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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吉礼

第一节 吉礼 

吉礼,即祭祀之礼,也就是敬奉鬼神的典礼。自从远古时期的人类发明了祭祀活动,直到国家形成之后,古人始终对各种祭祀活动都给予高度重视。他们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神灵都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所以祭祀鬼神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安危,因此视之为“国之大事”,而将吉礼列在“五礼”之首。根据吉礼的规定,祭祀的对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神,这是指人们想象中的存在于自然界的神。神主要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分别是两颗星宿的名称)、风师雨师(即风神和雨神)、社稷(分别指土神和谷神)、五祀(指祭五种地神: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蓐〔ru入〕收、冬神玄冥)、五岳(指五座山,相传群神多居住于此。今指中岳嵩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历史上,南岳曾指天柱山,北岳曾指河北恒山)、山林川泽及四方百物等。几乎自然界中无处不有神,有神必要祭祀。二是鬼。所谓的鬼,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人死后的阴魂。古人以为,人死而灵魂不死,它离开人体后便到另一个世界,在那里继续生存。人们生活在地面之上,这里万物丛生,阳光明媚,称之为“阳间”。而阴魂是看不见的,所以人们想象它们生活在漆黑一团的世界中,称之为“阴间”。人们对于死去的亲人,以及亲朋好友,总不免带有一种怀念的情感,祭鬼实际正寄托了这种情感。古代的祭祀活动主要有祭宗庙、祭社稷、祭天地等。

宗庙,古时又称祖庙、太庙等,是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场所。“宗,尊也;庙,貌也。言祭宗庙,见先祖之尊貌也。”(《礼记·祭法·郑玄注》)这一段古人的注释,点明了“宗庙”二字的含义,也就是说,祭祀宗庙时,要让祭祀者能看到受祭者生前的容貌。目的在于让祭祀者在祭祀先人时,能“触景生情”,使心中涌起对亡故亲人的怀念之情。因此在早期的宗庙祭祀中,曾有过让生者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作法。《仪礼·士虞礼》中记载了这种祭祀方法,这位代表先人的受祭者称为“尸”。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在《仪礼·士虞礼》的注中解释道:“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在祭祀宗庙的活动中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而选择“尸”者也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这位“尸”者要在死者的孙辈中选出,选“尸”是用占卜的方法决定的,又叫“筮[shi是]尸”。“尸”又分为男尸和女尸,代表祖父受祭的孙子为男尸,代表祖母受祭的孙女为女尸。如果选出的“尸”者年龄太小,可由一位长者抱着,接受致祭。如果没有孙辈,或没有合适的人选,就从同姓的家族中选一位与孙辈辈份相同的人来充当“尸”者。用“尸祭”的方法来祭祀宗庙,还有一个目的,“孙为王(亡)父尸,父北面而视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礼记·祭统》)也就是说,通过这样的方法,教育后代继承先辈之业,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尸代祭的方法在夏、商、周三代十分盛行。在祭祀宗庙的仪式中,夏代的尸从始至终要站着;商代则改为坐着;周代的尸虽然也坐着,可还要听从主人的告语和劝请饮食。战国以后,以尸代祭的方法被逐渐淘汰,尸又被“神主”所取代。所谓“神主”,就是在宗庙里为死者立的牌位,也称为“主牌”。宗庙里摆放的牌位,所起的作用与尸是一样的,也是作为某位先祖的象征。

中国古代有“避讳”的习俗,即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特别是对尊长者,在称呼时不能直呼其名,而改用其他的称谓。即使是对待已故去的长辈也是如此,因此宗庙的牌位上面也不能直书其名,而是另起一个称号,通常多使用“祖”、“宗”二字,如高祖、太祖、高宗、太宗等,这种称呼便叫“庙号”。

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鼎、彝、尊等礼器,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十分神圣的,因此备加保护,有“君子虽贫不鬻祭器,虽寒不衣祭服”(《礼记·曲礼》)之说,否则会被视为对祖先的不敬。至于皇家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器物,更被视为国家的重宝,作为国家的一种象征,要妥为保藏,绝不允许出丝毫差错。然而在南宋初年,金军大举南下,宋高宗赵构从建康(今江苏南京)逃往杭州(今属浙江),一路丧魂落魄,竟把先祖的牌位都丢了,足见其狼狈之极。

