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切竟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正和安德鲁吃着早餐,因加忽然走来,递给我一封信。看见信封上的字迹——字体有些蹩脚、下笔很用力——我立刻意识到这是谁寄来的。打开信封,里面薄薄的一张信纸也证明了我的猜测: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回信。他请我当天去监狱见他,只需上网注册一下就好。我立刻照办,几个小时后,我和安德鲁便开着那辆MGB敞篷跑车飞驰在A14公路上,向诺福克进发。
我还从来没有去过监狱,韦兰监狱的一切都令我感到新奇。首先,它坐落在一个安静的社区里,周围看起来似乎都是老年之家和一些平房,位置就在塞特福德以北几英里的地方。沿着几条狭窄交错的小道,我们来到了一座独立的红砖建筑前。迎面有一道允许监狱车辆出入的门,高大而森严,周围是长长的围墙和铁栏。除此之外,这栋建筑本身看上去倒像是一所大学。尽管监狱周围都是住宅,这个地方实际上却是一座孤岛,和哪里都不相连,既没有公共交通,也没有火车站。最近的车站远在十二英里之外,单程出租车费高达二十英镑,是为了惩罚前来造访之人吗?政府似乎打定主意要连囚犯的家人也一并惩处。
我在监狱停车场停了车,和安德鲁一起静坐了几分钟。按照规定,只有我一人有资格进去,刚才来的路上也没看到酒吧或餐馆等建筑,看来他只能待在车里等了。
“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儿,我觉得很过意不去。”我说。
“别担心。我从希腊一路飞过来,就是为了被遗弃在最高规格警戒的监狱外。”
“如果他们不放我出来,记得拨999紧急报警电话。”
“我会打999让他们把你关起来。总之,别担心我,我带了书。”他拿出一本《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平装本。我真是爱死他了。
我转身走进监狱大门。
韦兰监狱看起来既现代又传统,大概是因为把人抓起来关禁闭这种刑罚已经过时了——对维多利亚时期来说或许有效,但有了二十一世纪的科技和资源,这种方式就显得过于简单粗暴,并且还十分昂贵。我走进一间小小的、色彩明亮的接待室,房间里各处贴着“小心夹带违禁药品和手机”的告示——看来来访者不仅可能把它们藏在身上,还可能藏在身体里。我不得不弯下腰,对着一个狭小窗口后面身着制服的狱警说话,后者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又要求我交出手机给他暂时保管。然后我跟着另外两名来访者一起走进一个笼子。一阵嘶哑震耳的警铃声后,笼子的门关上了,不久后,第二扇门打开,我正式进入了韦兰监狱。
一名狱警领着我们穿过一个院子——那是监狱大门后的空地——然后进入来访者等待区。我感觉自己仿佛身处世界上最简陋的食堂:头顶的灯光过于明亮,周围摆着大约三十张桌子,每一张都牢牢焊在地面上;一扇窄小的窗户连着厨房,可以在这里买些食物和饮料。我周围的来访者大多是女性——这不奇怪,因为这是一座男子监狱,我发现其中一人朝我投来同情的目光。
“第一次来探监吗,亲爱的?”她问。
我不知道她怎么看出来的,但想着监狱里大概有各种细节可以暴露你的经验值。女人看起来很友善,于是我点头:“是的。”
“如果你想吃点东西,最好现在去买。待会儿等人进来,大家都会去排队,就没时间交谈了。”
我听了她的建议走到窗口前。我不确定斯蒂芬喜欢什么,于是各种东西都买了一些:一个汉堡、一份炸薯条、三根巧克力棒、两罐可乐。那个汉堡让我想起足球场外半夜售卖的那种,可惜烹饪手艺相差甚远。我用两只盘子盖住汉堡,希望等斯蒂芬来的时候不至于冷掉。
