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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死神来临前夕


但是,他想知道,当痛苦减弱以后他还会真的期望与威利-杰伊重聚吗?自由把他们截然分开;恢复自由身之后,他们没有共同之处,相反,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像他和迪克那样,一道去南部边境外的深海去寻宝。但是,如果他没有错过威利-杰伊,哪怕他们能在一起待上一个小时,佩里确信,或者说完完全全地“知道”,他此刻就不可能待在一所医院的外面,等着迪克从里面找到一双黑色长筒袜。


迪克两手空空地回来了。“没有,走吧。”他说道,一副狡猾且漫不经心的表情,令佩里大起疑心。


“你肯定没有吗?你当真问过修女了?”


“我当然问过了。”


“我不相信。我想你走进去,逛了几分钟,然后就出来了。”


“好了,甜心,随便你说什么。”迪克开始开车。沉默着走了一会儿,迪克拍了拍佩里的膝盖。“嗨,行了,”他说,“这就是个狗屁主意。天知道她们会怎么想?我闯了进去像逛百货公司似的……”


佩里说:“也许这样也不错。修女不是什么好兆头。”


当看到克拉特先生旋开派克钢笔、打开支票簿时,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在加登城的代理人不由得露出了微笑。他想起了当地的一句俏皮话,“知道他们怎么说你吗,赫伯?他们说,‘自从理发涨到一美元五十美分,赫伯连理发也开支票了。’”


“没错。”克拉特回答说,他像贵族一样,以从不随身携带现金而闻名,“这就是我做生意的方式。当查税人员找上门来的时候,支票存根是你最好的朋友。”


支票已经填好,但尚未签字,他将身子靠回椅子内,似乎陷入了沉思。那位矮壮的、有点秃顶、不拘小节的代理人名叫鲍勃·约翰逊,他希望自己的客户不要在最后时刻变卦。赫伯是个头脑冷静、做事力求稳妥的人,约翰逊忙活了一年才最终敲定这笔生意。但是,此刻不同以往,他的顾客只是在经历一种约翰逊所谓的“庄严时刻”。这种现象,保险生意人都很熟悉。一个人在买人寿保险时的心情,跟写遗嘱没什么不同,死亡的念头难免涌上心头。


“是的,是的,”克拉特先生说道,仿佛在自言自语,“我该知足和感恩——这一辈子经历了太多美妙的事。”足以纪念他事业里程的各色镜框,挂在他办公室的胡桃木墙壁上,闪闪发光:大学文凭证书、河谷农场的地图、农业比赛的奖状,还有一张艾森豪威尔总统和他的国务卿约翰·福斯特·杜勒斯亲笔签名的华丽证书,以表彰他在联邦农业信用委员会的工作。“还有孩子们。我们在这方面一直很庆幸。也许我不该这么说,但我真的为他们感到骄傲。就拿凯尼恩来说吧,虽然目前他倾向于工程或科学,但是你不能说他不是个天生的农业好手。上帝保佑,总有一天他将经营这块地方。你以前见过伊芙安娜的丈夫唐·贾乔吗?他是位兽医。你不知我有多器重那孩子。还有维尔,维尔·英格里希,我女儿贝弗里钟情于他。如果我出了什么事,我敢肯定,他们一定能承担起责任;但是邦妮,邦妮一个人挑不动这么一副重担……”


约翰逊,在这类意味深长的话题上是个老手,知道这时可以插话了。“哎,赫伯,”他说道,“你还是个年轻人呢,才四十八岁。无论从外表,还是从健康报告上看,你都很年轻,少说也有好几年我们要承蒙你的照顾呢。”


克拉特先生挺直身子,又一次拿起了钢笔。“说实话,我感觉相当好。非常乐观。我想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真的可以在这里赚点钱。”在简单阐述未来理财计划的同时,他在支票上签了名,然后把它推到桌子另一边。


此刻已是六点过十分,保险代理人急着回家,妻子正等他回去吃晚饭呢。“承蒙关照,赫伯。”


“哪里的话,老哥。”


