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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论] 日本转向 东亚古典精神的相逢与终结


由此,中日之间在近代的第一场战争转化为一个心理事件,极大地激发了当时中国士大夫的精神能量。以1895年为分界点,一种可称之为“日本发现”的运动进入高潮。具体表现为此前“天朝上国”观察日本的差序视角转换为以康有为(1858—1927)为代表的“我朝变法,但采鉴日本,一切已足”的主流认识。日本非但不是此前中华世界体系内的“蕞尔小邦”,也不仅被视为中国的平行之国,更被视为变法维新的先进。


只是,这种日本认识的突然转换,同样是一种误认,当时的中国并未真正意识到“日本问题”的重大性。这是因为,日本以尖锐的形式将新世界秩序中最强权政治而非法律秩序的一面展现在了帝国士大夫的面前。日本的这种富有进攻性、压迫性的大陆政策,逐渐激化了中国内部的矛盾,革命的力量逐渐得到了蓄积。


1870年9月30日,以柳原前光为首的明治政府代表团抵达天津,谋求签订通商条约。双方代表经过反复讨论后,于翌年9月签订了《清日修好条规》十八条及附属《通商章程》三十三款与《海关税则》。值得注意的是,日方最初出示的条约草案蓝本是1861年9月2日签署、1863年1月14日在上海批准的《中德通商条约》。这个中德条约的特殊之处在于,因为德国属于西方国家当中的后来者,该约成为1842年《南京条约》以来列强在中国所获特殊权益的集大成。日本的目的是谋求继承这些特权,并进一步攫取新特权。


这个条约草案当然遭到了中国的拒绝。由于未获得与欧美诸国同样的特权,亦即未获得国际法上针对中国的优势地位,9月19日归国的日本代表团被指为“软弱外交”而遭到批判。日本这种急功近利的外交手段与世界观,虽然让人感到惊讶,但却是日本国家精神与欲望的典型呈现。


中国的主政者虽然拒绝了日本意图过于明显的要求,但还是未认识到明治日本的国家理性以及基于此种理性的真正动机——通过谋求与西方大国同样的海外扩张与殖民的方式,实现富国强兵。不过,此时中国在内忧外患中虽然已经变得极其虚弱,但仍然是东亚世界秩序的核心。因此,如何破除基于朝贡—册封体制的“名分论”成为日本的当务之急。事实上,日本此前在推动朝鲜政策时,朝鲜王国正是以日本与作为“上国”的中国的关系非对等为借口,拒绝了日本的要求。因此,如何达成与中国的对等地位,构成日本外交行动虽然隐蔽但却至关重要的一环。


由于《清日修好条规》未满足日本在中国谋求特权的要求,日本旋即派代表来中国要求进行修订。当然,这也遭到了中国的拒绝。尽管有此波折,双方还是于1873年4月互换条约,外交关系正式确立。但对日本而言,所谓的条约“修好”精神形同虚设。事实上,1874年5月,日本就以琉球王国“属民”被害为借口,悍然出兵台湾。面对最敏感的军事行动,清朝总理衙门并未对此表达强硬态度,反而暧昧地询问道:“此次,突闻贵国兴兵赴台一事……若贵国真有此举,何不先与我方商议?”诸王公大臣试图在《条规》范围内解决问题,这也与当时的世界战略相一致。同年9月,双方签署善后条约《中日北京专条》,帝国主政者为息事宁人,以让当时西方观察者感到惊诧的方式了事:向日本支付赔款。


由于理与力俱在中国一侧,中国处置的失当引起了西方国家的注意。驻日英国公使巴夏礼曾讽刺说,中国心甘情愿地为其受到的侵犯付出报酬。可以说此后形势的发展都是这种“报酬”的一部分。其实,明治政府在准备出兵台湾的过程中,早在1872年10月即设置了琉球藩。1875年7月,日本向琉球下达命令,禁止向清国朝贡。1879年4月4日,明治政府公布“废琉置县”的决定。


问题不仅在赔款上,真正的要害在于,由于《中日北京专条》中明确加入了“台湾生番”“妄图加害”“日本国属民”等字样,明治政府隐瞒了出兵台湾的真实意图——日本试图据此获得侵占琉球王国的国际法依据。[9]此后中日关于琉球归属问题的交涉(1878—1885年)、朝鲜甲申事变(1884年)及事后安排的《中日天津会议专条》(1885年),日方的外交与军事行动均指向了同一目标:破除中华世界秩序中的宗主权观念与中华帝国的实际控制能力。


从宗主权到主权的转换,是对东亚传统的中华世界秩序——亦被不恰当地表述为“华夷秩序”——的颠覆。可以说,甲午战争前二十余年间的中日关系,主要就是中日两国围绕宗主权之争展开的。不同的是,中国出于传统的政治认识与政治本能,试图通过维护这一体制来确保自身的安全;与此相对,日本则依据新兴的近代西方国家的主权原理,试图通过帝国扩张与殖民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安全保障与现代化。当然,从国家欲望的角度而言,取代“中国”成为东亚世界秩序的核心,是此时日本帝国精神最终指向的目标。这种双方所依据的世界秩序原理性格的迥异,凸显了日本对于中华世界秩序而言的特殊性。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邻人的陌生性的另外一种面相在1895年后的中日关系中得到呈现。中日两国在此时的冲突,一方面可视为东西两种世界秩序与文明观念的冲突,另一方面又是传统中华世界内部各政权为争夺“天下”而发生的冲突。此时的中华帝国对于这两种冲突,尤其是后者,并未形成明晰的认知。在当时中国的世界认识中,日本必然处于一种例外状态。


