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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错,而且颇有帮助,不是吗?接着我们来看:


申诉人帕特里克·戈尔的陈述:


水声,非常微弱,没听到其他声响。我记得听见这个声音时刚好绕到屋子的侧面,没想到会出事。当走到花园里面时,我听到有人大声说话。我不想跟别人在一起,于是继续沿着紫杉树篱旁边的小路绕着花园走。然后就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内容。我一直在聆听。直到他们全都回到屋里,只留下那个名叫佩奇的人,我才走到水池那边去。


“最后,我们来看:


哈罗德·威尔金的陈述:


“我待在餐厅里寸步未离。我吃了五个小三明治,喝了一杯波尔多葡萄酒。没错,餐厅的玻璃门朝着花园敞开,其中一扇门距离水池的直线距离并不算远。不过餐厅灯火通明,花园里什么都看不见,因为光线反差——”


“死无对证。一楼的树篱只有齐腰高,距离法恩利站着的地方不超过二十英尺,”艾略特边用手指头弹了弹笔记本边说,“但他说由于‘光线反差’看不见。”他给出结论:


“当餐厅里的老爷钟指到九点三十一分的时候,我听见类似扭打的嘈杂声和一阵戛然而止的尖叫声。紧接着是一连串的溅水声。我还听到从树篱或者灌木丛里传来沙沙声,而且我觉得看见了什么东西隔着其中一扇玻璃门在望着我,就是离地面最近的那扇。我担心可能发生了什么与我不相干的事。我一直坐着等,直到巴罗斯先生走进来跟我说那个骗人的约翰·法恩利爵士自杀了。这段时间里我没做任何事,只是又吃了一块三明治。”


菲尔博士喘着粗气,坐直了一些,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眼镜片背后不断闪现出兴奋的光芒,那是一种惊喜。


“哦,好酒!”他瓮声瓮气地说,“精简过的陈述,对吧?这就是你经过仔细思考的想法吗?威尔金先生的有些证词让我打了个冷战。嗯,哈,等一下。威尔金!威尔金!我之前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我肯定听过,因为这音节太熟悉,早已牢牢印在我的——‘那有什么关系?’‘没关系。’‘什么事?’‘我不介意。’不好意思,我的思维又发散了。你还有别的信息吗?”


“呃,还有两位客人,这位佩奇先生和巴罗斯先生。你听过佩奇先生的陈述,也掌握了巴罗斯先生的简要描述。”


“没关系。再念一遍,好吗?”


艾略特督察皱了下眉。


纳撒尼尔·巴罗斯的陈述:


我本想吃点东西,可威尔金待在餐厅里,我觉得那会儿去找他谈话不太合适,就走到屋子另一边的客厅等着。当时我认为和约翰·法恩利爵士在一起比较合适,他走进了南边的花园里。我从走廊的桌子里拿出一个手电筒。这么做是因为我视力不太好。就在我打开通往花园的门时看见了约翰爵士。他正站在水池边,似乎做了个什么动作,或者移动了一点点。从门口到较近的水池边大概三十五英尺远。我听见扭打的声音,接着是溅水声和水搅动的声音。我赶忙跑过去,发现了他。我不确定有没有人和他在一起,无法准确描述出他做的动作。他的脚就像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似的。


“就这样了,博士。有些细节你注意到了吧。除了巴罗斯先生,实际上没人目睹被害人遇袭倒下,或者跌入水池。法恩利夫人是直到他躺在水池里才看到,戈尔先生、墨里先生、威尔金先生和佩奇先生都是后来才看见……他们是这么说的。除此之外,”他试探着问,“你还有什么别的想法?”


“嗯?”菲尔博士含糊其词。


“我问你是怎么看的?”


“噢,我来告诉你我的想法吧。‘天知道,花园是个迷人的地方。’”菲尔博士说,“可是结果呢?谋杀发生之后,我听说,在墨里出去看外面发生的事时,有人从书房里偷走了指纹记录本。你的笔录里有没有记下众人当时都在做什么,有谁可能偷走它?”


“我记了,”艾略特说,“不过不想念给你听,博士。为什么?因为一无所获。经过分析和归纳,结论是:任何人都有可能偷走指纹记录本,而且在一团混乱当中,没人注意到是谁干的。”


“哦,天啊!”菲尔博士稍微愣了一下,然后抱怨一声,“我们终于知道了。”


“知道什么?”


