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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现场

周一早上,当我出现在戴安娜·考珀家门外时,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大门前围着蓝白条纹的胶带,上面写着:禁止越过警戒线。但肯定已经有人告诉过他我会来,因为他甚至都没问我的名字就让我进去了。今天是谋杀案发生后的第五天。霍桑事先把案件卷宗的复印件寄了一份给我,我周末已经浏览过一遍了。他还附了一个简短的便笺,告诉我早上九点在这里见面。我绕过脚下的一处水坑,沿着一段小径向大门口走去,进入了案发现场。


通常,我参观的某处犯罪现场都是出自我的想象。我不需描述:导演、外联制片、设计师和道具部门将为我完成大部分工作,从挑选家具到敲定墙壁的颜色,事无巨细。我通常只需要确认最重要的细节——有裂缝的玻璃、窗台上的血指纹,任何对故事至关重要的细节——然而,它们可能还是无法呈现。这取决于摄像机对准的方向。我时常会担心房间对于居住在里面的受害者来说似乎太过宽敞——但在拍摄过程中它需要能够容纳十到二十人,观众从来注意不到这点。事实上,房间里会挤满演员、技术人员、灯光、电缆、轨道、移动式摄影车,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以至于要搞清楚这些细节在电视荧幕上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效果是非常困难的。


担任片场编剧是一种奇特的经历。我很难描述那种兴奋的感觉,你走进一处片场,而它完全取决于你的想象。诚然,在这里我完全帮不上忙,无论站在哪里,我十有八九是碍事的那一个,但剧组的人见到我总是彬彬有礼、亲切友好,即便实际上我们可能无话可说。我的工作几周前就结束了,而他们的工作却刚刚开始。所以我会坐在一张折叠椅上,椅背上从来不会贴我的名字。我会在一旁观看拍摄,偶尔和演员们闲聊几句。有时剧组的工作人员会用一次性塑料杯递给我一杯茶。坐在片场的时候,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故事,这让我感到欣慰。我是片场的一部分,而它又是我的一部分。


考珀太太的起居室和我想象中几乎一样。我踏上厚厚的地毯(上面编织着粉色、灰色的花纹),打量着眼前的起居室:水晶枝形吊灯、舒适的仿古家具、茶几上随意地摆放着几本《乡村生活与名利场》杂志,内嵌的书架上是各种书籍(现代小说,精装本,没有我的作品),我感觉像个入侵者。我独自一人,恍若漫步于一家正在展览的博物馆中,而不久前这里还有人居住。


犯罪现场被警方侦查员贴上了各种塑料标签,上面用黄色的数字加以区分,但数量不多,说明没有发现太多证据。满满一杯看起来像是盛着水的杯子(12)放在一张古董餐具柜上,而在水杯旁边,我注意到,放着一张信用卡(14),上面写着戴安娜·考珀的名字。它们是线索吗?只是看见它们在那里,很难下定论。这个房间有三扇窗户,每扇窗户都挂着天鹅绒窗帘,窗帘一直垂到地面。五幅窗帘都用红绳和流苏收拢起来。离大门最近的那幅窗帘(6)松松垮垮地垂下,提醒我不久前,一个中老年妇人就在我站立的地方被人勒死了。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想象她站在我面前,眼睛瞪着某处,拳头在空中挥舞。我低头看去,发现地毯上有一处血迹,还标着两个号码。在她死前,肠道会失去控制,这类细节我通常会考虑到独立电视台的观众,在播放的剧集中省略。


霍桑穿着往常那身衣服(这句话我绝对不要再写一遍)走进起居室。他正在吃一个三明治,我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他一定是刚才在考珀太太的厨房里用她的炊具自己做的。我盯着他。


“怎么了?”他问我。


“没事。”我说。


“你吃早餐了吗?”


“不用了,谢谢。”


他一定是听出了我的语气不善。“浪费可耻,”他说,“而且她再也用不上了。”他在房间里边走,边拿着三明治吃。“所以,你怎么看?”


