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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陆九渊的思想(一)本心

“本心”概念是陆九渊思想的核心,也是解开陆九渊思想的一把钥匙。陆九渊的“本心”概念根源于孟子,他特别运用孟子所讲的“良知”“良能”来解释“本心”这一概念,并强调这种“良知”“良能”是“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8]也就是说这一本心不是从外面陶铸、塑造而成,是我本来就有的。


陆九渊“本心”的概念更多的是一种不可遏制的道德情感,其实也就是孟子所讲的“四端”。陆九渊特重孟子的“四端”说。当然,关于“四端”,《孟子》里有两种讲法:一种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孟子•公孙丑》),另一种是“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孟子•告子》)。在讲“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时,孟子特别强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里的“端”字,有不同的理解。朱子解为外在表现,即“恻隐”是“仁”的外在表现,“仁”是性,“恻隐”是情,性为体,情为用。[9]另一种解释将“端”解为萌芽、端倪、种子。不管是何种解释,在这一语境下恻隐之心还并不等于仁。而在孟子讲“恻隐”“羞恶”“恭敬”“是非”时,却又讲:“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陆九渊更多地用后面这种讲法。他直接把恻隐、羞恶、恭敬、是非这样的道德情感等同为仁、义、礼、智,这是他的“本心”概念的关键。


“本心”是每个人都具备的饱满的道德情感。你遇到他人痛苦,你就会有恻隐之心。孟子讲:“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这里的“乍”字强调这种道德情感的涌现的非功利性,是自然而然、没有做作地。所以,作为道德情感的“本心”既是人的一种“应当”,也是人的一种“自然”,同时也是一种“必然”。看到一个小孩子、小动物受到伤害、遇到危险,必然会涌现这样的情感。羞耻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也是如此。按照陆九渊的理解,这种道德情感必然发显,这种道德情感就被称为“本心”。“本心”可以进一步讲为“心之本来之体”,即人心的本来样子,人心未受污染、未受遮蔽之前,就完整地包含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而这些道德情感在陆九渊看来都是纯善无恶的,由这种“本心”发显出来的行为也应该是善的,而人们之所以会有各种各样的恶,原因在于人欲的遮蔽。


陆九渊不断地讲“本心”的概念,他的弟子普遍心存疑问,比如杨简。陆九渊是一个极具道德感染力的人,又极善指点,常常几句话就让人浑身汗下,豁然省悟。有一次弟子詹阜民问“本心”如何理解。当时陆九渊在座,詹阜民陪侍。陆九渊突然站起,詹阜民想也不想,跟着就站起来了。于是陆九渊一指,问道:“还用安排否?”[10]这里有什么计较吗?这不就是“本心”的发显吗?詹阜民的行为正体现出“四端”里的“恭敬之心”。这一恭敬之心,在你不去计算、不去思考,没有理性的东西参与其中的时候,反而表现得更加清楚。这种恭敬之心人人都有,这就是人的“本心”,我们只要把人的本心充分发挥出来,不被物欲遮蔽,也就完成了我们的道德修养。在陆九渊那里,儒家生活方式是否合理已经不再成为问题了。他认为儒家生活方式合理,那是理所当然的,完全不用论证、无须置疑。他的易简之道,是建立在此前道学的哲学建构的基础上的。再次强调,陆九渊的“本心”概念直接承继孟子而来,只不过把孟子的思想加以纯粹化。


(二)心即是理


在北宋道学思想的基本氛围当中的思想建构,无论如何离不开“天理”的概念。所以,陆九渊必须面对“本心”与“天理”之间关系的问题。


陆九渊讲的“理”首先是有客观性的,陆九渊没有说理是我心之固有,而认为“此理乃宇宙之所固有”[11],“此理在宇宙间,固不以人之明不明、行不行而加损”[12],这都是强调理的客观性。理既有客观性,又有必然性和普遍性。因此,这个理的讲法在大的方面与朱子是一致的。那么,“本心”与客观的、普遍的、必然的天理是什么关系呢?陆九渊直接的表达是“心即理也”,[13]这个“心”就是“本心”,即孟子所讲的“心之所同然”。《孟子》有这样一段话:“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对于口味我们有共同的喜好,对于声音我们有共同的喜好,难道对于义理我们就没有共同的喜好吗?当然,我们对义理是有共同喜好的,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只不过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他进一步讲,如果本心和天理是分开的,那就带来一个问题:不再是“一本”,而是“二本”了。一个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的理是万物的基础,人的本心是人的行为的基础。如果人的行为的基础和宇宙的本质之间是打作两截的,那么就不再是一个根,而是两个根,也就是“二本”。所以,陆九渊强调:“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14]所有人的心本质上都是同样的心,所有的万物之理本质上都是同样的理。最高的恰当、完善,一定是归于一体的,最纯的道理并无二致。所以,此心和此理不容分别。因此,陆九渊强调“心即是理”。


如果从人的本心的角度来理解人的心,那么作为天地的本性的仁义礼智,落实在人的行为上,自然而然地就体现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这就是陆九渊所讲的“本心即理”的逻辑。而陆九渊在关于“心”的各种论述中,又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人的心,他常常强调知觉、念虑、人的主观情感都属于心的内容。这就导致了他的表达总是有概念不够精准的问题。


