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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清末民初中国认知和理解世界秩序的方式

  ——以“强权”与“公理”的两极性思维为中心


为了在一个具体的背景之下引出所要讨论的问题,我们从中国公众对1918—1919年前后仅半年发生的两个重大历史事件的不同反应方式说起:一个是人们对一战德国战败和协约国胜利的反应方式,另一个是人们对巴黎和会中中国收回山东主权失败的反应方式。


对于1918年11月德国与协约国签署停战协定这一事件,中国自上而下举行了热烈的庆祝活动。[1]不少中国人都是把中国作为对德宣战以及协约国的一员来分享战争胜利的喜悦的,尽管中国对德宣战和加入协约国主要是名义性的。[2]19世纪以来,在国际关系中,中国人能以胜利者的身份进行隆重庆祝活动这还是第一次,此前,中国一直忍受着屈辱的不平等条约的对待。一战的胜利,还有此前1918年1月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表的十四条宣言主张维护各个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强调“各国人民权利平等”并以公道原则进行议和,这都使中国人看到了摆脱不平等条约和成为独立主权国家的前景和曙光。中国公众广泛的乐观情绪普遍建立在他们对一战性质的认识上,即把协约国的胜利和德国的战败视为“公理战胜了强权”。时任总统的徐世昌义无反顾地宣称协约国的胜利是“公理”对“强权”的胜利[3];担任总理的钱能训在众议院的演讲中也自豪地指出,中国有幸参与的这次欧洲战争,是一场“讲公道”同“专尚武力”的决战[4]。


北京大学为庆祝协约国的胜利而在天安门搭台举办演讲会。在演讲台上,蔡元培校长喜笑颜开,问询大家何以如此高兴,他说他演讲的目的就是要向大家说明其中的“缘故”。正如他的演讲题目——《黑暗与光明的消长》——所表明的那样,他肯定协约国对德奥的胜利,是世界光明战胜黑暗这一整个进化过程的一个重要见证,是截然对立的思想和力量消长之结果。照他的说法,一是黑暗的“强权论”消灭,光明的“互助论”发展;二是“阴谋派”消灭,“正义派”发展;三是武断主义消灭,平民主义发展;四是黑暗的种族偏见消灭,大同主义发展;等等。蔡元培对一战结果的观察和概括,总体上可以说就是公理(正义、互助、大同)对强权(阴谋权术、种族主义、武断)的胜利。他从生物进化论的两种对立观念——弱肉强食论与互助论——看待一战双方的性质,说:“从陆谟克、达尔文等发明生物进化论后,就演出两种主义:一是说生物的进化,全恃互竞,弱的竞不过,就被淘汰了,凡是存的,都是强的。所以世界止有强权,没有公理。一是说生物的进化,全恃互助,无论怎么强,要是孤立了,没有不失败的。……无论怎么弱,要是合群互助,没有不能支持的。……可见生物进化,恃互助,不恃强权。此次大战,德国是强权论代表。协商国,互助协商,抵抗德国,是互助论的代表。德国失败了。协商国胜利了。此后人人都信仰互助论,排斥强权论了。”[5]蔡元培乐观地相信,一战之后整个世界将是由公理、互助和正义所主导的世界。他信心十足地这样预测说:“世界的大势已到这个程度,我们不能逃在这个世界以外,自然随大势而趋了。我希望国内持强权论的,崇拜武断主义的,好弄阴谋的,执著偏见想用一派势力统治全国的,都快快抛弃了这种黑暗主义,向光明方面去呵!”[6]