从北宋开始,除牌位外,宗庙祭祀时,还挂有先祖的“御容”,即画像,之后又有了塑像。到北宋末年,皇家的宗庙中还挂上了历朝的文臣宰相和执政官、武臣节度以上官员的画像,作为陪祀。金朝的宗庙中供奉的“御容”像数量很多,仅太祖完颜阿骨打(完颜旻)的御容像就多达12幅,其中有立像、坐像、半身像、戎装像等。画像的出现,不仅符合“宗庙”一词的含义,也使祭祀者直接瞻仰到先祖的尊貌,使心有所系。

宗庙制度与宗法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之后发展为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按照家族内部成员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内容是将家族的成员分为大宗、小宗两大系列。宗庙制度严格遵循宗法制嫡亲、庶亲(即大宗、小宗)的规定,以此达到传宗接代,家业永兴的目的。不仅如此,在宗庙制度中还有昭穆之规。“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礼记·祭统》)昭穆制度其实也是宗法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主要是用于宗庙和坟墓的排列顺序,即用以在庙次、墓次上区分远近、亲疏的关系。按照昭穆制度的规定,在宗庙和坟墓的排列上,以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子为昭,孙为穆,依次排列。也就是自始祖以下,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凡奇数后代均为昭,位居始祖左侧;第二代、第四代、第六代、……凡偶数后代均为穆,位居始祖右侧。按照这样的排列顺序,昭穆之间的关系是昭生穆,穆生昭,昭穆相次,百代不变。

人们把宗庙作为祖先亡灵的寄居之处,因而宗庙建筑也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房屋建筑一样。只是出于对祖先的敬重,宗庙一般都建得比较讲究,显示出特有的庄重、肃穆的风格。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无论是天子,还是臣下官吏,都立宗庙。但按照礼的规定,宗庙建筑的数量多少要依据官阶的高下而定。西周时,天子的宗庙多达七座,除太祖庙外,另有三昭三穆之庙。其属下则只能建五座、三座,官阶再低者只有一庙。最高统治者的宗庙,称为太庙,被视为国家的象征,凡遇重要的农事活动、皇帝登极、战争等重大的事情,都要举行祭告宗庙的礼仪活动。皇朝宗庙的位置也严格遵循礼仪制度中“左宗庙”的规定,建在王宫的左侧。在今天的北京城中,建有明、清两代的宫城——紫禁城,两朝的太庙就建在紫禁城的左侧,今天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就是两朝所建的太庙。至于臣下官吏的宗庙多建在居所附近,而聚族而居的百姓家族也多在族居地建有本家族的宗庙。这类由个人或家族集体修建的宗庙与皇家宗庙无论在哪一个方面,都是不能相比的,但也都遵循礼仪制度的规定。这类宗庙多称为家庙或祠堂,里面同样供奉着祖先的牌位及画像,在排序上也有昭、穆之分。

祭祀宗庙的活动,除临时因有重大事情而入庙祭告外,还有一些固定的祭祀规定,“月祭”便是其中之一。月祭在月朔(即每月初一)这天举行。春秋战国以前,逢月祭之时,天子要亲自率领群臣前往宗庙,先宰杀一只羊祭告先祖。然后,群臣们要头戴皮弁(古时男子戴的一种帽子。用白鹿皮拼合缝制而成,其形状似一只倒扣的杯子),在宗庙内聆听天子的训谕。每年夏秋之交的月祭最为隆重。因为古代的历法是一年颁行一次,是由巫、祝、卜等官员通过对天象的观测,计算出第二年的月朔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增加闰月,而后写成历书,收藏于宗庙之中。到夏秋之交的月祭时,天子将把历书颁发给各国的诸侯,作为统一执行的历法,所以这次月祭在当时格外受到重视。不过,月祭到后代便逐渐被冷落了,皇帝往往不再亲临宗庙,祭祀先祖,而只是派人去宗庙,杀只羊了事。“四时之祭”也是一年中固定的宗庙祭祀活动,在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之始时举行。至于家庙、祠堂的祭祀活动,虽然也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但并不十分严格。每逢家族内遇有大事,由家族内的尊长者,即族长(或叫宗主),率族内的男子入庙祭告。

