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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他们把报纸包放在佩奇的写字台上,摊开来,露出了里面的凶器。那是一把折叠小刀,属于男孩用的老式风格。此情此景之下,显得杀气腾腾。


除了现在张开的主刀刃之外,木质的手柄上还有两片小刀刃,一个开瓶钻,以及曾经号称能有效剔除马蹄里石子的工具。它让佩奇回忆起过去,那时拥有这样一把上档次的小刀几乎成为男子汉的骄傲象征:成为探险家,俨然像个印第安人。这是把旧刀。主刀刃远远超过四英寸长,刻了两道深深的三角形凹痕,刀身有多处粗糙不平,不过并没有生锈,锋利依旧。如今这把刀不会让人联想到玩印第安的游戏。从刀尖到手柄,厚厚的刀刃上沾满了干涸不久的血迹。


他们一看到这把刀都立刻感到不适。艾略特督察挺直腰板。


“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在那些矮树篱下面的深处,大概,”伯顿警长眯起一只眼睛估计,“大概距离荷花池十英尺远。”


“在水池的哪个方向?”


“背对屋子来说是朝左边。朝南边高树篱的方向。比荷花池更靠近屋子一点。跟您说吧,长官,”警长认真地解释着,“能找到得算我运气好。要不然我们找上一个月都找不到。除非我们把所有的树篱都拔出来,否则没办法。紫杉树粗得见了鬼。这要归功于下雨。我正用手沿着一片树篱在摸索,漫无目的,你们知道,只是在考虑要从哪儿找起。树篱是湿的,我的手沾上了一点棕红色。应该是刀子划过树篱顶端留下的。你甚至都看不出碰到顶部时的划痕。我把它拔了出来。如你们所见,树篱挡住了雨水的冲刷。”


“你认为,是有人直接把刀扔在了那片树篱下面?”


伯顿警长略加思索。


“是的,我认为就是这样。它就笔直地插在那里,刀尖朝下。不然的话……这把刀很重,长官。刀身和手柄一样重。如果有人把它扔出去,抛向空中,落下时应该是刀锋先着地,就像这样。”


伯顿警长脸上有种众人都一目了然的神情。正沉浸于某种阴郁思绪的菲尔博士抬起头来,他肥大的下嘴唇叛逆地往外突出。


“嗯,”他说,“在自杀之后‘扔出去’,你的意思是?”


伯顿的额头微微一紧,没有回答。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刀,果然没错,”艾略特督察承认道,“我不喜欢那家伙身上的三道伤口当中有两道歪曲不平。看上去更像是抓伤或者是撕扯造成的。不过看这里!看这刀锋上的凹痕。跟伤口肯定吻合。你们什么意见?”


“关于戴恩小姐和诺尔斯老先生呢,长官?”


“好的,问问他们要不要进来。干得好,警长,棒极了。你可以去看看法医有没有什么消息要告诉我。”


菲尔博士和督察开始要争论的时候,佩奇已经从走廊拿起一把雨伞,出去接玛德琳进屋了。


雨水和泥泞都破坏不了玛德琳整洁的形象,也影响不了她文静的好性格。她穿着透明的防水油布雨衣,带帽子的那种,这使她看起来像被玻璃纸包裹起来似的。一头金发梳成卷,盖住了耳朵。她有一张白皙健康的脸庞,鼻子和嘴略大,眼睛稍长,不过整体上是个越看越吸引人的美女。她给人的印象是从来不抢风头,似乎天生就是很好的倾听者。她的眼睛呈极深的蓝色,透着深深的真诚。虽然身材很好……佩奇总是怨自己留意人家身材……但表现出柔弱的气质。她将手搭在他的胳膊上,走下车时看到他在帮她撑伞,便报以明朗的微笑。


“很高兴是在您家里,”她用柔和的声音说,“这样就容易多了。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似乎这是最好的办法……”


她往后面看了看壮实的诺尔斯,后者正从车里出来。即使在雨里,诺尔斯也拿着礼帽。只见他踮起脚小心翼翼地穿过泥泞的路。


佩奇把玛德琳领进书房,骄傲地介绍给大家。他想要向菲尔博士炫耀。当然博士的反应不出所料。他上下打量着她,马甲的纽扣都要崩开了,目光在眼镜后面闪闪发亮,他站了起来,面带微笑。当她坐下时,也是他把雨衣接过来的。


艾略特督察表现得极为干练和职业。他像个商店柜台后面的售货员似的开口说话。


“是戴恩小姐吧?我能为您效劳吗?”


