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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奇迹

四十三岁的迪特·海姆克走出公寓。他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他沿着弯曲的道路踌躇不定地走向他的汽车,一只手抓着蓝色的包,另一只手拿着三张照片。照片上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他打开车门上车,将包放到副驾驶座上,然后将钥匙插进点火器。他深吸一口气,踩下油门,驶出停车场。


当天晚些时候,一辆巡逻车在德国北部一条州际公路上行驶。突然,巡警在路边的沟里发现一辆厢式货车。他们停下车来察看四周情况。现在是冬天,沟里的水已经冻结了。货车的前轮和保险杠的一部分冻在冰里,车辆未损坏。


巡警猜,在零下三度的气温下车里不会有人。他们例行公事般向车内望去,被惊得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车里有个人坐在驾驶员座位上!他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系着安全带。但只要稍微观察一下就能看出,驾驶员并非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也并非躲在车里吸毒,或者出于某些未知的原因,在寒冷的冬日坐在车里看书或打电话。他没有离开汽车,因为他已经死了。驾驶员的头部曾经所在的位置,现在只剩下血淋淋的残留部位,从蓝色的防寒服和米色的毛衣中伸出来。


两名警官不必为寻找头部花费多少时间,因为它就落在驾驶员后面座椅的脚部空间里。


* * *


这样恐怖的场景自然会引起各种猜测。当死者被送往法医研究所时,巡警和刑警部门的调查人员都认为这是一起野蛮的斩首杀人案,就差说出“虐杀”和“情杀”之类的话了。没有人相信这是事故。


我本人从未调查过,甚至从未听说过因车祸被斩首的案件。这可能会在联合收割机或其他大型机器上发生,但不会出现在汽车前排座椅上,尤其在完好无损的车辆中。


斩首作为谋杀手段极为罕见。作为法医我只记得一个案例。尸检显示被害者气管和肺部有吸入的血液,说明凶手将其绑在床上后实施了斩首。凶器是一把厨刀。


而这起案件却很难令人与类似的作案手法联系起来。凶手为何要在开放的公路上实施这种行为?


凶手极有可能在杀死受害人后将其斩首。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死者难以辨认。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还可能被肢解,身体各个部位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法医称之为“防御性残害”。


我记得有一个案例,调查人员在旅馆公寓的床上发现了一个四十岁男子的无头尸体,旁边有一把锤子和一条狐尾锯。后来在厕所里发现了那个男子的头。事件真相令人毛骨悚然:凶手和他的旧情人在醉酒状态下发生激烈争吵,他先将旧情人勒死,然后用电锯锯断了他的头,并试图把头放进马桶冲下去,这当然无济于事。由于头部太大,凶手还尝试用锤子将其“砸碎”。当那也不起作用时,他只好无奈地将头留在马桶上,一把火点燃了公寓。邻居发现失火,立即致电消防队,警察也很快赶到现场。法医对该男子的头部和身体进行尸检后发现,受害者死于窒息,是在死后被斩首。被斩断的头部伤口边缘没有出血现象,也未发现因头部割伤而吸入肺部的血液,皮肤和头皮的出血状况也表明受害者的头部并非在生前遭受锤子敲击。


对于厢式货车司机,我们可以通过现场情况排除防御性残害的可能,因为他的头部既未被隐藏也不是无法被识别。充其量只能被当作“进攻性肢体残害”。


如果凶手在杀人后切下受害者的身体部位是因为这会使他感到兴奋,或者他想把受害者的肢体当作纪念品或奖杯带回家欣赏,那这就是所谓的“进攻性肢体残害”。也许他能够在自己的想象中一次又一次将残缺的肢体恢复。但这与本案的情况并不相符,鉴于犯罪现场位于公共场所,且头部未被带走,进攻性肢体残害的说法无法成立。


更进一步,我们能够百分之百确定那个男人是在车里被杀死并斩首的吗?也有可能凶手将该男子斩杀之后,才把躯体放在驾驶员座位上,系好安全带,然后将其头部放在后座的脚部空间中。


