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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昆恩先生,如果你最知名的角色有性生活,可否请你谈谈这点?」

侦探小说作家面临的困难

从克里斯宾的作品中可看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作家若还想遵循黄金时代的标准,将会遇到哪些困难。克里斯宾本名罗伯.布鲁斯.蒙哥马利,他是最后一位也是作品最有趣的戏谑派作家。他大学时期创作了处女作《镀金的苍蝇》(The Case of the Gilded Fly, 1944)[8],从那时起到一九五三年为止,克里斯宾维持每年一本的速度,推出了八本长篇与一本短篇集,其创作路线始终师法麦可.伊尼士。在后来的四分之一世纪中,他只发表了一本让人失望的长篇小说《瞥见月亮》(The Glimpses of the Moon),出版时间是他过世的前一年。克里斯宾作品的特色,是具高度个人风格的轻喜剧路线,以及克莉丝蒂风格的文字诡计天赋。如果他没那么喜欢卖弄学问,而是将其妥善隐藏在伊尼士式轻佻风格之下,他的文字就不会如此使读者厌腻。他最大的缺点是轻率,最好的优点则是聪明,但所有作品均十分生动活泼,这在犯罪小说中较为少见,也颇受欢迎。他的第三本书《玩具店不见了》(The MovingToyshop, 1946)可能是他最好的作品,描述牛津一间玩具店从一个地方移动至另一处,但看似无法解释。此外,具莎士比亚那种跑野马风格的《布伦达小姐疑踪》(Love Lies Bleeding,1948)也相当有趣讨喜。

有些新作家的处女作在黄金时代尾声或更晚才推出,其中最能显示出风格改变的,就是大多数人都放弃了系列角色。过去这些角色往往会出现在每本书中,读者若想找到其他系列作品,主要是透过主角或侦探的名字,而不是作家的名字。当然,系列角色依旧存在,但已不再是成功的犯罪小说作家几乎不可或缺的必备因素。这种不同于战前超人型侦探的作法,一部分出自政治因素——大家不再信任超人型的人物;另一部分的原因,则是作者认为自己还有更感兴趣的事想透过作品表达,单一角色不仅对此毫无帮助,还会成为阻碍。就像美国评论家安东尼.布彻(Anthony Boucher, 1911-1968)所说:「任何有一定水平的作家在写及人物与困境时,肯定会隐藏着价值观与道德标准。」先前曾提过,榭尔丝、克莉丝蒂与莱茵哈特均认同道德标准就隐含在社会价值之中(这里或许应该再次强调他们部分追随者的姓名,例如与她们同为英国人的安东尼.吉伯特[9]、乔洁.黑尔[10],以及美国的曼侬.古德.爱波哈特、伊丽莎白.达利与海伦.雷利[11]),这种社会价值观需要一位侦探来解决问题,无论他是业余的或职业的都行。不过新作家的态度不同。他们希望能将针对「人物与困境」的观察融入大众娱乐,通常认为调查人员并不适合出现。

还有许多在黄金时代有意义的附加物也成了累赘,随着「大侦探」一同消失。到了一九五○年,书中已很少出现庭院与房屋的平面图、灌木丛或图书室里尸体位置的示意图等,根据时刻表来营造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之类的小说也随之消失。没人会使用未知的毒药,谋杀手法显然也不再那么稀奇古怪。这些全是慢慢发生的事,像马许的《正义天秤》(Scales of Justice)还是提供了平面图,但如今你可能读了一百本犯罪小说还找不到牧师住宅或庄园宅第的平面图,也不会发现比刀子或左轮手枪更不可思议的凶器。新作家倾向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发生而非「如何」发生,他们的「为什么」,通常与凶手及被害者的心理结构、社会背景相关。

