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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谢林的同一哲学

谢林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第三位代表,虽然他比黑格尔小五岁,但却比黑格尔成名早,而且活的也比黑格尔长。他的哲学活动一般被分为早期和晚期两个时期。谢林早期的哲学活动构成了从康德到黑格尔的重要阶段,晚年则转向了神秘主义的天启哲学。谢林将自己的前期思想称为“消极哲学”,而把后期思想称为“积极哲学”。只有了解了费希特和谢林的思想,我们才能明白德国哲学是如何从康德走向黑格尔的。实际上,在谢林哲学中已经包含了构成黑格尔哲学的大部分要素,虽然的确还缺少某些东西。所以,谢林经常抱怨黑格尔剽窃了他的思想,不过这指的当然是他的消极哲学。因为黑格尔去世之后,谢林才发表他的积极哲学,黑格尔当然剽窃不了。但是,使谢林感到骄傲而且没有被黑格尔“剽窃”的“积极哲学”在他生前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当时的人们刚刚经受了黑格尔哲学理性主义的洗礼,一时间还接受不了神秘主义的东西。


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Schelling,1775—1854)生于德国符滕堡莱昂贝格(Leonberg)一个新教牧师家庭。少年早慧,15岁便获准破例进入图宾根神学院,与年纪大他五岁的黑格尔和荷尔德林同窗。在这期间,法国大革命和康德、费希特哲学给青年谢林以深刻的影响。1795年毕业后担任家庭教师,并开始研究维柯和斯宾诺莎哲学。1798年受聘为耶拿大学编外教授,讲授自然哲学和先验哲学,他的哲学创作随之也进入了鼎盛时期,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1803年至1806年任维尔茨堡大学教授,1804年发表了《哲学与宗教》,以此为标志,谢林的思想日益趋向宗教神秘主义。1806年迁往慕尼黑,被任命为巴伐利亚科学院院士和造型艺术科学院秘书长。1820年至1826年任爱尔兰根大学教授。1827年重返慕尼黑,被任命为国家科学中心总监和慕尼黑大学教授,并被推举为国家科学院院长。1841年应普鲁士国王的邀请前往柏林,执掌黑格尔逝世后留下的哲学教席,讲授神话哲学与天启哲学,并担任柏林科学院院士和普鲁士政府的枢密顾问。1854年死于赴瑞士的旅行途中。


谢林的主要著作有:《自然哲学体系初步纲要》、《先验唯心论体系》、《哲学与宗教》,去世后出版的《神话哲学》、《天启哲学》等。


我们主要讨论谢林早期的同一哲学,它包括阐释绝对从客观到主观的自然哲学,和绝对从主观到客观先验哲学两部分。


谢林同意费希特的观点,即哲学应该是从最高的统一原则出发按照逻辑必然性推演出来的科学体系,但是他意识到费希特哲学存在着深刻的局限性。费希特消除了康德的二元论,抛弃了物自体,以绝对自我为基础和核心建立了一个知识学的体系,然而他的哲学体系缺少坚实的基础,因为在自我之外仍然有一个无法克服的自然或客观世界。在谢林看来,绝对自我不足以充当哲学的最高原则,因为它始终受到非我的限制。首先,费希特认为自我无意识地设定非我,这种观点是自相矛盾的。自我之为自我不可能是无意识的,如果它无意识就不是自我。其次,自我与非我是相互限制的,因而所谓绝对自我是有条件的,实际上并不绝对。一方面,没有自我就没有非我,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非我是自我实现自身的需要和场所,因而没有非我也就没有自我。按照谢林的观点,哲学的最高原则既不是自我也不是非我,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超越于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之上的“绝对”。


所谓“绝对”是超乎于自我与非我的对立之外的无条件的共同根据。它是超乎一切有限的、有条件的对立状态之上的绝对无差别的绝对同一性,谢林也称之为“非人格的绝对理智”。与此对应,精神与自然则是差别状态:自然是存在的环节,精神是思维的环节。“自然应该是可见的精神,精神应该是不可见的自然”。我们可以看到斯宾诺莎哲学的深刻影响,谢林试图以斯宾诺莎的实体学说来弥补费希特知识学的缺陷。不过与斯宾诺莎不同的是,自然与精神不仅是实体的两个方面,从无差别的绝对到有差别的自然和精神,乃是绝对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于是,我们发现,在康德哲学之后,费希特为哲学引进了范畴的辩证逻辑推演,谢林则引进了历史发展的过程。


还有自然哲学。


谢林是作为费希特哲学的信徒走上哲学舞台的,但是从一开始他就有着与费希特不同的哲学旨趣和思想倾向,这种差异决定了谢林哲学的独特地位。正如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说,从1794年发表第一篇哲学论文开始,在以后的十几年中,谢林每年都有一部或多部哲学作品问世,这些著作将费希特的唯心论带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并将一般唯心论引向了一条崭新的道路。(注9: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第4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如果说费希特主要关注的是自我、主体或人的问题,那么对自然、客观世界的重视则成为谢林哲学的发源地与生长点,这也是谢林为德国古典哲学开辟的一个重要的领域。谢林不再把非我看做是由自我设定的,而是把自然看做是与自我一样无条件地具有实在性的东西。这样一来,自然哲学就成为哲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然哲学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仅仅着眼于自然的表面与外在的客观事物,只考察自然界的局部现象,而是把自然看做是一个整体,着眼于自然的内在的动力结构和普遍原理,探究自然之为自然的构成条件。因此,谢林把自然哲学称为“思辨的物理学”,它为自然科学提供前提和准则。


