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在提出和论述这个课题时,他把自己的实践观与康德的实践观作了区别。同时,黑格尔的这些论述也包含着为真正实践所揭示的又一个重要特征。
黑格尔指出,在理论认识方面,由于康德割裂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关系,“全部知识老是停留在主观性之内,在主观性之外便是外在的物自体”注338。从而使理论认识已经被排斥在涉及客体的实践之外,不能进入实践之中。在实践方面,理论认识被排除的情形就更明显了。因为在实践中,能够进行理论认识的“自我意识”,这时也被当作物自体不起作用了。因此,康德在实践方面所要求的“自由”,所谓意志自己决定自己的同一性,以及他的道德律,所谓除同一性、自我一致性、普遍性之外不是任何其他东西的“立法原则”,都是空无内容的。以至于无论理论认识还是实践活动,“两者均同样没有达到统一性和现实性本身”注339。就是说,康德在理论认识方面,由于把认识限制在主观性里,他没有达到真理。在实践活动方面,由于摆脱和排斥理论认识,他没有达到自由。实际上,康德把具体真理和真正自由都推到了“彼岸”。
黑格尔还指出,康德为了在实践方面给他的自由和道德律披上庄严神圣的外衣,还作出三个公设(Postulat,或译为设准),即自由、灵魂不灭和上帝。例如具有特殊意志的个人,不可能达到道德的普遍性和永恒的自由,但是,如果你能设想灵魂不灭和上帝存在,那么,你就会满足于道德律而心安理得了。黑格尔对于康德这种逃避矛盾、满足于主观假想的软弱性,作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他指出,康德所谓的善(或自由),“仍然是一个应当,它是自在和自为的,但是有仍然作为最后的、抽象的直接性,而与它对立,又被规定为非有”注340
康德没有在处理认识的矛盾中达到真理,没有在处理实践的矛盾中达到自由。从认识论根源来看,就表现在康德把主体与客体这组矛盾的对立方面无限夸大,根本否定它们的统一方面。而主体与客体的分裂,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的分裂,是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的两个方面。
黑格尔克服了康德的片面性,他不仅看到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而且看到了对立东西的统一性。在他看来,真理和自由的取得都在于把握这种统一性。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黑格尔天才地提出了实践包含而又高于理论的思想,揭示了实践的又一个重要的特征。他写道:“理论的东西本质上包含于实践的东西。这与另一种看法,即认为两者是分离的,完全相反,其实如果我们没有理智就不可能具有意志。反之,意志在本身中包含着理论的东西。”注341同时,黑格尔又指出,实践高于理论,而实践之所以高于理论,就在于实践“不仅具有普遍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注342。
在论及实践包含着理论的东西时,黑格尔首先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重要性,或者说实践不能没有理论。在黑格尔看来,实践本身是一种自由的活动,或者达到自由的活动。所以,实践活动不能不包括认识和把握主客体本质的理论要素。否则,主体对于客体及其本身的“必然王国”一无所知,就谈不上有明确的目的性,谈不上建立与目的性相应的手段,也就谈不上进行争取自由的实践。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意志只有作为能思维的理智才是真实的、自由的意志。奴隶不知道他的本质,他的无限性、自由,他不知道自己是作为人的一种本质;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是由于他不思考自己。通过思维把自己作为本质来把握从而使自己摆脱偶然而不真的东西这种自我意识,就构成法、道德和一切理论的原则。”注343所以,正是为了使实践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及其相应的手段,或者说使实践成为真正自由的活动和达到自由的活动,黑格尔才反复强调,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必须进行长期的知识训练和思维理性的训练。
黑格尔强调实践必须包含理论的东西,这同他把实践看成目的性活动和中介活动是完全一致的。仅就目的性而论,如前所述,同是目的性,不仅有程度的不同,而且有本质的不同。这种不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实践中所含的理论要素不同。或者说,目的性的不同,恰恰表现了主体对于客体自身和手段的认识,以及对于主体与客体统一过程的认识,在实践过程中的情况不同。康德把目的性,即主体人向往和努力争取的自由,停留在应当的主观性,限制在空洞的道德律和公设里面。这些固然表现了康德政治上的软弱性,但同时也就表明,康德在理论上不知道主体与客体的真正统一,当然也不可能知道如何达到这种统一了。这是康德分裂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意志本身成为达到自己目标路上的障碍,只是由于意志与认识分离了,而且外在现实对于意志说来,并未取得真有的形式。”注344
