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你没事吧?”
霍桑俯身看着我,他的身影占据了我的整个视野。他看起来并不在意。如果硬要形容他当时的表情的话,那应该是困惑,仿佛看到一具面目全非、鲜血淋漓的尸体后晕倒是一个怪异的举动。
我感觉不太好,脑袋撞在了达米安·考珀仓库风格的地板上,让我感觉有些恶心。那股血腥味在我的鼻腔里挥之不去,我担心自己晕倒的时候是不是沾上了血迹。我愁眉苦脸地四下摸索。地板是干的。
“你能拉我一把吗?”我说。
“当然。”他稍作犹豫,然后伸出手,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拉了起来。那一瞬间的犹豫是怎么回事?我洞悉了那一刻的反常。自打我认识他起,无论是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还是他协助我创作的时候,我们都从未有过任何肢体接触,甚至连手都没有握过。事实上,仔细想想,我从未见过他与任何人发生肢体接触。他有洁癖吗?或者纯粹就是排斥社交?这是有待我解开的另一个谜题。
我挑了一张皮制的扶手椅坐下,远远地避开了那具尸体和那摊血迹。
“要喝水吗?”他问我。
“不用了,我没事。”
“你不会吐出来,对吧?我们必须保护犯罪现场。”
“我不会吐的。”
他点了点头。“亲眼看见一具死尸,感觉不会很好。我可以告诉你,那只会变得越来越糟。”他摇了摇头,“我见过被砍掉脑袋的人,眼球突出——”
“谢谢!”我感到胃里一阵翻涌,深吸了一口气。
“凶手一定不喜欢达米安·考珀。”他说。
“我不明白。”我想到了葬礼过后格蕾丝和我们说的那些话。“这是事先计划好的,对吗?有人把音乐播放器放进了棺材里,因为他知道达米安会听到那首儿歌。他想让他离开,让他落单。可为什么是他呢?如果一切都和迪尔的那场事故有关——可那几乎不能怪到他头上。他当时甚至都不在车里。”
“你说到点子上了。”
我想要把这点捋清楚。一个女人鲁莽驾驶,撞死了一个孩子。十年之后,她受到了惩罚。但为什么还牵连了她儿子?有没有可能是宗教的原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没有道理。戴安娜·考珀已经死了。如果有人想利用她的儿子伤害她,也该先杀死他才对。
“他母亲没有直接投案自首,因为她想要保护他。”我沉思道,“这就是她驾车离开现场的原因。也许这就足以让他脱不了干系。”
霍桑沉默了片刻,却不是在思考我说的话。“我要暂时离开一下,”他说,“我已经报过警了,但是我得去检查一下公寓。”
“去吧。”
说来也有意思,我想起我们合作《正义与否》那个剧本时的一件事。我们当时在讨论第一季中的一个场景,动物保护人士被发现死在农舍里。霍桑当时告诉我,当发现一具尸体时,任何一名警察或侦探的当务之急就是保护自身的安全。他们是否身处危险?袭击者是否还藏在建筑物中?他们会确保自身安全,然后寻找潜在的目击者……比如经典的一幕,躲在衣柜里或是床底下的孩子。我躺在地板上的工夫,霍桑已经报了警。他还能注意到我,真是太体贴了。
他离开房间,身影消失在螺旋梯上。我坐在扶手椅上,试着无视那具尸体,甚至不去想那些可怖的伤口。可这并不容易。我要是闭上眼睛,那股血腥味就更加明显。可我要是睁开眼睛,就总是忍不住想要瞥一眼那摊血泊和伸展的四肢。我不得不转过头,让达米安·考珀离开我的视线。
接着,他咕哝了一声。
我转过身,以为自己幻听了。可紧接着,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让人毛骨悚然。达米安的头背对着我,但我确定那声音就是他发出的。
“霍桑!”我大声喊道。与此同时,我感觉胆汁泛到了嗓子眼。“霍桑!”
他匆匆忙忙地走下楼梯:“怎么回事?”
