二者之间是多么无关,我都会过去查个究竟,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联系。但并非仅仅如此。真正的问题在于,我开始觉得我甚至比赫伯一家更了解他们。他们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散不去,我猜我一天弄不清这个案子,他们就会永远跟着我。”
杜威对此案的执著已经导致了偶尔的恍惚与健忘。就在早晨离家时,玛丽还再三叮嘱他,别忘了……但他还是忘了。只是在挤出了购物日拥挤的车辆与人群,驾车沿五十号公路驶向霍尔科姆,经过戴尔医生的兽医院时,他才想起妻子的话。对了,妻子让他一定记得把那只家里的猫“阎王皮特”接回来。皮特是只体重十五磅的虎纹公猫,因其好斗在加登城可是个知名人物。这次它住院是因为与一只拳师犬的恶斗,结果遍身是伤,不得不住院缝针、注射抗菌素。从戴尔兽医院出来之后,皮特躺到主人汽车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路呜呜叫着来到了霍尔科姆。
杜威现在的目的地是河谷农场,但是他想喝杯热咖啡暖暖身子,于是在哈特曼咖啡馆前停了下来。
“你好,帅哥,”哈特曼夫人说,“想来点什么?”
“一杯咖啡就好,太太。”
她倒了一杯咖啡,“是我认错人了吗?还是你瘦了很多?”
“确实瘦了点儿。”事实上,在过去的三周里,杜威掉了二十磅肉。他的衣服好像是从一位魁梧的同事那里借来的,而他的脸,向来不曾显露职业上的疲倦,现在看起来却像个陷入神秘追求不能自拔的苦行僧。
“你觉得怎么样?”
“很不错。”
“可你看起来气色有些不好。”
杜威无话可说。比起调查局的几位同事——邓茨、丘奇与奈,他还没坏到哪儿去。当然,他的身体至少比哈罗德·奈要好,后者正患流感,发着烧,但还是在尽职尽责地干。这四个疲倦至极的男人已经核查了大约七百条线索和流言。例如,杜威就花了两天的时间努力追踪那两个幻影般的墨西哥人,但徒劳无功,累得要命。保罗·赫尔姆先生坚称那两个墨西哥人曾在谋杀案发生前的傍晚时间拜访了克拉特先生。
“再来一杯,艾尔文?”
“谢谢太太,不要了。”
但她已经拿起了咖啡壶,“我请客,长官,看看你的脸色,你需要它。”
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两位蓄须的农夫正在下棋。其中一位站起来,走到杜威坐着的柜台旁,说道:“我们听说的那些事是真的吗?”
“那得看你听说的是什么。”
“就是你抓的那个家伙。在克拉特家晃悠的那个。就是他干的。我们就听到这些。”
“我想你们听错了,老伙计。”
那个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因为私藏武器现在仍被关在监狱里,而且过去他确因精神病被托皮卡州立医院拘禁过一段时间,然而调查员们收集的资料表明,他和克拉特案的唯一联系就是他那令人不快的好奇心。
“噢,如果不是他,那你干吗不去抓真正的凶手呢?我们家的女人,连上厕所都不敢一个人去。”
杜威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质问,这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他一口喝完第二杯咖啡,叹了口气,笑了。
“告诉你,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不去抓凶手?我们交税养你们就是让你们去干这个的。”
“住口,你这个刻薄鬼,”哈特曼太太说,“我们大伙儿应该有难同当。艾尔文正在尽力。”
杜威向哈特曼太太眨了眨眼睛,“你跟他说吧,太太,谢谢你的咖啡。”
那个老农夫等他的发泄对象走到门口,又放了一支冷箭说:“如果你还想竞选警长,别指望我会投你一票。你不会得到我的选票的。”