理论上这是可行的,但显然受害者被斩首时一直坐在驾驶员座位上,因此可以排除这种可能性。血溅形态模式,即血液飞溅及血液在车内的分布证明了这一点。除了驾驶员座椅,在座椅靠背上也发现了血液喷溅的痕迹,而且在放置人头的后排座椅处也发现了新鲜的血迹。


就案件和案发经过而言,我们目前虽然排除了一些可能性,但并未找到真正的线索,现在希望能够通过尸检来查明真相。幸运的是我们不需要识别受害者身份,因为死者外套口袋中的身份证明文件向调查人员透露了其身份:四十三岁的失业供暖技工迪特·海姆克。根据死者左前臂的典型文身,可以毫无疑问地确定头部和身体属于同一个人,而且经他妻子确认,海姆克的确有过这种文身。


尽管现有证据清晰地揭示了该案的脉络,但法医检验依然要按部就班地进行。我们需要把重心放在案件的潜在线索上:迪特·海姆克是如何被杀死并斩首的?果然,尸检显示出一些有趣的结果,而且还发现了新问题。


我们在死者呼吸道中发现了血液。这表明该男子在临死前吸入了血液,显然被斩首时他仍活着。现在我们终于能够排除死后斩首的情况了。但这仍不能解释受害者是如何被斩首的。基于上述原因我们断定斩首谋杀案不能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考虑严重事故等外部因素。


我们仔细检查了头部和颈部被斩断分离的部位,检测到了细小的粉尘状金属沉积物,类似人们用锉刀加工金属物时产生的沉积物。我们还发现伤口并非典型的切伤。但如果头部不是割伤,那又是以何种方式,如何被斩断的?


调查人员和痕迹鉴定部门找到了这些关键问题的答案。


首先,他们全面调查了迪特·海姆克的私生活:他妻子与他分居后获得了两个孩子的单独监护权,而迪特·海姆克则开始独居生活。去世前不久他还失去了暖气安装工的工作。其次,调查人员从他家庭医生手中的病历发现,海姆克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几个月来一直在接受精神治疗。所有这些都表明他应该是在货车中自杀身亡。但他又是如何实施斩首的呢?


法证部门的专家对车辆周围的广阔区域进行取证调查时,我们发现了有关死者自杀的证据以及合理的解释。警察在木栅栏上发现了一条四十米长的细钢缆,钢缆缠绕在一块木板上并打了好几次结。绳子的另一端有一个直径约十五厘米的索套,完全被雪覆盖。


这条钢缆和死者强烈的自杀意图让我们相信,真实发生的场景远远超过巡警之前的可怕预设:迪特·海姆克将钢缆固定在牧场围栏上,牵引它从货车的后窗穿过,将绞索套在脖子上。他发动了货车。他可能大力将油门踩到了底,导致车的起步速度太快,仅仅在行驶几米后,坚硬的钢丝绳就切断了他的头。头颅顺势落到后座前的脚部空间中。当行驶的汽车最终在路边停下时,钢缆和绞索滑出汽车并落在路肩上,之后被新鲜的积雪覆盖,这也是它们最初并未被现场警员发现的原因。


随后的DNA比对证实了这一假设:与套索相连的组织残留物正是来自迪特·海姆克。这个案子解决了,终于!


然而斩首自杀只是真相的一半,我们的尸检给出了真相的另一半。并不仅仅是上面提到的问题。在常规体表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细节:死者身上几乎没有尸斑,而且他的两个臂弯处都有新鲜的针刺痕迹。此类刺孔常常能在尚未死去的人身上看到,这表明急诊医生为挽救其生命做出过努力。但就该案而言,我们可以排除这一点。


我在尸检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死者所有的内部器官都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贫血现象,失血量远远超过车内因斩首而喷洒出的血液量。


贫血使死者的肾脏失去健康的红色,呈现出灰黄的“固有颜色”。再加上尸体上几乎完全未形成尸斑,这意味着死者在被斩首前已经失去了部分血液。


斩首之前究竟发生过什么?在这个身体健康的男人生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他大量失血?


