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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地狱:立嗣有后


那么,大田锦城在上书其他章节中触及到这个问题了吗?我在《梧窗漫笔》中任何章节都没有看到。严格地说,不仅是大田锦城一个人,江户时代的所有儒学家都没有谈到恋爱观的问题。这恐怕不仅仅是因为我孤陋寡闻吧。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独寝》的作者是一个例外。但是他的思想虽依托于儒教、出发于儒教,却又超越了儒教而导出了自己独到的结论,与正统的儒学是背道而驰的,终于走向了儒学的反面,而与浪荡行径归为一途了。他做了多数的儒学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自然他也不能代表那个时代的正统思想。问题是,我们要了解那个时代,就不能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许多儒者仅仅是堂而皇之地谈论人生,却将恋爱问题加以抹杀,或者有意识无意识地、不问青红皂白地一律斥之为“可怕的女色”。


对江户时代的儒学而言,男女问题中最受关注的是在肉欲方面,儒者们训诫的主要内容,是肉欲的产生、肉欲的宣泄与协调问题。这种对于肉欲的态度,在主张修心的学者和主张经世的学者之间自然有宽严之差,但两者都主张将肉欲限制在最小限度,而主要专注于“立嗣”这一伦理目的,在这一点上他们似乎都是一致的。于是,儒学所希望做的,就是将性欲从自然无意识的种族延续,朝着与人的主观性欲相反的方向加以引导,将性欲与种族延续之间的距离缩短到最低限度。一旦人的主观性欲自然而然地与人生的整体价值相结合,使得有意识的快感体验在人生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时候,就要去阻止它,并把它限定在人生中最不可或缺的意义(家族传承、香火延续、名誉、财产等)上来。因而,若用儒学最忌讳的词语反其道而用之,那么可以说,只要是性生活,其本身就会使人变成禽兽。


由此可以理解,儒学之所以将性生活的意义限定在最小限度,就是要使人最大限度地摆脱禽兽性,为此而排除一切阻碍。同时,把“立嗣”这一要求加以道德化,就是要与没有自觉的种族延续意识的禽兽截然区分开来。“放荡则乱心”,要使人类成为万物之灵长,就不能像鸡鸭猪狗等禽兽那样随心所欲地发泄性欲。种族延续的道德要求不允许人们对性生活采取游戏的态度,而是要严肃地加以规范,因为道德要求与游戏态度两者之间事实上是不可能调和的。然而,只要这些限制一旦形成,人的性欲本身就不再像禽兽那样自然和单纯了,在“立嗣”这样一种生物学的愿望之外,还必须与其他的人格因素相结合才行,这样就可以把“色念”的弊害减到最小。依我之见,儒学的性欲观,归根结底就在这里,此外别无其他。这种思想也明显地具有了一种文化的意义,它将性欲加以规制,在某种程度上是让人的能量转移到其他方面的文化创造上来。但性欲本身其实并没有向上提升之力。文化的整体的进步和提高有赖于性文化的进步,而要把性欲引导到文化创造的层面,则常常会带来一些问题。与性文化的进步关系特别密切的文艺创作,就在这方面常常遇到种种苦恼,这绝不是偶然的。


无力赋予恋爱以伦理的基础,就会使以上的道德教诲的权威性受到削弱。因为人的“立嗣”之道若没有恋爱或类似于恋爱那样的感情做基础的话,毕竟是不能圆满实行的。我们可以由一个心理试验较为容易地得到证实。请设想一下,假如仅仅把“立嗣”作为唯一的动机而进入性生活,那么人的身心状况会怎样呢?即便是假定对异性是有性的欲望的,但也会缺乏男女之间的那种自然而纯洁的爱慕、对羞耻心的自然的逾越。只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以自己的人格对异性寄托信赖与爱恋,充满心心相印的感情,才能使性生活摆脱那种屈辱感。假如事先没有这样的类似恋爱的感情基础,那么“立嗣”对于纯洁的处女而言,就是被强加的、必须完成的一种义务,对于纯洁的男子而言,也是被强制实行的一种义务。这种被强制的尽义务的屈辱悲惨感,毕竟不是“立嗣”这样一种天降的道德观念所能消除的。


