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宾系列第三篇小说是〈失窃的信函〉(ThePurloined Letter),最初发表于美国的《礼物》(Gift)年刊中,杂志标载的出版年份为一八四五,但早在一八四四年九月便已发行。这篇作品也成为短篇和长篇侦探小说中「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事才是正确解答」的典范,巧妙运用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手法。一封「至关紧要」的信件「在皇宫中被盗」。窃贼的身分已然知晓,但他是位高权重的部长,无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逮捕他。警方连续三个月每晚搜索部长居住的饭店,始终一无所获。他们用针戳探坐垫、拆除桌面、在床脚寻找暗格、检查每张椅子的横木,以及每个砖块间的苔藓,甚至还测量书籍的封面厚度,确认是否拆开过。在这一切之后,杜宾造访饭店,一眼就看见了那封信。信就位于明显可见之处,放在「一个俗丽的卡片分类纸盒架上」,又皱又脏,几乎从中破成两半。信的位置太过明显,反而让警方忽略。杜宾再度去见部长,雇人在街上开枪转移他的注意力,藉机取走信件。
这三篇故事与我们熟悉的侦探小说有直接关联,但〈金甲虫〉(TheGold-Bug)与〈汝即真凶〉(Thou Art The Man)显然都是后世众多小说的先驱,同样不容忽视。〈金甲虫〉是一篇解谜小说,有趣之处在于以下谜团:看似神智正常的拉格朗,坚持他发现的甲虫是一只纯金的虫子。我们打从一开始就知道,拉格朗会以某种方式证明他所说的话,最后他则藉由破解海盗基德船长留下的纸片上的密码来加以证明。从某个角度来看,这篇作品只是爱伦.坡将自己喜爱的密码学原理例证转化为小说,故事主角和发现那只甲虫的沼泽岛尽管出自他独特的古怪想象力,但后来许多作家都借用了这个元素。例如,以寻找海盗宝藏作为题材的《金银岛》,以及用密码当作主题的福尔摩斯系列短篇〈小舞人探案〉(TheDancing Man)(故事中的密码与〈金甲虫〉一样简单,都以E是最常出现的字母为基础衍生而成),两者皆是众多小说的早期范例,若没有爱伦.坡的模板在前,这些书中的情节便不会出现。
〈汝即真凶〉则结合了爱伦.坡对侦查办案的兴趣,以及像短篇〈弗德马先生案例的真相〉(Facts in the Case of M.Valdemar)那种对生死仅是一线之隔的困惑。在〈弗德马先生案例的真相〉里,一个昏迷七个月的人可以被催眠术唤醒说话,最后变成「一大摊几近液体、令人恶心的腐肉」。〈汝即真凶〉讲述的则是一件谋杀案之谜。富有的巴拿巴.沙>特沃斯[19]失踪后,他的朋友查理.郝仁[20]发现一些线索,全指向沙特沃斯是遭其挥霍的侄子班尼费特杀害的。线索包括他侄子沾有血迹的背心与刀子,还有沙特沃斯死掉的马身上的子弹「竟与班尼费特的来复枪口径恰巧吻合」,上面有「一道特别的擦痕」,「检查班尼费特的制弹模具,发现这枚子弹的擦痕特征,竟正好与模具上的稜线完全相符」。郝仁为了庆祝收到一箱玛歌酒堡的酒而举办宴会,但开箱才发现箱子里不是酒,而是沙特沃斯那「伤痕累累、近乎腐烂的尸体」,尸体甚至还坐起来望着郝仁,清清楚楚说出了「汝即真凶」这句话。郝仁坦承一切,揭露所有线索都是他假造的。叙事者更进一步解释,他找到尸体,用鲸须插入尸体喉咙,制造出惊吓箱的效果,让尸体在箱子打开时弹起,再用腹语术说出那句指控。以侦探小说的角度来看这篇可信度不高的作品,其创新处在于首度运用基本的弹道学原理来铺陈伪造线索,并将真凶安排为最不可能的人。(事实上,本篇的叙事语调还有种刻意轻浮的感觉,例如故事里说「老查理.郝仁」是个绝对坦率的人,甚至叫「查理」的人都一样,明显表示爱伦.坡并不想刻意欺瞒读者。)
