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类型式的演进
自称「侦查部门布克特督察」的布克特,严格说来并非史上第一名警探角色,即使在狄更斯的作品中也不是。在布克特之前,还有《马丁.翟述伟》中的保险公司调查员纳基特。他带着各种职业的名片,身分从煤矿商到代理商都有,紧追琼纳斯.翟述伟不放,只不过他必须找警察来才能逮捕对方。尽管如此,纳基特只是配角,布克特则是主角之一。他在《荒凉山庄》(Bleak House , 1853)中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登场方式低调,甚至有些神祕。文具商斯纳斯比与律师特金霍恩交谈时,突然发现房里还有第三个人,「他进来时,没有看见这个人,之后也没看见有人从门口或从哪扇窗户进来。房间里倒是有一个衣橱,但他没听见衣橱打开时铰链发出的叽嘎响声,也没有听见有人走路时踩着地板的声音」。
布克特的外观与菲尔德有些相似,同样也会用肥胖的手指四处比画。他就像菲尔德一样,与罪犯关系良好,对他们的习性所知甚详,并深受他们尊敬。必要时他也可以乔装,这项特质无疑源自维多克。他面对上流社会时比较拘谨,例如总是称雷斯特.德洛克爵士为「男爵雷斯特.德洛克阁下」,但其沉稳的自信却不受雷斯特爵士的傲慢态度影响。他同情穷人,还贴心地准备两副不同尺寸的手铐,以便遭逮捕的人觉得不舒服时可以更换。布克特在侦查方面没什么丰功伟业,却是个精明、有同情心的人。大体而言,他是后来许多警探角色的原型。
狄更斯未完成的遗作《艾文.杜鲁奇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有时也会被归类为神祕或侦探小说。故事停在极吊人胃口之处:杜鲁失踪,阴险的约翰.贾斯珀一举一动受到好几个人监视,其中一名显然正是经过易容的达奇利。如果当初狄更斯写完了这本书,一定会解释故事里的谜团。这些谜团虽然极具吸引力,但仍无法确定这本书的创作初衷或实际完成后会是神祕小说。狄更斯与插画家留下的线索(必须强调的是:他在写作时或许并未刻意将这些视为线索)可以有好几种解释,因此要解开这些无意间留下的谜团,必须聪明绝顶才行。约翰.古敏.华特斯[19]提出的解答颇为合理,认为达奇利是海伦娜.兰德莱斯假扮的,真相是贾斯珀杀了艾文,或至少是他以为自己杀了艾文,但我认为,麦可.伊尼士[20]先生的解释可能性稍高一些,他认为达奇利或许是先前故事中未曾出现过的人,但与其中一名主要角色关系匪浅。然而,这些谜团均与狄更斯的创作意图有关,说不定这本书完成后其实并非侦探小说,而是具有解谜元素的惊悚小说,比较类似《白衣女郎》,而非《月光石》。
狄更斯的好友柯林斯正是靠上述这两本书留名于世。从他仍在世开始,一般人便认为其作品唯一的优点正是够通俗。「柯林斯先生习惯在他的故事前面加上序言,或许会让人以为他将自己视为文学家。」《帕马公报》(Pall Mall Gazette)对《月光石》的评论带着轻蔑:「在市集里表演的魔术师也会不断提起自己的艺术性……现在连小说都变成这样了吗?我们应该找不到比这更失礼的事了。」然而,就像T.S.艾略特所指出的,在柯林斯的时代,「最好的小说正是惊悚小说」,只是柯林斯或他的读者一致认为他的作品并非惊悚小说。在他第二本书《北庄旧事》(Basil)的序言里,柯林斯自陈其理念不曾动摇,认为「小说在展现人类的生活」,只要是为了「明确而纯粹的道德目的」,便应当可以描绘「不幸与罪行」。柯林斯的创作理念与狄更斯同样严肃。他们都为了「未知的大众」而写,也掳获了这些人的心。虽然柯林斯不像朋友那样是个天才,却是一流的通俗作家,或许也是那个世纪的作家当中情节设计技巧最纯熟的。
柯林斯第一本具侦探元素的作品是《捉迷藏》(Hide and Seek, 1854),正如一名评论家所言,他借用了詹姆斯.库柏的「皮裹腿」系列故事,笔下的主角被印第安人剥过头皮,且将故事场景移至伦敦。这个故事与一名孤儿的身分及她母亲的过往之谜有关,虽说写实,但侦探故事的元素极少。他两本短篇集《天黑以后》(After Dark, 1856)与《红心皇后》(The Queen of Hearts, 1859)中的一些故事也值得多加留意。《天黑以后》里的〈被偷走的信〉(A Stolen Letter),诡计与爱伦.坡〈失窃的信函〉十分相似,几乎算是抄袭之作。收录于《红心皇后》的〈安妮.罗德威〉(Anne Rodway)是与谋杀有关的小说,背景设于社会底层,极具说服力。至于〈害人害己〉(The Biter Bit)则是滑稽的侦探故事,描述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办事员经由召募成为侦探菜鸟,将负责的第一桩也是唯一一桩案子搞得一塌糊涂。柯林斯特别擅长描绘自吹自擂的冒失鬼角色,这篇作品正是少数成功的幽默侦探短篇。
