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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血腥味

我们跟在棺材后,任由其他哀悼者困惑地围在空荡荡的墓穴边,它让我想起了一只在波涛汹涌的海面颠簸的小船。


我怀疑霍桑被刚才那一幕逗乐了。也许是那个报复性的、没有人情味的玩笑迎合了他本性阴暗的一面。更有可能的是,他心知梅多斯之前提出的推论这下被彻底推翻了。就在几分钟前,他还一直言之凿凿地说是入室盗窃失控了。这下毫无疑问,葬礼上的童谣将案件推至了警方常规的办案经验之外,并让霍桑有更多机会掌握办案的主动权。


我回头一看,只见梅多斯缓缓跟在我们身后,眼下只有我和霍桑两个人,我们朝教堂的方向走去,教堂就在前面不远处。


“刚才发生的事你怎么看?”我问他。


霍桑说:“那是一条信息。”


“一条信息……给谁的?”


“嗯,达米安·考珀算一个。你看到他的表情了。”


“他心烦意乱。”


“这么形容太委婉了。他的脸跟纸一样白,我还以为他要晕倒了!”


“这件事一定和杰里米·戈德温脱不了关系。”


“他不是被公交车撞倒的。”


“是。但也许他被撞的时候手里拿着一辆玩具公交车,也许他喜欢乘公交车……”


“有件事你没说错,老兄。那是一首儿歌,所以有可能和死去的小孩有关。”霍桑小心翼翼地跨过一处墓穴。“达米安回家了,”他继续说道,“但我们很快就会去找他。我想知道他这下会怎么说。”


“迪尔那场事故已经过去十年了。”我大声说出内心的想法,“先是戴安娜·考珀遭人杀害,接着发生了这件事。肯定有人在试图表明态度。”


我们来到教堂门口,棺材已经抬进去了。我们停下脚步,等梅多斯赶上来。


“我就知道有你掺和事情就会搞砸。”他嘀咕了一句。他体力很差,走了短短的一段路就上气不接下气。如果他不注意节制饮食,不戒烟,不运动,用不了多久就会再次重访公墓,永远长眠于此。


“我很想听你讲讲你的入室盗窃理论如何解释今天发生的事,”霍桑说,“我不能违心地说,看见有人打扮成邮递员的样子。”


“这里发生的事情也许与这桩谋杀案无关,你也知道。”梅多斯回答,“事关好莱坞明星。这就是一场恶作剧……某个心理扭曲的人干的,仅此而已。”


“你说的也许没错。”霍桑的语气却表明他一句都不相信。


我们走进教堂。棺材已经放回支架上,艾琳·劳斯忙着解开皮带,牧师在一旁看着,惊讶地瞪大眼睛,一旁还有康沃利斯父子殡仪馆的四名殡葬员。我们进来时,她抬头看着我们。


“我在这行干了二十七年了,”她说,“之前从来没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至少那首儿歌停止了。当艾琳解开皮带,掀起盖子时,我听见柳藤筐吱呀作响。我退缩了。我无意在戴安娜·考珀去世一周后再次见到她。所幸,她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棉质裹尸布,虽然我可以辨别她身体的轮廓,却不用看她瞪着的双眼或缝合的嘴唇。艾琳俯下身,从戴安娜·考珀的双手间拿出一个板球状的橙黄色的东西,把它交给了梅多斯。


他嫌弃地检查了一下。“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他说。


“这是一个闹钟。”霍桑伸出手,梅多斯把它递给他,似乎很高兴脱手。


那确实是一个数字闹钟,正确的时间显示在一侧的圆形表盘上。上面还有一串孔眼和两个开关,就像老式的收音机,霍桑把其中的一个开关推上去,音乐声再次响起。


公交车的轮子转啊转……


“把它关掉!”艾琳·劳斯颤抖着说。


他照做了。“这是一个MP3式的录音闹钟,”他解释说,“网上有很多。你可以下载孩子喜欢的歌曲,早上叫醒他们。我给我儿子也买了一个,只是我把自己的声音录进去了。‘醒醒,你这个小浑蛋,快起床啦。’他觉得很有趣。”


“它是怎么响的?”我疑惑道。


霍桑把它拿在手里把玩。“闹钟设定在上午十一点半,把它放进棺材里的那个人提前定好时间,让它在葬礼过程中响起。他的计划很完美。”他转过头看着艾琳·劳斯。“你能解释一下它是怎么出现在那里的吗?”他问道。


“不知道!”她大吃一惊,仿佛受到了责怪。


“棺材是否单独停放过一段时间?”