「杜宾模式」成为大多数侦探小说的固定公式
接着来谈谈后来的作家如何运用、拓展与精心设计这些小说的主题。有些作家可能根本没读过他的小说,但爱伦.坡的创举不仅是为其他作家带来可使用的情节元素,更创造了小说中第一个出现的侦探:奥古斯特.杜宾骑士,并建立出规则,让拥有耀眼才智的侦探光芒完全盖过负责叙述故事的友人。近一个世纪以来,大多数侦探小说均沿用这个固定公式。故事中的那名友人可能异常驽钝,例如华生医生、白罗的伙伴海斯汀上尉,或是菲洛.凡斯系列中的约翰.马克汉检察官;他也可能对侦探的过人观点只能照单全收,就像艾勒里.昆恩的探长父亲,或是宋戴克的朋友吉维斯;作者可能还会容许他分担侦探的部分才智,如同哈纳得探长[21]那温文儒雅的半吊子助手里卡多先生。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以叙事者身分登场,至少这是大家的第一印象。当然,其中不免会有例外,但无论如何,全知型侦探搭配笨拙助手的「杜宾模式」,依旧为九成的作者所效法。
爱伦.坡用自己的形象塑造杜宾,或者可以说杜宾是他想拥有的形象。杜宾之所以「出身名门,家世显赫」,部分是因为爱伦.坡厌恶民主平等的理念,另一部分则出自成长过程中养父对他漠不关心的补偿心态。杜宾经济拮据,但就像具浪漫色彩的英雄一样并不在意(这点与爱伦.坡不同),他「尽量节省,因而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不必为了餬口而烦恼」。他与爱伦.坡一样,相信智慧才是最重要的。强烈的浪漫特质,使他会在黎明时关上住所的百叶窗,直到「钟声提醒我们,真正的黑夜已降临」。杜宾与后来的福尔摩斯一样(柯南.道尔坦承自己借用了相同概念),在同伴被一名头上顶着篮子的水果商推到一旁时,能透过同伴对这种事件的外在反应推测出其内心想法。他单纯只透过分析推论来解决眼前的难题。杜宾具贵族气息,个性高傲,显然无所不知,正是爱伦.坡一直想成为的类型——一具没有情感的推论机器。
推论机器对于人类的动机与心理状态不感兴趣,只针对人的行为进行正确推断。应该再度重申的是:爱伦.坡自己并未太认真看待这些小说。「这些推论的故事会那么受欢迎,只是因为旧酒装在新瓶里罢了。」他在一八四六年的一封信中这么说:「我不是说这些故事在写法与气氛上不够巧妙,但大家实在高估了这些作品。」他杰出的头脑对于分析事物一事深感兴趣,而这些故事就是他的练习。他提及「气氛」这点并未说错,若仔细检验杜宾系列所有小说,就能从中发现有损理性推论的错误。
关于这些故事的评论并不少,其中最重要但也最少人知道的,是萝拉.瑞丁[22]对〈莫尔格街凶杀案〉的看法。评论都很在意猩猩如何透过警方忽略的那个卡住窗框的隐藏弹簧进出窗户,瑞丁则指出这个情节几乎不可能发生——一栋老旧房子的四楼为何会有这种装置?关于这扇窗,最好还是直接引用瑞丁小姐的原文:
猩猩利用避雷针靠近窗户,避雷针和窗户之间的距离是五呎半。护窗板宽三呎半,能够像门一样关上,遮住窗户,让窗户变成墙面的一部分。牠抓着窗框上的木条,摇晃身体,荡入房内,在无人发现的情况下落在床头。(西蒙斯补充:床头遮住了部分的窗户。)这是不可能的。爱伦.坡在某个地方暗示那是一扇上下推拉窗,他提到了「下面的窗」,但没说是否只有下面的窗可移动,或是上下都能移动,或是上下两个窗其实是连在一起的。如果只有下面的能开,那么猩猩抓住窗框,利用身体往后荡(不可能往前)的方式荡进房里时,会被上面的窗户挡住。如果上面的窗框也能移动,按照爱伦.坡的说法,猩猩爬出来后,从身后关上窗户,那么上面的窗框便不会被隐藏的「钩子」固定住……所以窗户应该还是开着的。