“浑蛋,闭嘴!”哈特曼太太说。
河谷农场离哈特曼咖啡馆仅有一英里,杜威决定走着去。他喜欢在麦田里漫步。通常每星期他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信步走走,消磨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希望在那片深爱的土地上盖间房子,种些树,最后再养一大堆孙子。那是他的梦想,然而前不久妻子警告他说那不再是他们共同的梦想了;她说自己永远也不会考虑单独住在“无人的荒郊野外去了”。杜威知道即便他第二天就破了案,玛丽也不会改变主意,因为她亲爱的朋友一家人就在那样的荒野住家里遭了厄运。
当然,在芬尼县,甚至在霍尔科姆,克拉特一家不是最先遭谋杀的人家。那个小社区里的老人们都记得近四十年前的“一件疯狂事”——赫夫纳凶杀案。邮递员萨蒂·特鲁伊特太太,现任女邮政局长克莱尔的母亲,她把这桩凶杀案讲得头头是道:“事情发生在一九二〇年八月,当时天热得像地狱里的油锅。有一个叫图尼夫的小伙子在芬纳普牧场干活儿,他叫瓦尔特·图尼夫。他曾在得克萨斯州的布利斯堡当兵,后来开了小差,他是个流氓,没错,他有一辆偷来的汽车。很多人都怀疑他不干好事。于是一天晚上,警长——当时是奥里·赫夫纳,歌儿唱得棒极了,你知道吗,他还是天堂合唱团的成员呢。一天晚上,他开车来到芬纳普牧场,盘问了图尼夫几个问题。那天是八月三日,天热得像地狱。结果,瓦尔特·图尼夫一枪打穿了警长的胸膛。可怜的奥里还没等倒地就死了。那个杀人魔鬼骑着芬纳普牧场的一匹马,沿河向东逃去。消息传开,方圆数英里的人都集合起来,大概到第二天早上,他们抓到了图尼夫;那些小伙子们怒火中烧,老奸巨猾的图尼夫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去见上帝了,他们一起开枪打死了他。”
杜威自己最初接触芬尼县的凶杀案是在一九四七年。那个案件在他的卷宗里有这样的记录:“约翰·卡莱尔·伯尔克,印第安克里克族人,三十二岁,家住俄克拉荷马州马斯克吉,杀害玛丽·凯·芬利,白人,四十岁,女招待,住在加登城。一九四七年九月五日,在堪萨斯州加登城科普兰旅馆的一所房间里,凶手用敲断的啤酒瓶颈戳死了被害者。”案情简单,破案迅速,因此记载也十分简明。在杜威负责调查的三起谋杀案里,有两起也是同样明显。(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两个铁路工人抢劫并杀害了一个农夫;一九五六年六月十七日,一位醉汉殴打妻子致其死亡。)但是第三个案子,正如杜威曾经叙述的那样,有些不一般:“案件发生在史蒂芬斯公园,公园里有一个乐队表演用的舞台,台下是一个男厕所。嗯,有个名叫穆尼的男人当时正在公园里徘徊。他是来自北卡罗莱纳州的某个地方的过路客。在他走进厕所的时候,有人跟着进去了,那是住在附近的一个男孩,名叫威尔莫·李·斯蒂宾斯,二十岁。事后,威尔莫·李·斯蒂宾斯指认穆尼对他提出了非礼的要求,他因此抢劫了穆尼,把他摔倒在地,用他的头猛撞水泥地面;这还不算完,凶手又把穆尼的头按在便盆里,不断冲水,直到他被呛死为止。但是没有人能解释威尔莫后来的行为。他先是把尸体埋在加登城东北方向两英里外的地方,第二天又把尸体挖出来,重新埋在南面约十五英里远处。后来就一直这样埋了挖、挖了埋。威尔莫像叼着骨头的狗,就是不肯让穆尼入土为安。最后他挖的墓穴太多了,终于被人发现了。”在克拉特命案发生之前,以上这四起案件就是杜威所接触过的全部谋杀案。但那些案子和现在这桩相比,不过是飓风到来之前的风吹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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