即使是席瑞尔.海尔(Cyril Hare)这类作家也是如此,如果他早几年开始写作的话,其作品完全可以归类为黄金时代的著作。海尔的本名是亚弗雷.亚历山大.高登.克拉克(Alfred Alexander Gordon Clark, 1900-1958),他是一名律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担任刑事检控员,后来成为郡法院的法官。海尔在处女作中便展现对话轻快活泼的写作特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也非比寻常。他在第四本书《法律的悲剧》(Tragedy at Law, 1942)中完全展现出才华,描述巡回法庭法官的生活时充满喜剧效果,读者一直深受角色吸引,沉迷于受人尊重的王座高等法庭法官威廉.海尔沃.巴柏的不幸遭遇。书中的谜团相当有趣,但从一开始就掳获我们的,仍是海尔对法律界公允又透彻的描述。此书前半段堪称描绘法律界的犯罪小说典范,可惜他之后的作品均未能超越这本,但即使如此,他的作品仍都具有情节审慎、对话精妙的特质。

五颗新星:铁伊、鲁斯特加顿、菲尔林、尤斯塔斯、柏汀

前面曾提及,一九五○年代后期,我曾为一份英国报纸的周末版拟过一个不知是否具参考价值性的百大杰出犯罪小说书单。他们发现书单里有许多书已绝版时十分沮丧。虽然我坚持留下一些已无法入手的书(不过选些读者买不到的书也没什么好处,因此报社的要求也并非毫无道理),但在漫长的争辩后,我还是同意做一些调整。当时这么做看起来无伤大雅,不过如今却让人觉得可惜。由于那时我请教过几名评论家,请他们挑出近期最喜爱的犯罪小说,因此这份书单有部分也可算是与人合作的成果,其中便包括了霍华德.海克拉夫。海克拉夫是侦探小说史学家,也是古典侦探小说的爱好者。他认为,战后唯一能列入古典范畴的作家只有伊丽莎白.麦金塔许[12],这也说明了此类小说的惊人衰退程度。麦金塔许用笔名戈登.戴维奥特写剧本,以笔名约瑟芬.铁伊写犯罪小说。她在第一本犯罪小说《排队的人》(The Man in the Queue, 1929)[13]中,创造了短小精悍的葛兰特探长。本书的故事前提不太有说服力:一名在剧场外排队的男子遭人刺死,临死前的一到两分钟里竟未大声喊叫,或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纵使如此,在当时或今日的同类型作品中,本书也仍是非比寻常的有趣著作。铁伊的其他作品陆续问世,每一本都具有一些原创元素,其中又以《法兰柴思事件》(The Franchise Affair, 1948)最为突出,将十八世纪的伊丽莎白.坎宁[14]失踪案移至现代,最后提供的解释也十分符合现代的状况,而非十八世纪的案件。小说开头,也就是铺陈谜团的部分极为杰出,但解答略显逊色,原因除了容易猜到外,也因为主要角色仍采用传统方式来描绘。

海克拉夫认为铁伊最好的作品是《时间的女儿》,其他评论家也认同。这本小说无疑具原创性,同时也有些异想天开。葛兰特因为掉进地板暗门受伤,无法走动,在一名美国学生的协助下解开了塔中王子之谜。在剧情中,杀害塔中王子的并非理查三世,而是亨利七世,正如那名学生在调查尾声时发现的一样。这个理论并非什么新发现,葛兰特对于历史几乎一无所知的程度,才是这本书最让人印象深刻之处。评论家竟能从这样一个众所皆知的论点获得乐趣,似乎也象征了他们在这方面同样无知。此外,以业余方式讨论这个知名的历史公案,并将朋友到病床前探望警探的过程穿插其中,或许也正如有人所料的一样,的确无聊透顶。

许多人对铁伊的评价较高,但不管她有什么样的优点,其最受好评的作品依旧与过去的时代有关,甚至也属于那个时代。另外,有四本发行于一九四○年代的书则预示了即将出现的故事主题。这些主题与现实主义有关,甚至是关于现实罪案的残酷作品,其中的短篇基于细腻、牢靠的设想撰写而成,气氛就像有人在口述犯罪过程,至于长篇则采用犯罪主题做为研究人类心理的手段。四本当中有一本是英国作品,另外三本则出自美国,全都是战前不会出现的著作。

