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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与哲学的派别冲突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在理论的层面上,深刻地显示了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矛盾,因而也集中地体现了哲学的派别冲突。


哲学的派别冲突,是与人类存在的矛盾性和历史性密不可分的。哲学作为理论形态的人类自我意识,它必然是以理论的方式表征人类存在的矛盾性。这其中主要是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一是表征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与人对自然的超越性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理论冲突;二是表征人类存在的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理论冲突;三是表征人的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的经验论与唯理论的理论冲突;四是表征人类存在的逻辑性与人文性的矛盾的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理论冲突。


在理解哲学的派别冲突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植根于人类的矛盾性存在的哲学派别冲突,又是在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中展开的,因此哲学的派别冲突又必然表现为不同时代水平的哲学论争。离开特定时代水平的哲学论争,就会把哲学的派别冲突简单化、抽象化以至于漫画化,从而也就会把哲学本身庸俗化。这是在谈论哲学派别冲突时经常出现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当从人类性与历史性、派别性与时代性的统一中去探索哲学的派别冲突。


首先,我们讨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派别冲突。哲学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贯穿于整个哲学史的最基本的哲学派别。在哲学的层面上认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派别冲突,是学习哲学的重要目的,也是深化哲学的自我理解的重要途径。


关于哲学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通常做出如下解释:“人们以总体方式把握世界,首先遇到的就是世界的本质问题,即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二者归根到底谁先谁后、谁依赖谁、谁决定谁的问题。”“对于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回答,凡是主张物质自然界是本原,物质第一性、意识或精神是第二性的,都属于唯物主义阵营;凡是断言精神对自然界来说是本原,意识或精神是第一性的,而物质是第二性,从而归根结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都属于唯心主义阵营。”[1]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进行深入的探讨。


人类作为物质世界链条上的特定环节,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统一于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人类作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作为超越纯粹自然性的人的存在,人类自己的创造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性与人类对自然的超越性,构成了哲学在“本原”或“本体”问题上的矛盾冲突。


传统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分别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因而始终僵持于“本源”问题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并以还原论的思维方式去说明二者的统一。由于旧唯物论以自然为本体,只是从被动的观点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取消了人的能动性,因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单纯的、自在的客体性原则;由于唯心论以精神为本体,只是从能动的观点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因此它所坚持的是一种单纯的、自为的主体性原则。这样,旧唯物论和唯心论就不仅固执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而且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


传统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把这种本原问题上的抽象对立和思维方式上的互不相容扩展到全部哲学问题,就使它们自身成为片面夸大两极的哲学理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全部旧哲学的批评,精辟地揭露了这种两极对立的哲学的根本缺陷,指出了在其原有的思维方式内无法解决的内在矛盾。


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在这段简洁精辟的文字中,马克思既尖锐地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又深刻地揭露了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的本质。而这二者的共同之处,则在于它们都不懂得“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意义。


对于旧唯物主义的批判,马克思突出强调的是它“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很明显,在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总体评价中,包含着两个方面或两个层次的意思。第一方面或第一层次,马克思并不否认旧唯物主义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的积极意义,恰好相反,马克思在他的全部著作中都首先是坚定不移地承认外部自然界对人及其思维的“优先地位”,承认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及其思想路线,并一再声明他自己是“唯物主义者”。第二方面或第二层次,马克思则批评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而“没有”从实践的方面去理解。正是在这第二方面或第二层次,马克思展开了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并在这种批评中提出了新的理论思维方式。


对于唯心主义的批判,马克思突出强调的是它“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并且进一步指出,它“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在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总体评价中,也包含着两个方面或两个层次的意思。第一方面或第一层次,在与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相对比的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即从人的感觉(如贝克莱)或思维(如黑格尔)出发去看待思维对存在的关系。第二方面或第二层次,马克思尖锐地指出,唯心主义不仅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而且它只能是“抽象地”发展能动的方面,因为它作为唯心主义哲学“当然”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正是在这第二方面或第二层次,马克思展开了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并在这种批判(以及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中,提出了新的理论思维方式,即以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回答了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与人对自然的超越性的辩证关系。


在所有的哲学问题当中,人们经常感到最为大惑不解的问题,就是哲学唯心主义何以能够长期存在,一些“聪明”的哲学家何以会成为唯心主义者的问题。这是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普通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科学事实):先有地球,后有人类及其意识;物质世界是“本原”性的存在,而精神世界是“派生”性的存在;先有事物的存在,后有关于事物的观念。那么,为什么会有“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唯心主义哲学呢?为什么会有“聪明”的哲学家倡导唯心主义呢?


