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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永远不可能再有这种感觉了


“大部分人连一次机会也没有。”怀迪说道。


在布兰登一连通过四次测谎后,他们在一点左右把他送回家。接着,怀迪把西恩也送回公寓,吩咐他好好睡一觉,明天还得早起。西恩走进他空荡荡的公寓,聆听那一片沉寂,感觉咖啡因和快餐凝结在他的血液里,挤压摧残着他的脊柱。他打开冰箱,拿了一罐啤酒,坐在厨台上喝。这一晚经历的噪音与光线在他脑子里砰砰作响,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老得不适合干这行了。他已经十分厌倦死亡,厌倦那些愚蠢的动机、愚蠢的罪犯,厌倦那种肮脏龌龊的感觉。


但他厌倦的又何止这些。近来他对一切事物都感到意兴阑珊。厌倦人,厌倦书,厌倦电视及晚间新闻,厌倦收音机里那些千篇一律的歌,每一首听起来都像几年前的一首他从未喜欢过的歌。他厌倦自己的衣着,厌倦自己的发型,也厌倦别人的衣着和别人的发型。他厌倦期望事情有道理可循。厌倦办公室里的权谋,厌倦那些谁在搞谁、谁又跟谁睡了的流言蜚语。他觉得自己已经听过所有人想要针对所有话题发表的所有意见,于是他的日子便成了某种反复聆听同一卷极度无趣的录音带的过程。


或许他纯粹只是厌倦了人生,厌倦了每个该死的早晨都得费那么大劲儿起床出门,只是为了去面对那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一成不变的人生。他已经厌倦到甚至无法去在乎一个死去的女孩,关心又怎样,在乎又怎样,反正这一个之后总还会有下一个。然后再下一个。就算把凶手送进牢里——就算他们被判了无期徒刑——也不能为他带来曾经有过的那种满足感了;因为你不过是把他们送回家罢了,他们那愚蠢荒谬的一生自始至终都在朝着那里前进。然后呢?然后死了的还是死了。被抢的被强奸的还是被抢了被强奸了。


西恩想知道所谓临床忧郁症是否就是这样:彻底的麻木,彻底的绝望。


凯蒂·马可斯死了,是的。一桩悲剧。他理智上可以理解,但却无法感受。她只是一具尸体,就像一盏破掉的灯。


他自己那破碎的婚姻又何尝不是如此?老天,他爱她,但是他俩的性格是如此天差地远南辕北辙。萝伦喜欢舞台剧,喜欢书,喜欢那种不论有没有字幕西恩都看不懂的电影。她很健谈,很情绪化,她还喜欢把字符串成令人头晕眼花的字符串,再层层堆叠,往某座高耸入云的语言之塔——西恩在第三层就迷失了方向——忘情攀去。


他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大学时代的某次舞台剧公演上。她在一出幼稚的闹剧里扮演一个惨遭情人抛弃的女孩;问题是观众中没人相信世上怎么会有人舍得下这样一个神采焕发、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无比丰沛的热情与好奇的神奇的女孩。自一开始,他们就是他人眼中万般不搭调的一对——西恩寡言、务实,只有和萝伦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勉强抛开他惯常的含蓄与沉默;而萝伦却是一对自由派老嬉皮的独生女,从小便跟着加入和平工作团的父母以地球为家,游走四方,她的血液里充满了那种想要去看、去接触、去探索人性光明面的渴求。


在剧场的世界里她始终如鱼得水:先是大学剧团里的演员,然后是地方实验剧场的导演,最后又加入巡回剧团担任舞台经理的工作。然而,她经常性的出差并不是他俩渐行渐远的主要原因。妈的,西恩甚至无法确定他们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但他猜想这一切应该与他的沉默,与那种几乎所有警察都脱离不了的宿命有关——你免不了要对世界失去尊重,对人类失去信心,再无法相信这世上存在任何崇高的动机与利他主义。


她那些朋友曾一度让他颇为折服,但时间一久,他们在他眼中渐渐显得无比幼稚,只是一味陶醉在那些与现实严重脱节的艺术与哲学理论之中。西恩曾花去无数夜晚,在外头那座水泥竞技场中看着人们奸淫掳掠杀人放火,理由无他,不过因为他们就是想这么做。然而到了周末,他却得强忍着熬过一个又一个鸡尾酒会,聆听一群扎马尾的家伙整晚为了人类罪行背后的真正动机进行冗长的辩论(参与者还包括他的妻子)。他妈的动机。再简单不过了——人类就是蠢。像猩猩又比猩猩还糟。猩猩不会为了一张刮刮乐彩票互相残杀。


她说他的想法渐渐变得僵硬死板退化。他无言以对,因为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争辩的。问题不在于他是否真的变成了如她所说的那样,而在于这样的转变究竟是好还是坏。