而且,仅仅以“立嗣”为目的去结婚,假如婚后双方有幸产生了类似恋爱那样的感情,那也要长久地加以保持才行。如果结婚之前的恋爱被视为不道德的胡来而被排斥,那么为了“立嗣”的结婚就会产生屈辱感。为了麻痹这种屈辱感,就会不知不觉地寻求更为卑贱的理由和动机,对于女性而言,她就要牺牲自己的纯洁的爱心,找一个人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他;对于男人而言,以娶妻养家为代价,等于购买了最方便地满足性欲的对象。为了给这种交易戴上道德的假面,人们常常以“立嗣”作为口实。这种情况不仅在江户时代,直到今天似乎也仍然不乏其例。“一个人总得要找一个伴儿”,可以说这句话模糊了事情的本质。只要把“立嗣”假定为男女恋爱的动机,就必然不再“近人情”,而是远离了人情。


不过,事实没有理论上主张的那样严重,因为人们一开始并不是严格地按照“立嗣”的要求行事的。少年为了解决性苦闷,作为一种例外实际上是被容许的,恋爱也在某种程度上被默认。未婚男女的恋爱,往往靠着家长对孩子的疼爱之心而得救。硬被撮合在一起的夫妻,依靠着夫唱妇随的情爱观念,也未必不能逐渐融洽相处。人们往往采取“君子远庖厨”的态度,对恋爱故意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在这种情况下,恋爱才得以逃脱君子们的监视,而在“庖厨”中悄悄进行。那种理想的男女恋爱,在江户时代其实并不少见,但其存在的正当性往往得不到承认,也得不到保护。“立嗣”这一义务和“只为立嗣”这样的生物学的限制,随时随地都会使双方的心若即若离,阻碍着男女在人格上的趋近。即便是当时条件极为优越的男人,也会为门当户对的婚姻而苦恼(当然自己愿意娶门当户对的女子者又当别论),这种情形远比今日为多。在男方,为了“立嗣”,就要为了继承以男性为中心的家业,因而对妻子的要求就特别讲究。娶一个父母都满意的良妻——有时,那样的好女子屈尊嫁给他不免可惜——是他的福分。


相反,女方却因此而更加可悲。她越是才貌双全,她就越有可能被那些名门大户的纨绔子弟盯上,因而也就越危险。在重视家庭背景的时代里,女方往往“待字闺中”,而拒绝大户人家提亲的人,都可谓罕见的例外。在儒家的“三从”的道德之下,嫁出去,从一而终,即便没有爱情也罢,侍奉着无论如何也爱不起来的丈夫,在天降的道德、肉体的惰性、物质的利害、孩子与父母等错综复杂的纠葛中,或为了安于既有地位,或为了望子成龙,忍耐着、消耗着自己的生命,直到离开这个世界。这样的女性,何止成千上万!在将“立嗣”视为妻子之义务的时代,情况更是如此。那时,有一个诸侯在教育自己的女儿时竟然说出下面的话:“在我国,除了有皇后,还有更多的妃嫔。听说按中国的古法,天子可娶十二人,诸侯可娶九人,卿大夫可娶三人,士可娶两人,这并不是因为好色或为了满足淫欲,而是为了生出更多的后代子孙。至于平民百姓,则是一夫一妻,但若没有孩子,也可以另想办法。既然为人妻,就要为丈夫物色女人,这是为了能够传宗接代,若是只为了一人的爱,而去排挤其他人,岂不是很浅薄无耻吗?”(伊达吉村《足之下根》)


