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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的文化世界与人的历史发展

人的世界,是人的文化的世界;人的文化的世界,是通过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而形成的世界;所以,我们只有从人类把握世界的多种方式出发,才能理解人的世界的文化性,才能了解人的文化世界的历史性和丰富性。


我们在前边讲过,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主要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神话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科学的和哲学的方式,所以,我们这里就来谈谈人给自己创造的神话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科学的和哲学的世界,也就是人的文化的世界。


什么是神话的世界?我把神话的世界叫做“自然世界的超越”。


人类来源于自然界。“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象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象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1]人的这种“纯粹畜群的意识”,如果有不同于“纯粹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2]


人的代替“本能”的“意识”,“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3]这就是人类意识的超越性:它超越了“意识对象”的限制,而把意识所想象的对象当做真实的“意识对象”。人类意识的这种超越性,最初就表现为人的意识所创造的“神话”对自然世界的超越。


神话的方式是一种“幻化”的方式,也就是把人和世界双重幻化的方式。在神话的幻化方式中,它既以宇宙事件来看待人的行为,又以人的情感和意愿来看待宇宙事件,从而构成了一幅神话意义的世界。比如,风调雨顺或旱涝成灾,风和日丽或电闪雷鸣,在神话的意义世界中,或是神灵的恩赐,或是神灵的惩罚,宇宙事件被拟人化为情感或意愿的表达。在这种神话思维中,自然事件被拟人化了,自然事件被解释为人的事件的形式。通过类比人类的动机、反应、目的、愿望和恐惧,自然事件就被设想为具有某种情感或意志的事件。


在神话的世界图景中,生命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是它的鲜明的底色和基调。德国文化哲学家卡西尔提出,“整个神话可以被解释为就是对死亡现象的坚定而顽强的否定”。[4]在人的神话意识中,生命的无所归依的消失,既是无法接受的,也是无法忍受的。于是,在人的意识所创造的神话世界中,自然中的万物都具有生命活动的意义,生命活动也具有宇宙事件的意义,而某个生命的消逝也具有了生命的转移或再生的意义。或许正是由于这种神话式的“思维方式”超越了天与人、人与物的隔断,因而诗人的心灵在本质上总是神话的心灵。


什么是宗教的世界?我把宗教的世界叫做“世俗世界的超越”。


人类意识的超越性,在于“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人类以宗教的方式所构建的“彼岸世界”,就是人类的超越意识的作品。人类在自己的超越意识中创造了宗教,创造了与“此岸”的“世俗世界”相对待的“彼岸”的“神灵世界”,也就是宗教的世界。


人在宗教中创造了超人的“神圣形象”。宗教的本质特征,在于对神的信仰。当人们感到对自然界异己的力量不能掌握并因而无法依赖时,便会转向对超自然的宗教世界的信仰和依赖。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5]然而,在对宗教的理解中,我们还必须看到,就宗教的文化价值说,它是人类所创造的“意义世界”,表现了人对生命意义的寻求。


人无法忍受自己只是浩渺宇宙中的匆匆过客式的存在,更无法忍受自己只能是无声无息、一了百了地死去。生命的无所归依的毁灭,是无法接受的,也是无法忍受的。于是,在神话的意义世界中,生命活动具有了宇宙事件的意义,生命消逝具有了灵魂转移的再生的意义。宗教,它以“神”的形象使人的存在获得“神圣”的意义。宗教中的神圣形象,把各种各样的力量统一为至高无上的力量,把各种各样的智能统一为洞察一切的智能,把各种各样的情感统一为至大无外的情感,把各种各样的价值统一为至善至美的价值。这样,宗教中的神圣形象,就成为一切力量的源泉,一切智能的根据,一切情感的标准,一切价值的尺度,人从这种异在的神圣形象中获得存在的根本意义。


人创造了宗教,是为了从宗教中获得存在的神圣意义。然而,对人来说,宗教的神圣意义,恰恰表明了人的悖论性存在:生活的意义来源于宗教的神圣意义,这意味着人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异化给了宗教的神圣形象,是人还没有获得自己或再度丧失了自己的自我感觉和自我意识;消解掉宗教的神圣意义,这意味着生活本身不再具有神圣的意义,生活失落了规范和裁判自己的最高的根据、标准和尺度。如果存在宗教的神圣意义,人的生活就具有宗教赋予的神圣意义;如果不存在宗教的神圣意义,人就是宇宙中的匆匆过客,死亡就是不可再生的永逝。意识到神圣形象的存在,会感受到人的全部思想和行为都被一种洞察一切的力量监视,因此生活变得“不堪忍受之重”;意识到神圣形象的消逝,会感受到人的一切思想与行为都只不过是自己在思想和行为,因此生活变得“不能承受之轻”。这就是人在宗教世界中所感受的和承受的不可解脱的“矛盾”。


