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叶兆言的“大俗”之作主要是指他的那些“准侦探小说”,如《古老话题》《最后》《绿河》《红房子酒店》《绿色陷阱》《走进夜晚》等。这些小说在叶兆言的作品里也许分量不是很重,但对他来说,这些作品并不是可有可无的,既不是简单的媚俗之作,也不是无聊的消遣应景之作,更不是如有人批评的仅仅是“为稻粱谋”之作。相反,叶兆言自己倒非常看重这类作品,他认为这类小说的写作同样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考验和挑战。在他的小说集《绿色陷阱》的“自序”中,叶兆言说:“这本书的副标题可以叫作‘犯罪研究’。犯罪实在是一个太古老的话题,在这本书里,我有意无意写了许多地道的犯罪。我写了杀人、强奸、绑架,包括一系列在下流小说中屡见不鲜的暴力事件。”“犯罪几乎是与生俱来的。生命诞生之日,犯罪的种子便发了芽。犯罪和生命一样古老,一样壮大,一样不屈不挠。小说永远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好的小说永远试图表现那些永恒的东西。”[5]在本书的台湾版“自序”中他又说:“我不喜欢看侦探小说,尤其是那种被人津津乐道的严密推理,越看头越昏,越看越觉得自己智力低下,不可救药。正宗的小说史里,侦探小说似乎一直得不到恰当的评价,虽然很多人爱看,有着很好的销路。中国老派写侦探小说的,总给人一种游戏的感觉,一眼就看出来是学外国人,而且学得不好,偷工减料,没任何创新,属于伪劣产品。”“写小说的人老喜欢和自己过不去。犯罪是个最古老的话题,小说一旦接近这个话题的边缘,便情不自禁地沾上了侦探小说的光。我的确有心尝试写写侦探小说,而且明白无误知道会写不好。事实上,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小说里,我都不善于使用逻辑推理。”[6]从叶兆言的这段自白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作家对于这类小说的创作有着强烈的主体自觉,他是把它作为一种与“自己过不去”的自我挑战纳入自己的艺术实践的。其二,他的“准侦探小说”又是与传统的侦探小说完全不同类型的创作,他根本无意于对那种经典侦探小说进行重写,相反,他致力的是对它的颠覆与解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我们用对付传统侦探小说的眼光、视角或话语来阅读和评价叶兆言的侦探小说时,就极有可能会陷入一种巨大的误区之中。
当然,这样说,我的意思并不是就要否定叶兆言此类小说的“通俗性”的一面。事实上,这一面是根本无法掩盖的。比如暴力、犯罪、性、欲望、偷情等传统侦探小说必不可少的趣味语码、情节符码在叶兆言的小说中就同样是不可缺少的。比如长篇小说《走进夜晚》通过一具尸体的被发现其实也就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何老板的偷情被杀,一个是右派马文的乱伦被杀。两个故事借即将退休的警察老李的视点叙述出来,其传奇性和刺激性应该说是足以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的。再比如,《古老话题》对通奸杀夫案件的叙述、《最后》对血淋淋的杀人场景的描写、《绿色陷阱》对绑架凶杀事件的渲染等都有很浓烈的视觉效果和感官冲击力。另一方面,小说在表层叙述结构上也自然而然地烙上了传统侦探小说的烙印,案情展示—侦破过程—结局呈现,这样的叙述套路和结构模式似乎在叶兆言的小说中也难以避免,而这在本质上又是很符合读者对这类小说的阅读惯性的。