《证据成立》(A Case To Answer, 1947)[15]是英国犯罪小说作家艾德加.鲁斯特加顿(EdgarLustgarten, 1907-1978)三本犯罪小说中最杰出的。鲁斯特加顿和海尔一样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并透过这个优势来强调其龌龊的主题。苏活区一个妓女遭谋杀分尸,一名受人敬重的年轻商人因她的死被送上审判席。海尔永远不可能采用这样的题材,即使他写了,人们也可能会认为故事的核心是谜题的侦查。然而,鲁斯特加顿强调的是审判时的证据。这种聚焦于单一重点的写作方式通常会让人感到乏味,那些偏离主题的法官与辩护律师等的描绘固然生动,却没有真正解决故事无趣的问题。这本书算不上大师之作,在当时却勇于冲撞某些让人不快却又真实无比的问题,与大多数侦探小说中即将消逝的温和乐趣形成强烈对比。结局暗指判决有误这点也同样让人惊讶,以此指出司法运作并非完美无缺。《证据成立》是本充满创意的作品,预示了即将发生的事。

在美国的经济大萧条时期,诗人肯尼士.菲尔林[16]笔下绝望、反抗、惠特曼式乐观主义风格的诗句至今仍受到低估。在他少数的几本犯罪小说中,《意志之刃》(Dagger of the Mind, 1941)获得钱德勒大力赞赏,但《大钟》(The Big Clock, 1946)才是他对犯罪小说的主要贡献。菲尔林和许多在他前后出道的美国作家一样,曾为《时代周刊》工作,而这本书的几位主角也创办了数本期刊,与亨利.鲁斯[17]的旗下人马相当类似。书中对这些杂志的许多描述相当详细,情节安排也十分完美:《犯罪方式杂志》的乔治.史托德奉派找寻失踪的目击者,但他心知肚明,那个目击者其实就是他自己。我们从头到尾都很清楚,杀害自己双性恋情妇的就是狂妄自大的出版社老板厄尔.琼纳斯。故事的精采之处,在于史托德试图误导自己手下的调查人员,但随着指向他的线索逐一串起,搜索网也慢慢愈收愈紧。菲尔林对背景观察入微,因此《大钟》的整体气氛极具说服力,改编的电影也未偏离原著。电影由查尔斯.劳顿饰演琼纳斯一角,雷.米伦[18]则扮演无辜却缺乏道德观的主角。

「海伦.尤斯塔斯[19]声称她的第一本推理小说同时也是她的最后一本,简直就像最前面一哩只跑了三分五十九秒,随后竟然宣告退赛的运动员。」布彻于一九五八年时如此写道。他还说:「尤斯塔斯只写了这么一本小说,却是现代谋杀题材的颠峰之作。」《横卧之人》书名出自奥登的诗作——虽然这可能只是近几年的事,但感觉好一阵子以来,在犯罪小说中看见艾略特的名字已经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了。此书以凯文.鲍伊的命案开头,鲍伊的正职是英文教授,副业是美国校园诗人,最终遭一名爱他的女性所杀,而故事的谜题则是找出那名女子的身分。尤斯塔斯在这本卓越的犯罪小说中所采用的命案诡计,布彻称为「本书是自夏波医生[20]描述罗杰.艾克洛命案过程后,在严格遵守『公平性』的作品当中最复杂难解的一本」。不过她的优点不只如此。《横卧之人》是本极为聪明的小说,更成功潜入心理异常的世界(这点也是本书故事的基础)。如果说,鲁斯特加顿的作品让我们看见现实命案的龌龊面,菲尔林展现出环境如何令人感觉紧绷且最终引发暴力的过程,那么尤斯塔斯探究的则是会引发犯罪的个性特质。这几本书的动机均是性,这正是黄金时代作家避之唯恐不及的作法。这几位作者透过作品暗自追寻与其他类型作家相同的社会评论自由,这是早期犯罪小说作家并不在乎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