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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与希尔达共进午餐

“你买了一双新鞋。”第二天我出门的时候妻子说。


“没有。”我说,低头一看,原来我穿着霍桑给我的那双鞋,也就是达米安·考珀的鞋。它们上脚很舒服,是意大利产的。我不假思索地就穿在了脚上。


“哦,这双啊!”我喃喃道。


我的妻子是电视制片人。任何细节都逃不过她的双眼,她轻而易举就能当侦探,或是间谍。我笨拙地站在原地。霍桑的事,我对她只字未提。


“买了有一阵了。”我说,“只是不经常穿。”我们不会对彼此撒谎。这两个陈述大致都属实。


“你要去哪里?”她问我。


“和希尔达吃午餐。”我说。


希尔达·斯塔克是我的文学经纪人。我也没跟她说起过霍桑。我用最快的速度出了门。


作家与经纪人之间的关系很奇特,我甚至不确定自己能完全理解这种关系。从基本的开始说起,作家需要经纪人。大部分作家在处理合同、买卖和发票这些事情时,是毫无头绪的。事实上,处理任何生意上的事都是如此。经纪人会办好这些,作为回报,你赚的钱的百分之十要进入他们的腰包。这个价格其实很公道,除非你出了本畅销书。但如果你的书真卖得这么好,你也不会在乎这点钱。其他的事他们不太插手。他们不会真的帮你带来工作机会。如果他们设法提高了你的预付款,那这部分金额远没有他们自己赚取的佣金高。


经纪人不完全是你的朋友。就算是,也是长袖善舞的那一类。他们还有几十个其他客户,同样也很乐于和他们见面。他们可能会试探地问候你妻子和孩子的近况,但实际上他们最感兴趣的还是你新书的进展。可以说,他们的脑回路只关注一件事,与尼尔森公司(英国一家追踪图书销售数据的公司)完美同步。我的书出版一周后,希尔达会打电话告诉我图书的排名情况,即使她知道我讨厌听这些。我会告诉她:“图书销量不是全部。”简而言之,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差异。


我记得在她和我签约之后不久,我们约好在机场碰面。我要去爱丁堡做一场演讲,她同意一起前往,我很惊讶。她难道不用回家吗?没有家人在等她吗?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了。她没有邀请我去过她家,我也从未见过她的家人。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在安检通道的那头,正扯着嗓门冲手机那头的人叫嚷,她示意我不要打扰她。我花了大约十几秒,意识到电话那头是出版社的人,又用了十秒钟才意识到那是我的出版商。安检后她穿上鞋子,系好皮带,套上夹克,走进了W.H.史密斯的机场书店,却发现里面没有我新书的存货。她想知道为什么。


这就是希尔达。在我和她签约之前,我在迪拜、香港、开普敦、爱丁堡和悉尼的书展上都见过她。她对我了如指掌:我的新书表现如何,我的编辑为何离职,接替她的人是谁。如果我是阿拉丁,那她就是我的灯神,虽然据我所知,我从未擦过那盏传说中的神灯。和她签约是必然的结果,最后我也确实和她签了。顺便说一句,我远算不上她签的最大牌的作家。但她的才能就是总能让我相信,我其实就是大牌作家。


我总是不得不提醒自己,从理论上讲,她为我工作,而不是反过来。即使这样,我见她时也总是很紧张。她是个身材娇小,穿着干练的女人,留着细密的鬈发,一双探究的眼睛总是目光灼灼地看着你。她的一切都很强硬:她冲你指指点点的样子,字正腔圆的语气,不动声色的表情,甚至是她的着装品位。她说脏话和霍桑有得一拼。我喜欢她,也同样惧怕她。


我知道我必须要把正在创作的这本小说告诉她。她会卖掉它。她会做这笔生意。我同样知道,她会为我没有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就自作主张而生气,这也是为什么我尽可能地拖延时间。我和她聊完了其他重要的事:《丝之屋》的推广,少年间谍系列最新一本的构思(我有个想法,这本书我想写亚森·格雷格罗维奇,这名杀手在之前几次冒险里登场过),还有英国独立电视台、《正义与否》的进度、下一季的《战地神探》(如果真有下一季的话)。希尔达一反常态地有些焦躁,即使是按照她的标准来衡量。服务员收拾餐盘的时候,我问她出什么事了。


“我不想提,”她说,“不管怎样,你可能也会在报纸上看到。我的一个客户被逮捕了。”


“是谁?”