刑事侦查部门的调查人员在迪特·海姆克的公寓中找到了答案,他们被屋内摆放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物品惊呆了。厨房桌子上放置着两个可乐瓶子,各盛有一升深红色的液体,显然是血液。瓶子旁边放着两个针管和两个被黏稠干燥的血液堵塞的细塑料管。暗红色液体样本立即被送到我们的DNA实验室检验,目的是要澄清两个问题:它真的是血液吗?如果是血液,它是否来自迪特·海姆克?


这两个疑问的答案是肯定的。


当我在公寓里看到这些东西时,我就已经知道死者两个臂弯处的针刺伤是如何形成的了:迪特·海姆克因失去家人和工作罹患严重的抑郁症,他用针管抽取自己的血液,以这种方式给自己“放血”。他将针管插入肘部静脉,并通过塑料管将血液排入可乐瓶中。当一只臂弯处的血液因为凝血而造成塑料管被堵塞时,海姆克刺伤了另一只手臂并重复了该过程。他同样把血装在可乐瓶里,血液再一次流进塑料管,他却并没有失去知觉或死亡。


这位因失业和情伤而自杀的男人选择的自杀方式恰恰是古时人们治愈疾病的方法——放血。或许海姆克从罗宾汉的故事中得到了启发。记得小时候母亲读给我听时,我被深深地打动了,心中充满震惊和悲伤。在这本书中,罗宾汉因病向修道院女院长求助,让她替自己放血医病。但罗宾汉不知道她并不想治愈他,她受罗宾汉的敌人吉斯伯恩的唆使,割断了他手臂的静脉血管,他随后因失血过多身亡。


放血,这种古代和中世纪的治疗术一直被沿用到十七世纪。该疗法旨在使因生病而受到干扰的体液恢复平衡。当时的人们认为在静脉中积聚的“不良”血液会引起疾病。其实放血总是更能加速患者的死亡而不是治愈患者。在现代医学中,放血仅针对极少数情况,并以定量的方式使用,例如针对红细胞增多症。该疾病是指血浆容量减少,使红细胞容量相对增多,导致血液变稠,因此容易形成血栓。通过半升到一升的放血,至少可在一定时间内改善血液的流动性。


在中世纪,放血因医生和理发师的广泛应用成了一种流行的医疗法。长久以来理发店都把放血的碗挂在店外作“招牌”。


放血在当时号称可以用来治疗几乎所有的疾病,可谓万能疗法。治疗时须依据黄道十二宫的天象来决定可行与否,还要参照对应的天象或时刻加以选择后方能定夺。现存大量的文献和医学插图证明了这一点。


今天看来,许多患者死于放血并不奇怪。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因喉部感染,他的私人医生本杰明·拉什给他放了超过一升半的血液。失血过多导致这位本来身体就已十分虚弱的总统在几个小时后身亡。


公元一世纪尼禄时期的教育家和哲学家塞内卡在尼禄的逼迫下,以切腕的方式自杀。当血液不能顺畅流出时,他坐在浴缸里,用温水来防止凝血。


历史证明,放血很可能导致一个人死亡。不过迪特·海姆克在“抽取”两升血液之后放弃了。相反,他意识清醒地离开公寓,离开城市,把车开到一条僻静的州际公路上策划了自杀,然后“成功”将自己斩首。


从医学角度来看,这几乎是一个奇迹。原因如下:一个成年人体内大约有五到六升血液。百分之八十四的循环血液分布在人体血管系统中,即在静脉和动脉及其分支中;百分之九在肺血管系统中;百分之七在心脏中。成人血量占体重的比例约为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儿童为百分之八至百分之九。正常成年人失去三分之一的血液,即约一点七升,就会危及生命,而且由于大脑中仍然存在少量循环血液,常会引起大脑缺氧,从而产生疲劳感,严重影响体力,并出现神志不清或焦躁不安的状况,造成昏迷、休克等严重后果。若失去三分之二的循环血液,即三点三升,则会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