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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派别冲突

在哲学史上,对人的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的哲学反思,形成了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分歧与斗争,并因而形成了试图弥合这种分歧与斗争的种种哲学努力。然而,这种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分歧与斗争,却总是以新的形式与内容,在新的时代背景中得以展开和深化。应当说,正是这种分歧与斗争的展开与深化,愈来愈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感性存在与理性思维的矛盾,从而也愈来愈深化了人对自己的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的认识。


关于哲学中的经验论和唯理论及其分歧与斗争,通常是以解释认识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关系为前提的。通常认为,人的认识始于感性认识,认识的基本过程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


正是从对认识过程中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这种理解出发,通常认为,“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认为只有理性认识才是可靠的,它不依赖于感性认识。相反,经验论则否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认为感性认识无须上升为理性认识。唯理论和经验论各执一端,但在总体上都是错误的”。[1]


从比较广泛的意义上说,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有其深远的思想渊源。古希腊哲学中的德谟克利特的“影像说”与柏拉图的“回忆说”的对立,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唯名论”与“唯实论”的对立,都具有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对立与斗争的性质。但是,作为系统的和典型的经验论和唯理论,则是形成于近代哲学的两个发端——培根的经验论哲学和笛卡儿的唯理论哲学。在通行的各种哲学史著作和教材中,认为培根、霍布斯、洛克、贝克莱和休谟是经验主义的主要代表,而笛卡儿、斯宾诺莎、马勒伯朗士、莱布尼兹和沃尔夫则是最主要的唯理主义者。


关于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分歧,梯利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做出下述的界定,并做出了相应的解释。他认为,“近代哲学按照它们以理性(ratio)或经验为知识的泉源或准则而被划分为唯理主义或经验主义”。[2]对此,梯利还做出了这样的解释:“(1)所谓唯理主义可以指这种态度,它肯定知识的标准是理性而不是启示或权威。从这个意义来看,一切近代哲学体系都是唯理主义的;确实由于这一特征,我们才把它们划归近代哲学。”“(2)所谓唯理主义可以指这种观点,它认为真正的知识由全称和必然的判断所组成,思维的目的是制定真理的体系,其中各种命题在逻辑上相互有联系。这是关于知识的数学式概念,几乎所有的新思想家都视之为理想。无论他们是否相信这种理想是能实现的,他们只承认合乎数学模型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3)还有关于知识的起源问题。近代哲学对此有不同的答案:(a)真正的知识不能来自感官知觉或经验,而必然在思想或理性中有其基础。真理是理性天然所有或理性所固有的,那就是天赋、或与生俱来、或先验的真理。确实的真理起源于思想本身。这种观点虽然有些人愿意定名为直觉主义或先验论,也被称为唯理主义。(b)没有与生俱来的真理:一切知识都发源于感官知觉或经验,因此,所谓必然的命题根本不是必然或绝对确实的,只能给人以或然的知识。这种观点被称为经验主义或感觉主义。”[3]


梯利关于唯理主义与经验主义的界定告诉人们,这二者的主要分歧是关于“知识的泉源或准则”;而他对此所做出的解释,则更应该成为人们理解唯理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一个重要前提。为此,我们对梯利的解释做出如下分析。


首先,西方哲学史中的“近代哲学”,无论是“唯理主义”还是“经验主义”,它们之所以是“近代哲学”,就在于它们都“肯定知识的标准是理性而不是启示或权威”。或者反过来说,不能从一般意义的“理性”出发去区分“唯理主义”与“经验主义”。理解这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现代德国哲学家卡西尔在概括“启蒙时代的精神”时提出,“所有形形色色的精神力量汇聚到了一个共同的力量中心。形式的差别和多样性,只是一种同质的形成力量的充分展现。当18世纪想用一个词来表达这种力量时,就称之为‘理性’。‘理性’成了18世纪的汇聚点和中心,它表达了该世纪所追求并为之奋斗的一切,表达了该世纪所取得的一切成就”。[4]这就是说,“理性”是整个近代哲学的共同出发点,以“理性”去反对“启示或权威”是近代哲学的共同任务。近代哲学的“经验主义”者,都是“理性”地分析人类的知识的起源与标准等等。因此,在区分“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时候,首先应当注意的是,二者的区别并不是肯定或否定人类的“理性”和“理性的力量”。


其次,在近代哲学的演化过程中,不同历史阶段的哲学家对“理性”的理解是不同的;这种区别标志着哲学自身的发展,也标志着近代哲学中的唯理主义与经验主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理论内涵。


卡西尔提出,“在17世纪的那几大形而上学体系——笛卡儿、马勒伯朗士、斯宾诺莎和莱布尼兹的体系里,理性是‘永恒真理’的王国,是人和神的头脑里共有的那些真理的王国”。“18世纪在一种不同的、比较朴素的意义上看待理性。理性不再是先于一切经验、揭示了事物的绝对本质的‘天赋观念’的总和。现在,人们把理性看作是一种后天获得物而不是遗产。它不是一座精神宝库,把真理像银币一样窖藏起来,而是一种引导我们去发现真理、建立真理和确定真理的独创性的理智力量。”“整个18世纪就是在这种意义上理解理性的,即不是把它看作知识、原理和真理的容器,而把它视为一种能力,一种力量,这种能力和力量只有通过它的作用和效力才能充分理解”。在近代哲学的演进过程中,由于“理性”观念的变化,唯理主义与经验主义在论争的内容上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并从而深化了哲学自身的发展。