玛德琳看着自己紧握的双手,又皱起眉头环顾下四周,这才率直地看向督察。


“您知道,这很难解释,”她说,“我知道我必须得来。昨晚发生了那么可怕的事,总得有人做点什么。然而我不希望诺尔斯惹上麻烦。他绝对不能,艾略特先生!”


“如果你有什么顾虑,戴恩小姐,尽管告诉我,”艾略特爽快地说,“没人会惹上麻烦。”


她满怀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那或许……你最好还是跟他们说吧,诺尔斯。就是你跟我说的那些。”


“嘿,嘿,嘿,”菲尔博士说,“请坐,老兄!”


“不用了,先生,谢谢,我……”


“坐下!”菲尔博士吼了一声。


像是生怕被硬按着坐下……博士的手势极具压迫感……诺尔斯只好顺从。诺尔斯是个诚实的人,有时候诚实得过了头。每当他精神紧张时脸就会变红,像个贝壳似的容易被看穿。他坐在椅子边上,礼帽在手中转个不停。菲尔博士要递根雪茄给他,被他婉拒了。


“我想问下,先生,我可以有什么说什么吗?”


“这样最好,”艾略特冷冷地说,“怎么回事?”


“当然,先生,我知道本该直接去找法恩利夫人。但我不能跟她说。我的意思是我真不能这么做。跟您说,马尔代尔上校去世之后,我是经由法恩利夫人介绍才来到了庄园。我想我真的可以说,在认识的所有人里,我最关心的就是她。我对上帝发誓。”诺尔斯多加一句。他突然表露出真性情,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接着就恢复了常态。“她是茉莉小姐,是医生的女儿,来自萨顿图。我知道……”


艾略特耐着性子听。


“是的,这个我们知道。不过你要告诉我们什么事?”


“是关于已故的约翰·法恩利爵士,先生,”诺尔斯说,“他是自杀的。我看见他自杀了。”


逐渐变小的雨声打破了好长一阵沉默。佩奇四下张望,听见自己的袖子沙沙作响,他不想让玛德琳发现沾血的折叠小刀,查看他们是否把它藏好了。刀此时在桌子上,被报纸盖着。艾略特督察凝视着这位管家,似乎更加硬气起来。从菲尔博士那边传来若有若无的声音,像是在咬着牙哼哼或是吹口哨。他有时习惯吹口哨,吹着“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1]”的曲调,尽管看上去他快睡着了。


“你……看见……他……自杀了?”


“是的,先生。今天早上我本想跟您说的,不过您没有问我,而且老实说,那时我不确定该不该告诉您。事情是这样的。昨晚我站在绿室的窗户旁边,就是书房上面那间。我望着窗外的花园,事情发生之时,我全都看到了。”


(这话是真的,佩奇想起来了。他和巴罗斯最初去查看尸体时,看见诺尔斯站在书房上面房间的窗前。)


“谁都知道我的视力有多好。”诺尔斯热切地说,连他的皮鞋都剧烈地吱吱作响。“我七十四岁了,还能看清六十码远的汽车车牌号。你们可以到花园去,拿个带小字的盒子、标志物或是别的什么东西……”他调正坐姿,往椅背一靠。


“你看见约翰·法恩利自己割喉?”


“是的,先生。可以这么说。”


“‘可以这么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样,先生。我并没有真正看见他割……你知道……因为他背对着我。但是我看见他把手抬了起来。而他周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要知道,我是径直俯瞰他和花园的。我可以看清水池四周圆形的空地,而且在水池和周边最近的树篱之间还隔了足足五英尺宽的沙地。要是有人靠近他我不可能看不见。他在那块空地上一直是一个人,我到死那天都会这么说。”


菲尔博士那边又传来了困倦、走调的口哨声。


“全世界的鸟儿,”博士喃喃自语,“都来这里筑巢——”[2]然后他才开口说话。“约翰·法恩利爵士为什么要自杀呢?”