“这你得问康沃利斯先生。”


霍桑稍作停顿:“康沃利斯在哪里?”


“他提前离开了,今天下午他儿子的学校有演出。”她盯着那只橙色的闹钟,“我们殡仪馆不可能有人做出这种事。”


“那这么说,一定是外面的人干的。那么我的问题是:棺材单独停放过吗?”


“是的。”艾琳嗫嚅道,似乎不想承认,“死者先前停放在我们位于富勒姆宫路的停尸房,今天才从那里运来。可惜我们南肯辛顿的办事处没有足够的空间。我们在汉默史密斯环岛附近有一间教堂,丧亲之地。如果考珀太太的亲朋好友希望去看她的话,可以前往吊唁。”


“那有多少人去看过她呢?”


“我现在不清楚。但我们有一份访客名单,任何不能出示身份证明的人都不允许进入。”


“那在公墓里有机会吗?”霍桑追问道。艾琳一言不发,于是他继续说道:“我们到这里时,棺材已经停放在灵车里了,车就停在教堂后面。其间一直有人看着吗?”


艾琳将问题抛给了四名抬棺人中的一个,那人拖着脚步,眼睛望着地面。“我们大部分时候都在,”他嘟囔了一句,“但不是一直在。”


“你是谁?”


“阿尔弗雷德·劳斯。我是这家公司的主管之一。”他吸了一口气,“艾琳是我的妻子。”


霍桑皮笑肉不笑地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们这一家子!那么,你们当时在哪儿?”


“我们到了以后,把车停好,就来这里了。”


“所有人吗?”


“是的。”


“灵车上锁了吗?”


“没有。”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没人会试图偷走一具尸体。”艾琳冷冰冰地说。


“好吧,也许这是你以后要考虑的事。”霍桑靠近她,语气近乎威胁,“我需要和康沃利斯先生谈谈。在哪里可以找到他?”


“我给你他的地址。”艾琳伸出手,她丈夫递给她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她在第一页草草写了几行,然后撕下来交给霍桑。


“谢谢。”


“等一下!”梅多斯一直站在一旁,仿佛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一言未发。与此同时——我从他的目光里能看出——他无话可说。“我要把闹钟带走,”他喃喃自语,以显示自己的权威。“不应该用手碰,”他补充了一句,忘记自己就是最先从艾琳手中接过它的人。“法医会不高兴的。”


霍桑说:“我猜法医不会有太多收获。”


“好吧,如果是从网上购买的,我们有很大概率可以查出购买者的身份。”


霍桑把闹钟交给他。梅多斯用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捏着数字闹钟的两侧,用行动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祝你好运。”霍桑说。


这是在送客了。


***


守丧,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在一家美食酒吧举行的,就在芬伯勒路的拐角处,从公墓到酒吧步行只有几分钟的路程。这就是达米安气冲冲地离开时提到的那个地方。他不是唯一直接回家的人,一半来送葬的人都决定省去这一环节。只剩下格蕾丝·洛威尔和十二位客人,喝着普罗塞克起泡酒,吃着迷你香肠,彼此慰藉,不仅是为失去一位老朋友而感到悲伤,还为她的葬礼演变成一场可怕的闹剧而唏嘘。


