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古代医事管理与医学教育
周以前医事管理制度已不可详考,从出土文物分析,医与巫关系密切,利用占卜预测疾病凶吉占有较大比重,到商代仍是如此。
被称为“官经”的《周礼》,虽然据考出自东周,但其中官名不可能随意编造,所以它能反映西周王室的官制、制度。《周礼》中医与巫的职与责已明确分开,医官隶属于“天官冢宰”,巫祝之官隶属于“春官宗伯”。医官设“医师”,下置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保管)二人,史(书记)二人,徒二十人;“食医”:中士二人;“疾医”:中士八人;“疡医”:下士八人;“兽医”:下士四人。医师为众医官之长,主管医药行政。国内有患病者,由医师分给各医官进行治疗,并将治疗效果记录在案。到年终则根据各医官的治疗效果,确定他们的薪俸。十全为上;治十失一,次之;治十失二,再次之;治十失三,又次之;治十失四为下。以此为根据,分为五等。食医专门负责为周王调配食物,相当于今天的营养师。凡粮食、饮料、肉类、菜类等各种食物,要根据季节合五味的规律,而有一定的调配法度。疾医治疗内科疾病,有病者则分而治之,经治死亡,要把患者死亡原因记录下来,上呈医师。疡医专治疮疡、外伤、骨伤疾病。兽医负责医治兽病,经治死亡,也要记录数目以作为职位升降的依据。这是有关医事制度的最早文献,但周代的医疗事业并不仅如此,从史实看,当时各诸侯也各有专职医生。大概秦国的医术较高明,所以《左传》记载了晋景公、晋平公生病都是向秦国请医生,于是医缓、医和载入了史册。这一史料也表明了当时各诸侯国之间存在着医事交流活动。
但以上皆为替周天子、诸侯服务的医官,毕竟他们所服务的对象是有局限的,所以社会上主要还是依靠不受政府管辖的民间医生。扁鹊(秦越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名闻天下,来往于各诸侯国之间自由行医,专科也随俗为变。这些情况说明在东周末期,医疗水平和社会需要已不满足“疾医”的粗略划分,在民间已形成更细的医学分科。
秦代的医政情况,有关文献不多。只是从史传中知有太医令、侍医等职。太医令为医政最高长官;侍医随王左右,应不时之需。战国时秦国医官即如此设置,大约东周末诸侯国间建制亦有不同,但总未离医师(太医令)掌管诸医(侍医)这一主干。
西汉医官设置分两支,各设太医令、太医丞、侍医(又称医待诏)。一支隶属太常(掌宗庙礼仪,选试博士的中央机构);一支隶属于少府(为皇室服务的机构)。当时各诸侯国也设太医、侍医,如淳于意的弟子中就有济北王的太医、齐王的侍医。侍医中也出现了女医,又称乳医,即妇产科医生。
东汉医官则均属少府统领,有太医令一人,掌医事管理,下辖药丞二人,主药事;方丞二人,主配方。员医293人,员吏19人。其他医官名有侍医、尚药监、药长、医士长、医工长等,其中可能有一职多名情况。
三国时,魏袭汉制,设太医令、太医丞、尚药监、药长寺人监、灵芝园监等。
西晋太医令有“铜印墨绶”,隶属于宗正。东晋宗正并于太常,太医属官则归属于门下省,门下诸事由侍中掌管,后代医令隶属于侍中自此为始。
南朝宋设太医令一人,丞一人,属起部(营造宗庙、宫室的机构),亦属领军(掌中央军队,为相府属官)。这个制度一直延用至南朝齐。梁朝太医令下又设太医正,太医又都兼尚药之职,太医令仍隶属门下省。陈袭梁制。北魏行西汉旧制:太医令属太常,而门下省设尚药局。太医令下有太医丞、太医博士、太医助教等官职,并有固定品秩。北齐与北周医制大体相同,尚药局设典御二人,侍御师四人,尚药监四人,主管御药之事。北周除太医之外,还设小医下大夫、小医上士、疡医上士、疡医中士、疡医下士、医正上士、医正中士、医正下士、食医下士、主药下士,以上属天官(吏部)。兽医上、中、下士属夏官(兵部)。医院的设立始于南北朝,是为“贫病不能自立者”而设。《南齐书》、《魏书》均有记载。从南北朝的医官职称也反映了当时已有医学教育职能。刘宋太医令秦承祖曾上奏建议设置医学,成为创办医学教育的第一人。
隋文帝杨坚统一南北后,对国家典章制度做了很多重大改革,医事管理制度也更为完善。隋代医官分别归属门下省、太子门下坊、太常寺、太仆寺。门下省统尚药局、尚食局,负责宫廷医疗保健事宜;太子门下坊统太子藏药局,专门为东宫服务;太常寺统太医署,为最重要的医事管理和医学教育机构;太仆寺统兽医,为御厩服务。隋朝医官分工很细,且颇具规模,医学教育也有分科施教的开端,设医博士、按摩博士、祝禁博士、兽医博士等。
唐承隋制,但无论在医政管理,或是医疗、药事、教育诸方面,均比隋制更为严密。最重要的是唐代太医署的医学教育已具有医科学校的规模,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医科学校。唐太医署设有行政长官16名,即令二人、丞二人、医监四人、医正八人。太医令主持太医署各项工作,太医丞为辅佐,以下有医监、医正。其属下分医学、药学两个部分。
医学分为四科,即医科、针科、按摩科、咒禁科。每科置博士、助教、医师、医工、医生。四科中医科最大,人数也最多,师生共164人;其次为针科,师生52人;按摩科36人;咒禁科21人。医科中又分五个专业,学习年限各不相同。即体疗(内科)七年;少小(儿科)五年;疮疡(外科)五年;耳目口齿四年;角法(理疗)三年。各科人数也不同,体疗学生最多,占医科学生半数以上,而角法学生仅一人。医科学生入学后,先学基础课,有《素问》、《神农本草经》、《脉经》、《针灸甲乙经》等经典著作,然后分别学习各自的临床专业。针科的基础课与医科相同,然后学习经脉、孔穴、针法。按摩科学习消息导引之法,也包括骨伤治疗。咒禁科学“符箓〔lu录〕祝祓〔fu扶〕”之法。医学部的考核制度也非常严格,入学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太学)”,入学后每月由博士主持考试一次;每季由太医令、太医丞主持考试;年终则由太常寺(太医署的上级机构)对学生进行总试。根据考试成绩的优劣,决定学生的前途。学生学业超过署内医官的水平,则取而代之;如果学习九年,仍考试不合格,即勒令退学。而且严格的考核并不仅限于学生,“凡医师、医正、医工疗人疾病,以痊多少而书之,以为考课”,这样就保证了教学质量,同时也鞭策在职医官钻研医术,勤于实践,以图不断地进取。