他们握了握手。然后,约翰逊带着一种胜利的感觉拿起克拉特先生的支票,把它放进自己的皮夹里。这是一份价值四万美元保险的头期款,一旦出现保险人意外死亡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双倍赔偿。


他和我散步,他和我聊天,他对我说我是属于他的,我们在那里等待时分享的快乐,没有人能明白……


佩里用吉他自弹自唱,自得其乐。他能唱大概两百多首圣诗和情歌,从《粗糙的老十字架》到科尔·波特[7],除了吉他以外,他还会口琴、手风琴、五弦琴和木琴。在他最喜欢的一个舞台生涯的幻想中,他的艺名叫佩里·奥帕尔森,是一位表演“一人交响乐”的明星。


迪克说:“来杯鸡尾酒怎么样?”


其实,佩里并不在乎喝什么,他不是一个很爱喝酒的人。但是迪克却很挑剔,在酒吧里,他通常选择橙花酒。佩里在汽车的工具箱里装着一品脱已经调好的橘子味的伏特加鸡尾酒。他们俩轮流喝了起来。虽然暮色已浓,但迪克仍把速度稳定在每小时六十英里,并且没有打开车头大灯。路很直,土地平坦得像一片湖泊,很少看见别的车驶过。这里便是“那边”,或者离“那边”很近了。


“天哪!”佩里说道,他盯着那开阔一望无际的土地,以及清冷的天空下连绵不绝的青色——除了远处农场里闪烁的灯光以外,一无所有,显得空旷而孤寂。他憎恨这里,就像他憎恨得克萨斯平原和内华达州沙漠一样:空旷的地势和稀少的人口常令他情绪低沉,还伴有一种对陌生环境的恐惧。海港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拥挤、嘈杂,塞满了船只,飘荡着下水道气味,比如横滨。朝鲜战争期间,他作为美国陆军的士兵曾在那里度过一个夏天。“天哪!他们对我说离堪萨斯州远点儿!永远别让我的脚再踏上堪萨斯州的土地,好像他们是在禁止我进入天堂似的。好好看看这儿,简直大饱眼福。”


迪克把酒瓶递给他,里面的酒只剩下一半了。“剩下的留着吧,”迪克说,“我们也许还用得着。”


“还记得吗,迪克?我们谈过关于那条船的事?我想,我们可以在墨西哥买条船,一条便宜但很结实的船。我们可以横渡太平洋,去日本。有人做过,好几千人曾经是这样过去的。我不骗你,迪克,你该去日本看看。日本人善良,性格温和,彬彬有礼。真的很周到——不仅仅是为了你的钱。说到女人,你从没见过那么温柔的……”


“我有过女人。”迪克说他仍爱着有一头蜜色金发的第一任妻子,虽然她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日本那儿有许多澡堂子。有一间叫‘寻梦池’,你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里面,美丽迷人的姑娘会从头到脚给你擦洗。”


“你以前告诉过我。”迪克有些不耐烦。


“那又怎么样?我就不能再说了吗?”


“以后再说吧。以后再说。嗨,伙计,我脑子里想的已经够多了。”


迪克打开收音机,佩里又把它关上。他不管迪克的抗议,自顾自弹起了吉他。


我独自一人去花园,露水还在玫瑰上。我耳中传来声音,原来是神子主耶稣……


一轮满月正在天边冉冉升起。


案发后的星期一,年轻的博比·鲁普在接受测谎仪检测之前作证时,描述了他最后一次拜访克拉特家的情形。“当时是一轮满月,我想,如果南希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开车出去,去麦金纳湖或者去加登城看电影。但是当我给她打电话时——当时大概是七点十分左右——她说她得去问问父亲同意不同意。然后,她回来了,回答是不行,因为昨晚我们在外面待得太晚了。不过,她说我干脆过来看电视算了。我经常去克拉特家看电视。你知道,南希是我唯一约会过的女孩。我从小就认识她,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一起上学。从我记事起,她就那么漂亮、那么惹人喜爱,她是一个人物,甚至当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如此。我的意思是,她让每个人都觉得开心。我第一次和她约会是在八年级。当时班里大多数男孩子都想带她去参加八年级的毕业舞会,所以当她说愿意和我一起时,我很吃惊,也有点自豪。我们俩当时都是十二岁。我爸把车借给我,我开车和她一起参加舞会。对于南希,我是越看越喜欢;对于他们全家人,也是这样——没有哪家能和他们相比,至少这里没有,反正我不知道谁能和他们相提并论。克拉特先生也许在某些事情上过于严厉——比如说宗教信仰或者诸如此类的事——但是他从未试图使你感觉他是对的,你永远错。