陈独秀虽然因中国没有在一战中尽力而感到羞愧,自然也不像其他人那样为庆祝协约国的胜利而在街头载歌载舞,但他仍然肯定一战胜利的意义,如他为《每周评论》所写的发刊词就是从“公理与强权”的关系来看待一战的结果和性质。他说:“自从德国打了败仗,‘公理战胜强权’这句话几乎成了人人的口头禅。列位要晓得什么是公理,什么是强权呢?简单说起来,凡合乎平等自由的,就是公理;倚仗自家强力,侵害他人平等自由的,就是强权。德国倚仗着他的学问好,兵力强,专门侵害各国的平等自由,如今他打得大败,稍微懂得点公理的协约国,居然打胜了。这就叫做‘公理战胜强权’。这‘公理战胜强权’的结果,世界各国的人,都应该明白,无论对内对外,强权是靠不住的,公理是万万不能不讲的了。……我们发行这《每周评论》的宗旨,也就是‘主张公理,反对强权’八个大字,只希望以后强权不战胜公理,便是人类万岁!本报万岁!”[7]陈独秀还以极其友好的态度,肯定威尔逊是当时世界上的第一好人,因为在他看来,威尔逊提出的十四条宣言中包括了两个重要的主义:一是不允许各国以“强权”侵害他国的平等自由,二是不允许各国政府以“强权”侵害自己国家百姓的权利。


人们对“克林德碑”的反应方式也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例证。克林德(Klemens von Ketteler)曾是一位德国外交官,1899年开始担任驻华公使。当义和团运动演变为清政府对外宣战后,他在北京被端王载漪的虎神营士兵开枪打死(在他乘轿前往总理衙门而途经东单牌楼时)。“克林德碑”被北京人通称为“石头牌坊”,它是根据《辛丑条约》第一款第二条清政府“惋惜凶事之旨”而建。[8]在西方列强的眼里,这是清政府对克林德表示纪念的象征,但在中国人看来,这是一个耻辱性的标志。为庆祝协约国的胜利,人们在欢呼声中所做的一件大事就是拆除这一石头牌坊,把“克林德碑”改为“公理战胜碑”[9],并把这一石碑从东单迁至当时的中央公园。


总之,人们普遍以“公理战胜强权”的心情和思考方式来感受和看待一战的结果,并乐观地相信未来的世界也将是公理的天下,中国亦将由此获得民族和国家的自主权。可以说,这是一种基于“公理主义”的高度简化的思考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的方式。


然而,正当中国公众还沉浸在“公理战胜强权”的欢呼声中并期待着享受“公理”所带来的更多蜜果时,巴黎和会所议定的条约(《凡尔赛条约》)给中国人当头一棒,过去中德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德国在山东的所有“权益”都将由日本占有[10],虽然参加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实际上为收回中国的山东主权而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抗争。中国人的愤怒和痛恨之情是完全可以想象的,主要由学生和知识分子发动的五四运动,就是中国人对巴黎和会所议定的条约而进行的最强烈反应,它是对世界列强同时也是对中国当政者特别是其中的亲日派的双重抗议。近代以来,中国公众对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首次产生了自觉和理性的行动。事情的演变完全出乎中国人的意料之外,善良的中国公众普遍有一种被蒙骗和愚弄的痛苦感受。威尔逊的十四条宣言、协约国的胜利、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平等的国际联盟、所谓“巴黎和会”,都使中国公众对未来以正义、公道、平等为基础的世界秩序产生了信心和期待,但是,他们的美好愿望和信念都在类似于“美丽的谎言”之中破灭了,他们按捺不住极度的失望甚至是绝望、不安、焦虑和痛恨,他们冲破了当局的禁令,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和抗议运动。