如果从这样的角度看问题,那么我们确实无法讳言叶兆言小说的“俗”,但是这样的“俗”显然又是与传统的侦探小说不可同日而语的。叶兆言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正是用这种铺张的、浓艳的、毫不掩饰的“大俗”,实现着他对“大雅”的艺术追求。唯其“大俗”,我们才看到了“大雅”的不易,也唯其“大俗”,我们才更深地体会到了作家“俗中见雅”的卓越才能。大致说来,叶兆言把其“准侦探小说”雅化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叙述的现代化与先锋化。前面我们说过,叶兆言的准侦探小说本质上并不能完全脱离传统小说的模式,但是在叙述方式上,叶兆言却完成了对传统故事式叙述的根本颠覆。与传统侦探小说为“案情”所累不同,叶兆言的叙述已经完成了对于故事和案件的彻底游离。在他的小说中,案件不再成为主体,相反它成了小说的一个背景,而叙述成了主体,对案件的猜测、分析与解构成了小说的中心。《最后》中杀人事件成了一个幻想之物,它的真实性变得十分可疑。《古老话题》的中心故事也一直处于解构与颠覆之中,即使在张英被枪毙之后,案情也没有真相大白,反而新添了更多的疑团。叶兆言是“元虚构”叙事的高手,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在他的准侦探小说中得到证实。
其二,深度主题的进一步挖掘。在叶兆言的准侦探小说中,案情与侦破过程已经变得相当不重要,相反,对人性的研究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叶兆言总是借助于特殊的案件,对人性、人的欲望、人的深层心理和精神结构进行无情的解剖,而这恰恰赋予他那些表面简单的侦破故事以深刻的人文内涵与思想深度。我们看到,在叶兆言的这类小说中,他大张旗鼓地写到了“罪恶”,但小说对于“罪恶”的渲染与铺展一方面虽然具有相当大的诱惑性与可视性,但另一方面,它可能正是开启人性的一把特殊钥匙。《走进夜晚》对马文变态的心理和精神结构的解剖可谓振聋发聩;《红房子酒店》对小学老师压抑的性心理和变态的精神习性的揭示,也同样触人灵魂。这样深刻的主题和复杂的人性已经使得小说突破了通俗小说的疆域,而直通先锋之门了。
经由如上的艺术努力,我们看到叶兆言成功地完成了通俗的侦探小说与“高雅”的先锋叙述和先锋主题的嫁接,“大俗”与“大雅”再一次“暗度陈仓”,达到了水乳交融。
五
叶兆言能做到大俗大雅,从主题层面上考察,除了得力于如上所说的他对人性、罪恶等贯穿话语的成功剖析之外,显然也与其对“爱情”这个主题词的言说有很大关系。叶兆言是一个书写爱情的高手,我个人觉得,在新时期中国作家中描写爱情能比叶兆言出色者还不多见。他笔下的“爱情”,无论结局怎样,都能做到如泣如诉,充满了艺术的感染力。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叶兆言书写爱情的功力丝毫也不逊色于港台言情小说。这样说,似乎再一次把叶兆言贬到了通俗作家的位置上,但我要说,“言情”作为一种基本的文学能力,无论对于通俗作家还是对于先锋作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叶兆言的小说家族中自始至终存在着一个“爱情谱系”。《1937年的爱情》《别人的爱情》《艳歌》《花影》《爱情规则》等是其代表。我发现,很多时候,“爱情”不仅是叶兆言心仪的一种表现对象,而且成了他观察世界、表现世界的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正是借助于“爱情”这个窗口,叶兆言窥见了人性的善良与美丽、人生的无奈与无常以及世界的浑浊与不可知。也正因如此,叶兆言笔下的爱情总是充满了美感与魅力、无奈与感伤。大致说来,我们可以从下述几个层面来分析叶兆言小说“爱情”主题的独特性。
首先,叶兆言以他的神奇之笔充分展示了“爱情”本身的特殊魅力。在这方面,《1937年的爱情》与《花影》可谓提供了两个经典性的范本。前者把丁问渔的浪漫爱情书写得一波三折,荡气回肠;后者则以妤小姐的爱情历险写尽了情海里的辛酸、痛楚与暗算。但是无论悲喜,在爱情的王国里他们都是那样的纯粹、真实,感人至深。那些偶然随意的心动,那些不小心的伤害,那些处心积虑的算计、猜疑与嫉妒,都既是一种痛,又是一种美。这大概也正是爱情世界里的辩证法。
