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的创举不仅是为其他作家带来可使用的情节元素,更创造了小说中第一个出现的侦探:奥古斯特.杜宾骑士。他所写的五个短篇可说界定了侦探小说的型式,后世所有侦探小说的情节变化几乎都源自于此,其他人顶多只是在不同处加以延伸。他的侦探小说虽然因众多后世作家而相形失色,但他无疑仍是侦探小说之父。
史学家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在警力组织与侦查机构出现前,侦探小说并不存在,另一派则在《圣经》与伏尔泰等各类作品中寻找理性推论的例子,认为这些是早期的侦查难题。根据第一种派别的说法,侦探小说始于爱伦.坡,第二派则认为侦探小说可回溯到历史记载之初。在此我打算用较长的篇幅讲述这如同泥沼般烦人的争论。
有谜题不等于就是侦探小说
关键重点是我们应讨论的是犯罪文学。有人在《圣经》与古希腊作家希罗多德的作品中找寻关于侦查的片段,但他们找的不过是谜题罢了。谜题是侦探小说的重要元素,但它不等于侦探小说,在犯罪文学里的重要性通常也相对较低。只要想想榭尔丝所谓的史上最早四篇侦探故事就会发现,那些故事之所以引人入胜,是因为人物运用了与生俱来的机智,而非侦查技巧。在「苏撒拿与士师」[1]的传说中,但以理利用巧妙的问题向士师们设下圈套,但故事并未交代他何以知道苏撒拿是无辜的,士师们是有罪的。在「彼勒的祭司」[2]故事中,他之所以认定祭司们说谎,是因为彼勒是异教徒的偶像,一切只是出自神学因素。拉姆普西尼托司王试图逮到宝库窃贼的传说[3],充其量只是与窃贼斗智。海克力斯与卡库斯的故事中虽然有关于足迹的诡计,但其他部分与侦查没有任何关联。
这些历史及神话故事中的桥段,与犯罪文学的本质全然不同。《一千零一夜》的许多故事都有诡计或谜题元素,通常会出现在主角逃离陷阱这类强调其机智的情节中。在乔叟的〈修女院教士的故事〉[4](出自一名历史学家之口),公鸡被狐狸逮到,说服狐狸张开嘴,藉此逃脱。这几个故事里的诡计或谜题元素程度相差无几。这类例子当中最有趣的,是伏尔泰的《札第格》(Zadig , 1747)。王后的狗与国王的马不见了,札第格在没见过牠们的情况下,能够说出母狗最近怀孕、左前脚瘸了,还有一对长耳朵,而马有五呎高,马蹄很小,尾巴长度为三呎半等事。他还补充,马蹄铁是银制的,与十一旦尼尔银币一样重,马衔上的饰钉由二十三克拉的黄金打造而成。札第格坚称自己从未见过这两只动物,因此惨遭鞭打。人们找到动物后,他才解释,这些事是透过货真价实的推论得知的。母狗于沙地上留下了乳房与耳朵拖行的痕迹,还有一深一浅的脚印,因而提供了线索。马在五呎高的拱廊处撞落一些树叶,尾巴扫过的灰尘长度为三呎半,在石头上留下的印记则透露了马衔与马蹄铁的细节。伏尔泰的《札第格》这个精采桥段,借用了法国作家马伊骑士[5]于三十年前发表的一篇故事内容。伏尔泰是为了讽刺而模仿,与《一千零一夜》完全不同,他的初衷并非想展现推理的能耐,而是要讽刺世上就是有不可理喻的人。这段精巧的分析推论是想象力的即兴之举,与犯罪小说截然不同。
犯罪文学主要特征首次出现:葛德温[6]的《凯勒伯.威廉斯》