绝对作为自然和精神的最高本原,其自身是无差别的无条件的。但是在它之中,有一种提高到自觉的精神实体的“原始冲动”,因而便出现了一种“原始对立”或原始的二重性,于是便开始了创造的发展过程。整个宇宙的发展史就是绝对的自身发展史。


按照谢林,绝对同一性在原始二重性的推动下,从无意识的状态上升为自我意识或理性,这是“自然哲学”的内容。从自我意识上升到绝对同一性,这是“先验哲学”的内容。“自然哲学”以客观的东西为第一位的东西,从中引出主观的东西。“先验哲学”以主观的东西为第一位的东西,使客观的东西从主观的东西中产生出来。哲学的这两部分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


我们先讨论谢林的自然哲学。


自然是喑哑的或无意识的理智,即尚未成熟的理智,因而在它的现象中仍然无意识地透露出理智特性的光芒。一切自然科学的必然趋向是从自然出发而达到理智的东西,它们的最高成就就是把一切自然规律完全精神化,例如概括出普遍抽象的自然规律或法则。所以,自然哲学乃是一个主观性不断增长的过程。


自然哲学所阐述的是无意识的理智由“原始冲动”而两重化,在同一与差别的矛盾的推动下,从“质料”、“无机物”到“有机体”,最终产生精神的发展过程。自然界最初的二重性是两种力:引力和斥力。这两种力经过矛盾运动,在作为“质”的物质中结合为“重力”,即万有引力。两种力集中于同一点内构成了“磁”,由对立而分化构成了“电”,在第三种力中综合起来则是“化学过程”。磁(点)、电(面)、化学过程(体积),有广延的物质构成了。有机物分为“感受性”(植物)、“应激性”(动物)和“再生性”(理性动物)。所谓生命就是作为回归的稳定态,由内在本原维持自身存在,具有内在连续性的独立的存在。人是自然进化的顶点,至此,在无意识的自然中出现了意识,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为了摆脱17世纪以来机械自然观的影响,谢林像康德一样引入了“目的”概念。只不过康德谨小慎微,始终只是把合目的性原理看做是我们看待自然的原则,而不是自然本身的规律。现在,谢林一步就跨越了康德的障碍,他认为自然虽然是无意识的,但却是彻底的合目的的。


这一点可能是康德的后继者们与康德真正分道扬镳的开始。


谢林是自然哲学的创始人,虽然他的自然哲学有许多幻想、随意的的成分,不过他的确试图借助当时的自然科学来补充哲学,从而以内在有机的整体观念和矛盾、运动、历史和发展的辩证观点,为一向由机械论占统治地位的科学界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不仅使科学家们发现了一种不同以往的看待自然的全新方式,而且为浪漫派崇尚自然的情感提供了哲学基础。它补充和修正了费希特哲学忽视客观、自然的局限,成为德国古典哲学从主观性向客观性过渡的关键环节,在当时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有意思的是,后来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比谢林的自然哲学要完善得多,但其影响和受到的礼遇却远不如谢林。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科学家们已经从思辨哲学的梦幻中醒悟过来了。


当然,自然哲学只是哲学的一部分。哲学的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先验哲学。自然哲学从客观出发,描绘的是从自然到精神的历程。先验哲学从主观出发,研究的是精神生活的发展,即从主体到客体、从精神到自然的创造过程。在自然哲学中,客观的东西是第一位的。而在先验哲学中,主观的东西是第一位的,而且是一切实在的惟一根据。自然哲学以自我意识或理性为最高阶段,先验哲学则以自我意识为开端。“绝对”在自然中展现为意识,在先验哲学中开始了认识自身回归自身的辩证运动过程。


谢林把先验哲学称为“关于知识的知识”,而“一切知识都以客观的东西与主观的东西的一致为基础”(注10: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第6页。),也就是说,在先验哲学中,主观的东西与客观的东西是统一的,两者同时存在,是一个东西。按照谢林的观点,先验哲学的根据只能是这样一个“点”,在这个“点”内,同一的东西与差别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如果知识中没有这样一个“点”,表象与对象就不可能符合一致。于是,谢林像费希特一样,首先从“A=A”的同一命题入手来寻找同一与差别同一的“点”。


毫无疑问,“A=A”或“A是A”是最简单的命题,它实际上只是从形式上说明了A与自身的同一性,并没有说明A的存在。那么,A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个问题显然需要由一个更高的命题来回答。因为当我们说“A=A”时,乃是以A的综合,即确定A的存在为前提的。在谢林看来,这个更高的命题就是“我=我”或“我是我”。换言之,“A=A”以“我=我”为前提,亦即以“思维的同一性”为前提:当我说“A=A”时,我是在把作为主词的A与作为宾词的A结合在一起,这要求思维与自身的同一性。于是,我们就找到了知识中的那个“点”,这个“点”就是“我=我”,即“自我意识”。在费希特那里,“我=我”只是自我设定自己的同一性命题,需要设定非我才能有差别命题。谢林则认为,在这个“自我意识”中就包含着同一与差别的统一,因为“我=我”乃是自我以自身为对象,一方面有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主词的我与作为宾词的我亦表现为差别性。所以“自我意识”本身就是同一与差别的统一,因而这个“同一命题”其实也是“综合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