巴黎和会对中国山东问题处置的不公正、不平等是显而易见的[11],中国公众对此做出强烈的抗议完全在情理之中,谁也不能指望他们再继续局限于“公理战胜强权”的思维方式之中。实际上,逻辑完全翻转了过去,不是“公理战胜强权”而恰恰是“强权战胜公理”。在残酷的事实面前,人们发现了“公理”的苍白无力。无法改变议定条款而深感有愧国人的中国代表团,当时决定向政府请求辞职,他们在辞职电中痛心地写道:“和会仍凭战力,公理莫敌强权。祥等力竭智穷,负国辱命,谨合呈大总统,请即开去全权。”[12]一位名叫陈冷血者以尖锐的口气质问说:“欧洲和会之始,所谓公理之战胜也,所谓密约之废弃也,所谓弱小国之权利也,所谓永久和平之同盟也,今和会之草约已宣示矣,其结果如何?所谓中国之主张者,今犹有丝毫存在者耶?由此可知,求助于人者,终不能有成;自作其孽者,终不能幸免。……若不能自谋、自助而欲望诸人,则终归于空想而已。呜呼!国人其自奋。”[13]因受到政府限制而不能在中央公园举行国耻纪念会的国民外交协会,当即发表了一篇宣言,严厉抗议列强及巴黎和会的虚伪性:“公等既曰以正义人道标榜于众,今乃许野心之国犹为侵略之举动,然则巴黎之和平会议,直无正义可言耳。威尔逊之种种宣言,直当视同取消耳。”[14]1918年12月在《每周评论》发刊词中还基于“公理”看待世界秩序和世界前景的陈独秀,到了1919年2月,他就在《每周评论》上接连发表短文,开始对“公理”的有效性提出了怀疑。如他对“公理战胜强权”的假面性讽刺说:“协约国攻击德国的旗帜,就是‘公理战胜强权’。如今那海洋自由问题,国际联盟问题,巴尔干问题,殖民地占领问题,都是五个强国在秘密包办。至于弱小国的权利问题,缩小军备问题,民族自决问题,更是影儿没有。我们希望这公理战胜强权的假面,别让主张强权的德意志人揭破才好。”[15]又如,他以一连串的“公理何在”,质问五国对和会的垄断,特别是为在大战中做出了巨大牺牲的比利时打抱不平。[16]就像有人把好发理想议论的孙中山称为孙大炮那样,陈独秀把威尔逊称为威大炮,挖苦他的十四条宣言的空想性。对和会前兆的疑虑,很快就由和会的结果证实了,陈独秀悲叹:“巴黎的和会,各国都重在本国的权利,什么公理,什么永久和平,什么威尔逊总统十四条宣言,都成了一文不值的空话。”[17]在协约国胜利中被认为得到印证的“公理战胜强权”的真理,一下子又被在巴黎和会中所反证的“强权战胜公理”这一真理所取代。公理受到了相反现实的无情嘲讽。陈独秀像其他许多中国人士那样,意识到他们所处的世界原本通行的仍是强权。陈独秀说:“呵!现在还是强盗世界!现在还是公理不敌强权时代!可怜为公理破产的比利时,所得权利尚不及亲德的日本,还有什么公理可说?横竖是强权世界,我们中国人也不必拿公理的话头来责备协约国了。”[18]当然,陈独秀还没有完全放弃对“公理”和“正义”的期望,他坚持认为实现世界和平理想仍然靠“公理”:“要想免第三次大战争的痛苦,非改造人类的思想,从根本上取消这蔑弃公理的强权不可。什么‘国际竞争’,什么‘对外发展’,什么‘强国主义’,什么‘强力即正义’,都是造成世界大战的根本原因。”[19]只是,陈独秀不再单向度地来看待“公理与强权”的关系了,如同他强烈呼吁中国国民的政治觉悟和伦理觉悟一样,他现在呼吁国民通过山东问题而达到对公理的觉悟,这就是“不能单纯依赖公理的觉悟”。他认识到单靠公理是不行的,公理必须通过强力来维护。对强力意义的认识,使他完全否定了托尔斯泰不抵抗主义的正当性,而肯定尼采甚至是希特勒的思想。他说:“我们不可主张用强力蔑弃公理,却不可不主张用强力拥护公理。……我们不可不承认托尔斯泰(Tolstoy)的不抵抗主义是辱没人格、民族自灭的谬说。我们不可不承认尼采(Nietzsche)、斯特勒(Stinor)诸人的强力唯我主义有不可磨灭的价值。一个人、一民族若没有自卫的强力,单只望公理昌明,仰仗人家饶恕和帮助的恩惠才能生存,这是何等卑弱无耻、不能自立的奴才!”[20]陈独秀的结论是“强力拥护公理”。从这个结论可以看出,他要求把强力与公理结合起来,以克服单向度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