诺尔斯抖擞精神。


“因为他不是约翰·法恩利爵士,长官。另一位先生才是。昨晚我一见到他就知道了。”


艾略特督察仍然不动声色。


“你这么说有什么依据吗?”


“很难给您讲清楚,长官。”诺尔斯诉说道,他平生第一次露出生涩模样。“我如今七十四岁了。一九一二年,当小约翰尼先生离开家时我已经不是个愣头小子,请允许我这么说。您知道在我这样的老年人眼里,年轻人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好像一直都不变样,不管他们是十五、三十还是四十五岁。上帝保佑,您以为哪天我见到真正的约翰尼先生会认不出他吗?真是的!”诺尔斯又忘我地边抬手边说。“我没说那位过世的先生跑来伪装成新的约翰爵士时我立刻就识破了。没有,完全没有。我以为他变了。他去过美国,去了之后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很自然的事,而且我也在变老。因此我没怀疑过他是真正的主人,虽然我得承认他时不时说一些……”


“但是……”


“好吧,您会说,”诺尔斯继续说,态度真挚,“我过去又不住在庄园里。的确如此。自从茉莉小姐让已故的达德利爵士给了我这份光荣的工作,到现在我只待了十年。不过,我在服侍马尔代尔上校时,小约翰尼先生就经常跑到上校和少校家之间那一大片果园里……”


“少校家的?”


“戴恩少校,长官,玛德琳小姐的父亲,他是上校最好的朋友。嗯,小约翰尼先生迷恋那片果园,包括后面的树林。果园离‘挂图’很近,您知道可以通往那里。他假扮成巫师、中世纪的骑士和一些我不知道的角色,反正我一点都不喜欢。总之,昨天晚上我认出来了,尽管他还没问我兔子之类的事,我就知道这位新来的先生是真正的约翰尼先生。他知道我认出了他,所以才叫我进来。但我又能说什么呢?”


那次面谈佩奇记得很清楚。不过他还记起了其他事情,也想知道艾略特是否了解。他瞥了一眼玛德琳。


艾略特督察打开笔记本。


“这么说他是自杀的。嗯?”


“是的,先生。”


“你看见他用的凶器了吗?”


“没有,恐怕没太看清。”


“我要你把看到的一五一十地告诉我。比如,你说事发时你在‘绿室’里。你什么时候、为什么去那里?”


诺尔斯集中精力。


“是这样,先生,大概是事发前两三分钟过去的……”


“九点二十七或是二十八分。哪一个?”艾略特督察刨根问底。


“我说不上来,长官。我没注意时间。都有可能吧。我在靠近餐厅的走廊里,以便有人叫我,尽管餐厅里除了威尔金先生就没有其他人了。后来纳撒尼尔·巴罗斯先生从客厅走出来,问我哪儿能找到手电筒。我说我记得楼上的绿室里有一个,是过世的先生用来看书的,并且说我可以去帮他拿。后来才知道,”诺尔斯所表现的言谈举止就像是在做证,“巴罗斯先生从走廊桌子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可我不知道那里还有手电筒。”


“继续。”


“我上了楼,走进绿室……”


“你开灯了吗?”


“没开,”诺尔斯有些慌乱地说,“当时没开。那个房间墙上没有开关。得从吊灯那里才能开。我记得在两扇窗之间的桌子上看见过手电筒。我朝桌子走去,其间我朝窗外望了望。”


“哪扇窗?”


“右边那扇,从面朝窗外花园的方向来说。”


“窗户是开着的吗?”


“是的,先生。嗯,事情是这样的。您一定注意到了,书房后面有一整排的树,不过枝叶都经过修剪,使树不会遮挡楼上窗户的视野。庄园的屋顶有十八英尺高,除了新厢房是个低矮的小房子之外,大多数房子和树的高度不会超出绿室的窗户。这也是称它为绿室的原因,因为向外能看到树冠上面。所以您就明白我是从高处朝下看花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