在明确上述两点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比较具体地分析唯理论与经验论的主要分歧了。


第一,关于知识的来源问题。


近代哲学中的唯理论和经验论所争论的“知识的来源”问题,主要是有无“天赋观念”的问题。一般地说,经验论者都主张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而否认“天赋观念”,与此相反,唯理论者则否认正确的认识起源于感觉经验而以不同的方式肯定“天赋观念”。


经验论者认为,“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获得的”,[5]“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6]在经验论者看来,一切观念都是思维从感官经验的感性内容中归纳、概括、抽象出来的;全部观念都可以还原为感觉和感觉的不同结合形式,凡在理性中的东西,都存在于感官经验的感性内容中;凡是在感性内容中找不到的东西,或者是错误的,或者是超出人的理性之外的;思维的理解作用,只能是基于感觉的观念去表现对象。[7]


与经验主义相反,唯理主义者则以不同的形式肯定“天赋观念”。笛卡儿提出,观念的来源有三种情况:其一是“天赋的”数学、逻辑、宗教、伦理中的一般的抽象的观念和原则,其二是从“外面”得来的,如听到的、看到的和感觉到的,其三是“臆造的”根本不存在的观念如飞马、美人鱼之类。对于这三种情况,笛卡儿认为,“外面”得来的观念与“臆造的”观念一样,都是没有真理性的,而只有“从我自己的本性得来的”一般观念才具有真理性。这就是说,“真理性”的认识只能是“天赋的”。莱布尼兹进一步提出,感觉经验只能感知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不能揭示真理的“普遍必然性”。他还尖刻地把经验论者说成是像牲畜一样“纯粹凭经验,只是靠例子来指导自己”,因而,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存在。“人之所以如此容易捕获禽兽,单纯的经验主义者之所以如此容易犯错误,便是这个缘故”。[8]在唯理主义者看来,思维本身具有超越感官经验的先天认识原则,对象只有在先天认识原则的把握下才能被人所认识;认识不能还原为感觉和感觉的不同结合形式,它有多于这种内容的作为认识原则的天赋观念;思维的理解作用是以它自己固有的天赋原则去理解对象。[9]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关于认识的来源问题上,经验论和唯理论各存在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对经验论来说,认识是否单纯是感觉的变形,是否只起源于感性,而不同时起源于理性呢?”“对唯理论来说,思维的能动理解作用是否是天赋观念,是否认识只起源于理性,而不同时起源于感性呢?”[10]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人们通常总是从“经验”出发去看待认识的来源问题,因而往往简单化地断言经验论是对的而唯理论是错的,并没有去反思感性与理性的复杂关系。对此,恩格斯指出,“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对于这个“前提”,作为经验论的18世纪的唯物主义,“只限于证明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应当起源于感性的经验,而且又提出了下面这个命题:凡是感觉中未尝有过的东西,即不存在于理智中。只有现代唯心主义的而同时也是辩证的哲学,特别是黑格尔,还从形式方面去研究了这个前提”。[11]


因此,在对认识的来源的理解中,我们既要承认“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应当起源于感性的经验”,又要从“形式”方面探讨思维的固有的能动作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的认识不只是要形成关于经验对象的“表象”,更重要的是形成关于对象的“普遍必然性”的思想。“普遍必然性”的思想并不是直接地、现成地从感官经验的感性内容中归纳、概括、抽象出来的,而是在认识的来源上就必须肯定思维把握存在的规律即思维的能动作用。所以,在认识的来源问题上,我们既要超越习以为常的“经验”立场,又要挣脱唯理论者的“天赋观念论”,这就需要我们唯物地、辩证地理解认识的来源问题。


第二,关于认识的方法或逻辑问题。


经验论和唯理论在认识来源问题上的对立,已经蕴含着关于认识的方法或逻辑的不同理解。这种不同理解,就是在个别与一般问题上的对立:普遍必然性的认识能否从个别的感性经验中形成?


近代经验论的奠基人弗兰西斯·培根从知识起源于经验这一原则出发,形成他的由个别的感性经验上升为普遍必然性认识的“归纳法”。这就是培根的“新工具”。


培根从批判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式的演绎逻辑,而形成他的“新工具”的归纳逻辑。培根指出,“正如现有的科学不能帮我们找出新事物,现有的逻辑也不能帮助我们找出新科学”。[12]这是因为,“三段论并不能用于科学的第一原理,而用于中间公理也是无效的。因为它比不上自然的微妙。因此它只能强人同意命题,而不能把握事物”。[13]在培根看来,只有归纳的方法,才能使认识从经验事实开始而上升为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