我不确定该怎么回答。房间很整洁。除了平板电视——放在电视柜上,而不是装在墙上——房间里其余的物品都属于上个时代。戴安娜·考珀过着井井有条的生活,杂志摆放得整整齐齐,装饰品——玻璃花瓶和陶瓷雕像——定期除尘。她甚至死的时候都衣衫整洁,没有挣扎过后的狼狈迹象。没有打翻的家具。袭击者只留下了一个痕迹:在门附近的地毯上留下了半个泥脚印。我可以想象,她看见了定会皱起眉头。她死前没有被人殴打或强奸过。从多个方面来看,这都是一场安静的谋杀。


“她认识凶手。”霍桑说,“但他不是熟人。是一名男子,身高至少有六英尺,体格强健,视力不好。他来这里的意图明确,就是为了杀她,而且他在屋里没有逗留过久。她留下他独处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厨房。她希望他自行离开——但就在这时,他动手杀了她。杀死她之后,他搜查过整栋房子,拿走了几样东西,但这不是他来这里的理由。杀人是出于私怨。”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虽然话已脱口而出,但我还是生自己的气。我知道这正中他的下怀,他就是想让我开口问他。


“他到这里时天已经黑了。”霍桑说,“这片区域发生过好几起入室盗窃案。一个中老年妇人,独自居住在市内昂贵的地段,不会轻易向陌生人敞开大门。几乎可以肯定,作案人是一名男子。我听说过有女人勒死女人的案例,但就我的经验,这种情况并不常见。戴安娜·考珀身高有五英尺三英寸,如果凶手的个头比她高,会更方便作案。他杀害她时,致使她舌骨骨折。从这一点判断,他很强壮,尽管我承认她上了年纪,老人家舌骨更容易骨折。


“我怎么知道他是专门来杀她的?原因有三。他没有留下指纹。那天晚上天气温暖,但他特意戴了手套。他没在这里逗留很久。他只待在这个房间里,如你所见,房间里没有咖啡杯,也没有装过杜松子酒的空杯子。如果他是熟人,晚上六点钟,他们也许会一起喝一杯。”


“他可能有急事。”我说。


“看看垫子,托尼。他甚至都没有坐下。”


我走过去看了一眼之前留意到的那个玻璃杯,克制住拿起它的冲动。警察和法医一定来过这里,他们把它留下了,这让我颇为惊讶。他们难道不用取走杯子,立刻做检测吗?我如实向霍桑表达了疑惑。


“他们把它带回来了。”他说。


“为什么?”


“为了我。”他露出标志性的冷淡笑容,然后吃完了剩下的三明治。


“这么说,确实有人喝过东西。”我说。


“只是水。”他咀嚼着咽下嘴里的三明治,“我猜测,他离开之前向她要了一杯水。于是她离开房间,留给他充足的时间解开窗帘,解下了绑窗帘的绳子。如果她在一旁看着,他不可能有机会这么做。”


“但是他没有喝那杯水。”


“他不想留下DNA。”


“那信用卡呢?”我读出卡上印着的名字:戴安娜·J.考珀太太。是巴克莱银行的信用卡。截止日期是十一月。比她的“人生截止日期”晚六个月。


“这个证据很有趣。它为什么没有和其他银行卡一起放在她的钱包里呢?她当时取出这张信用卡是为了付钱吗?这也就解释了她为什么会开门。上面除了她自己的指纹没有留下其他人的指纹。因此,你可以还原出一个可能的作案情形:有人要求她付款。她拿出信用卡,就在这时,他溜到她身后勒死了她。可是,为什么卡没掉在地板上?”他摇了摇头,“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与案件没有什么关系。我们拭目以待。”


“你说凶手视力不好。”我说。


“是的——”


“因为他没看见她手上戴的那枚钻石戒指。”我赶在霍桑把一切解释得明明白白之前打断了他,“那枚戒指一定值一大笔钱。”


“不,不,老兄。你全都搞错了。凶手显然对戒指不感兴趣。无论他是谁,他顺走了几件珠宝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让整个案件看起来像是入室盗窃,他要么是忘记了那枚戒指,要么是摘不下来,所以决定不再费力气找一把修枝剪来。他不可能没看见。他勒死她的时候,与她近在咫尺。”


“那你怎么知道他视力不好?”