霍桑说过他想和达米安·考珀聊聊,而且他已经给罗伯特·康沃利斯打过电话,在他的手机信箱里留了言。但在这之前,他想和其他前来送葬的人聊聊。毕竟,如果他们和戴安娜·考珀不熟的话,也不会来参加葬礼,这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他可以趁他们齐聚一堂的时候把他们“一网打尽”。当我们穿过富勒姆街,迈进酒吧时,他的脚步无疑是轻快的。任何形式的谜题都能激发他的活力——越离奇,越有效。


我们在人群中一眼看见了格蕾丝。虽然她穿着一身黑,裙子却很短,披着天鹅绒材质的礼服外套,垫着夸张的垫肩。她靠在吧台旁,比起葬礼,她更像是刚参加完电影首映礼。她没和任何人聊天,当我们走到她身边时,她露出了紧张的笑容。


“霍桑先生!”显然,她很高兴见到他,“真不知道我在这里做什么,我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


“他们都是什么人?”霍桑问道。


她环顾四周,然后指着其中一个说:“那是雷蒙德·克鲁尼斯。他是个戏剧制片人,达米安演过他的剧。”


“我们见过。”


“那是戴安娜的私人医生。”她冲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点了点头。男人是鸽形身材,穿着黑色的西装三件套。“我想,他是巴特沃斯医生,身旁的女人是他的妻子。站在角落里的那个人是戴安娜的律师查尔斯·肯沃西。他负责遗嘱的事。其他人我就不认识了。”


“达米安回家了。”


“他非常难过。是有人故意选了那首儿歌,惹他心烦。开这种玩笑真是可怕。”


“你知道那首歌?”


“呃,对!”她犹豫了一下,不确定是否要继续说下去,“这就要说起发生在那两个孩子身上的那件可怕的事,”她说,“那是蒂莫西·戈德温最喜欢的儿歌。他们给他下葬时就放了那首歌……在哈罗威尔德。”


“你是怎么知道的?”霍桑问。


“达米安告诉我的,他经常说起这件事。”出于某种原因,她觉得有必要替他说话,“他不是那种情感外露的人,但是那件事对他影响很大——很多年前发生的那场意外。”她倒了一杯普罗塞克酒,一饮而尽,“天哪,多么可怕的一天。我今天早上醒来,就感觉会有可怕的事发生,但从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


霍桑在仔细地观察她。“印象中,你不是很喜欢达米安的母亲吧。”他突然说道。


格蕾丝脸红了,她颧骨上方的那道阴影加深了。“不是的!谁告诉你的?”


“你说她会忽视你。”


“我没说过那种话。她只是对艾什莉更感兴趣,仅此而已。”


“艾什莉呢?”


“在豪恩斯洛,我父母那里。我待会儿离开这里就去接她。”她把酒杯放在吧台上,从路过的服务员的托盘里又取了一杯。


“那这么说,你和她的关系很亲近?”霍桑说。


“我不会这么说。”她沉思了片刻,“我和达米安在一起没多久艾什莉就出生了,她担心成为父亲会耽误他的事业。”她停下来,“我知道这话不中听,但你必须理解,她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劳伦斯去世后,她只有达米安,很溺爱他。他的成功对她来说是天大的事。”


“那孩子是绊脚石喽?”


“她是计划之外的,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但是达米安很爱她,他没有其他想法。”


“那你呢?洛威尔小姐?艾什莉对你的事业可没有帮助。”


“您的话确实不中听,霍桑先生。我今年才三十三岁,停下来休息几年,对我没有任何影响。而且我非常爱她。现在这样我很满意。”


我想,她可能成不了多么出色的演员。她说的我一点也不相信。


“你喜欢洛杉矶吗?”霍桑问她。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适应那里。我们在好莱坞有一栋房子,每天早上醒来,都不敢相信我竟然在那里。我在戏剧学院上学时,那一直都是我的梦想——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好莱坞的标志。”


“可以想象,你交了许多新朋友。”


“我不需要新朋友。我有达米安。”她的视线从霍桑的肩膀上方掠过,“如果你不介意,我得去和其中几位打个招呼。本该由我招待好其他人,我不想在这里逗留太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