“长时间以来我所害怕遇到的是近乎纯粹的心理谜题。他们描述的各种情节、给出的各种时间,甚至多种可能性都没有矛盾之处。除了那项心理上极其不相称的动机,也就是为什么要小心翼翼地去杀一个骗子,此外就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尤其是这里面几乎完全没有具体线索:没有袖扣,没有烟蒂、剧院票根、钢笔、墨水或是纸。嗯。除非我们的捕捉方向更加明确,不然我们很难逮住这头被称作人类行为学的肥猪。那么,哪个人最有可能杀害死者?又是为了什么?你们调查的维多利亚·戴利被杀案,又是哪个人在心理上最符合这种残暴的行为模式?”


艾略特吹了声口哨。他说:“你怎么看,博士?”


“我想想,”菲尔博士低声说,“我是否掌握了维多利亚·戴利一案的基本事实。三十五岁,老处女,待人友善,不太聪明,独居。嗯。哈。是的。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遇害。是去年的七月三十一日那天。对吧,老兄?”


“没错。”


“是一个农场主开车回家路过她的小屋时警觉起来。从屋里传来了尖叫声。有个乡村警察骑自行车路过,跟着农场主过去看。他俩都看见一个人从一楼的后窗户爬出来,那是这附近大家都认识的一个流浪汉。俩人追赶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流浪汉为了摆脱追捕,硬闯栅栏,试图在南部铁路货运列车开来之前横穿铁道,结果当场死亡。对吧?”


“没错。”


“戴利小姐的尸体在小屋一楼的卧室里被发现。是被人用靴子鞋带勒死的。遭到袭击时,她正穿着棉睡衣和拖鞋在休息,但还没入睡。在流浪汉身上搜出了钱和贵重物品,案情一目了然——除了一点。法医检查时发现尸体上沾有深黑色的混合物,她的指甲缝里也都是这种混合物。这种物质经过内政部的人分析,证实是由泽芹汁、乌头草、委陵菜、颠茄和煤灰所组成。”


佩奇坐直了身子,瞠目结舌。除了菲尔博士描述的最后一部分,其他的他听了不下一千次。


“喂!”他提出异议,“第一次听到有人提出这种说法。你们发现尸体上涂了包含两种致命毒物的混合剂?”


“是的,”艾略特轻蔑地咧嘴一笑,“当然了,当地法医没有化验。审讯官认为不重要,甚至在审讯时也没提出这一点。他很可能觉得那是某种美容制剂,提出来有点不雅。不过这位法医后来悄悄递了个口信,而——”


佩奇感到困惑。“乌头草和颠茄!即便如此,死者并没有吞服,不是吗?如果只是外用,它们并不会致命,对吧?”


“哦,不。即便如此,这案子也相当清楚。你不这样认为吗,博士?”


“不幸是桩明了的案子。”菲尔博士表示认同。


在嘈杂的雨声之中,佩奇听见有人在敲小屋的前门。他一边尽力把一段容易忘记的回忆记在脑中,一边穿过短短的走廊去开门。是当地警察局的伯顿警长,他穿着橡胶连帽雨衣,在雨衣里面藏着一个包着报纸的东西。他说的话将佩奇的思绪从维多利亚·戴利案拉回到更近的法恩利案。


“先生,我可以见见艾略特督察和菲尔博士吗?”伯顿说,“我把凶器带来了,真找到了。而且——”


他扭头示意了一下。雨把泥泞的花园前面冲刷出一个水坑,一辆熟悉的汽车停在前门外。是一辆旧的莫里斯,在车窗侧帘后面好像有两个人。艾略特督察急忙跑到门口。


“你说——?”


“我找到杀害约翰爵士的凶器了,长官。还有些别的东西。”伯顿警长再次朝汽车的方向扭了扭头,“那是玛德琳·戴恩小姐和在庄园里听差的老诺尔斯先生。他曾经为戴恩小姐父亲的至交工作过。他不知如何是好,便跑去找戴恩小姐,然后跟着她来找我。他有些话要跟你说,整个案子很有可能会真相大白。”


[1]第一章为索恩(Soane),此处原文为Sloane,相差一个l,应为作者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