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响了一次,或者两次?哎,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有一次电话响了,克拉特先生到办公室去接。门——客厅和办公室之间的滑动门——是开着的,我听见他说‘冯’,所以我知道他正在和他的雇员冯·弗里特先生谈话。他说他有点头疼,不过正在好转。还说要在星期一早晨见见冯·弗里特先生。他回来时,麦克·海默刚播完,然后是五分钟新闻,接着是天气预报。每次一到播天气预报的时候,克拉特先生就会来精神。实际上,他一直等的就是天气预报。这就和唯一吸引我的是体育节目一样,接下来就是体育节目。体育节目结束时已是十点半了,我起身要走。南希送我出来。我们说了会儿话,约定在周日晚上一起去看电影,一部所有女孩都盼望看的电影——《情窦初开》。然后她跑回了屋里,我开车离开。那晚夜色很亮,像白天一样,月光皎洁,天有些凉,微风吹过,无数风滚草[9]随风飘动。这就是我看到的一切。只是现在我回想起来,我觉得一定有人一直躲在那里,也许就在那边的树丛里。有人就等着我离开。”
迪克和佩里在大弯城的一家饭馆前停了下来。因为身上只剩十五块钱了,佩里打算点一份饮料和三明治,但迪克说不,他们需要的是一顿实实在在的“盛宴”,不必为费用发愁,他来付账。他们点了两份半生的牛排、烤土豆、法式土豆丝、炸洋葱圈、豆煮玉米,还点了意大利通心粉、玉米片粥、千岛沙拉、肉桂面包卷、苹果派、冰淇淋和咖啡。吃饱喝足后,他们俩去了一家杂货店挑选雪茄;在同一家杂货店里,他们还买了两卷厚厚的胶带。
黑色的雪佛兰重新上路,急匆匆地穿越乡村,悄悄地向更加寒冷、更加干燥的麦地高原驶去。佩里闭目打盹,进入了酒足饭饱后昏昏欲睡的状态,当听到播放十一点钟的新闻时,他醒了过来。他摇下车窗,让清冽的空气吹着自己的脸。迪克告诉他已经进入芬尼县境内。“我们进入县界十英里了。”他说。汽车跑得飞快。公路两旁指示牌上的广告词被汽车前灯照得闪亮,瞬间又一晃而过:“瞧,北极熊”、“伯蒂斯汽车”、“世界上最大的免费游泳池”、“麦田汽车旅馆”。终于,一转眼的工夫,路灯亮了起来,“您好,异乡客!欢迎来到加登城,竭诚为您服务。”
他们沿着城市北面的边缘前进。将近午夜时分,路上空无一人,除了孤零零的加油站还亮着灯,其他商店都关门了。迪克拐进一间名为赫德的菲利浦六六加油站。一个年轻人出现了,问道:“要不要把油加满?”迪克点了点头。佩里从车里出来,走进加油站的盥洗间,然后把门反锁上。他的双腿像平时发作那样令他疼痛难忍,疼得好像以前那场事故就发生在五分钟前。他从一个瓶子里倒出三片阿司匹林,慢慢地嚼碎(他喜欢阿司匹林的味道),然后从洗脸盆的水龙头里接水喝。他坐在马桶上,伸开腿,揉了揉,按摩着那几乎无法弯曲的膝盖。迪克说过他们差不多快到了,“只要再走七英里就到了”。他拉开上衣一个衣兜的拉链,拿出一个纸盒,里面是刚买不久的橡胶手套。手套上粘着一层薄薄的胶水,黏糊糊的,他一只手指一只手指地伸进去。有一只破了,破得不是太厉害,只是在两个手指间裂开了,但对他而言不是什么好兆头。
门把手转动了,格格地响。迪克说道:“想吃糖吗?他们这儿有一台自动售糖机。”
“不。”
“你还好吧?”
“我很好。”
“别在里边蹲一整夜。”
迪克往自动贩卖机里投了一枚硬币,拉了一下杠杆,拾起一包软糖豆,大嚼着回到车里,懒洋洋地靠在车座上,看着那个加油站的年轻人清扫挡风玻璃上的堪萨斯尘土和粘着的飞虫尸体。那年轻人名叫詹姆斯·斯波尔,他感到有点不安。迪克的眼神和阴沉的表情,佩里在盥洗室里长时间不出来,令他心烦意乱。第二天,他向加油站的老板汇报说:“昨天晚上,我们这儿来了两个看起来很难缠的顾客。”甚至很长时间以后,他从未把这两个人和霍尔科姆的惨案联系起来。
迪克说:“这里有点不景气呀。”
“可不是嘛,”詹姆斯·斯波尔说,“两个小时来,你们是唯一在这里停下来的。你们是从哪儿来啊?”