大约十分钟后,囚犯们从旁边的一扇门鱼贯而入,看了看坐在桌边的人,然后纷纷走向自己的妻子、母亲或朋友。他们都穿着统一的运动裤、汗衫和十分难看的运动鞋。虽有几名狱警站在房间四面守卫,但总体来说,氛围平静而轻松。我之前看过斯蒂芬的照片,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但他并不认识我,于是我举起一只手朝他挥了挥。他走过来,在我对面坐下。
这真是一次不同寻常的会面——我终于见到了他。感觉就像一本小说已经读了两三百页,才终于见到主角,而小说却很快就要结尾。无数想法在我脑海中闪过,第一个就是: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可能是一个杀人犯——但这个想法很快便被否决了。尽管已在监狱中服刑八年,斯蒂芬还是给人一种无辜感,而这一点让他具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他身材健硕,肩膀宽厚但并不是大块头,反倒像一名舞者。我能够理解丽莎·特里赫恩为什么想要占有他。同时,他的眼中仍有一簇愤怒的星火,那是怒其不公的火苗,八年来都未曾熄灭。他知道自己是冤枉的,而我完全相信他。
至此特别的时刻,我忽然开始质疑自己参与这件事的动机,并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不安。我回到英国接受这件调查案是为了赚钱,从一开始,我的心态和解填字游戏别无二致。然而事实却是,我应该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即将处理的是一桩惊天大冤案。整整八年的冤狱!
当我开着车在伍德布里奇和伦敦来回穿梭时,当我优哉游哉地调查、采访、做笔记时,斯蒂芬却被关在这里。我所做的事无形中是在挽救别人的人生。
斯蒂芬身上还有些别的地方,总让我想起某个人——可又始终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
他看着面前餐盘里的食物问:“这是给我的吗?”
“是的。”我回答,“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
“你不用为我破费的。我不饿。”他把汉堡推到一边,打开了一听可乐。我看着他喝了一口,然后接着说,“你在信里说自己是一名出版人?”
“我以前当过编辑,现在其实住在克里特岛。后来遇见劳伦斯和波琳,他们请我回一趟英国。”
“你是打算写一本关于我的书吗?”他看着我平静地问,空气中有种波澜不惊的压迫感。
“不是。”我回答。
“可你付钱给艾伦·康威。”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艾伦写了一本书,内容和在布兰洛大酒店发生的事有某种隐晦的联系,可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关于你和弗兰克·帕里斯的事。直到最近遇见劳伦斯才知道。”我顿了顿,“你见过艾伦吗?”
斯蒂芬沉默了一阵。很明显,他不信任我。好不容易开口时,他的每一个字都是反复斟酌过的:“还在关押候审的时候,他给我写过信,可我凭什么要见他?他又不是来帮我的。总之,当时我心里想着别的事。”
“你看过那本书吗?”
他摇了摇头:“监狱图书馆里没有。倒是有不少其他的悬疑小说,很受欢迎。”
“可你还是知道了它的存在?”
他无视我的问题。“塞西莉去哪儿了?”他问,“你在信里说,她失踪了。”
斯蒂芬根本不知道塞西莉的事——直到收到我的信。这不是很正常吗?很可能监狱里对新闻报纸管理很严,塞西莉失踪的消息又没闹到上电视的地步。我再一次对自己感到愤怒,不顾后果地将这个消息擅自告诉了他。大概在我心里,这只是拼图的一个碎片吧。
于是我更加谨慎地选择措辞:“我们还不知道她的行踪,警方还在搜寻。他们说没有理由认为塞西莉有危险。”
“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她当然有危险。她很害怕。”
“你是怎么知道的?她来这里找过你吗?”
“没有,但她给我写了一封信。”
“什么时候的事?”