“雷蒙德·克鲁尼斯。”


“那个戏剧制片人?”


她点了点头。“他去年为一部音乐剧拉了一笔投资。《摩洛哥之夜》。它的表现不如预期。”希尔达任何时候都不会用“失败”这个词,即使它赔得一分钱都不剩。如果一本书被评论家们骂得体无完肤,她也总是能找到一个词,可以让她宣称“毁誉参半”。“如今有些投资者声称他误导了他们,他因商业欺诈正在接受调查。”


葬礼开始前布鲁诺·王告诉我的事是真的。我很惊讶。我甚至都不知道希尔达还代理了戏剧制片人,不禁疑惑她是否也亏损了。我不敢问,但这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开口时机。我先说我最近见过克鲁尼斯,因为他去参加了戴安娜·考珀的葬礼。这让我顺带引出了霍桑,最后我描述了一下我答应写的这本书。


她没有生气。希尔达从来不对她的客户大喊大叫。此时,用“难以置信”形容她更加准确。“我真的不明白你的意思。”她说,“我们谈论过让你摆脱儿童作家的形象,重新塑造成一个成人作家……”


“这是一本成人书。”


“这是真实案件!您不是写非虚构小说的作家。而且,不管怎么说,真实案件类的书不好卖。”她伸手去拿酒杯,“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几个月后《丝之屋》就要出版了,你知道我有多喜欢那本书。我以为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会再写一部续集。”


“我会写的!”


“您现在就应该构思。那才是人们想要读的东西。人们为什么会对这个人感兴趣……他叫什么来着?”


“霍桑。全名是丹尼尔·霍桑,但他只用霍桑这个姓。”


“这种人向来如此,他是个警探。”


“他曾经是个警探。”


“所以他是个失业的侦探!‘失业侦探’。你是打算叫这个名字吗?你想好书名了吗?”


“没有。”


她把酒杯重新丢回桌上。“我真的不明白,他哪一点吸引了您。您喜欢他吗?”


“很不喜欢。”我坦白说。


“那其他人为什么会喜欢呢?”


“他很聪明。”我知道这个理由听起来有多无力。


“他还没有破案。”


“嗯,他还在调查。”


服务员上了主菜,我给她讲了我参与的几次走访。麻烦的是,除了我记下来的笔记之外,我还没有动笔,在讲述的过程中,一切听上去都是那么虚无缥缈,像是在讲趣闻逸事,甚至有点无聊。想象一下,详细描述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情节会是什么样,现在的我就是如此。


最后她打断了我。“霍桑,这人是谁?”她问我,“他的有趣之处是什么?他喝单一麦芽威士忌吗?他开老爷车吗?他喜欢爵士乐还是歌剧?他养狗吗?”


“我对他一无所知,”我可怜兮兮地说,“他之前结过婚,有个十一岁的儿子。他在苏格兰场的时候可能把某个人推下了楼梯。他不喜欢同性恋……我不知道为什么。”


“他是同性恋吗?”


“不,他不喜欢谈论自己的事。他拒绝让我靠近。”


“那你怎么写他呢?”


“如果他破案了……”


“某些案件可能要花数年的时间才能侦破。您后半辈子都要跟着他满伦敦跑吗?”她给自己点了一盘薄牛肉片,用刀切肉的架势就好像那盘肉惹她生气了。“您必须改名字,”她补充说,“您不能就那样闯进别人家,把他们写进您的书里。”


她瞪着我说:“您最好把我的名字也改了,我不想被写进去。”


“听我说,等案子破了,这会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子。”我一口咬定,“而且,我认为霍桑是一个有趣的人。我会尝试挖掘出更多关于他的信息。”


“怎么挖掘?”


