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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他们过去之后,路上渐渐就没有人了。我想各处的表演都已开始,街上只剩下一些店主和一些猫。从街道两旁的榕树上空望去,天空清澈,但并不亮堂。在对面人行道上,卖烟的搬出一把椅子,放在门前。他倒坐在椅子上,两只胳膊放在椅背上。刚才还挤满了人的电车突然就空了。烟贩边上那家叫“皮埃罗家”的小咖啡馆里也空无一人,伙计正在扫地。这真是个礼拜天。

我也把椅子倒转过来,像那个烟贩那样放着,我觉得这样更舒服。我抽了两支烟,进屋拿了一块巧克力,回到窗边吃了起来。很快,天阴了,我以为夏天的暴雨就要来了。可是天又渐渐放晴了。不过,刚才飘过的像是要下雨的乌云,把街道变得更加阴暗了。我待在那儿看着天空,看了很久。

五点钟,电车伴随着嘈杂声开了过来。车里挤满了从郊外体育场看比赛回来的人,他们有的站在踏板上,有的扶着栏杆。后面跟着的几辆电车里面是运动员,我是从他们的小手提箱认出来的。他们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唱着歌,歌颂着他们的俱乐部将永垂不朽。好几个人跟我打招呼,其中有一个甚至对我喊:“我们赢了。”我点点头,大声说:“是的。”从这时候起,小汽车开始多了起来。

天有点儿暗了。屋顶上空,天空一片绯红,黄昏将近,街道上也热闹起来。散步的人渐渐往回走了。我在人群中又认出了那位气质优雅的先生。孩子们在哭,赖在后面要大人拖着走。几乎是同时,这个街区的各家电影院也把观众抛向了街头。他们之中,有些年轻人的手势动作比平时更果决,我想他们刚才一定是看了一部冒险片。从城里电影院回来的人们到得稍微晚些。他们看上去更庄重一些,他们还在笑,但不时也会表现出疲惫和游离。他们待在街上,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街区里的年轻姑娘,没戴帽子或头巾,露出头发,挽着胳膊在街上走。小伙子们设法和她们迎面撞上,说几句玩笑话,姑娘们一边大笑一边回过头去。我认识她们中的好几个,她们向我打招呼。

这时,路灯一下子亮了,夜空中最早出现的星星一下失了色。我就这么望着满是行人和灯光的人行道,觉得眼睛很累。路灯把潮湿的路面照得闪闪发光,间隔均匀的电车把它们反射的灯光投照在发亮的头发上、笑颜上或是银手镯上。不一会儿,电车少了,树木和路灯上方,夜色越来越浓,街区不知不觉就空了,直到第一只猫慢悠悠地穿过重新空无一人的街道。我想,该吃晚饭了。长时间趴在椅背上,我的脖子有点儿疼。我下楼买了点面包和意大利面,自己做了点吃的,站着吃完了。我想在窗前抽一支烟,但是空气凉了,我有点儿冷。我关上窗,回来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桌子一角上摆着酒精灯和几块面包。我想礼拜天总是这么令人颓丧的,现在妈妈已经下葬了,我又要上班了,总之,没有任何变化。

03

今天我在办公室干了很多活儿。老板很和气,他问我是不是太累了,他还想知道妈妈的年纪。为了不说错,我回答“六十来岁”,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看上去像是松了一口气,认为这件事情算是了结了。

我的桌子上堆了一大堆提单,都需要我处理。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之前,我洗了手。我喜欢中午洗手;晚上,我就觉得没那么愉快了,因为洗手间的公用转动毛巾一天下来,都潮湿了。一天,我把这事儿跟老板说了。他回答我,对此他也很遗憾,不过这毕竟是无关紧要的细节。我下班晚了一些,十二点半,我才和埃马努埃尔一起出来,他在发货部门工作。办公室朝着海,我们看了一会儿港口停着的货车,它们都暴晒在大太阳底下。这时,一辆卡车开过来,带着噼里啪啦的铁链声和轰隆隆的巨响。埃马努埃尔问我要不要去看看,我就跑了起来。卡车超过了我们,我们追上去。我感觉自己淹没在一阵噪声和尘埃中,我什么都看不见,只感到这种奔跑中混乱的冲动,身边尽是绞车、机器、天际晃动的桅杆和一路排开的轮船。我先抓住了车子,跳了上去,然后我帮着埃马努埃尔坐稳了。我们都喘不过气来。卡车冲上码头高低不平的路面,在尘土和阳光中飞驰。埃马努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来到塞莱斯特餐馆,一身的汗。塞莱斯特一直在那儿,挺着他的啤酒肚,戴着围裙,留着他的白胡子。他问我:“不管怎么说,总算还好吗?”我说还好,但现在很饿。我吃得很快,喝了咖啡。然后我回家睡了一会儿,因为我喝了太多酒。醒来时,我想抽烟。时候不早了,我跑去赶电车。我一下午都在工作。办公室里太热了,晚上,走出办公室,我慢慢沿着河堤走。天空是绿色的,我感到很满足。尽管如此,我还是直接回了家,因为我想给自己煮些土豆。

