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克的影响深远,不仅在世时影响了犯罪小说作家,死后也影响了侦探小说作家。这与他的分析侦查技巧无关,因为他并没有这种本领。他在保安局创立了卡片索引系统,《回忆录》中也提及了采集足印的事,但很难将他视为后来警方办案方式的先驱。他的观察力顶多就是一般程度,例如很多罪犯都是O型腿之类的。维多克的重要之处,在于他本身既是罪犯又是英雄,是双面角色的原型。警方渗入罪犯圈,让角色好坏难辨,是犯罪小说不可或缺的特色,而维多克本身正是这样的象征。在此引述一段《回忆录》里的典型桥段,内容是叙述他担任警方线人时的早期经历:
我时常造访各个恶名昭彰的地点与街道,有时伪装成某种样貌,有时则换成另一种,必须频繁变换服装与行为举止,呈现不想被警方发现、亟欲隐藏自己的模样,直到每天遇到的歹徒与窃贼坚信我与他们是同伙为止。
伪装外观的能力是一种双面性的标志,维多克的伪装无疑十分成功。他的能耐让数名同时期的作家为之着迷,包括巴尔札克与布尔沃-李顿[15],他们分别从维多克本人口中或他的自传里得知他的故事,那些故事提到假皱纹、发辫,以及有雪白荷叶边的衣服和三角帽等,这些物品可以帮助他在必要时变成「十分体面的绅士」。他还曾将头发与胡子染黑,用核桃酒弄脏脸,用有咖啡色尘土的阿拉伯胶修饰上唇,在脚上与腿上制造假脓包与脚镣印,假扮名叫哲曼的罪犯。他晚年造访伦敦时,《泰晤士报》说他「完全站直」时身高五呎十吋(他实际身高是五呎六吋),并补充「他能藉由奇特的方式与身体特性,使身高减少几吋,还能在变矮的情况下或走或跳」。当维多克卸除伪装,宣称「我就是维多克」时,像坏蛋的人其实是好人,真正的坏人则露出真面目——这正是《回忆录》中常见的高潮片段。维多克在乔装时,偶尔还会接到要寻找自己与杀害自己的委托,这同样具有相当重要的象征意义。维多克开启了法国侦查单位的乔装先河,这个惯例直到十九世纪末才告终。
与维多克同时代的人,对他罪犯身分的着迷程度胜过其维护法律的身分,有时甚至还带着崇拜。巴尔札克是维多克的朋友,并以他为原型,创造了伏脱冷这名在《高老头》(Le Père Goriot)与其他书中登场的角色。化名贾可.柯林的伏脱冷与维多克同是伪装高手,两人形象都既友善又阴险,同样在放弃犯罪生涯后加入警方,但巴尔札克感兴趣的不是描绘出维多克的形象,而是利用他来创造一个处事原则超越法律约束的主要角色。伏脱冷说:「每一百万个人之中,就会有十个胆大妄为的人,他们什么都不在乎,即使是法律也一样。我就是其中一个。」他被捕时还发表了一段慷慨激昂的声明:「你们从来没见过苦役犯?一个像我这样的犯人,可不像其他人那样没骨气,我反对社会向来的伪善,卢梭所说的那种伪善。我以身为他的信徒为荣。」正如A.E.默奇指出的,巴尔札克笔下的主角有时会是犯罪者,但从未让侦探担任过主角。他对于犯罪、秩序与社会间的道德观点和柯林斯相差较多,更接近葛德温一些。
欧仁.苏[16]最著名的作品是《巴黎的祕密》(Les Mystères de Paris),这本轰动一时的小说大量继承维多克的传统,确实也直接受《回忆录》及拉德克利夫夫人恐怖小说的些许影响。小说叙述一名品行高尚无比的贵族主角住在巴黎贫民窟中,与窃贼及杀人犯为伍。故事中的冒险经历通常显得荒诞,虽然有大量罪犯习性的信息,但若以现代角度来看,书中所谓的「谜团」难以成立。大仲马的作品里也有一些推论段落,例如《铁面人》中,主角达太安的推理便十分类似《札第格》那个马与母狗的段落。大仲马也是第一个指出笔记本即使撕去一页,还是可能会在下一页留下字痕的作家,但他主要是在叙述精巧的诡计,这些就像十八世纪流浪汉冒险小说的特色一样,顶多只是些诈骗时的伎俩罢了。
