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科举考试制度在宋朝的发展
隋唐以来,分科考试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选拔与任用各级官吏和各类人才的主要途径。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基本上沿用唐制,但有许多新的变化和发展。
宋朝科举考试的科目也很多,有进士科、九经科、五经科、开元礼科、三礼科、三史科、三传科、学究科、明经科、明法科,此外还有制科、词科、童子科、武科、绘画试等。
进士科 试诗、赋、论各一首(篇),策问五道,帖《论语》10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10条。
九经科 试帖经120帖,墨义60条。
五经科 试帖经80帖,墨义50条。
三礼科 墨义90条。
三传科 墨义110条。
三史科 墨义300条。
开元礼科 墨义唐开元年间制定的“礼”300条(后改试墨义“开宝通礼”新书)。
学究科 墨义《毛诗》50条,墨义《论语》10条,墨义《尔雅》、《孝经》共10条,墨义《周易》、《尚书》各25条。
明法科 墨义律令40条。
制科 是皇帝亲自策问的特种考试,不经州县考送手续,科目也临时由皇帝确定。考试内容为诗赋、论、颂、策、制诰等。由于制科考试比进士科还难,其地位也高,所以宋代人也称为“大科”,它不像唐代那样被人称为“杂色”,而是优于进士科,成为众科之最。
词科 也是非常科,性质与制科相似,是宏词、词学兼茂及博学宏辞等科的合称。据聂崇岐先生《宋词科考》统计,宋开词科计56次,其中宏词科11次,词学兼茂科15次,博学宏辞科25次,词学科五次。宏词科每次录取人数至多五人,北宋时分两等,上等为词理俱优,次等为词理次优,被取者可提升官阶。南宋时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给予升官、减少磨勘①二——三年、授馆职及赐进士及第或出身的待遇。南宋以后,“所得之士多至卿相、翰苑者”。许多著名文人如洪迈、王应麟、吕祖谦等均为词科出身。
童子科 凡15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的少年儿童,由州官推荐,皇帝亲自考试。但不常举行。如杨亿、李淑、晏殊曾应童子科考试而授官位。南宋孝宗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有西夏女童林幼玉应试,考经书43题皆通,这是童子科中唯一的女童。童科开举无定时,考试内容也无定式,皆因皇帝一时兴趣而举,在一定程度上激励民间对儿童实施早期教育。但也有人认为童科之设也摧残了儿童纯洁的心灵,孩提时便为追名逐利思想所影响,不宜养成良风美俗。度宗咸淳二年(公元1266年)礼部侍郎李伯玉说:“人才贵乎养,养不贵速成,请罢童子科,息奔竞以保幼稚良心。”自此宋罢童子科。
武科 宋仁宗于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亲试武举12人,先试骑射,然后试策问。后来虽也设立武学并恢复武举,以马射、步射、武艺、策问作为考试内容,但仍不为人们所重视。直到南宋孝宗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武举殿试之后,才和文举一样赐武举及第、武举出身,人们才重视武科。孝宗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又改定武科授官之法。
绘画试 宋代设有翰林图画院,罗致天下著名画家,专门从事绘画,并据其才艺高低授以待诏、祇侯、艺学、画学正、学生等职称。画学生员依三舍法升选。宋代画学及由绘画选士之法的鼎盛在徽宗时期,徽宗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画院取士盛极一时,其试士多以古诗为题,令举子试画,以情态自然、笔韵高洁为工,其中有许多试画题至今仍传作佳话。
郑振铎在《宋人画册》(人民美术出版社1957年版)的《序言》中说,宋徽宗赵佶是一个失败的皇帝,在1127年4月和他的儿子(钦宗)一起被北方的金人俘虏而去。但他却是一个成功的艺术家。他不仅是一个很优秀的美术欣赏家、批评家,而且他自己也是一位很高明的画家。邓椿《画绣》云:徽宗“即位未几,因公宰奉清闲之宴,顾谓之曰:朕万几余暇,别无他好,惟好画耳。故秘府之藏,充牣〔ren纫〕填溢,百倍先朝。又取古今名人所画,上自曹弗兴,下至黄居宷〔cai菜〕,集为一百秩,列十四门,总一千五百件,名之曰:宣和睿览集。盖前世图籍未有如是之盛者也。始建五岳观,大集天下名手。应诏者数百人,咸使图之,多不称旨。自此之后,益兴画学,教育众工,如进士科,下题取士。复立博士,考其艺能。所试之题,如‘野水无人渡,孤舟尽日横’。自第二人以下,多系空舟岸侧,或拳鹭于舷间,或栖鸦于篷背。独魁(即第一人)则不然,画一舟人卧于舟尾,横一孤笛,其意以谓,非无舟人,止无行人耳,且以见舟子之甚闲也。又如‘乱山藏古寺’,魁则画荒山满幅,上出幡竿,以见藏意。余人乃露塔尖或鸱吻,往往有见殿堂者,则无复藏意矣。”
宋徽宗时给予画家很高的荣誉和地位,旧制以艺进者,不得服绯紫,带佩鱼,但在徽宗时打破陈规,对画院中官职,特许给此殊荣。宋代画学与绘画选试,主要在徽宗朝代,这与他个人爱好与提倡有关。
宋的科举考试制度从总的说是继承了唐制,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
(1)扩大了科举取士的名额
唐代每年各科考试录取的人数不超过50人,经常才一二十人。宋朝时录取名额扩大了10余倍,一般总有二三百人,多则达到五六百人。如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取进士190人,诸科207人,十五举以上“特奏名”184人,共500多人,为自古所未有。从此以后,每年录取人数都在数百了。端拱元年(公元988年)礼部已取进士28人,诸科100人,发榜后议论纷纷,宋太宗又从未录取人中复试,取700余人。宋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取进士409人,诸科430人,后又取“特奏名”900余人,共1800余人,真可谓“较艺之详,推恩之广,近代所未有也。”(《宋史·选举志一》)至仁宗时规定:“礼部奏名,以四百名为限。”但每科录取实际人数也远远超出规定数额,如徽宗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取进士达850人。南宋时取士最多为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取987人。唐朝科举考试录取数量很少,所以常常引起知识分子的强烈不满,甚至一怒之下投入到农民起义的队伍之中。如王仙芝、黄巢就是落第进士,后成为唐农民起义的领袖。宋朝大量录取考生,优待考生,最大限度地笼络中小地主及社会中下层的知识分子,对于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当然有一定的好处。然而录取数量如此之大,造成官僚机构臃肿,人民的负担越来越重,国力更加衰弱,终于酿成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录取数量很多,举人冗滥,人才质量也受到严重影响。