上楼的时候,我在漆黑的楼道里撞上了老萨拉玛诺,他是我同层的邻居。他和他的狗在一块儿,八年来,他们总是形影不离。这条西班牙猎犬生了一种皮肤病,我想是红皮病,这病使得它浑身毛都快掉光了,浑身是硬皮和褐色的痂。他们俩挤在一间小房间里,久而久之,老萨拉玛诺都越来越像它了。他脸上长了一些发红的硬痂,头上是稀稀拉拉几根黄毛。至于那狗,也从它主人那儿学来一种弯腰驼背的走路腔调,噘着嘴,伸着脖子。他们看起来是同类,但他们彼此看不顺眼。每天两次,上午十一点和下午六点,老头儿牵着狗散步。八年来,路线都没有变过。他们总是沿着里昂路走,狗拖着人,直到老萨拉玛诺打了个趔趄,于是他就对狗又打又骂。狗吓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时候,又该老头儿去拖它了。一会儿狗又忘了痛,重新拖起人来,然后又被打骂。于是,他们俩就待在人行道上,狗是怕,人是恨,天天如此。狗要撒尿的时候,老头儿不给它时间,偏要拽它,这西班牙猎犬就滴滴答答尿了一路。如果狗不小心尿在房间里,就免不了又是一顿打。这样的日子已经有八年了。塞莱斯特总是说“真是不幸”,但是说到底,没有人知道究竟是幸还是不幸。我在楼梯上遇到萨拉玛诺的时候,他正在骂狗。他对它说:“贱狗!邋遢鬼!”狗发出痛苦的呻吟。我对他说:“您好。”但老头儿还在骂。我问他狗怎么招惹他了,他没回答我,只是一个劲儿地说:“贱狗!邋遢鬼!”我隐约看见他正弯腰在狗的项圈上摆弄着什么。我提高了嗓门,他头也不回,忍着一股怒火回答我:“它死活不肯走。”说完,他便拖着那条赖在地上哼哼唧唧的狗,走开了。

正在这时,我那楼层的另一位邻居进来了。这个街区里的人都说他靠女人生活。但是,每当有人问起他的职业,他就说是“仓库管理员”。总的来说,大家都不太喜欢他。但是他常常和我说话,有时候还来我家坐坐,因为我会听他说话。再说,我也没有任何理由不跟他说话。他叫雷蒙·桑泰斯,个子矮小,肩膀很宽,长着一个拳击手一般的鼻子;他的穿着总是很得体。说到萨拉玛诺,他也对我说:“真是不幸!”他问我是否对此感到厌恶,我回答说不。

我们上了楼,正准备分开的时候,他对我说:“我那里有猪血香肠和葡萄酒,您要不要和我一起吃一点?”我觉得这样也省得我自己做饭,就接受了。他家也只有一个房间,外带一个没有窗户的厨房。床的上方摆着一个仿大理石的天使雕塑,白色和粉红色相间;还有几张体育冠军的相片和三张裸体女人的底片。房间很脏,床上乱七八糟。他先是点上煤油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卷来路不明的绷带,把右手缠了起来。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和一个来找他麻烦的家伙打了一架。

“您知道,默尔索先生,”他对我说,“我并不是个坏人,但我是个暴脾气。那家伙,他对我说:‘你要是个男人,就给我下车。’我对他说:‘够了,别找麻烦。’他就说我不是男人。于是我就下了电车,对他说:‘够了,不然我就要好好教训你一顿了。’他说:‘你想怎么样?’于是我就给他好好上了一课。他倒在地上,而我呢,我想去把他扶起来,但是他竟然躺在地上用脚踢我。我蹬了他一脚,又给了他两拳。他满脸都是血。我问他够不够,他说:‘够了。’”