詹姆斯.库柏[17]的一、两篇传奇故事中,也比侦探小说更早使用了类似的推论桥段,其中最著名的,是一个叫「鹰眼」的侦察兵追踪敌人的事迹,例如指出两双鹿皮软鞋的不同等。就本质来说,那也只是《札第格》的技巧于不同时间、不同国家的作品中再现而已。
英国的布尔沃-李顿(也就是后来的李顿勋爵)同样强调犯罪行为的浪漫特质。默奇挑选其第二本小说《佩勒姆》(Pelham, 1828)来讨论,指出佩勒姆勋爵面对的是典型的侦探困境:他的朋友雷金纳.格兰维尔爵士被控谋杀,判刑在即,除非佩勒姆「于后天之前找出这桩离奇案件的确切证据,指出另一个应被审判的对象」。不过这个次要情节并非全书核心,不像《凯勒伯.威廉斯》那样以谋杀案为主,李顿关注的,显然是犯罪者与政府机构这两个世界的不同之处。在李顿四本正统犯罪小说里,主角全是罪犯,其中最好的一本是《夜与晨》(Night and Morning, 1841),葛区这个角色本质是个好人,却因误入歧途而犯下罪行,他在书中屡屡和不曾违背法律、却以摧毁他人生活并藉此取乐的里尔本爵士互作对照。《尤金.艾拉姆》(Eugene Aram, 1832)基于真实案件写就,描述学识渊博、品行高尚的艾拉姆由于一桩十四年前的谋杀案获判死刑。李顿的这些著作虽然与现代犯罪小说确有关联,但也不该过度放大。这些作品呈现他将犯罪者视为具浪漫色彩的局外人,并透过被判死刑的人来展现社会不公的残酷,以及司法制度的腐败或愚昧,这些全是十九世纪前半相当流行的观点。李顿早年的激进主义与不幸的婚姻,使他创造出遭上流社会抛弃的角色,并对他们表达了同情之意,但这对他个人来说固然是个重点(以尤金.艾拉姆的案件为例,一个行动就足以让人「万劫不复」),却很难成为我们的重心。
无心插柳的「侦探小说之父」——爱伦.坡
侦探小说在有系统的侦查机构出现后才诞生,这个观点逻辑上说得通,但严格来说却并非如此。爱伦.坡撰写史上第一篇侦探小说时,苏格兰场的侦查部门尚未成立,当时美国也没几座城市有任何警察机构。下一个章节会探讨侦探小说与警方侦查部门的关系,但爱伦.坡仰赖才华创造的故事,与警方的实际办案方式没有太大关联。他读过维多克的书,我们可以这么说:倘若《回忆录》未曾出版,爱伦.坡便不会创造出他的业余侦探,但必须补充的是,爱伦.坡对维多克的致意,仅是因为维多克点燃了他的想象力而已。他所写的五个短篇可说界定了侦探小说的型式,后世所有侦探小说的情节变化几乎都源自于此,其他人顶多只是在不同处加以延伸。他的侦探小说虽然因众多后世作家而相形失色,但他无疑仍是侦探小说之父。
此外我们也必须了解,爱伦.坡并不认为他写的是侦探小说(在第一篇侦探小说〈莫尔格街凶杀案〉问世时,「侦探」一词还无人知晓),或许他也不认为这些独特的作品有多么重要。爱伦.坡与李顿及当时其他作家一样,创作源头来自恐怖的浪漫传奇故事。正如美国评论家艾德蒙.威尔森所言,他的创作并未悖离那个时代太多,反而堪称是最典型的作者,「是个彻底的浪漫主义者,与他同期的欧洲作家极为相似」。就创作者来说,他或许算幸运,成年时期正值美国文坛平淡无奇的年代。他的作品表现出对欧洲的渴望,周遭人的平庸刺激了他,牡蛎中的珍珠因而得以孕育成熟。诗人T.S.艾略特指出,爱伦.坡的作品观过于狭隘,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则表示:「过度严肃审视他的作品,本身就是件不严肃的事。」他们显然都清楚,爱伦.坡与大西洋另一头的文明遥遥相隔,为了奏响文艺之音而努力不懈。就像看待诗歌与科学一样,他总是希望能在叙事中打造新意,并拥有无限的好奇心。在此再度引用艾略特的话:
他强烈的好奇心,呈现在前青少年期的心性会喜爱的事物上:自然、机械与超自然的奇观,密码与暗号,谜题与迷宫,会下棋的机器,以及天马行空的思绪。他对各种事物的狂热好奇心令人欣喜赞叹;最后也因古怪、无法彼此串连而感觉疲乏。
艾略特的评论通常会被认为是在贬低爱伦.坡,但也可视为是在说明爱伦.坡才华的侷限之处。爱伦.坡独特的思维与新意让人惊叹,整个写作生涯总是在寻找新方式宣泄满腔想法,并将自己日益严重的精神官能症混入恐怖小说之中。在这些作品里,爱伦.坡总是以异常的性欲望做为驱动故事的主轴,但由于受到社会的侷限,无法直接描述,结果总是变得怪诞之至。例如在〈贝蕾妮丝〉(Berenice)中,叙事者在莫名的罪恶感驱使下,不仅杀了患有癫痫症的表妹,把一息尚存的她埋进土中,更因为对表妹牙齿的痴迷,又把奄奄一息的尸体自墓中挖出,用「一些牙医的器具」拔下她的三十二颗牙齿。他热衷于密码学,也曾发现《圣经》的〈耶利米哀歌〉含有藏头诗,他所谓的「推论故事」(tales of ratiocination)与这些兴趣或发现一样,都和恐怖的浪漫主义背道而驰。我们的问题和有些作家问过的一样:为什么他没再进一步挖掘这座推论的矿脉?答案很简单,他对此兴趣不大——或者说,他痴迷的事物毕竟更重要且更难以抗拒,让他无法进行这类纯粹理性的创作。
以下简单概述他的作品。〈莫尔格街凶杀案〉发表于一八四一年,是上百篇密室之谜的开山之作,故事提出一具尸体在一间看起来完全密闭的房间里的谜题。在这类作品中,这样的谜题有时与谋杀方式有关(如果没人可以进入,也没有任何武器或毒药踪迹,被害人是怎么遭人刺死、枪杀、毒害的?),有时则与如何进出有关。常见的一种解答是谋杀案发生于门上锁前,或门再度打开以后;另一种是仰赖某些机关,例如设定于特定时间启动的凶器等;还有一种则与某个可进入房间的祕密方式有关。在爱伦.坡的故事里,调查案件的杜宾推论凶手肯定是从看似用钉子锁死的窗户进入房间的,接着发现其中一扇窗户的钉子坏了,所以虽然看似锁死,但其实只是被隐藏的弹簧固定为紧闭的模样罢了。警方认为钉子完整锁死窗户,因此没费心确认弹簧。透过其余的各种推断过程,杜宾得出了正确结论:凶手是一只从主人处脱逃的猩猩。
〈玛丽.罗杰奇案〉(The Mystery of Marie Rogêt)写于一八四二年,还曾发表在杂志上。小说与一名纽约女性玛丽.赛西莉亚.罗杰斯的谋杀案十分相似。罗杰斯于一八四一年七月遇害,案件在爱伦.坡写这篇故事时仍未侦破。爱伦.坡把场景从纽约改为巴黎,藉杜宾之口提出解答。故事的新意在于叙事透过剪报发展,虽然内容源自法国报纸,但与纽约的报导十分相似。杜宾在剪报中插入他的看法与推论,所有根据全部来自不时矛盾的报导信息,因此使这篇小说成为首部「安乐椅式侦查」[18]之作,也就是侦探仅藉由分析及演绎手上现有的信息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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