“堪萨斯城。”
“来这儿打猎?”
“只是路过。我们要去亚利桑那州,在那儿找到了工作,建筑工,正等着我们去呢。你知道从这里到新墨西哥州的图克姆卡里有多远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一共三元六角。”他接过迪克的钱,找了零钱,说道,“失陪了,先生。我还要工作,给一辆卡车装保险杠。”
迪克边吃糖豆边等,不耐烦地启动油门,按了按喇叭。难道他判断错了佩里的性格?一向神勇过人的他,这会儿突然“怯场”了吗?一年前,他们初次相遇时,他认为佩里有点“顾影自怜”、“多愁善感”、太爱“幻想”,但仍不失为一个“好小伙”。他喜欢佩里,但并不认为他值得自己花力气去交往。直到有一天,佩里给他讲了一起谋杀案,告诉他仅仅是“为了好玩”,自己在拉斯维加斯怎样用自行车链条杀死一个黑人。这件奇闻改变了迪克对小个子佩里的看法,他开始对佩里另眼相看,像威利-杰伊一样——虽然两人考虑的动机不同——渐渐断定佩里具有不同寻常且很有价值的特质。在兰辛监狱,有好几个人吹嘘自己杀过人或对此类事根本不畏惧,但迪克确信佩里是其中罕见的一个,“一个天生的杀手”——头脑绝对冷静,但却毫无怜悯之心,不管有没有动机,都可以实施最冷酷的致命打击。迪克认为,这一能力在他的监督下可以得到最完美的施展。在得出这个结论后,他向佩里展开了追求攻势,大拍佩里的马屁:比如,假装相信所有埋藏宝藏的故事,说自己和佩里一样渴望流浪、喜欢海港,但实际上,这些事情没有一件是他喜欢的,他想过“正常的生活”——有一份自己的生意、一间房子、一匹马、一辆新车,当然还少不了“一大群金发女郎”。但是,在佩里凭借自己的才能帮助迪克实现野心之前,无论如何不能使他对这点产生怀疑,这是至关重要的。但也许迪克估计错了,被耍了;如果真是这样,如果事实证明佩里不过是个“草包”——那就没戏唱了,数月来的计划也就白费了,除了转身回去,别无其他。绝不能发生这种事。迪克又返回了加油站。
盥洗室的门仍然锁着。他砰砰砰地敲门,“搞什么,快点,佩里!”
“马上就好。”
“怎么了?你病了?”
佩里抓住洗手台的边沿,支撑着站了起来。他的腿在发抖,膝盖的疼痛令他汗如雨下。他用纸巾擦了擦脸,打开门,说道:“好了,我们走吧。”
南希的卧室是家中最小、也最具个性的房间——充满少女的情调,像芭蕾舞女孩的短裙一样活泼可爱。除了柜子和写字台外,所有的墙壁、天花板都是粉色、蓝色或白色。粉白相间的床上堆放着蓝色的枕头,其余的空间都被一只白粉相间的特大号泰迪熊占去了,这是博比在县商品交易会的射击游乐场上赢来的奖品。在镶着白边的梳妆台上方挂着块漆成粉色的软木质小布告板,上面钉着一些干了的栀子花、几张旧情人节卡片、自报上剪下的食谱以及许多照片,都是小外甥、苏珊·基德维尔以及博比·鲁普的。其中博比的占了一大半:挥球拍的、打篮球的、开拖拉机的、穿着泳裤在麦金纳湖畔玩水的(这是他敢走的最远距离,因为他一直没有学会游泳),还有几张是两个人的合影。其中南希最喜欢的一张是他们俩在郊游时坐在树荫下,两个人彼此含情凝视,虽然未曾微笑,但却能看出满心愉悦。还有一些是马呀猫呀的照片,虽然它们已经死了,但却没有被遗忘——比如“可怜的小笨笨”,它在不久前离奇死亡(南希怀疑是被人毒死的)——这些照片堆满了她的书桌。
南希一直是全家最后一个睡下的。正如有次她对朋友和家政老师波利·斯特林太太所说的那样,午夜是她“既得意又自在的时间”。这个时候,她会像例行公事一样做美容,先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擦上晚霜,如果是周六夜里还要洗头发。今晚,她把头发吹干、梳亮,又用一条薄薄的花色纱巾包起来,然后准备好明天早晨去教堂时穿的衣服:尼龙长袜,一双黑色的鞋子,一套红色天鹅绒礼服——这是她亲手缝制的最漂亮的一件衣服。下葬时,也是穿的这件。