“达米安,他还活着。”
他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然后走到那具尸体旁边。“没有,他死了。”他言简意赅地说。
“我刚刚听到他发出声音。”
达米安再次咕哝了一声,这回更大声。我没想到竟会遇到这种事。一具尸体想要说话。
霍桑却不屑一顾。“待在那里别动,托尼,别想了,好吗?他的肌肉已经僵硬了,包括声带附近的肌肉。他胃里的气体想要逸出,那就是你听到的声音。这种情况时常发生。”
“哦。”我内心深深地希望自己不曾出现在这里。不止一次,我真希望自己从未答应要写这本该死的书。
霍桑点了根烟。
“楼上有什么发现吗?”我问他。
“屋里没有其他人。”他说。
“你知道他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有这种可能。”
“怎么知道的?”
他弯曲手掌,将烟灰弹进掌心。我看得出他不愿意告诉我。“我真笨,”他最后只是说,“我们第一次来这里时,你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所以是我的错喽?”
“我告诉过你,我和他人交谈时,需要集中精力,当你打断我们的对话时,在某种程度上也打断了我的思考,我的思路。”他语气软下来,“这都怪我。我承认,是我漏掉了。”
“漏掉了什么?”
“达米安说他妈妈会来给阳台上的植物浇水,他说她会邮件回复他。我应该想起来的。我们在戴安娜·考珀的住所时,厨房里有五个挂钩。你还记得吗?”
“是在一条木鱼上。”
“没错。而且上面有四把钥匙。如果他在洛杉矶的时候,戴安娜·考珀可以来这里,就说明她有他家里的钥匙,但是我没有看到哪一把上贴着对应的标签。”
“有个空的挂钩。”
“这就对了。有人杀了她,在家里搜寻的时候发现了钥匙,然后趁机拿走了。”他停下来,我知道他是在重新梳理刚才说过的话,“无论如何,有这种可能性。”
通向大门的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片刻之后,出现了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他们把视线从尸体上挪开,落在了我们身上,试图弄清楚事情的经过。
“待在原地别动。”走在最前面的警察问道,“是谁报的警?”
“是我,”霍桑说,“你们倒是不慌不忙的。”
“先生,你是谁?”
“前警督霍桑,曾效力于伦敦警察厅。我已经与梅多斯警督取得了联系。我有理由相信,这起谋杀案可能与当前调查的一起案件有关。你们最好与当地的警督和重案组取得联系。”
英国警察有一种特别的对话方式,那是一种正式又有些拗口的措辞,譬如“我有理由相信”,或是“与某某取得联系”,而不说“给谁打过电话”。这就是我总是很难在荧幕上塑造这一形象的原因之一。张口闭口的陈词滥调,观众很难与角色产生共鸣。他们看起来也没有美国同行那么有趣,白衬衫、防刺背心,还有那令人感到绝望的蓝帽子。没有配枪,不戴太阳镜。眼前的这两名年轻警察办事认真。一个是亚洲人,另一个是白人。他们几乎没再和我们说过话。
其中一个拿出他的对讲机,汇报情况,其间霍桑则开始亲自检查案发现场。
我看见他走到通往阳台的那扇门旁,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小心翼翼地避开门把手。门没有锁。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尽管我仍然感到恐惧,还是硬拖着身躯离开那把扶手椅,跟了上去。两名警察汇报完现场的情况后,似乎就无事可做了。我离开的时候,他们犹犹豫豫地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甚至没有问我是谁。
来到阳台,呼吸着午后的空气,我立刻感觉好多了。与公寓的室内装潢一样,阳台的布置——折叠躺椅、盆栽植物、燃气烧炉——也让我不禁想起了片场。它就像是《老友记》里乔伊、钱德勒,和其他几位朋友经常放松的那个阳台,可以看见大楼后方有一条金属防火通道通往一条小巷。霍桑站在边缘,向下凝望。我注意到他脱了鞋,大概是为了避免留下脚印。他又在抽烟。他每天吸烟的数量无异于慢性自杀。一天要抽至少二十根,也许更多。我走近时,他转过身来。
“他事先就是埋伏在这里。”他说,“达米安·考珀参加完葬礼回到家中时,他已经潜入了公寓,用那把从不列颠尼亚路拿来的钥匙打开大门。然后来到外面的阳台上,伺机而动。行凶之后,他也是从这里离开的。”
“等一下。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而且,你怎么知道凶手是名男性?”