如果暂不讨论诡计与谜团,早在十八世纪便有许多与犯罪事件有关的小说,包括费尔丁[7]的《大伟人乔纳森.威尔德传》(The Life and Death of Jonathan Wild, the great, 1743)、拉德克利夫夫人[8]、查尔斯.马图林[9],以及外号为「僧侣」的路易斯[10]等人创作的神祕恐怖短篇。不过,费尔丁的作品属于传统流浪汉冒险小说(picaresque novel),描述的是无赖的冒险经历,而非犯罪小说。哥德小说通常会有待解的谜团,这与侦探故事有关,但对事件的解答往往没有太大兴趣。哥德小说家希望藉由主角深陷险境唤醒读者的恐惧与阅读乐趣,因此以神祕事件为元素,并加以强化。对他们来说,解谜并非书里的要务。犯罪文学的主要特征,直到一七九四年葛德温的《凯勒伯.威廉斯》才首度出现。
大卫.麦克拉肯(David McCracken)教授为该书某个现代版本撰写导读时指出:「《凯勒伯.威廉斯》时常被贴上心理、侦探、冒险或追寻(pursuit novel)、政治小说等标签。」这本小说可以证明,试图为犯罪小说过度细分类别绝对会发生问题。《凯勒伯.威廉斯》的内容是谋杀、侦查,而且知晓真相的人不断遭凶手冷血追杀。对葛德温而言,它更是一本解释其无政府主义信仰的著作。正因如此,本书通常不在犯罪小说的严格标准内。然而,只要了解他的创作理念,便能看出本书与现代犯罪小说的精神有多么接近。他曾表示他先创作了全书关于逃亡与追杀的最后一部。「逃亡者不断害怕最坏的情形发生,被焦虑所淹没,追杀的人则利用聪明才智与资源,使受害者始终处于极度恐慌之中。」但应如何交代这场追杀的原因?他在构想之后将这些元素放在第二部,「让一桩祕密谋杀案引发无辜受害者难以抗拒的好奇心,并且投入调查」。接下来,为了让这场冷血追杀变得合情合理,第一部势必得展现出「追杀者……抱持不屈不挠的决心,以出类拔萃的智谋,事事占尽先机」。这种从结果回溯原因、自谜底反推谜团的写作方式,正是犯罪文学的核心,在葛德温之前,没有作家在经过思考后刻意这么做过。
威廉.哈兹列特[11]认为,只要翻开《凯勒伯.威廉斯》,没人能在读完前将书放下,也没人会在读过后忘记此书。尽管如此,或许我还是大致介绍一下情节。福克兰是一名慷慨、受人欢迎的乡绅。他被控刺死粗暴的邻居泰瑞尔,最后获判无罪。泰瑞尔的房客霍金斯父子随后被捕,一同被判绞刑,最关键的证据是在他们住处发现的刀,刀上的断口与留在伤口中的刀刃完全吻合。凯勒伯.威廉斯是本书的叙事者——至少大部分情节都是他——但葛德温还安排了另一名叙事者,这个手法比《月光石》还早一些。凯勒伯是个穷小子,在命案发生后为福克兰担任类似祕书的工作。他怀疑主人与这件案子有关,在无法抗拒的好奇心驱使下,扮演业余侦探的角色展开调查。凯勒伯发现,真相是福克兰杀了泰瑞尔,利用证据嫁祸给霍金斯父子。不久他就遭遣散,并因窃盗罪入狱(福克兰把珠宝藏进他的随身物品里),接着福克兰与手下金斯纠缠迫害他,一路穷追不舍。凯勒伯在慌张的逃亡过程中,曾伪装成爱尔兰乞丐、下层农民与犹太人,但均徒劳无功。故事最后,凯勒伯将福克兰送上审判席,这名乡绅成为待死之人,对罪行坦承不讳,并对控诉者表达了赞赏之意。
《凯勒伯.威廉斯》是出色之作,但还谈不上伟大。书中第二部与第三部相当有趣,不过第一部中,福克兰的高贵品行与泰瑞尔的粗鲁天性之对比,无法说服现代读者。葛德温写作此书是出于政治目的。一七九三年,他的《政治正义论》问世,这是一本无政府主义理念的雏形作品,葛德温因此一举成名并留名于世。他在书中批评了几乎所有的国家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并对比呈现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犯罪、没有所谓司法机关,以及没有政府」的世界景象。在法国大革命曙光乍现初期,这个想法获得许多人支持,葛德温一度成为英国激进主义运动的知识领袖,地位与行动派领袖汤玛斯.潘恩[12]相当。