药学部分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24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仓库保管)四人。药学在长安城内置一所药园,种植药物,并在百姓中招收20岁以下的青年充当药园生。药园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栽培、采集、鉴别和炮制药物,学成后可补升药园师。药园的建立不但在实践中培养了药学人才,而且成为药材实物研究的基地。故世界第一部药典完成于唐代决不是偶然的。
唐代太医署作为医学教育场所,在世界医学发展史上也是令人瞩目的。它比欧洲最早的医学校——意大利萨勒诺医学校要早出现200多年,而且规模之大、分科之细、组织之严密都是后者无法相比的。
唐代的医学教育并不局限于中央,而是遍及全国的。贞观三年始(公元629年),各州府也多建立了地方性医学教育机构,由医药博士(后称医学博士)掌管。这些反映出当时医学教育事业很兴旺,因此唐朝吸引了许多国家的医学生和僧侣来我国留学,有些国家还仿唐太医署制度,建立本国的医事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采取麻风病人隔离制度最早的国家。至晚在秦朝即已有“疠〔li〕迁所”,秦律中已有关于对麻风病人强制性隔离的记载。至唐“疠人坊”较前更为普遍,起初疠人坊与病坊(医院)均分置于寺庙中,唐武宗禁佛,废僧寺后,则由地方管理。
五代十国时,军阀割据,政权分散、交替频繁,不可能创立新的典章制度。惟翰林医官之职为这个时期所置,后为宋朝所延袭。
宋朝的医事管理体制多次变革,总的来看,宋朝廷是历代王朝中对医学最重视的政府,不仅更重视医学教育,而且在医书的整理,药物的管理及社会保健、慈善事业等方面,在制度和设置上都有新的举措,因此做出了比较突出的成绩。
宋朝设立翰林医官院主管医药行政,而由太医局专管医学教育,这样二者就分立了。
翰林医官院(后改名“医官局”)掌管医药政令和宫廷医疗事务。内设大方脉(内科)、小方脉(儿科)、产、眼、针、疮肿、口齿、金镞等八科,由医官院统一分配医官。宋初医官院无定员,宝元元年(公元1039年)才规定设院使、副使、直院、尚药奉御、医官、医学、祗候等102人。至徽宗时“医职冗滥”,医官院曾达千余人,医官品秩设和安大夫、成安大夫等14阶,后又增设翰林医官、翰林医效等八阶,已达22阶。由于医职官衔多称“大夫”或“郎中”,所以后来我国北方称医生为“大夫”,南方称医生为“郎中”,形成习惯称谓。翰林医官是从40岁以上,各种考试合格的人中选拔任用的,其中,成绩最优秀的留翰林医官院,其他的充任医学博士,或放外州任医学教授。除中央外,外州郡也设有医官,名额限定,不足的由当地经过考试进行补充,做了医官后不称职的也可以罢免。宋代法律规定了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及对于医疗事故的惩处办法。凡利用医药诈取财物者,以匪盗论处;庸医误伤人命者,绳之以法;主管官员不恤下属痛苦者亦予惩处。
宋朝的太医局是专门的医学教育机构。太医局设提举(校长)一人,判局(副校长)二人,并特别规定判局一职要由“知医事者”担任。以下分设三个学科:方脉科(学习大方脉、小方脉、风科);针科(学习针灸及五官科);疡科(学习疮肿、折伤、金疮、书禁)。三科的必修课程是《素问》、《难经》、《诸病源候论》、《补注本草》、《千金要方》,再根据本科需要,设不同专业功课。每一科设教授一人,学生以300名为定额,按“三舍法”(王安石改革教育在太学创立的一种考核、因材施教的办法),分“上舍”40人,“内舍”60人,“外舍”200人。考试完全仿照太学考试办法:每月一次私试,每年一次公试,间年舍试一次。成绩优秀者补升内舍或上舍。除考试外,令医学生轮流为其他三学(即太学、律学、武学)学生及各营将士诊治疾病,并要记录治疗经过与效果,年终根据疗效,优秀的递补、奖励;疗效差的(即十失其五者)开除学籍。学习和考核注重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这确是医学教育的重大进步。南宋时太医局多次变动,但考试制度一直没变。除中央而外,各州郡也仿照太医局,开办地方医学校,置医学博士教习医学,有些是以精通医术的现任官员兼任教师。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内容,一经发现,即作删除!
声明 :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站部分内容来源网友上传,
本站未必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速联系我们,一经确认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联系邮箱:songroc_s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