“我和一位警探见过面,我会从他入手。”我想的这个人是梅多斯警督。也许我请他喝一杯酒,他会和我聊聊。


“你和霍桑先生谈过钱的事吗?”希尔达嘴里嚼着牛肉,问我。


这其实是我一直担心的问题。“我建议五五分。”


“什么?”她差点把刀叉扔掉,“这太可笑了。”她说,“您写过四十本小说,是一位知名作家,而他只是一个没工作的侦探。如果要合作的话,他应该付钱给您写他,当然,他的分成不应该超过百分之二十。”


“可这是他的故事!”


“但是您是写故事的人。”她叹了口气,“您真的打算继续下去吗?”


“现在退出为时已晚了,”我说,“反正我确定我不想退出。我去过案发现场的那个房间,希尔达。我亲眼看见了尸体,面目全非,倒在血泊里。”我瞥了一眼盘子里还有几分生的牛排,然后放下了手中的刀叉。“我想知道谁是凶手。”


“好吧。”她看我的表情似乎在说,这事没什么好下场,但这不是她的错。“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我和他聊聊。可是我现在要提醒您,您手里还签了两份出版合同,而且至少其中一部作品的故事背景应该设定在十九世纪。我不确定您的出版商是否会对它感兴趣。”


“五五分。”我说。


“除非我死。”她说。


午餐后,我去了维多利亚车站,感觉自己就像个逃学的小学生。为什么忽然之间我会瞒着大家做这件事?霍桑的事我从没和妻子提过,现在我又偷偷溜过来和他碰面,也没告诉希尔达。霍桑就这样一点点混进了我的生活中。从某种程度上说无疑是危险的。可最糟糕的是,我竟然很期待见到他,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刚才和希尔达说的是实话,我被迷住了。


我不喜欢维多利亚车站,鲜少涉足那里。那是伦敦一处格格不入的地方,在白金汉宫的另一头,也是错误的那头。据我所知,那里没有像样的餐厅,商店里卖的东西没人想要,没有电影院,仅有的几个剧院也孤零零的,与它们天然的故乡沙夫茨伯里大街[1]隔绝开来。维多利亚车站是那么的复古,仿佛下一秒就会开出一辆蒸汽火车。当你前脚刚迈出车站,就会发现自己迷失在了随意交错的路口,每条街看上去都是一样的破旧寒酸。


近年来,他们还找来一帮活泼开朗的导游,戴着圆顶礼帽,站在车站前的空地给游客提供建议。我给他们唯一的建议是:一边去。


这就是艾伦·戈德温工作的地方,他经营着一家公司,为企业组织会议,策划社会活动。他的办公室在大楼的三层,那是一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落成的建筑,饱经风吹雨打,坐落在一条狭窄的街道尽头,和几家门庭冷落的咖啡厅挤在一处,附近就是长途汽车站。我到的时候外面正在下雨。一整天都阴沉沉的,人行道上的水坑里泛着涟漪,长途汽车隆隆驶过时溅起了水花。我几乎无法想象还有什么地方是我更不想去的。门牌上写着“亲爱的孩子事件”,我思考了片刻它的出处。这是取自哈罗德·麦克米伦的一句话,曾经有人问他政客应该害怕什么,他回答说:“事件,亲爱的孩子,是事件。”


我被领进一间狭小、形状不规则的会客室,我不需要当侦探就可以判断这里的生意好坏。家具很贵,但有些磨损,散落在桌子上的行业杂志已经过时。盆栽里的植物渐渐枯萎。接待员无所事事,也没有试图掩饰。她的电话没有响。架子上陈列着几个奖项,是我从没听说过的组织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