作为回答,他把手伸进衣服口袋,拿出一张折叠的纸,迟疑了一会儿才递给我。我看见的第一个信息是页面最上方的日期——六月十日。这么说,这封信是在塞西莉失踪的前一天写的!信的篇幅很短,是用电脑打印的。一股激动之情在我心底油然而生——这是新的证据、任何人都没有见过的证据。
“我能看看吗?”我问。
“看吧。”他向后靠去,双眼却一刻不离地盯着我。
我摊开信读了起来:
六月十日
亲爱的斯蒂芬:
许久不曾联络,现在却忽然收到我的来信,你一定很意外吧。我们说好了不再联系,再加上后来的判决和你认罪,我本以为那样是最好的选择。
真的非常对不起,是我错了。我现在知道了,你并没有杀害弗兰克·帕里斯。我还是不明白当初你为什么会选择认罪,我想来见你,和你谈谈。
具体怎么回事很难在信里解释清楚。有一个叫艾伦·康威的男人在案件结束后来了酒店,后来写了一本叫作《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的小说。这其实就是一本侦探小说而已,可他好像在里面写了我们酒店的一些人和事。我父母被写了进去,德里克也是,里面还有一座叫作月光花的酒店。小说情节本身和当年的事件并不相同,可这不是重点。我在读到第一页时就明白了到底是谁杀了弗兰克·帕里斯。其实我一直知道,只是小说让我更加确信了而已。
我需要和你谈谈。我听说要见你必须由你把我的名字写在一个名单上还是什么,你可以把我加上去吗?我把小说也寄给了爸爸妈妈,他们会知道该怎么做的。但我必须非常小心,虽然不认为自己有危险,但你也知道酒店的情况。什么事都瞒不住人,但我不能让人知道。
我匆忙写下这封信先寄给你,下周还会再写一封,我保证。见面时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爱你的,
塞西莉
看来是真的。塞西莉一直知道凶手的真实身份,甚至在小说的第一页发现了证据。我真恨自己没把那本小说带进来。小说以描写埃里克和菲莉丝在克拉伦斯塔楼厨房里的场景开篇,里面提到了佛罗伦萨脆饼和刺猬温蒂奇太太,这两者都不可能和弗兰克·帕里斯的谋杀案有关系。然后我想起来,安德鲁手里还有一本。一会出去我可以再把第一章读一遍。
“我一收到信就把她的名字加在探监名单上了。”斯蒂芬说,“我还在奇怪怎么还没收到她的消息,结果等来了你的信。所以我才同意见你的。”
“斯蒂芬——”此刻的状况让我毫无把握。我有好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担心会冒犯他。整整八年的牢狱生活!他怎么能这么冷静、这么淡定?“我真的很想帮你。”我说,“但有件事我必须搞清楚——你和塞西莉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从沃伦山卡尔福德监狱出来后,是她决定雇用我。她父亲办了一个帮助刑满释放者重回社会的项目。在酒店工作的时候,她对我很好。当我被控谋杀的时候,她也是唯一相信我不是凶手的人。”
“你知道这封信足以扭转整个局面吗?”
“前提是如果有人相信。”
“你愿意让我保管这封信吗,斯蒂芬?我和寻找塞西莉的警探有联系,他也是当年负责弗兰克·帕里斯谋杀案调查的警官。”
“洛克?”
“高级警司洛克。是的。”
听见我的回答,斯蒂芬第一次怒不可遏。“我不想你把这封信给他看。”他说着一把夺回了信,重新折了起来,“就是因为他,我才会被关在这里。”
“你认罪了。”
“是他逼我的!”我能清楚地看见斯蒂芬在拼命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朝我俯身,语调轻缓但带着深深的恨意说,“那个混蛋劝我说,要是我认罪,会好过一点。他说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我,我还有前科,而他们在我的房间里找到了带血的钱。他说如果我签认罪书,他就会帮我说点好话,于是我就像个傻子一样相信了他。我照他说的做了,结果被判最低二十五年监禁,也就是说,等我出狱的时候,已经是个五十岁的老头儿了。你要是把这封信给他,他一定会立刻撕成碎片。要是被人发现我是无辜的,你想想他会怎么样?他只想让我一辈子关在这里死掉、烂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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