“戴安娜·考珀是被人用窗帘绳勒死的。她的儿子被砍得面目全非。凶手多半是男性。如果是女性,那她一定非常、非常愤怒。”
“其余的推测呢?你怎么能确定这就是谋杀的经过?”
霍桑只是耸了耸肩。
“如果你想让我写,就必须告诉我。否则,我只能胡编乱造。”我之前就这样威胁过他。
“好吧。”他把烟头扔到阳台外面,我看着它在空中急速旋转,然后消失不见。“首先要把自己放在凶手的位置上,思考他脑子里在想什么。”
“你知道达米安参加完葬礼会回到这里。音乐播放器,还有‘公交车上的轮子’那些把戏都是为了刺激他回到这里。或者,也许你当时就在墓地——躲在人群中或是一块墓碑后面。你听见他对女朋友说‘我要回家了’。这时你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计划。
“唯一的问题是,你不能确定他是否会单独行动。毕竟格蕾丝有可能会一起回来。也许他会带牧师回家。所以你必须潜伏在一处可以看到他的地方,如果时机不成熟,你可以立刻离去。”他用拇指示意了一下,“这里有楼梯可以通向一层。”
“也许他也是这么上来的?”
“不可能,进入客厅的门上了锁,门闩是从里面插上的。”霍桑摇摇头,“他有钥匙,是从大门进来的。他要先找到一个藏身之处,于是来到了阳台上。这里是完美的藏身地点。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室内的情况,以便确认达米安是否有同伴。事实证明,达米安是独自一人,这正中他的下怀。凶手回到客厅,接着……”其余的他就没有往下说。
“你说他是从这里逃走的。”我提醒他。
“这里有个脚印。”顺着霍桑手指的方向,我看到逃生通道旁有一块红色的,大概二分之一半月形的印记,那是凶手的鞋底在沾上达米安的血迹后不小心留下的。这让我想起了戴安娜·考珀家里的足迹,大概是同一个人的。
“总之,他无法从正门离开,”霍桑继续说道,“你见过尸体上利器所致的伤口了。流了很多血。他身上肯定也沾了不少血迹。你觉得他可以不引人注意地穿过砖巷吗?我的猜测是,他穿了一件外套之类的,从逃生通道爬下去,穿过小巷离开。”
“那你知道闹钟是怎么放进棺材里的吗?”
“还不知道,我们必须先找康沃利斯聊聊。”香烟在他的手指间滚动,“但我们要过一会儿才能离开这里。等梅多斯露面之后,你不得不向他提供一份证词。不用说太多,装聋作哑就好。”他瞥了我一眼,“这应该不太难。”
在接下来的几小时里,达米安·考珀的公寓变得越来越拥挤,而我们两个坐在里面,无事可做。最先赶来的两名警察通知了他们的警督,而这位警督接着又通知了重案调查组。一共来了六名警察,戴着头套、口罩和手套,穿着一次性防护服,几乎分不清谁是谁。每隔几秒钟,令人眼花缭乱的闪光灯就会亮起,负责拍照取证的警察就会用镜头捕捉下公寓的一角。达米安的尸体旁蹲着一男一女,他们都是法医团队的成员,正在用棉签小心翼翼地擦拭他的两只手和脖子。我知道他们在找什么。如果行凶者拿刀袭击达米安时,两人有过肢体接触,那他们也许就能采集到凶手的DNA。达米安的两只手都被套上了袋子,不透明的塑料袋用胶带牢牢地固定。不过才短短的一天,他就不再被当成一个活生生、有尊严的人,而更糟的还没有发生。当他们终于准备好将他运走时,两个人跪下来,用聚乙烯材质的袋子包裹住他,然后用电工胶带密封。整个过程让我同时联想到了古埃及人和联邦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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