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民间丝绸生产更是空前发达,史载杭州街巷:“竹窗轧轧,寒丝手拔,春风一夜,百花尽发”,成都百姓:“连甍〔meng盟〕比室,运针弄杼,燃膏继昼,幼艾竭作,以供四方之服”。这虽只是反映一时一地的情况,但从中我们不难想象出当时整个丝织业生产的繁荣程度。这时还出现了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专门从事纺织生产的家庭作坊——机户。机户不同于富户豪门经营的作坊,仅依赖家庭成员不雇佣或很少雇佣劳动力。其经营方式是官府提供原料,机户织造的产品则由官府统一收购。仁宗景祐年间(公元998-—1063年)梓州有机户数千家,专门生产用于上供宫廷的绫绢。
宋代丝绸产量之巨,也反映在每年输往辽金的数量上。由于宋王朝的统治者与当时中国北方少数民族辽金的统治阶层的矛盾不断加大,宋王朝时常需要向辽金输送丝织物,先是向辽后是向金,作为军事赔偿。据史载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辽族契丹军大举南下,一直攻到黄河北岸的澶〔chan婵〕州城下,宋真宗为了求和,订立了屈辱的“澶州之盟”,答应每年给辽国银10万两,绢20万匹,不久又增加为银20万两,绢30万匹。这之后,软弱的宋朝为乞求苟安,答应提供给对方的数量越来越大。公元1126年金军围攻汴京,宋钦宗除割地赔银外,一次就输往金国丝绸百万匹;公元1141年南宋与金议和,宋又向金发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公元1208年南宋与金再次议和,议定宋增岁银为30万两,绢30万匹。此外,每年为补充战争所需的马匹都要用丝绸作为马价,以及按品级赏赐各级官员的丝绸织品,数量也比较大,同样也要耗费丝绸数万匹。
宋朝廷收集的丝绸,一部分来自租税,一部分来自“和买”。朝廷每年征收夏秋两税,夏税以丝绸、布匹为主;秋税以粮为主。另外,还规定男子从20岁到60岁要交身丁税,因为丝绸是农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身丁税”也都以绢交纳。“和买”的丝绸,是政府每年以购买的名义,向民间征集的一部分丝织品。初时付钱,但多较市价为低。后来,则只索绢而不付款,实际上是一种附加税。
自宋代起,南方丝织产量全面超过北方,完成了自唐代起由北逐渐南移的过程。据《宋会要辑稿》载,北宋中期全国年上供丝绸总计355万匹,东南和四川共计257万多匹,占全国2/3,其中仅江浙一隅就达125万多匹,占全国1/3以上,丝绵则超过2/3,而北方各地仅占1/4。宋室南渡后,北方官商及手工业者大量南渡,进一步推进了南方丝织业的发展,绍兴年间(公元1141年),东南诸路每年仅夏税及和买绢就增加到300万匹左右。这些数字不仅反映出随着当时经济中心的南移,丝织业重心已从黄河流域正式转移到长江中下游,还说明江浙地区已完全取代了北方山东、河南等丝织业中心的地位,并奠定了明清以至现代江苏和浙江两地丝绸兴盛不可动摇的格局。
(4)元、明、清时期的丝绸
元、明、清三代丝织生产情况见于记载的就更多了。这时期中,不仅江南苏州、常州、镇江、湖州、杭州、南京的丝织业一直非常兴旺,连北方的京都北京、涿州、太原以及西南成都的丝织业也相当昌盛。
这期间的丝织技术是我国古代丝织技术达到最高水平的时期。我国古代的丝织生产,差不多都是通过两个方面的经营:(一)历代王朝均曾设置过属于官办性质的丝织手工业;(二)广大的民间生产者。当时的官办丝织业资金充足并且集聚了大批高水平的技术工人,因而都能织造各种极为高贵华美的丝织物。人们常常提到的元代大都织染局、成都绫锦局;明代“两京染局”(分设北京和南京的内织染局)、“南京礼帛堂”、“苏州织染局”、“杭州织染局”;清代的“江宁织染局”、“苏州织造局”、“杭州织造局”就属于这一类的织作机构。同时由于有些地区社会经济的繁荣,尤其是江南一带民间丝织业的技术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也能织造出大量高水平的产品。
在这一时期,从事丝织业的人数,在历史上可以说是最多的。据记载:元代的大都织染局“管人匠六千有三户”(每户有工匠一名,计工匠6003人,下同),宁国路织染局“签拨人匠八百六十二户”(计工匠862人),绫锦局“总二百八十一户”(计工匠281余人),苏州织造局有“织金绮纹工三百余户”(计工匠300余人),仅这四处就有丝织工匠7446人(此以一户一匠应差计算,实际上还要多得多,当时工匠均为世业工艺,皆父子传承,一户绝不止于一匠,除应差者外,还有不应差的匠人);明代南京司礼监礼帛堂有“食粮人匠一千二百余名”,南京内织染局有“军民人匠三千余名”,苏州织造局有“各色人匠计六百六十七名”,北京内织染局有“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签书等数十员”,管理人员有这么多,工匠当然会更多的。仅这四处加起来,至少也有五六千人。清代的北京内织染局有“匠役八百二十五名”(康熙末年),江宁织造局有“匠役二千五百四十七名”(乾隆时),杭州织造局有“匠役二千三百三十名”。至于民间织造作坊的工匠和个体从业者的,就更加庞大了。据有关记载说:明代苏州的居民大半“以丝织为业,机声轧轧,子夜不休”,尤其在这个城市的东半部“郡城之东,皆习机业”,“家杼柚而户纂组”;吴江盛泽镇“居民稠广”,“俱以蚕桑为业。男女勤谨,络纬机杼之声,通宵彻夜”。嘉兴濮院镇“万家灯火,民多织绸为业”;山西潞安“其登机鸣杼者奚啻数千家”。清代乾隆、嘉庆时江宁“通城(仅)缎机(便有)三万计,纱绸绒绫(之机)尚不在此数”;苏州“在东城比户皆织,不啻万家”;杭州则“东城机杼之声,比户相闻”。所有这些,现在读来仍不难想象其时的盛况。