什么是艺术的世界?我把艺术的世界叫做“无情世界的超越”。


人创造了宗教,是为了从宗教中获得存在的神圣意义;然而,由于人在宗教中把自己的本质异化给了“上帝”(神)的存在,结果人又在宗教中造成了自身存在意义的失落。这就是人的意识所创造的宗教的意义世界的悖论。超越这个陷入悖论的宗教的意义世界,在于人类意识还创造了多样的“文化世界”。艺术,就是人类意识所创造的表现人的情感深度的世界。


不管人们对艺术有多少不同的理解,艺术总是为人类展现了一个审美的世界,一个表现人的感觉深度的世界,一个深化了人的感觉与体验的世界。在艺术世界中,情感体验本身获得了自足的意义。艺术使个人的感受条理化,使个人的体验和谐化,它调整和升华了人的感受与体验。艺术又使人的情感对象化、明朗化,在想象的真实中获得真实的想象。在艺术的世界中,人的生活获得了美的意义与价值。


艺术世界是美的世界,艺术创造是美的创造。艺术直接地、鲜明地、集中地体现着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艺术确证着人类心灵的复杂性、丰富性和创造性,确证着人与世界之间的丰富多彩的矛盾关系。文学家雨果有一名言:科学——这是我们,艺术——是我。


作为“我”的艺术,是以艺术形象的方式而成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理论要通过逻辑论证来“以理服人”,艺术则要通过艺术形象来“以情感人”。艺术形象以其所具有的审美意义来激发人们的美感,因而艺术形象必须具有艺术美的典型性、理想性和普遍性,也就是“艺术性”。实际上,艺术并不是离开“我们”的单纯的“我”,而是以艺术的方式所实现的“我”与“我们”的对立统一。在艺术活动中,“我”是“画内音”,而“我们”则是“画外音”,即:艺术以“我”的声音发言,而艺术所表达的“我们”共同的情感与意愿则蕴涵于“我”的艺术表现之中。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指出,“这个世界可以由乐谱组成,也可以由数学公式组成”。因此,对于艺术中的“我”与“我们”的关系,应予以辩证的理解。


艺术把人带入美的境界,是因为艺术展现了生命的活力与创造,艺术表现了充满活力与创造的生命。艺术是人类超越意识的体现,艺术是生命的形式。


艺术美不仅是人的创造性的结晶,而且它本身就是生命活动的体现。艺术美的根基,在于艺术本身是“生命的形式”。齐白石的“虾”不能在江海中嬉戏,徐悲鸿的“马”不能在草原上奔驰;然而,人们却在这“虾”或“马”中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动与创造,体验到了强烈的艺术创造的生命之美。艺术,只有显示生命的欢乐与悲哀,生命的渴望与追求,生命的活力与创造,才有艺术之美;欣赏艺术作品,只有体验到生命的广大与深邃,生命的空灵与充实,才能进入艺术的世界,才能以艺术滋润生命,涵盖生命,激发生命的创造,创造美的生活。


人是创造性的存在,人是自己所创造的文化的存在。文化的历史积淀造成人的愈来愈丰富的心灵的世界、情感的世界、精神的世界。人需要以某种方式把内心世界对象化,使生命的活力与创造获得某种特殊的和稳定的文化形式。这种文化形式就是创造美的境界的艺术。


艺术形象,都是把情感对象化和明朗化,又把对象性的存在主观化和情感化,从而使人在艺术形象中观照自己的情感,理解自己的情感,品味自己的情感,使人的精神世界、特别是情感世界获得稳定的文化形式。因此,艺术形象比现实的存在更强烈地显示生命的创造力,更强烈地激发生命的创造力。对于人的生命体验、特别是情感体验来说,艺术世界是比现实存在更为真实的文化存在。


什么是伦理的世界?我把伦理的世界叫做“个体世界的超越”。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前提,“伦理”则是维系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基础。在汉语中,“伦,犹类也;理,犹分也”。“伦”字有类、条理、顺序、秩序等基本含义,继后有引申义“关系”,因而古代思想家强调对人们“教以人伦”,认为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亲、义、别、序、信是人们之间的最重要的“人伦”关系;“理”字本义为“治玉”,引申为分、条理、道理、规则等词义,而“分”则是指本分、职责。“伦理”二字的含义,就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应遵守的规则和应尽到的职责。人类意识的超越性,在人类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体现在超越“小我”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观念上。


黑格尔在他所著的《精神现象学》中,区分了自我意识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这就是“单个自我意识”、“承认自我意识”和“全体自我意识”这三个阶段。“单个自我意识”,它只意识到自身存在、自己的同一性和同其他客体的区别。“承认自我意识”,其前提是人际关系的产生,人意识到自己是为他人存在。“全体自我意识”,相互作用的“自我性”掌握“爱情、友谊、勇敢、诚实、荣誉”的共同原则,从而不仅意识到自己的差异,而且意识到自己的深刻共同性以至同一性。这种共同性就构成“道德实体”,由此便形成以“小我”与“大我”的关系为内容的个体性与普遍性、独立性与依附性、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价值取向与价值导向、价值认同与价值规范等等的矛盾关系。这些矛盾关系又构成了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伦理道德问题、价值规范问题、政治理想问题、社会制度问题、社会进步问题和人类未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