《政治正义论》描述人类可臻至完美的可能性与信念,而《凯勒伯.威廉斯》原本的书名是《事物本质》(Things As They Are),旨在透过某人欺压他人的故事展现所有法律制度的根本问题。福克兰是个慷慨的好人,在葛德温眼中,他的罪行源自于相信社会制度,而制度则在他犯下谋杀案并试图掩盖时背叛了他。凯勒伯在监狱与逃亡过程中遭受的折磨与迫害,直接原因固然是福克兰,间接原因则是邪恶制度的专制力量压过善良的个人。福克兰被揭发的高潮场景,后来被凯勒伯视为自己造成的严重错误。他在受尽折磨的绝望中也曾祈求法律,原本打算私下对福克兰施予「正义之举」:「就要伸张正义之际,我丧失了信心;这就是我的罪孽,践踏了至高无上的真理。」
《凯勒伯.威廉斯》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它否定了后来侦探小说的所有主张。在侦探小说里,法律是正义的,如同绝对的善,但在葛德温的书中看起来则象是全然的恶。现代犯罪小说的重要元素是揭露官场与官僚的腐败,且时常呈现警察与匪徒的相似之处。《凯勒伯.威廉斯》是犯罪小说最重要的先驱,书中对此同样有所着墨。葛德温的理念,让他强烈主张法外之徒拥有英雄本色。有时他像布莱希特[13]般发声。在此且以凯勒伯加入的窃盗集团的首领雷蒙德之信念为例:「我们是没有合法执照的窃贼,与另一群法律许可的窃贼展开激斗。」书中福克兰的手下金斯是第一个从罪犯变成执法者的角色典型,他因凶残而被赶出雷蒙德的帮派,却以法律维护者之姿受到社会彻底接纳。书中亦有几处尖锐讽刺了金斯这种人的道德标准。
侦探小说双面角色的原型——维多克
前述这部分展现出葛德温具洞察力的特色。以他的洞见,在尤金.法兰索瓦.维多克[14]的《回忆录》(Mémoires)出版前三十多年,理当就要创造出这样一个角色。维多克这名罪犯在一八一一年成为法国保安局第一任局长,后来建立名为「情报事务所」(Le Bureau des Renseignement)的第一间现代侦探社。我们无法从他那大量加油添醋、假他人之手撰写的自传了解太多他的犯罪经历。根据书中所言,他十多岁时偷取母亲的两千法郎,因而踏上犯罪之路,后来加入军队,六个月内与人决斗十五次,又在二十二岁时被判刑八年。「为了成为正直的人」,他决定成为警方网民,写信给巴黎区的首长——外号「老爹」的亨利——表示愿意为其效劳。《回忆录》里的日期与细节混乱,但也不应因此怀疑维多克故事中大部分的真实性。他说他在监狱里担任警方密探二十一个月,并在这段时间内证明了自己对警方的忠诚。在接受安排「逃狱」后,他被任命为保安局局长,起初有四名手下,最后增至二十八人。
他的手下几乎全坐过牢,不断有谣言指出,他们当中有人(或许连维多克也是)会先策画抢劫,然后再自己破案。他们这么做,是因为依照制度他们没有薪资,但每回抓到犯人均能获得报酬并报销经费。这些确实可能存在的罪行从未获得证实。一八二七年,维多克的上级副首长杜普莱斯(Duplessis)强迫他辞去职务,而接任的人选是他手下最不可靠的前罪犯探员可可.拉寇尔(Coco Lacour)。一八三二年三月,维多克复职,但此后从未得到真正的信任。在一次逮捕数名窃贼的行动后,他的一名手下遭指控为内奸,导致他在十一月再度辞职。后来,当局不时找他碴,他的侦探社最后也因此歇业。在侦探社停业后的二十多年人生里,他写书(或至少为书提供素材)、做些侦查工作,甚至偶尔兼任警方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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