然而,他们依然深爱着彼此。他们以各自的方式不断地尝试着——西恩试着挣脱那层保护壳,而萝伦则试着破壳而入。不论将两个人维系在一起的东西究竟是什么,那种天性使然、非与对方在一起不可的渴望和需要他们始终不缺。那需要一直都在。


无论如何,他或许早该看出外遇是迟早的事。或许他是看出来了。或许真正困扰他的不是那场外遇,而是之后萝伦怀孕的事。


妈的。他坐在厨房地板上,孑然一身;两手掌根紧贴着前额,再度试图理清一切——过去这一年中他已经这么试过无数次了——他努力想要看清楚,自己的婚姻究竟是怎么走到这步田地的。但他看不清。他看到的只是片段的画面,散落在他脑海中,像一地的碎玻璃。


电话响了。他知道一定是她。甚至在他拿起厨台上的电话按下通话键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


“我是西恩。”


他可以听到电话另一端联结车引擎空转的低吼与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呼啸而过的声音。他脑海中立刻浮现一幅画面——高速公路旁的休息站,再过去就是加油站,罗伊罗杰斯餐厅和麦当劳之间夹了一整排的公用电话,萝伦站在那里,手握话筒,沉默不语,只是聆听。


“萝伦,”他说,“我知道是你。”


什么人把整串钥匙弄得叮当作响,从公用电话旁走过。


“萝伦!拜托你说说话。”


车子开始启动,引擎的低吼声也跟着变了,随即缓缓驶过停车场。


“她好吗?”他问。“我的女儿好吗?”他几乎脱口而出。但他不知道那是不是他的女儿。他只知道她是萝伦的女儿。于是,他又问了一次:“她好吗?”


联结车换到二挡,驶出了休息区,朝公路而去,轮胎摩擦地上沙石的声音也渐渐模糊了。


“这样实在太痛苦了,”西恩说道,“求求你,跟我说话真有那么难吗?”


他想起怀迪对布兰登·哈里斯讲的那句关于爱情的话——“大部分人一生连一次机会也没有”。然后他想象他的妻子站在那儿,目送着汽车离去,电话筒紧贴着她的耳朵而不是她的嘴。她是个高挑纤瘦的女人,有着一头樱桃木色的头发;她笑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地以手掩嘴。大学时代曾有一次,他们在大雨中跑过校园,冲进图书馆,在那座拱门下头躲雨。然后她第一次吻了他。她湿冷的手攀上他颈背那一刻,他胸中有某种东西——某种自他有记忆以来便一直在那里,紧揪着他,时时压迫着他,使他喘不过气来的东西——终于缓缓地松动了。她说他的声音是她听过的最美的声音,像威士忌,又像木头燃烧时的浓烟。


自从她离开后,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惯例:她拨通电话,不说话只是听他讲,讲到她决定挂掉为止。她从不开口,她离开后打来的每一通电话都是如此。那一通又一通无声的电话——从路边的休息站打来的,从汽车旅馆打来的,从这里到美墨边界间某条荒芜的公路边的某个满布灰尘的公用电话亭打来的。即便听筒传来的不过是嘶嘶的沉默,他也总是知道那是她打来的。他可以透过电话感觉到她。有时他甚至可以闻到她的味道。


他们的对话——如果这也称得上对话的话——有时甚至可以持续十五分钟之久,只是看他讲些什么。可是今晚西恩已经精疲力竭,因为思念她,思念这个在怀孕七个月时的某个早晨突然不告而别的女人而身心俱疲,也因为他受够了他对她的感觉竟成为他仅存的感觉。


“今晚不行。今晚我没法再这样对你自言自语下去。”他说,“我很累,他妈的累。我很痛苦。而你不在乎,甚至不愿让我听听你的声音。”


站在厨房里,他给了她三十秒,绝望地等候着她的回应。他听到话筒里隐约传来什么人给轮胎打气的声响。


“再见,宝贝。”他终于说道,这几个字几乎让他喉头的痰哽住了,然后他挂上了电话。


他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轮胎充气机发出的声响依稀回荡在厨房里刺耳的寂静中,撞击着他的心脏。


这将会折磨他,他知道。这将会折磨他一整晚,直到天明。甚至整个礼拜。他打破了惯例。他挂断了她的电话。万一他这么做的时候,她正缓缓开启双唇,想要唤出他的名字。万一,万一……


老天!


这个影像逼得他不得不往浴室走去,拧开水龙头,让水柱冲去这个顽固的影像。萝伦,站在公用电话旁的萝伦,缓缓地张开了嘴,卡在喉头的几个字终于缓缓地涌上舌尖。


西恩,她或许正要这么告诉他:我要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