不过,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些特殊的祠堂。这些祠堂不具有宗庙的性质,而是为了纪念历史上的某位杰出人物,以使后人永远缅怀他的业绩,激励后人继承和发扬他的道德风尚。这些祠堂虽然在名称上与宗庙性质的祠堂相同,但它多由非家族成员,甚至是官府出资修建的,位于今天北京东城区府学胡同内的文天祥祠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文天祥是南宋末年著名的抗元将领,被元军俘虏后,宁死不屈,奋笔写出《过零丁洋》诗,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表现出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直至被押解到元大都(今北京),面对元世祖忽必烈的多次劝降,他依然拒不投降,最后遭杀害。明朝灭亡元朝后,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建文天祥祠,并于祠堂中塑文天祥像,以示纪念,供人凭吊。到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明朝政府又将祭祀文天祥正式列入朝廷的祭典之中,成为明朝“五礼”中“吉礼”的一项重要内容。当然,这类祠堂在祭祀的礼仪上没有宗庙祭祀礼仪那么繁缛、复杂,但它所蕴含的“训诫”,即教育后人的功能,却较之宗庙祭祀更为突出。

祭社稷,这一项重要的祭祀活动源于古老的传说。社和稷是传说中的两位神,即土神和谷神。相传在黄帝时,有一位共工氏,他的儿子勾龙能平水土,被人称为“后土”,又被后人尊为社神。另有一位厉山氏,他的儿子农(又称为柱),能播植百谷,后人又尊他为稷神。古人认为社神是造化和养育生灵、万物之神,稷神则是掌管养育人类繁衍生息所需的谷物粮食之神。国有土,民有食,是实现国泰民安的最基本条件,所以古人格外敬重社稷。“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周礼·春官·小宗伯》)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社稷与宗庙同为一个国家建立所必不可少的重要标志,而且分别建在王宫的左右两侧。祭祀土神、谷神的地点一般就称为社稷。在古代,社稷因此常作为国家的象征,并作为国家的代名词。祭祀社稷的目的是为了祈求五谷丰登,在历史上也称为“祈谷”。

祭祀社神、稷神,要先修筑高台,称为坛,祭祀的主要活动便在坛上进行。先秦时期,社神与稷神是分开祭祀的,所以坛也是分开修筑的。社坛上最初是植上一棵树,这便是“社主”。以后,又以一块木制牌位取代树木“社主”。稷坛呈方形,坛上依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放置着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泥土。西周时期,天子分封诸侯时,要根据封地的方位,从坛中取一撮相应方向的色土赐给受封的诸侯,作为封赐的标志。从东汉开始,合祭社神、稷神,但两座坛依旧分置。唐朝以后,祭祀社稷的制度逐渐固定下来,社坛上的“社主”用条状的石头制成,稷坛则放置五种颜色的泥土,只有元朝全部放置黄土。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应天府(今江苏南京)后,在营建都城时,又将社、稷两坛合为一体,而合称为社稷坛。坛仍呈方形,作为“社主”标志的条石位于坛的中心,但只露出一个尖头。另外再分立社、稷二神的木制牌位。明成祖朱棣营建北京城时,按照“右社稷”的礼制规定,将社稷坛建在紫禁城的右侧,与太庙相对称。社稷坛依然承袭南京社稷的形制,此后又被清朝所沿袭。明、清两朝祭祀社稷的场所就是今天天安门右侧的中山公园,社稷坛分三层,用汉白玉砌成,因坛上放置着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泥土,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五色土”。在坛的中心,有一块微露尖头的条石,这便是“社主”。在中山公园五色土的北面还建有一座大殿(今称中山堂),是当时举行祭祀社稷活动的地方。每年的春、秋二季仲月(每季的第二个月)内举行祭祀,多由皇帝亲自主持,并在祭祀的大殿内供奉牛、羊、猪三牲。仪式开始后,还要用钟鼓奏乐。除都城建有社稷坛外,地方的府、州、县也建有供奉社、稷二神的祭台,其规格当然不能与京城社稷坛相比。不过,在每年皇帝主持祭祀社稷的同日,地方也要举行祭祀活动,由府、州、县长官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