诚然,男人的多妻倾向,古往今来恐怕都是一样的。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无论是男尊女卑的等级时代,还是自由主义的时代,抑或无产阶级专政的时代,两性的悲剧都有可能发生。但江户时代的特殊之处在于:只要女性的心稍有活动,就会使悲剧成为常态。当男人的心在众多女人身上流连四顾的时候,女人是不会把钟情的男人作为可信赖的对象的。真正的爱应该坚贞不渝,即便说不定未来会如何,只有当男人明确否定多妻倾向的时候,相互的爱才能成立。对于把“只爱一个人”作为无上幸福的女性而言,男性的多妻倾向不会令她感到满足。女人的恋爱在逼迫下往往以单相思而告终,而嫁为人妻的她则会死心塌地地侍奉丈夫,只是为了家庭平安无事,而静静度过一生,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如今,我们仍能从老辈人的嘴里听到“女人爱慕男人是无耻的”这样的话,可以为这一看法提供佐证。要在这种悲惨的境遇中保持灵魂的纯洁,那就只有要她成为无知的圣女才行。“立嗣”之教,实际上就是女性的地狱。她们的幸福只有在这个原则之外才能找到。那时,被迫在“苦界历练”的绝不只是妓女,因此,“达官贵人的妻妾被人偷了”这样的事也层出不穷,这绝不是丰后节中所吟唱出来的,而是在男女礼教的时代里酝酿出来的。在家庭中深感不幸的女性,追求着恋爱的幻影而求得救赎,是理所当然的。在我们今天看来,当时的女性既然都是那么忍从,而“被偷”的事情却屡屡发生,真可谓咄咄怪事了。


“立嗣”之教的堕落不仅仅在于它不能赋予恋爱以伦理基础,而且还会使不期而然的性欲(特别是男人的肉欲)得到放肆的宣泄。这是因为“立嗣”之教本来就是将性生活作为肉欲的一面来看待,而且有时候它会把从精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肉欲,作为一种例外加以容忍。毕竟“唯有立嗣而已”的说教并不具备作为一种人生理想的充分资格,因为完全意义上的理想,应该将分别实现的普遍性排除在外,而必须具备作为一种要求的普遍性。那是在一切场合都被要求的,不论实行中会出多少差错,也绝不允许有例外出现。即便同样是远离人情,托尔斯泰的“贞洁说”就具备了这个条件,这是因为贞洁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完全做到的,但它可以作为一种无限的追求而适用于所有的性关系。也就是说,在当下的性关系中,无一例外都应该努力贯彻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纯洁的爱,这是一种永远可追求的理想,在千差万别的情况下指导着当下的男女性关系。然而“立嗣”之教却不具有这样的普遍性,它只是要求男女之道在于“立嗣”,至于出于其他的理由而偏离这个要求者,则作为一种例外加以容忍。只要这个理由是与“立嗣”的理由有所不同,那么“立嗣”之教则完全丧失了对这种例外加以指导和规范的权威资格。其结果是,假如是出于肉欲要求,那么它就会将此作为一种例外加以容忍。


当然,“立嗣”之教固然并没有直接教唆人们多淫纵欲,但人一旦偏离了人情之道,使肉欲的满足成为一种心理习惯,那么肉欲的发泄常常是不可遏止的。因而在那些顽固的性欲限制论者中,就容易出现《红楼梦》中所说的那种“皮肤滥淫之蠢物”[9]。这类“蠢物”就如同世人所说的“还俗的和尚”那样,为自己做种种辩解,说是为了遵从古老的“立嗣”之教,实则是在理智的指导下耽于变态的放纵。这种行径甚至连“意淫”中的那种性欲美化的冲动中所伴随的精神性都不具有,因而也不具有文化的生产力。


江户时代作为性欲美化之道场的妓院,就受到了这种堕落的儒学思想的影响。一方面口念先王之道,一方面又在精神和行为上成为“皮肤滥淫”之徒,俗儒的这种分裂的二重生活,既堂而皇之地无耻地放纵着自己,又自觉到自己的浪荡而感到羞愧。在这些人之中,性堕落都指向了这样一种特定的方向。由此可以说,江户时代的性颓废,是儒学的良心与卖笑的交媾而生出的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