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娱乐
首 页
购买会员
联系网站
会员中心
二 斯宾诺莎


如前所述,“至善”是绝对的善,而不是相对的善。一般意义上的善恶只有相对的意义,这样的善指的是我们认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这样的恶指的则是我们认为阻碍我们获得善的东西。如此说来,同一件事物在不同的观点下,不同的情况下,既有可能是善,也有可能是恶。与此相反,“至善”乃是永恒不变的,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真正的善。


“至善”亦是普遍的,而不是个人私有的东西,否则它就是相对的、个别的和偶然的东西了。“至善乃是这样一种东西,人一经获得,凡是具有这种品格的其他人也可以共同享受的东西。”(注29:《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406页。)


“至善”就是认识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自然”亦即实体或神,因而“至善”也就是从实体的高度认识万物的本质,按照神圣的自然法则而生活。


在某种意义上说,达到了“至善”也就意味着达到了自由。


在斯宾诺莎看来,自由就是出于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行动和生活:“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注30:斯宾诺莎:《伦理学》,第4页。)


一切事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出于神,在神之内。然而,人作为一个偶然的、个别的和有限的存在物,当他不知道自己的本性的时候,当他只是盲目地、被动地为自然规律所驱使的时候,他就是被动的奴隶。而当他由理性所指导,认识了自己的本性之必然性,从而主动地生活的时候,他就成了一个自由人。因此,认识自身本性的必然性,乃是从奴隶而成为自由人的根本途径。换言之,依照理性的指导的人就是自由的。


所以,认识活动就构成了斯宾诺莎哲学中的重要环节。斯宾诺莎曾经将我们的知识分为三种,其中第三种知识即“直观知识”最重要。“第三种知识是从对于神的某一属性的正确观念而达到对于事物本质的正确知识。如果我们愈能依据这种知识来理解事物,那么我们便愈能理解神。因此,这就是心灵的最高德性,换言之,心灵的力量或本性或心灵的最高努力即在于依据第三种知识来理解事物。”(注31:斯宾诺莎:《伦理学》,第255页。)


斯宾诺莎区别了两种必然性,一种是外在的、强制性的必然性,一种是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性。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所理解的自由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当然不是对外在的必然性的认识,而是对自身本性的必然性的认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识的,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也是如此。认识活动,尤其是直观知识,实际上就是使人从“在他物内”回到“自身内”,这就是自由。


当斯宾诺莎被人们当作“死狗”而唾弃的时候,德国的知识分子们却对他推崇备至,这其中有莱辛、歌德、赫尔德、施莱尔马赫、施莱格尔、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斯宾诺莎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来源之一。费希特试图利用斯宾诺莎的一元论来克服康德的二元论,谢林则进一步把斯宾诺莎的“广延”(自然)与“思维”(精神)建立为“实体”(绝对同一性)的两个展开过程。黑格尔就不用说了,他甚至认为要研究哲学就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黑格尔说:“斯宾诺莎的思想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够舍弃一切确定的、特殊的东西,仅仅以惟一的实体为归依,仅仅崇尚惟一的实体;这是一种宏大的思想,但只能是一切这种的见解的基础”,因而“莱布尼茨的个体化原则(在单子中)成全了斯宾诺莎”。(注3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第103页、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