其次,叶兆言在表现爱情本身的同时也努力挖掘着爱情背后的社会内涵、历史内涵与人性内涵。在《状元境》中三姐与张二胡的爱情背后,我们既体会到一种历史的沧桑,更能读到一种文化的韵味;在《悬挂的绿苹果》所言说的张英爱情不幸的背后我们体味到的则更多是一种时代的悲哀;而在《艳歌》和《爱情规则》中我们目睹的是现实生存对人的压抑以及对爱情的扭曲……尤其当叶兆言通过爱情视角来进行人性和文化批判时,作品就更是力透纸背。《去影》所表现的迟钦亭与师父张英的爱情,所包含的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性心理与欲望追求,这里既有成长期青年性心理焦虑的揭示,又有着对俄狄浦斯情结的思索。而《花影》则在对男权文化、封建文化以及畸形性心理、乱伦禁忌等的批判中书写了一曲古典的爱情悲歌。《别人的爱情》借助通奸、偷情、欺骗这些失败的爱情景象完成的也是对于现实和人性的双重批判。人性的阴暗、自私、占有欲等在小说中被彰显和放大到了极致。爱情本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但它唤起的可能恰恰是世界上最丑恶和丑陋的东西,这也许正是爱情的悖论所在吧。
再次,叶兆言对于爱情的书写是与对于艺术可能性的探索紧紧结合在一起的,在他这里,爱情成了通向艺术可能性的一条特殊通道。在《悬挂的绿苹果》中张英在世俗的眼光中是绝不可能与青海人有“爱情”的,但小说结尾我们却看到张英恰恰就辞职跟青海人走了,而且走得情意绵绵,义无反顾;《枣树的故事》中岫云跟杀夫仇敌白脸本也应是水火不容的,但他们之间的私情却终究还是按照可能性的逻辑不可思议地发生了。而最能体现这种可能性追求的小说无疑是长篇小说《1937年的爱情》。我个人觉得,这是叶兆言迄今为止创作的最好的一部小说,也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长篇小说的一篇杰作,一部近乎完美且能激动人心的作品。说实话,我不太明白,它为什么没能引起足够的反响。这里,我不谈其他,只说说“爱情”。丁问渔和雨媛的爱情,按照现实的或常规的逻辑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这有辈分上的原因,丁问渔是雨媛的长辈,而且有亲戚关系,也有对象自身的原因,雨媛的丈夫英俊潇洒,是当时被视为稀世珍宝的空军飞行员,他与雨媛郎才女貌,丁问渔似乎根本就无机可乘。更重要的是,雨媛本人对丁问渔也一直充满了厌恶与鄙视。但是叶兆言却真实而令人信服地向我们展示了这段爱情从不可能变成可能甚至必然的不可思议历程。当那浪漫、纯粹而永恒的爱情最后到来的时候,我们心中涌起的是无法遏止的感动。这是一个美轮美奂的艺术世界,作家营构“可能性”的天才令人惊叹。可以说,完全是因为这部《1937年的爱情》,我才开始把叶兆言命名为“可能性的大师”。
六
关于叶兆言的话题当然远不止这些。我从“大俗”与“大雅”的角度对叶兆言所作的谈论也完全有可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谈。但既然是一次冒险,我就愿意承担自己的失败。另外,还想说的是,本章对叶兆言大俗大雅的文本境界的论说,并不能掩盖叶兆言小说那些天生的局限。相反,我觉得,叶兆言的小说,无论从大雅的角度,还是从大俗的角度来看,都面临着严峻而迫切的挑战。从俗的角度看,叶兆言的《花煞》等小说下笔未免过狠、过毒了些,那对于人性恶的铺陈、渲染读来总觉太夸张、太张扬,也太粗糙了。《走进夜晚》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其结构的处理也太随意和简单了些。从雅的角度说,《爱情规则》里莎莎最后的结局所寓含的道德批判视角也过于强烈,这多多少少损害了小说的美学力量。而《追月楼》对于情节和故事的设置又显得过于戏剧化,那种溢于言表的文人语式与文人心态,也许会适得其反,恰恰带给读者一种“故弄风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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