我从来没看过侦探小说家针对这篇评论提供任何解答,好像他们不曾发现这件事似的。爱伦.坡在这篇小说后来的版本中曾做过修改,增加窗框那根断钉的长度,并缩短房子与窗框间的距离,但这些更动并无法解释瑞丁这篇评论所提出的问题。
〈玛丽.罗杰奇案〉的特色在于故事与真实谋杀案十分相似。「我用全然新颖的文学手法来处理我的构想,」爱伦.坡在一八四二年六月四日时这么说:「我相信,我不仅证明了众人认为那女孩遭一群流氓杀害的想法是错的,还为调查人员提供了关于凶手的全新方向。」小说发表三年后,他在一个注释中解释:「藉由两个人的招认……不仅完全证实了大致的推论,更让所有推论中主要的假设细节都得以证明。」除了一、两个人外,大多数评论家都认为这个说法正确无误,并表示爱伦.坡「破解」了这桩谜案。事实上,他在必要之处作了弊,更动了报上的报导,而且这桩案件也始终未破。比较可能的说法是玛丽.罗杰因堕胎意外而死。爱伦.坡在小说中表示「这明显是一桩谋杀案无疑」,但在死前的一封信里总算承认:「那名『海军军官』认了罪(那场意外死亡是因企图堕胎导致的)……但为了家属着想,我无法透露太多。」虽然我们仅有爱伦.坡的发言证明海军军官的存在,但真正的重点在于:这篇小说的前提是玛丽.罗杰是遭人谋杀的,若她是因意外身亡,逻辑论点也不成立了。
爱伦.坡认为:「〈失窃的信函〉可能是我推论式故事中最好的作品。」或许他是对的。有几位作家指出这篇小说的漏洞,但瑕不掩瑜。事实上,杜宾仅能看到那封信的正面或背面,因此不可能同时看见「大大的黑色印记」(背面),及「字迹非常纤细,像女人写的」的地址(正面)。
如此挑剔细节的批评,对爱伦.坡来说是否过于严苛?的确如此,从这层意义来看,几乎所有「解谜故事」在相似检验下都会因而失色许多。然而,这些批评相当重要,因为爱伦.坡主张这些解谜故事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们是运用推论的典范。如果推论出了问题,故事的价值也会随之降低。对爱伦.坡而言,这些小说在在传达出他渴望反抗自己心中的那股力量——他形容杜宾的那种「酷爱黑夜本身」的力量。至于他的对抗方式,就是不断在故事中呈现病态与反常,反映出人心中沉重、难以言喻的私密罪恶感,例如〈威廉.威尔森〉(William Wilson)中,主角认为自己必须为「无法言喻的痛苦,以及不可饶恕的罪行」负责,当他刺死他那戴着面具的另一个人格时,等同于精神上的自杀。在这名无庸置疑的天才寻找某种全然原创的创作形式时,侦探与解谜故事本身并不重要。爱伦.坡无疑是侦探小说之父,只不过这个地位并不是他刻意追求而来的。他认为自己臣服于艺术,但其实他创造的是奇情文学。
出自《次经》的〈但以理书〉十三章。
出自《次经》的〈但以理书〉十四章。
出自希罗多德的《历史》。
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3-1400),英国文学家、诗人,有「英国诗歌之父」美誉,代表作为《坎特伯里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修女院教士的故事〉(The Nun's Priest'sTale)收录于《坎特伯里故事集》,此篇故事模仿中古时期日耳曼地区以动物为主人翁的民间故事「列那狐」(Reynard the Fox),叙述公鸡、母鸡与狐狸彼此斗智、欺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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