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虽然上文所言的“日本例外”依然存在,但却以另外一种极端呈现在中华帝国面前。日本不再是旧秩序下的“明之倭寇”,而是新世界中的一个变法自强的范例,因而被视为中国走出困局的榜样,它的方法则是终南捷径。从1896年向日本派遣13名留学生并主动要求日本派遣专家(史称“日本教习”)开始,到1905—1906年间近万人的中国学生赴日留学,再到数百名日本专家在从幼稚园到大学、从具体农林技术到司法改革等全方位领域的活跃,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上出现了“日本转向”的现象。


其实,早在《马关条约》签署生效的两天后,即5月10日,光绪皇帝即下发朱谕,说明签约主旨,实则为下罪己诏,其中有这样的说法:“自去岁仓猝开衅,征兵调饷,不遗余力;而将非宿选,兵非宿练,纷纷召集,不殊乌合,以致水路交绥,战无一胜……嗣后我君臣上下惟期坚苦一心,痛除积弊。于练兵筹饷两大端,实力研求,亟筹兴革……以收自强之效,于内外诸臣实有厚望焉!”[10]措辞与语调堪称诚挚。同年7月,光绪帝下发谕旨,要求各地督抚等臣工“保荐人才”,而人才的标准是要“精于天文、地舆、算法、格致、制造诸学”。[11]尽管并非后世所期待的励精图治,但变法意图却得到了持续的凝聚与增强,康有为最终进入变法体制核心,正是这一过程的结果。


1897年11月1日,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巨野遭到杀害,史称“巨野教案”。德国见猎心喜,随即强占觊觎已久的胶州湾。清廷对此束手无策。康有为抓住时机,驰赴上京,再次上书极陈事变之急与变法之迫,从而开启了帝国“日本转向”历史进程的帷幕。康有为明确主张:“日本地势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条理尤详,取而用之,尤易措手。”在翌年进呈光绪帝的《日本变政考》中,他同样强调:“变法开新……其效最速,其文最备,与我最近者,莫如日本。”[12]由于康有为的论述理势沛然,光绪帝最终决断,于6月11日下诏明定国是变法。此后十年间中国内政的变革与中日关系的演进,均与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的“日本转向”息息相关。


如果从康有为1898年上清帝书中力主“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算起,中国的立宪步伐非但不缓慢,且有操之过急之嫌。这种立宪政治虽因其后的革命而被记录为失败的尝试,但中华帝国最后十年间在司法、教育、军警、思想等领域,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注意到此间尤其是1901年新政改革上谕发布后,“中国在思想和体制方面,把长期形成的典范变为不同质的外来典范”,以及中国统治精英“方向转变得如此激烈和持久”,美国学者任达将这一过程定性为“革命”或“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不可不谓恰如其分。[13]


显然,这种急剧转变并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而是源于人为的推动。因此,我们还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推动这种转换的国家理性究竟是什么?在清王朝最后的十余年间,除了战败以及应对时局等现实逼迫外,当时中国的主政者们又是基于怎样的自我与世界认识而最终对变法进行了自我正当化?我们可以合理推测的是,中华帝国的主政者们之所以最终发动了极具革命性的变法活动,应该有着更为深刻的精神动力。


三、帝国精神的转换与世界秩序


儒家思想是中华帝国的主导意识形态,以它为基础的文教体系,自然首当其冲,成为新政的首要领域。要强调指出的是,这种变法的精神启动力虽然源于甲午战争惨败的冲击,但倘若欠缺日本的参与,师法日本的维新可能同样无法顺利实现。事实上,在主政者重构中华帝国宪制的过程中,当时的中日关系作为既定的条件得到了有效的认知与利用,甚至有意的发明与创造。中日两国“同俗”“同文”“同种”的观念,正是这种发明与创造的结果。


这些观念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构成了双方共有的精神氛围和意义空间,从而强烈地影响了此间中日两国互动的特定内容与形式。在这种共同性的建构中,我们可以看到东亚世界内古典精神的相逢。当然,双方虽然共有这些观念,但各有侧重,在各自的国家理性建构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事后看来,这是一次东亚古典世界秩序及其精神在近代世界体系中的自我拯救,尽管最终以失败告终。


一般认为,1895年后十余年间日本的政治精英呼吁与中国合作,完全出于民族利益的考量。这种看法固然不错,但也包含着某种特定的误解:此时的“中日关系”,并不是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基于民族国家利益与历史记忆的关系。无论是此时的中国还是日本,其国家形态皆为帝国,皆有着追求普遍的精神与意志。


在1895年之后中华帝国的“日本转向”过程中,“变法自强”成为主旋律。在这一过程中,两种普遍主义的观念——君主立宪制所代表的近代政治文明观念和中国传统儒家文明观念——逐渐演变为变法的基础,并最终成为精神指导原则。对日本“同俗”“同文”乃至“同种”的认识,为这种理性的正当化提供了经验明证。


如前文提及的,这种帝国理性的重构源自明治日本的维新事业。这正是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反复强调师法日本的深层认识。他这样论述道:“若中国变法,取而鉴之,守旧之政俗俱同,开新之条理不异”;“彼与我同俗,则考其变政之次第,鉴其行事之得失,取其精华,在一转移间;而欧美之新法,日法之良规,悉发现于我神州大陆矣”;“且我数千年文明之旧,亦自有应保全者……但藉其同文,因其变迹,规模易举,条理易详。”[14]帝国主政者对新旧两种文明的疑惑,因“同俗”“同文”而得到了消解,或者说,新旧两种文明的对立是表面现象,帝国的理性在于对二者的适当安排与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