这时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丝绸贸易日臻活跃,出现了大量丝绸牙行和丝绸牙人中间商。据记载当时苏州丝绸充斥于市,招致各方商贾蜂拥而至,甚至连远在西南偏僻地区的商人,也不顾道路艰险,来到苏杭购买丝绸新品种,然后回去贩卖。另如明代话本小说中也经常出现丝绸贸易的场面,如冯梦龙小说集《醒世恒言》中《施润泽滩阙遇友》一篇,就是讲自明朝至今一直盛产丝绸的江苏省吴江县盛泽镇上的施复夫妇经营丝绸发家的故事。虽然是小说,人物情节不无虚构,但所述的社会经济情况,确实是以当时当地的丝织生产实际作背景的:
“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这盛泽镇上有一人,姓施名复……家中开一张织机,每年养几筐蚕儿,妻络夫织,甚好过活。这镇上都是温饱之家,织下绸匹,必积之十来匹,最少也有五、六匹,方才上市,那大户人家织得多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门来买。那施复是个小户儿,本钱少,织得三、四匹,便去市上出脱……施复每年养蚕,大有利息,渐渐活动……那施复一来蚕种拣得好……凡养的蚕,并无一个绵茧,缫下丝束,细圆匀紧,洁净光莹……织出的绸拿上市去,人看时光泽润滑,都增价竞买,比往常每匹平添了许多银子。因有这些顺溜,几年间就增上三四张绸机……(有一年)蚕丝利息比别年更多几倍……夫妇依旧省吃俭用,昼夜经营,不上十年,就长有数千金家事,又买了左近一所一大房屋居住,开起三四十张绸机。”
书中还有一段是对该镇丝绸交易盛况的描写:
“那市上两岸绸丝牙行,约有千百余家,远近村坊织成绸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贾来收买的,蜂攒蚁集,挨挤不开,路途无伫足之隙。乃出产锦绣之乡,积聚绫罗之地。江南养蚕所在最多,唯此镇最盛。”
小说一方面生动地反映了南方城镇丝织交易的繁荣景象,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丝绸生产日益商品化,刺激了丝织生产技术的改进和提高,丝织业生产者不但能解决温饱,勤俭有独到技术者还可靠它致富。
元、明、清这一段时期的丝绸产量,没有完整的统计,但仍不难窥伺出来。据《元史·食货志》载: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计课丝712171斤;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计课丝986912斤;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计课丝1053226斤;至元四年计课丝1096489斤;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计课丝1098843斤,绢350530匹,绵72015斤。所课之丝均在70万至100万斤左右。我们知道,元代时织绢所用的丝料大都是一匹绢用一斤或稍多一点的丝,只这些课丝,即可织70至100多万匹绢,若再加所课之绢,其年产量当都在200万匹左右。另据有关记载:明代永乐年间(公元1404—1424年)每年征集的绢、布(麻布),平均为938426匹,最多的是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竟达1878828匹,如折半计算(去掉布),其所征之绢亦在50万匹至90万匹之间,也相当可观了。从数字上看,虽不及唐、宋,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自宋代起各个地方都大力发展棉织,一般的人也趋于穿棉布。否则,肯定会远远超过这个数目的。
这时期绫、罗、绸、缎、纱、锦等各大类品种的纹样花型、产品质量和风格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并分化出许多有地方特色的名优产品。例如,缎有广东粤缎、苏州的幕本缎、云南的滇缎、贵州的遵义缎、杭州的杭缎等;纱有杭州的皓纱、泉州的素纱、花纱和金线纱,广东的粤纱和莨纱等:绸有广东的莨绸、嘉兴的濮绸、苏州的绉绸和绵绸、山西的潞绸等;绫有吴江的吴绫、桐乡的花绫、素绫、锦绫等;罗有杭州的杭罗,泉州的硬罗和软罗、苏州的秋罗、刀罗等;锦有南京的云锦、苏州的宋锦、四川的蜀锦、西南少数民族的苗锦和北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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