(2)提高及第者的地位和待遇
唐朝科举考试录取后,已备受宠遇,令人羡慕。宋朝则对科举及第者以更高的地位和待遇。唐朝科举及第后,只是得到了做官的资格,还要通过吏部考试之后,优胜者才能授官。宋代科举及第后,不需经吏部考试即可授官,而且及第后授官的级别也有提高。确立殿试制度也是提高科举地位的重要措施。唐代武则天曾举行过殿试,但未形成制度。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有落第考生告发考官录取不公,太祖亲在讲武殿命题复试,这是宋代举行殿试之始。以后,殿试渐成制度。宋太祖赵匡胤说:“向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塞孤贫之路。今朕躬亲临试,以可否进退,尽革前弊矣。”(《续资治通鉴》卷八)意思是说举行殿试是为了避免官僚贵族舞权作弊。其实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举行殿试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帝的权威。当然举行殿试提高了科举的地位,提高了及第者的身价,由皇帝亲自考试并确定名次,考生能成为“天子门生”,这自然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殿试成为常制以后,就确定了宋朝科举制度的三级考试制度:州试(地方官主持考试)——省试(尚书省礼部主持考试)——殿试(皇帝主持考试)。
殿试后有等甲之分。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始将殿试成绩评定等第,将进士分作三甲。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颁《亲试进士条例》,规定进士入选者分为五等:第一、二等曰及第,第三等曰出身,第四、五等曰同出身。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始称第为甲,将进士分为五甲。神宗时第一、二等为赐进士及第,第三等赐进士出身,第四等为赐同进士出身,第五等为赐同学究出身。南宋时又有变化,据《梦粱录》载:“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至第五甲并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后在琼林苑赐宴,称琼林宴或闻喜宴。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出现殿试释褐之制,即殿试后释去贱者服,而赐绿袍、靴、笏,即冠以官服,后成定制。殿试中选后即可拜官。宋代通过科举考试而授予官职的甚众。太宗在位21年,由科举授官的近万人,平均每年取500人左右;仁宗在位41年,单由进士科入仕的就有4570人,每三年一举,则共13举,平均每科每次取人在350名上下。徽宗在位期间,平均每次取680余名。南宋取人更多。庆元六年(公元1200年)至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35年间共取士5917人。据《宋史·选举志一》载:“进士科最广,名卿臣公皆系此选”,“登上第者不数年辄赫然显贵矣”。仁宗一朝共13举,其中一甲前三名共39人,后仅五人未位及公卿。据《宋史·宰辅表》载,在宋133名宰相中,由科举出身的文士达123名之多,占宰相总数的92.4%,大大高于唐代的比例,而唐代有宰相368人,进士出身为143人,占宰相总数的39%。
从隋唐到宋代,应科举考试,成为知识分子的唯一出路。许多知识分子,今年考不取,明年再试;明年考不取,后年再试;一年复一年,总还有许多知识分子难以录取。宋朝对于这些多次没录取的知识分子,特别予以关照。开宝三年(公元970年)宋太祖特别诏赐贡士(解送礼部应试的举人)及诸科连续参加15次以上科举考试而没被录取的106人以本科出身,说这些知识分子“困顿风尘,潦倒场屋,学固不讲,业亦难专,非有特恩,终成遐弃”(《燕翼诒谋录》卷一)。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宋太宗诏连续参加10次以上至15次科举考试而没被录取的180余人并赐出身。从此以后恩科开始。后来凡在省试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册上报皇帝,准许他们陪同考生参加“殿试”,这些人被称为“特奏名”,这样就是为他们参加殿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属于“特奏名”的考生,附试最初考论一道,神宗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改为考策问。至南宋时考时务策一道。“特奏名”条件渐宽,如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诏“进士三经殿试,诸科五经殿试,或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六举年六十,虽不合格,特奏名。”特奏名的考试多为具文。如朱彧〔yu域〕《萍洲可谈》卷一载: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有一位70余岁老儒在特奏名殿试策问卷内只写上:“臣老矣,不能为文也,伏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几字,便“特给初品官,食俸终身”。于是参加特奏名考试的人越来越多,如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参加殿试的正奏名有140人,而另有特奏名多达900余人。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公元1151年):“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宋史·选举志二》)这种特恩,拓宽了士子仕进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士人的不满情绪,稳定了社会秩序,诚如《燕翼诒谋录》所说:“英雄豪杰,皆汩〔gu鼓〕没消靡其中而不自觉,故乱不起于中国而起于夷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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