说话间,桑泰斯已经缠好了绷带。我坐在床上,他对我说:“您看,并不是我要找他麻烦,是他先招惹我的。”的确是这样,我承认。于是他对我说,他正要就这件事跟我讨个主意,因为我是个男人,有生活经验,我可以帮助他,然后他就是我朋友了。我什么都没说。他又问我是不是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我都可以。他看上去很满意。他拿出香肠,放到锅里煮,接着他摆放好酒杯、盘子、刀叉和两瓶酒。做这一切的时候,他没说话。然后我们就入座了。吃饭的时候,他开始讲他的故事。他先是犹豫了一下:“我认识一位太太……这么说吧,她是我的情妇。”和他打架的男人就是这个女人的哥哥。他对我说他供养着她。我没回答,但是他立刻补充说他知道这个街区的人怎么说他,不过他问心无愧,他确实是仓库管理员。

“回到我这件事上,”他对我说,“我发现她在骗我。”他给她维持生计的钱,给她付房租,每天还给她二十法郎的饭钱。“房租三百法郎,饭钱六百法郎,时不时地送一双袜子,这就一千法郎了。那个女人不工作,但是她跟我说我给她的钱紧巴巴的,不够她用。我跟她说:‘为什么你不找一个半天的工作呢?这样我就不用再操心这些琐碎的花费了。这个月我给你买了一套衣服,每天给你二十法郎,为你付房租;你呢,你下午和你的女伴们喝咖啡。你请她们喝咖啡还给她们加糖,付钱的却是我。我待你不薄,而你却把我当冤大头。’可她就是不工作,还总说钱不够花,于是我觉得其中一定有诈。”

于是他告诉我,他在她的手提包里发现了一张彩票,她不能解释是怎么买的。不久,他又在她那里发现一张当票,证明她当了两只手镯。“我之前都不知道她有两只手镯。我看清了她在骗我,于是我就不要她了。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我就跟她把事挑明了。我对她说,她只不过是想拿着我的钱吃喝玩乐。默尔索先生,您知道我是怎么对她说的吗?我说:‘你看不到人家都在嫉妒我给你带来的幸福。等你失去这些,你就会明白了。’”

他把她打到流血。以前,他从没那么狠地打过她。“我以前也打她,但只是轻轻拍两下而已。她一叫唤,我就关上窗子,打人也就这么结束了。这一次,我是动真格了。对我来说,我还没打够呢。”

他解释说,就是因为这样,他才需要听听我的建议。他停下来,调了调烧成炭的灯芯。我一直在听他说,喝了将近一升的酒,觉得太阳穴发烫。我抽着雷蒙的烟,因为我自己的已经抽完了。最后几班电车开过,把郊区的喧嚣声远远带走了。雷蒙继续说话。让他烦恼的是,他对他的情妇还有感情,但他还是想惩罚她。他先是想到把她带去一家酒店,然后叫来“风化警察”,制造一桩丑闻,让她在警察局留个案底;后来,他又找过流氓帮派里的朋友,他们也没找出什么办法来。正如雷蒙跟我说的一样,参加流氓帮派还是值得的。他跟他们说了这事儿,他们建议“破她的相”。不过,这不是他想要的。他要考虑考虑。在这之前,他要问问我的意见。在得到我的建议之前,他想知道我对这件事是怎么想的。我对他说我什么也没想,但是我觉得这很有意思。他问我是不是也觉得其中有诈,我觉得的确像是有点儿猫儿腻。他还问我是不是应该惩罚她,如果我是他我会怎么做,我说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是我理解他想惩罚她的心情。我又喝了一点酒。他点了一支烟,跟我说了他的想法。他想给她写封信,信里狠狠羞辱她一番,同时说些什么让她后悔;然后,等她来的时候,他就和她睡觉,快完事儿的时候,他就吐她一脸口水,把她赶出去。我觉得这样的话,她的确是受到了惩罚。但是雷蒙对我说,觉得自己写不出他想写的信,他想让我替他写。我没说话,他问我介不介意立马就写,我说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