“我们家住在克拉特家西边三英里。我通常是走着来回,但是夏天我一直在打工,去年我攒够了钱,买了一辆自己的车,一辆一九五五年的福特,所以那晚我开车过去,大约是七点刚过时到的。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在通往她家的林荫车道上,我一个人都没看见,屋子外面也没有人。只有老特迪冲我汪汪叫。一楼的灯亮着,那是客厅和克拉特先生的办公室。二楼是黑的,我想克拉特太太一定睡着了,如果她在家的话。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她究竟在不在家,我从来也没问过。但是我发现我猜对了,因为后来凯尼恩想要练习小号——他在学校乐队里吹中音——但南希对他说别练了,怕他把克拉特太太吵醒。不管怎么说,我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完了晚餐,南希收拾了碗盘,把它们都放在洗碗机里了。他们三个人——两个孩子和克拉特先生——都在客厅里。所以我们像以前那些晚上一样围坐在一起:南希和我坐在沙发上,克拉特先生坐在椅子上,就是那把带坐垫的摇椅。他没怎么看电视,他正在读一本书,书名是《流浪的男孩》,那是凯尼恩的。他去了一次厨房,回来时拿着两个苹果,他给了我一个,但我不想吃,所以他全吃了。他的牙齿很白,他说那是吃苹果的缘故。南希当时穿着短袜和软拖鞋,蓝色牛仔裤,我想她上身穿的是一件绿色毛衣;她戴着那块金表和去年一月她十六岁生日时我送她的礼物——一个表明我们关系的手镯,一面刻着她的名字,另一面是我的。她还戴了一枚小小的银戒指,这是她今年夏天和基德维尔一家去科罗拉多的时候买的,并不是我们的定情戒。你知道,两个星期前,她冲我发火了,说要把我们的戒指摘下来放一段时间。当你女朋友这么做时,那就意味着你要经受考验了。我是说,的确,我们有过争吵,但男女朋友谁没吵过架?这次是因为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在招待会上喝了一点啤酒,只有一瓶,却被她知道了。不知是谁嘴快,说我喝得大醉。唉,从那以后她仿佛成了石头人,一个星期连招呼都没和我打。但是最近我们又和好如初了,我相信她正打算重新戴上我们的戒指。


“好吧,那天晚上我们看的第一个节目是第二频道的《人与挑战》,讲的是几个人在北极的故事。然后我们看了一部西部片,这之后是一个间谍的冒险故事《五指》。九点半时演的是麦克·海默[8]的侦探片。然后是新闻。但是这些节目凯尼恩全不喜欢,之所以如此,很大原因是我们没让他选节目。他对每一个节目都挑三拣四的,南希一直叫他闭嘴。他们俩总是这样拌嘴,不过实际上两人是很亲密的,比大多数兄弟姐妹都要亲。我猜大半是因为他们单独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克拉特太太经常不在家,而克拉特先生也经常去华盛顿或别的什么地方。我知道南希很爱凯尼恩,但是我认为即使是她也没有真正了解凯尼恩。他似乎总是一个人魂不守舍。你永远也别想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也不会知道他是不是在看着你——他有一点儿轻微的斜视。有人说他是一个天才,这话也许是真的。他确实读了很多书。但是,正如我所说,他当时有些不安。他不想看电视,想练小号,当南希不让他练时,我记得克拉特先生对他说,为什么不去地下室的娱乐间里去练呢,在那儿没有人会听见。但是他又不想去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