对此,列宁在他所著的《哲学笔记》一书中做出了精彩的回答。列宁说,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哲学唯心主义只能是“胡说”;与此相反,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3]列宁的这段论述,是需要深思的。


人的认识不是直线,而人们在理解人的认识的时候,却往往是从认识的某个环节出发,把它作为解释人的认识的出发点。由此便造成了认识中的“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而这些却恰恰是哲学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这里的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困难的理论问题,就是“时间先在性”和“逻辑先在性”及其相互关系问题。我在这里不得不更为具体地讲讲这个最令人头痛的问题。


“时间先在性”是易于理解的:它是对经验事实(包括科学事实)的陈述,即表述经验对象之间在时间序列中的先后顺序。具体地说,一事物先于他事物而存在,这一事物较之他事物就具有时间上的“先在性”。自然界先于人类意识而存在,因而“物质”是“意识”的“本原”;客观世界先于人的意识内容而存在,因而“客观世界”是“意识内容”的“本原”。这不仅符合人类的经验常识,而且不断地被科学所证实。正因如此,旧唯物主义才对哲学唯心主义感到大惑不解:把意识说成是物质的本原,这不是纯粹的“胡说”吗?


为了超越旧唯物主义的这种简单的认识,并从而认清哲学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就必须引进“逻辑先在性”问题。“逻辑先在性”是相对于“时间先在性”而言的。它所陈述的并不是事物之间在时间序列中的先后顺序,而是事物之间在“逻辑”上的“优先地位”。显而易见,相对于“时间先在性”问题,“逻辑先在性”问题是难于理解的,它需要辩证的思维方式。正因如此,人们往往是从旧唯物主义的观点(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待哲学唯心主义,并简单地将其指斥为“胡说”。


从总体上看,事物之间在“逻辑”上的“优先地位”问题,可以分为“自在”与“自为”两种情况。哲学唯心主义的产生与演化,特别是近代以来的哲学唯心主义的演化,是同片面地夸大以至歪曲这两种情况的“逻辑先在性”密不可分的。


“自在”意义的逻辑先在问题,是指事物的本质对事物的现象在“逻辑”上具有优先地位,即事物的本质决定事物的存在,如俗话所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里所说的逻辑优先地位,并不是说先有事物的本质、后有事物的现象,而是说事物的本质决定事物自身的产生、演化和灭亡。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之所以要“透过现象发现本质”,之所以要“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正是因为事物的本质较之事物的现象具有逻辑上的优先地位。


需要认真思考的是,这种自在意义上的本质对现象的逻辑上的优先地位,只能是成立于人类关于世界的认识的“逻辑”之中,是人们在自己的认识活动中以“逻辑”关系去把握事物的本质与现象的产物。就事物自身说,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而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却必须肯定本质对现象的逻辑先在性,从而以普遍性、必然性、规律性去把握和说明纷繁复杂的现象。一旦人们把这种认识的“逻辑”对象化给事物本身,并把这种认识中的“本质”与“现象”以逻辑的形式对立起来,就会歪曲这种自在意义的“逻辑先在性”,把“本质”看成是独立于“现象”之外,并且决定事物存在的某种“本原”的东西。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之所以像列宁所指出的,“野蛮地”把“理念”与“事物”割裂开来,认为“理念”是“事物”的“原型”,而“事物”不过是“理念”的“摹写”,其根源就在于柏拉图歪曲地“夸大”了本质对现象的“逻辑先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