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体超越性是居友生命伦理学最突出的特征。通观居友伦理学的全部,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是:以生命为唯一的道德本体,剥夺一切客观外在的非人性的道德教条和宗教对人类道德生活的干预,否认任何外在于生命本体的义务、规范、制裁的必要性和客观性。从而,人类道德的起源和基础完全从外在客观世界移到了生命内部,道德现象仅仅是生命力的外向“生殖”的结果。如此一来,道德的主体性不仅体现在行动与意志的自由支配上,而且也体现在对行为价值评价的绝对权力支配上;它是生命活力的自我超越;是生命主体行为对外在规范、义务和评价(“制裁”)的超越;是生命无意识本能对理性的超越。一言以蔽之,是生命之自我行动、自我创造、自我评价、自我升华的绝对超越性要求。
显而易见,居友的生命伦理学在本质上是一种非理性主义、非历史主义和自然心理主义的综合理论体系。它并没有超出现代人本主义的理论范畴,与人类“科学的道德哲学体系”还相距甚远。进而言之,居友并没有超越他所属的时代和阶级,他力图超越的只不过是传统的资产阶级道德理论,而实际上,这种“超越”远不能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西方古典伦理学的彻底的革命变革相比拟,最多也只能被看作是“更新”或“改造”的同义语。况且,他在“超越”的同时,又以绝对否定传统理性主义(它多少有着某些合理的历史价值和真理性——如康德的伦理学)为代价,换取了以生命本能或无意识的道德心理主义与自然主义伦理学方法的确立,不免使其道德解释落入自然主义的窠臼。无怪乎西方有的学者把他的伦理学称之为“活力自然主义”〔260〕。
〔171〕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G. 卡普梯恩(G. Kapteyn)英译本,5页,伦敦,1898。
〔172〕 同上书,208页。
〔173〕〔174〕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9页。
〔175〕 同上书,8页。
〔176〕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0页。
〔177〕 同上书,23页。
〔178〕 同上书,9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179〕 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亦译为“巴斯噶”,是法国的哲学家、散文家和数学家、物理学家,他的哲学是一种典型的怀疑论,认为一切均不可靠,晚年转向神学,其《沉思录》对法国文学尤其是散文影响较大。
〔180〕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4~25页。
〔181〕〔182〕 同上书,25页。
〔183〕 同上书,26、28页等。
〔184〕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6页。
〔185〕〔186〕 同上书,30页。
〔187〕 同上书,32页。
〔188〕 [俄]克鲁泡特金著:《伦理学的起源和发展》,巴金译,478页脚注(367)。
〔189〕 参见[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35~36页。
〔190〕 同上书,37页。
〔191〕 同上书,38页。
〔192〕 同上书,40页。
〔193〕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40页。
〔194〕 同上书,41页。
〔195〕 “小人国”(Lilliputian),出自英国作家斯威夫特(Swift)的小说《格利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中的假想国。
〔196〕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41~44页。
〔197〕 同上书,44页。
〔198〕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45页。
〔199〕 同上书,48页。
〔200〕 同上书,49页。
〔201〕 同上书,50页。
〔202〕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53页。
〔203〕 参见上书,54页。
〔204〕 参见上书,56~62页。
〔205〕 同上书,58页。
〔206〕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63页。
〔207〕 同上。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208〕 同上书,66页。
〔209〕〔210〕〔211〕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08页。
〔212〕 同上。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213〕 同上书,81~82页。
〔214〕 同上书,71~72页。
〔215〕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10页。
〔216〕 同上书,83页。
〔217〕 同上书,210页。
〔218〕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137页。
〔219〕 同上书,84页。
〔220〕 同上。居友所说的“洞穿个体性面纱”与叔本华的“洞穿个体化原理”有着相似的含义(参见本书1.2),但也有着不同的意味,两者都指称着一种突破个体自我的超越意义,但前者意指超出生命个体而趋于他人;后者则指超脱现实的生命而趋于虚无和解脱。
〔221〕 同上书,85~86页。
〔222〕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86页。
〔223〕 同上书,86~87页。
〔224〕〔225〕 同上书,209页。
〔226〕〔227〕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08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228〕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74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229〕 参见上书,77~80页。
〔230〕 同上书,80页。
〔231〕 参见[荷兰]C. W. 马里斯著:《道德经验主义解释批判》,J. 芬劳尔利特英译本,127页。
〔232〕 [法]让-马利·居友著:《教育与遗传》,见C. M. 马里斯著:《道德经验主义解释批判》,芬劳尔利特英译本,129页。
〔233〕 同上书,128页。
〔234〕 同上书,126页。
〔235〕〔236〕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91页。
〔237〕 同上书,76页。
〔238〕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75页。
〔239〕 同上书,211页。
〔240〕 同上书,92页。
〔241〕 同上书,211~212页。
〔242〕 同上书,93页。
〔243〕 同上书,212页。
〔244〕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12页。
〔245〕 同上书,97页。
〔246〕 同上书,213页。
〔247〕〔248〕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122页。
〔249〕 同上书,137页。
〔250〕 同上书,147页。
〔251〕 同上书,147~148页。
〔252〕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213页。
〔253〕 同上书,154页。
〔254〕 同上书,155页。
〔255〕 同上书,161页。
〔256〕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173页。
〔257〕 [法]让-马利·居友著:《无义务无制裁的道德概论》,卡普梯恩英译本,188页。
〔258〕〔259〕 同上书,198页。
〔260〕 C. W. 马里斯著:《道德经验主义解释批判》,芬劳尔利特英译本,125~126页。另参见苏联《哲学百科全书》“居友”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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