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评论也可用在约翰.法兰克林.柏汀(John FranklinBardin, 1916–1981)身上。他是美国作家,但长久以来在自己的国家没什么知名度。柏汀的犯罪小说处女作《致命的佩尔什马》(The Deadly Percheron, 1946),是一本在逻辑方面采用超现实主义的实验作品。《菲利浦.班特的下场》(The Last of Philip Banter, 1947)营造出贯穿全书的威胁感,相当杰出。他的第三本书《恶魔夺走了蓝尾蝇》(Devil Take the BlueTail Fly, 1948),是以心理状态做为故事主题的书,也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乍看之下,此书或许与尤斯塔斯的作品相差无几,但他在处理时,对近似的故事主题却有更具深度的理解。就我所知,在现代犯罪小说中,这本书是唯一完全从精神分裂患者角度来呈现整个世界的著作。小说的开场是主角艾伦.普塞尔在获准离开医院的当天早上醒来时,发现原本友善的护士举止怪异,所有人无论如何就是不愿转过身子。故事从开始一直到骇人的结尾,无论看待世界的角度或是发生的事,全都以她的观点来撰写。在英国,柏汀这部长篇虽然令人印象深刻,但他先前的作品都比这本来得成功,至于美国,本书更是直到一九六○年代晚期才有出版社愿意发行。由于这本书的失败,柏汀开始以葛利戈里.崔(Gregory Tree)这个笔名推出一系列的犯罪小说,但这些较圆滑的平淡著作,缺少其早期作品中的强烈想象力。一九七六年,一本平装本合集收录了这三本他的早期著作,为柏汀赢得应有的关注,但他在这本合集出版后唯一推出的长篇《小偷小摸》(Purloining Tiny)则让人大失所望,相当可惜。
侦探小说未死,只是大不相同
这类作品使犯罪小说的内在与外在均开始产生变化。没错,侦探小说仍未死去。克里斯宾于一九五九年以略带嘲讽的口吻表示,虽然人们宣称「侦探小说已然灭亡」已经有好一阵子,但那些作家依旧健在:「克莉丝蒂夫人仍可在面包上涂奶油,卡尔先生似乎也对自己能养家活口仍有信心。也很高兴美国那里没听说关于昆恩先生经济拮据的消息。」他接着表示,「那些立场摇摆不定、投机取巧的作家」已放弃侦探小说,转向「惊悚小说,或所谓的心理犯罪故事,或他们自称『写实』的谋杀小说」,但侦探小说少了这些「华而不实的墙头草」,绝对会更好。
如果再晚个几年,克里斯宾八成不会以相同措辞说出这些话。他提及的三位作家都已过世,卡尔与昆恩的晚期作品也失去原先大部分的读者,但不可否认的是英国仍有持续创作侦探小说的新进作家,美国也是,只是人数较少。尽管如此,与过去相比,这些作品在情节与技巧方面几乎只是拙劣之作。约莫从一九四○年代末期开始,作家纷纷抛开黄金时代的规定,因此如今的犯罪小说已回归根源,手法与风格极多元,纳入位于类型光谱一端的警察小说,以及另一端带着些许幻想性质的间谍小说,至于位于正中间的,则是多少带点写实调性的犯罪小说。
新的趋势要求侦探小说家斩断束缚他们的事物——换言之,也就是得舍弃黄金时代作家甘之如饴的一切。如今他们已无需假定警方全然正直不阿,或绝不会殴打嫌犯,警察应该与其他角色一样具有人性,象征不完美的正义。钱德勒的《小妹》[21]中这段优美的文字,总结了许多作家对警方的看法:
他们有健全的人在困境中会有的冷静且饱经风霜的神情。他们的眼神大多也同样阴郁灰暗,一如即将结冻的水。他们的双唇坚毅,眼角有深刻细纹,凝视人时,目光冷酷疏离,虽说不上冷血无情,但也与温和相距千里。他们身上的制服是统一订制的,单调松垮,显得不够抖擞。他们的模样可怜,却也因自己的权力而骄傲,看起来总在设法让你理解这一点,并以扭曲的方式让你感受到它的存在,一脸狞笑地看着你痛苦,无情但不带恶意,冷酷却不算恶毒。你还能指望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文明对他们没有意义。在他们眼中,那只是失败、下流、无用、精神失常与令人厌烦的东西罢了。
与警察相比,私家侦探的行为举止可能较为粗暴,但基本上仍依照道德标准行事。化名为万得丽小姐的布丽姬.欧香奈西问史贝德,如果马耳他之鹰是真的,他是否会将她交给警方,史贝德的回答是:「别那么笃定我像人家想的那样邪恶。那种名誉对生意有利——能引来高价的工作,比较容易应付敌人。」这就像史贝德先前对她提及有关他的搭档迈尔斯.亚杰遇害的事一样:「恰巧我们都在侦探这一行。你的组织里有人被杀,让凶手逍遥在外,对生意是很大的打击。不管怎样都很糟——对组织很糟,对每个地方的每个侦探都很糟。」这些简洁的原则,正是汉密特笔下侦探所遵循的生存方式。
到了一九六○年代,美国作家对于渎职或凶残警察的描绘已超越了汉密特与钱德勒,这样的警察甚至还曾出现在艾德.麦可班恩[22]严格依循传统路线的「八十七分局」系列。英国作家这样描写警察的作品出现的时间略晚一些。一九六○年,发行朱利安.西蒙斯《犯罪步骤》(The Progress of a Crime)的美国出版社对书中警察对待嫌犯的方式大感震惊。如今,犯罪小说中的警察几乎都有可能使用暴力或贪污,直到此人得证清白。现在的侦探可能是犹太人、黑人或同性恋,也可能是性好女色的人,会与具魅力的嫌疑犯上床,而且这种情况还相当常见,与马罗在遇到琳达.罗林前拒绝所有性诱惑的情况可说是天壤之别。