康德与黑格尔在理论与实践关系上的分野,对后世哲学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康德出发,把理性排除在争取自由的实践之外。这是从叔本华、尼采、新康德主义一直到存在主义所奉行的非理性主义路线。这条哲学路线,不仅是从黑格尔向后倒退,而且也是从康德向后倒退。康德诚然把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加以分裂,但他并没有根本否定实践活动与理论认识结合的必要性。康德后来著《判断力批判》,试图在理论认识与实践活动之间搭桥,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黑格尔克服康德的片面性,提出人类实践本质上包含理论东西的论断,是从理论上对于人类实践历史所作的正确概括之一。事实上,从最初的人类实践开始,就包括理论的要素,尽管这种理论还比较朦胧,还没有形诸文字。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理论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愈来愈重要。没有正确的理论,实践中就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实践就难以成功。在今天,这是任何一个理智正常的人都不能否认的。因此,妄图把理论要素从实践中排除出去的蠢举,不过是一种使人倒退到动物时期的蒙昧主义罢了。但是,非理性主义思潮终究淹没不了黑格尔的贡献。黑格尔关于实践本质上包含理论的天才思想,经过批判改造,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从而充分保持了它本来的合理意义,并且至今仍然是我们批判非理性主义足资借鉴的一面镜子。
应该说,黑格尔关于实践本质上包含理论的思想本身,就表明实践高于理论。不过,实践高于理论在黑格尔这里还有更丰富和更深刻的内容。
黑格尔指出,作为实践的“善”(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善是达到绝对理念即各种矛盾最后统一——真正自由——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达到自由的活动),之所以高于理论认识,“因为它是概念自身的总体,是同时在自由统一形式中的客观东西和主观性”注345。黑格尔所作的这一概括,从形式上看纯粹是唯心主义的,因为他把实践中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结合不是看作现实的总体,而是归结为本原的“概念的总体”。但是,同样不能把黑格尔这一概括简单地归结为唯心主义。因为,实际上,黑格尔正是通过把实践规定为“在自由统一形式中的客观东西和主观性”,揭示了实践高于理论的基本特征。按照黑格尔的本意,所谓“在自由统一形式中”,就是指在主体与客体统一形式中。因此,实践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实践的过程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过程。显然,这是单纯理论活动所做不到的。单纯的理论活动只是表现为“从客观世界为自己取得规定的内容和充实”注346。或者说,理论活动的倾向是“指向自身,以便把一个已给予的规定纳入自身使其为己有”注347。把黑格尔这些话的合理性加以明确的发挥,它的意思不过是说,理论还只是达到认识世界,是认识世界的结晶,而实践则是在包括理论认识的基础上创造世界,达到使世界适合于人的本质要求。
就理论活动而言,虽然如康德所指出的,纯粹理性本身含有实践能力,也就是理论认识活动含有实践的意向。但是,理论活动中所包含的实践因素,只是一种潜在的主观设想,还不是现实的东西。然而,在实践中情形就不一样了。就其“在自由统一形式中的客观东西”而言,不仅实践活动本身是现实的东西,“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而且实践所包含的理论要素,或者说,由实践活动所体现和推进的理论,也是现实的东西。而就其“在自由统一形式中”的“主观性”而言,则整个实践过程都是在理论指导之下,都在推进理论,从而使实践还“具有普遍的资格”。从这个对比中不难看出,黑格尔对于实践所作的“在自由统一形式中的客观东西和主观性”这一概括,确实深刻地揭示了实践高于理论的基本特征。
黑格尔关于实践高于理论的思想,还表现在他通过对实践过程所作的本质概括,暗示了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思想。黑格尔在前面关于目的性的论述中,明确指出实践的目的就是达到自由,而所谓达到自由,就是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在这里,黑格尔已经提出了真理标准的问题,就是说,关于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过程,包含着主观的东西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以及理论与实践是否统一的问题。
按照黑格尔以推理形式所揭示的实践活动来看,在主体与客体实行统一的过程中,实践首先表现为要克服目的性与直接客体的矛盾。在这里,目的性即是主体的意志,也是主体所持的理论。所以,当黑格尔说,“在行动的推论中,一个前提是善的目的对现实的直接关系,目的占取这个现实,并在第二个前提中把〔它〕作为手段来反对外在的现实”注348,这时他所说的实践中的两个环节,(一)把直接现实的客体化为手段,(二)利用取得的手段“反对外在的现实”,都包括对目的性的检验,也就是对理论的检验。
在黑格尔看来,作为中介的手段在实践中是至关重要的。正因为如此,他把实践活动本质上规定为中介活动。他指出:“善的实现就是中介,这是和其他与之对立的现实相反的,对于善的直接关系和实现来说,这个中介本质上是必然的。”注349但是,对于所取得的手段并不停留在“叹为观止”的惊赞上,而是要利用手段去改变“外在的现实”,以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然而,在这种实践的进程中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其一,通过扬弃直接现实取得手段,进而通过手段扬弃“外在的现实”达到主体与客体统一,争得自由,或者用黑格尔的话来说,“被建立为自由的概念”。其二,实践没有达到目的,这时,目的性表现为“概念的主观态度永久重生”。也就是说,目的性的实现遭遇到双重障碍,或者是一开始就未取得相应于目的性的手段,从而也就不可能进而利用手段去改变“外在的现实”,或者虽然取得手段,但未能达到改变“外在的现实”的目的。从这两种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出,认识是否达到真理只能由实践进程的结果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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