在开始祈祷前,她总会写点日记,记些琐事(“夏天来了。我希望永远都是夏天。苏来过了,我们骑着宝贝去河边。苏吹起了长笛。有萤火虫”)以及偶尔迸发的情感(“我爱他,真的”)。这是一本可以用五年的日记,过去四年来,她从未漏记过一天,倒是好几件显著的大事(伊芙安娜的婚礼、小外甥的出生)和别的戏剧性事件(她“和博比第一次真正的吵架”——这一页上沾有泪痕)促使她多占了未来记日记的地方。不同色彩的墨水用来区分年份:一九五六年是绿色,一九五七年是红色,一九五八年是淡紫色,而现在一九五九年,她决定用高贵的蓝色。但是在每一页日记里,她都用自己的笔迹作了修饰,一会儿向右斜,一会儿向左倾,时而活泼,时而夸张,忽而松散,忽而紧凑,她仿佛在问:这是南希吗?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哪个才是我?有一次,她的英语老师里格斯太太在一篇作文里潦草地写下这样的评语:“写得好。但为什么用三种不同的字体写?”对此,南希的回答是:“我尚未成人,无法确定今后该用何种字体。”不过近几个月来,她有所进步,用显露出成熟的笔迹写着:“乔利妮来过了,我教她如何做樱桃馅饼。帮洛克希练习小喇叭。博比过来了,我们一起看电视。十一点,他离开了。”
“就是这儿,就是这儿,肯定没错,那是学校,那是车库,现在我们往南拐。”迪克兴高采烈,口中念念有词,在佩里看来,迪克仿佛在嘀嘀咕咕地说着咒语。他们离开公路,加速转向一条荒凉的霍尔科姆小道,越过圣达菲铁路。“银行,肯定是那家银行。现在往西拐——看见那树了吗?就是这儿,没错。”车前的大灯照亮了一条榆树夹道的小路,一丛丛被风吹动的风滚草急速地在路边闪过。迪克关掉大灯,将车速放慢了下来。直到他的眼睛适应了月夜的环境,才将车停住。半晌,车又开始向前蠕动。
霍尔科姆位于山地时区分界线东边的十二英里处,这个位置引得很多人的抱怨,早晨七点(在冬天则是八点或更迟)天仍然是黑的,倘若有星星的话,也仍然在闪烁。这个星期天早上,维克·伊尔斯克的两个孩子来干活时就是如此。九点,两个男孩干完活——其间他们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太阳已经升了起来,依旧是打野鸡的一个好天气。他们离开干活的地方,沿着小路跑回家的时候,对着一辆迎面而来的汽车挥了挥手,车中一个女孩也向他们挥手。她是南希·克拉特的同班同学,名字也叫南希,南希·埃瓦尔特。她是正在驾车的克拉伦斯·埃瓦尔特先生的独生女。埃瓦尔特先生是一位已届中年的农场主,以种植甜菜为生。他本人是不去教堂的,他的妻子也不去,但是每到周日,他都会开车送女儿到河谷农场,好让她和克拉特一家一起去参加加登城卫理公会教徒的礼拜仪式。这样的安排使他“避免了来回去城里两趟”。他总是要等到女儿安全地进屋后才放心离去,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讲究衣着的南希,有着电影明星的身材,戴着眼镜,走起路来婀娜不胜娇羞。她穿过草坪,按了按前门的门铃。这座房子有四个门,她在前门不停地敲着,里面却没有反应,于是她走到下一处门——克拉特先生办公室的那扇。这儿的门半掩着,她又推开了一点儿,里面一片漆黑,空无一人,但她想到就那么“闯进去”,克拉特一家会见怪的,于是她又敲门,又按了按铃,也是没有任何动静。最后绕了一圈来到房子后面。这儿是车库,她看到两辆雪佛兰都在车库里,可见他们一定在家。她又试了试第三个通往“储物室”的门以及第四个——这扇门通往厨房,但全都没有反应。她只好回到父亲身边。她父亲说:“也许他们在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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