对于性元素的处理,也和处理警察的改变一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谋杀案可能会与强奸有关系,但提及的方式相当微妙。「有任何——被骚扰的迹象吗?」警方的调查人员经常会这么问,如果医生摇头,他便会「松了一口气」。现在这一切全都变了。如今书中的强奸案发生次数可能比现实中还多,对于衣物或阴道内的精液检测也时常描写详尽。小说可能以异装癖、女同性恋或男同性恋等元素为基础,以色情影片或照片进行敲诈成为司空见惯的桥段,有时还会详细描述内容(连卡尔这样较老派的作家,也曾出现女孩应情人要求拍摄性爱照片的情节)。犯罪小说详细描述性行为的状况比一般小说的频率来得低,同时也较少使用脏话,但其中仍有一个与大多情况截然不同的特例。数年前,好几家英国出版社拒绝发行尼可拉斯.菲林[23]的处女作《爱在阿姆斯特丹》(Love in Amsterdam)[24],原因是认为书中的性爱描述太过直接。出版社因故事桥段或用字遣词而质疑大多数读者可能不会喜欢,这样的情况可说相当常见,但以现在来说,几乎已经没什么词汇会让人觉得无法接受了。
在处理暴力元素时,犯罪小说作家总是拥有更高自由度,甚至暴力与性有明显关联时也是如此。米基.史毕兰[25]笔下的麦克.汉默会用脚跟踩男人的脸,偶尔还会打「站错边」的女人,并以此为乐,这部分常被提及与指责。不过这并非新鲜事,在沙波的《斗犬杜蒙》(Bulldog Drummond, 1920)中,杜蒙将恶棍莱金顿推进一盆酸性物质里,莱金顿起身时衣服已遭蚀毁,「痛苦得几近疯狂」。在《黑帮》(The BlackGang, 1922)中,两名从事革命运动的犹太人「身上的服装有些俗艳,显然偏爱廉价珠宝」,蒙面的杜蒙告诉他们:「我跟我的朋友不喜欢你们干的那些买卖,下流胚子。」说完便用九尾鞭将他们打得「命悬一线」。一九三九年,评论家约翰.梅尔(John Mair)更统计了詹姆士.哈德利.蔡斯处女作《没有要给布兰迪希小姐的兰花》的死伤人数:
遭杀害的人数:22(木棍致死:9/冲锋枪致死:6/刀致死:3/金属棍致死:2/脚踢致死:1/自杀:1)
遭痛殴的人数:16(脸部或头部:15/内脏:1)
遭物品弄伤人数:5(钝器:3/刀:1/菸头:1)
性交女性人数:5(自愿:3/金钱交易:1/强奸:1)
拉蒂默的《所罗门的葡萄园》女主角只有在被打后才能获得性快感,有个男人则必须透过杀人才行。在美国犯罪小说家米尔顿.史考特.米契尔(M. Scott Michel, 1916-1992)的《甜蜜的谋杀》(Sweet Murder, 1945)里,一名马罗型的私家侦探伍德.杰克逊在床上被绑成大字形,一名高大强壮、像女生一样漂亮的同性恋恶棍将菸头塞进他的嘴里,或烫他的胸口,并不断殴打他。这类的例子还有很多。这种许多属于刻意施虐的暴力元素,远在詹姆士.庞德与麦克.汉默之前就出现在惊悚小说里了。
这种道德层面的自由表述,不管你支持或否定都只是徒劳。C.H.B.基钦在他的某篇侦探小说中表示:「未来的历史学家在研究我们这个时代时,或许不会看官方报告或统计资料,而会选择看侦探小说。」他写下这段话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距离麦克.汉默出现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直至今日,他的说法依旧正确无误。作家在犯罪小说里描写警察与罪犯、罪行与惩罚的态度,反映出作品当时的主流道德观点。由于犯罪文学的基础是让大众看到他们想看的东西,因此犯罪小说作家对于大众喜好的转变比一般作家更敏锐。这种敏锐大多不是刻意为之;他们只是感觉自己关心的事与社会大众极为相似,因而产生共鸣。怀疑克莉丝蒂若晚半个世纪出生,其作品风格是否会有所不同,就像怀疑莎士比亚若生活在现代是否仍会用无韵诗创作。这个问题本身的假设便极为荒谬。没有任何一九四○年出生的人会有像克莉丝蒂那样的想法,因此也不会写出像她笔下的作品。反过来说,如果早出生几年,近年的许多犯罪小说作家可能会写出不同风格的作品,或许也可能根本不会踏上写作之路。如今这个时代鼓励他们发挥自己的才华,同时也打击了向往黄金时代的作家。
且容我再多说几句。王尔德说生活模仿艺术,或许这个说法不尽正确,但所有的文学作品绝对都从社会环境中吸收养分,同时赋予社会更进一步的意义。汉密特与钱德勒并未培养出想成为史贝德与马罗的年轻人。这两名作家的感受力,使他们创造出超脱美国气息的角色原型,并在日后成为典型角色,透过文学让他们进入公众意识。他们获得大量读者接受,不仅改变了大众对于私家侦探的看法,更大幅改变他们对犯罪本质的观点。这正是大众文化产生作用的方式之一。过去三十年的情势,有利于犯罪与间谍小说的创作,犯罪文学因而变成一种可以对大众发表道德或社会意见的大众化娱乐,但在这种环境下,也催生了大量没有必要甚或有时令人作呕的暴力元素作品。不过,包含这些作品在内,许多犯罪小说均已回归文类始祖的创作精神,那个人就是爱伦.坡之前的葛德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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