(三)收拾身心,自作主宰


在陆九渊思想里面,我最激赏的一个表述就是“收拾身心,自作主宰”,在我看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儒家的精神。我对孔子、孟子讲的“仁”有这样一个理解,“仁”的所有内涵中最核心的是“自”,是一种主体性的高扬。“仁”就是心灵最高的主动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一种人自我做主的心态,有了这种自主的心态也就有了心灵最高的自由。所以,儒家强调的是自立、自主,这种自主在我看来才是自由的本质。程子讲“有主则实”。[15]人之可贵就在于我们做得我们自己这颗心的主,程子明确讲,身体是做不得主的,但是这颗心是自己完全能做主的。所以程子讲,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心的主都做不得,那么这个人就沦为一物,沦为奴隶了。所以“收拾身心,自作主宰”是陆九渊思想的核心和精髓。这种心灵最高程度的主动性,一旦发挥出来,道德情感就能真实地体现在行动中。不是说陆九渊没有分别心、性,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本心、“四端”的自然发显并不能必然导致为善去恶,而只有这种“收拾身心,自作主宰”的自主精神、心灵最高的主动状态,才能真正地让道德情感发显,不受遮蔽。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不从儒家生活安排方式是否合理的哲学论证的角度上讲,而是仅仅从道德实践角度上讲,陆九渊的哲学自有他易简直截之处。这种易简直截也把儒家的精神纯粹化了。在北宋的哲学建构和南宋初年的思想氛围的基础之上,当儒家生活趣味已经成为不需要再论证的东西,而道德践履日益成为最重要的问题时,陆九渊对“收拾身心,自作主宰”的强调就极具影响力和感染力,也极具重要性。所以他说,如果能够这样去存这颗心,那么“当恻隐时自然恻隐,当羞恶时自然羞恶”,[16]在这里首先是一种主体性的充分调动和充分发扬。这种主体性的发扬在孟子所讲的“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孟子•公孙丑》,另《孟子•离娄》)、“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孟子•公孙丑》)、“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孟子•离娄》)中有着突出的体现。同时也是孔子所讲的“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的精神的延续。当然,这种高度主动的心灵,要特别强调义和智的作用:人不能只有情,不能只有泛泛的道德情感,必须得有义和智的主导,才能保持心灵的方向。这样一种高度主动性的精神才能让自己沿着心灵的确定方向走下去。


(四)格物与静坐


陆九渊的思想是在两宋道学的基本氛围里展开的,对“格物”问题的讨论当然是其题中之意。陆九渊对“格物”也持有易简直截的主张。在字义训诂上,陆九渊与程朱并无二致:“格,至也,与穷字、究字同义,皆研磨考索,以求其至耳。”[17]但是他理解的研磨考索的对象,不是外在的客观事物,他不像朱子那样强调读书、讲明义理、应事接物,他说:“格物者,格此者也”[18],“此”指的是“我”,是此心之理。他把“明理”讲成“明此心”,所以把“格物”等同为“正此心”。陆九渊特别强调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在他看来,既然万理皆备于此心之中,那么我们只要把此心之理讲明,万物的道理自然而然就明了了。陆九渊所讲的“本心”是所有人心灵的共同结构,那么“格物”就是让这样的心灵结构明朗起来。只要把遮蔽心灵的物欲清除掉,此理自然就会发显出来。纯善之理发显出来,体现为一种善的意志,在这种善的意志的引领下,在这种能够“收拾身心,自作主宰”的具有最高主动性的心灵的引领下,我们自然而然就会做出正确的行为来。这就是陆九渊易简直截的“格物”说。


陆九渊强调“静坐”,静坐内养是他的基本功夫。有一次,陆九渊跟他的弟子讲:“学者能常闭目亦佳。”于是那个弟子“无事则安坐瞑目,用力操存,夜以继日,如此者半月”,终于一天“忽觉此心已复澄莹中立”,于是就去见陆九渊。陆九渊远远地见他来了,便说:“此理已显已”。弟子惊问:“何以知之?”陆九渊说:“占之眸子而已。”[19]


(五)义利之辨


陆九渊特重“义利之辨”。对“义利之辨”的强调,与“收拾身心,自作主宰”的精神是相贯通的。有一则陆九渊的弟子傅子渊和陈正己之间的对话,很具代表性。陈问傅说:“陆先生教人何先?”傅回答说:“辨志。”即辨识一个人的志向。陈进一步问:“何辨?”到底分辨什么呢?傅答:“义利之辨。”[20]“义利之辨”的确是儒家最根本的原则之一,但我们今天对“义利之辨”的强调要防止两种倾向。第一种倾向是完全不讲“义利之辨”,只讲一个“利”字。另外一种倾向是把“义”“利”之间的对立绝对化。把“义”与“利”的冲突绝对化,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周易》“无妄”卦六二讲:“不耕获,不菑畲,则利有攸往”,程子、朱子都从中发挥出义利之辨的主题,突显出董仲舒所说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原则。儒家是要强调义利之辨的,但不能把义利之辨绝对化。以种地为例,强调义的原则意味着不论收成如何,我们都得努力耕种。但如果确知完全没有收获的可能,还在那儿耕种,那就是智力有问题了。我们赞赏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但要明白,孔子的“知其不可”讲的是他的理想不可能完全实现,并不是一丁点儿的可能性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