“因为他踏进了门外的水坑,这才在地毯上留下了泥脚印。那脚印看起来像是男士鞋留下的,而且,他在其他各个方面都很谨慎。那是他唯一的疏忽。你要把这些全都记下来吗?”


“大部分我都记得住。”我拿出苹果手机,“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拍几张照片。”


“你去吧。”他指着餐具柜上的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记得把他拍进去。”


“他是谁?”


“她的丈夫,我猜测。劳伦斯·考珀。”


“离婚了?”


他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他们要是离婚了,她就不会留着他的照片,对吧!他十二年前过世了。癌症。”


我拍了张照片。


在那之后,我跟随霍桑在屋子里查看,逐一进入每个房间,拍下他指给我看的东西。我们从厨房开始,那间厨房外表上就像一间样板房:配置昂贵但鲜少使用。里面的厨具一应俱全,足以让她尽情施展厨艺,准备一顿供十人享用的米其林大餐,但也许她只是煮个鸡蛋,烤两片吐司,将就一顿晚餐后便上床睡觉。冰箱表面贴满了印着古典艺术品和莎士比亚名言的冰箱贴,上方摆着一个金属罐,是纳尼亚系列影片《里海王子》里的同款。为了防止手与金属表面接触,霍桑垫着布,打开金属罐看了看里面。除了几枚硬币外,别无他物。


房间里的一切都井井有条。窗台上放着杰米·奥利弗[1]和奥托伦吉[2]的食谱,烤面包机旁边的架子上放着笔记本和最近收到的信件,还有一块黑板,写着本周的购物清单。霍桑浏览了一遍信件,又将它们放回原处。料理台上方的墙上挂着一条木质的鱼,上面有五个挂钩,黛安娜平时用来挂钥匙,他似乎对这几把钥匙格外感兴趣。钥匙一共有四把,每一把都贴着标签,我适时地拍了一张照片,发现按照上面的标签,它们分别是正门、后门、地窖和另一处名为斯托纳之家的房产的钥匙。


“这是什么?”我疑惑道。


“在搬到伦敦之前,她曾经住在那儿。那处房产位于肯特郡的沃尔默。”


“她竟然还保留着钥匙,奇怪……”


我们还找到了一个装满旧信件和账单的家用抽屉,霍桑全部浏览了一遍。里面还有一个音乐剧《摩洛哥之夜》的小册子。封面上是一把卡拉什尼科夫机枪的图片,肩带摆成心形。首页署着制片人的名字,作为其中一员,雷蒙德·克鲁尼斯的名字赫然在列。


我们离开厨房,向楼上的卧室走去,楼梯一侧的墙壁上贴着浅色条纹图案的壁纸,清一色的画框里是经典戏剧《哈姆雷特》《暴风雨》《不可儿戏》《亨利五世》《生日聚会》的海报。全是达米安·考珀出演过的戏剧。霍桑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可当我走进卧室的时候,内心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忐忑,这让我感到意外。那种熟悉的感觉再次袭来,我就像是一位未经主人同意就贸然闯入的不速之客。就在一周前,一位中老年妇人还生活在这里,也许就站在那面全身镜前换衣服,躺在那张气派奢华的床上,翻着斯蒂格·拉森[3]的《玩火的女孩》入睡,如今那本书就安静地躺在床头柜上。好吧,至少考珀太太不必面对那个乏味的、不免让人有些扫兴的结局。床上有两只枕头。其中一只上有明显的压痕,应该是头枕在上面留下的。我可以想象她在温暖的被窝中醒来,浑身散发着薰衣草的芳香。可她再也不会醒来了。来这里之前,死亡在我看来只是一个必经的阶段,是推进剧情发展的一环。但是站在这个刚去世不久的女人的卧室里,我能感觉到死神就蛰伏在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