《白衣女郎》(1860)是柯林斯最生动的犯罪小说,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也最多。内容取材自法国十八世纪的一桩案件,一名女子遭人下药及囚禁,因此被认定死亡,她的弟弟继承了她的房地产。书里加入了假冒身分的情节,私立精神病院也发挥了效果。柯林斯在过世前几年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解析这本书,详述他从故事发想到一路发展成书的细节,例如:这个犯罪计划对英国恶棍来说太过聪明,于是他创造了意大利人福斯科这个角色;一开始将福斯科设定成肥胖的人,是因为「这与常见的坏人类型相反」(在维多利亚时代,体型肥胖的人虽然有时油腔滑调,但十分讨喜,但对我们来说,超重本身便是不幸)。此外,他之所以采用多重开头,并巧妙转换叙事观点,则是希望维持阅读乐趣。尽管如此,这样的分析仍无法充分说明本书的特质。书里的玛丽安.哈尔科姆几乎是英国小说中唯一具男子气概的女主角,福斯科也比柯林斯的其他角色更鲜明。之所以会有这种效果,是因为玛丽安不屈不挠的决心及福斯科的魅力,都与作者的浪漫产生了共鸣。这名温和亲切、连穿女鞋都嫌脚太小的矮小男人,以其生理上的缺陷使人着迷。通常这样的情况会让人觉得可笑或厌恶,但透过福斯科惊人的肥胖形象,反而将它转变成温文儒雅的滑稽特质。这样的感觉也来自于他对强势女性的偏好,而这也让玛丽安特别讨喜。除此之外,本书更拥有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少见的高度创意,情节不断精巧翻转,出人意料。也因此,柯林斯的墓志铭上会写着「《白衣女郎》与其他小说的作者」,也就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了。
这本书一开始就大获成功。狄更斯创办的英国杂志《一年四季》(All the Year Round)与美国的《哈泼杂志》于一八五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同步开始连载。出版当日,伦敦的杂志社外挤满了想购买的人潮。斗篷、女帽、香水、华尔兹与方舞舞曲纷纷以书名命名。英国首相格莱斯顿(WilliamEwart Gladstone, 1809-1898)为了读这本书取消预定的剧场座位,艾伯特亲王则送了给史托克莫男爵[21]一本。在部分读者心中,本书也使柯林斯得以与狄更斯齐名。或许狄更斯自己心中也有点这种感觉,虽说他的杂志连载了这本书,但他却曾在一封信里以异常尖锐的方式批评本书:「小说结构枯燥,简直让人难以忍受,书中净是顽固的自以为是,只会让读者感到不悦罢了。」尽管他对这本书的反应是冷淡的批评,但初版的一千五百本书(值得注意的是,这部著作还是售价昂贵的大部头作品)仍迅速销售一空。
单纯以小说中的事件与角色来看,《月光石》(1868)不若《白衣女郎》那么杰出,故事里没有角色比得上福斯科或玛丽安,随身携带布道小册的老处女卓西拉.克拉克固然也十分滑稽,但许多读者读了几页之后便会觉得受够了这个角色。若从概念的原创性与情节布局技巧来看,《月光石》是大师之作,理应占有更重要的位置。在这本书开始动笔不久后,柯林斯的母亲因病去世,使他哀伤不已,之后大部分的写作过程中,他深受风湿性痛风之苦,不断哀嚎,甚至连他聘来抄写口述内容的数名年轻人都因无法忍受而离去。然而,这些事完全无法从他自信满满的叙述口吻中看出来。这本小说的风格与掌握节奏的技巧,足以和维多利亚时期其他文学作品相提并论。
当然,我并不打算用这些部分当作评论《月光石》的重心,而是将其视为英语世界第一本长篇侦探小说。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感受不到书中的原创性了。正如榭尔丝提及这本书时所言:「追随者与模仿者实在太多,我们也就看不出原创经典的任何创新之处了。」尽管如此,这么形容《月光石》也算不上正确。柯林斯的构思极为精巧,有关珠宝的诡计依旧十分精采,就算是熟读现代侦探小说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会认为,这本书在当年无疑是出色的作品,更是拥有精巧谜团、引人入胜的罕见犯罪小说。本书的谜底相当公平,虽然鸦片酊的安排看起来可能有些过于天真,但正如榭尔丝所说,后来发生的每一件事在前几章均有伏笔,将嫌疑转向不同角色的手法也极为老练。无论是价值连城的钻石窃案,或是让神祕的东方与单调的维多利亚生活在隐约之间相互对照的手法,全都展现出柯林斯暗藏的浪漫主义思维。为了改善这一点,让小说拥有柯林斯所谓的「一丝现实气息」,关键正是考夫警佐这个角色。
考夫的原型是侦查部门的乔纳森.威彻(Jonathan Whicher)督察,他仍担任警佐时,曾以「威契姆」(Witchem)这个化名出现在《家庭箴言》的文章里。柯林斯在写作本书时,正好是威彻职业生涯变化最大的时期。一八六○年,他逮捕了康丝坦斯.肯特(Constance Kent),指控她杀害弟弟法兰西斯(Francis)。由于她获判无罪,因此使威彻的名声蒙羞,纵使她在五年后总算认罪,也没能为威彻洗刷冤名。一八六一年,他在负责另一起谋杀案时,又逮捕了一名确定无辜的人。在这些不幸的事件发生前,威彻原本被视为拥有优秀的查案本领,并有「侦查王子」美誉,但就像菲尔德督察一样,一切只是过度夸大。不过柯林斯或许还是帮他挽回了些许名誉。他采用了康丝坦斯.肯特一案的几个细节,就连考夫的部分推论也与威彻的颇为相似,只不过两人在外观方面毫无相似之处。威彻身材矮胖,满脸痘疤,至于柯林斯对考夫的外观描写,则可透过管家角色加伯列.贝特瑞吉眼光独到的描述加以呈现:
我走到警卫室时,有一辆马车沿着道路驶来。一个头发灰白、有些年纪的男人走下马车;他非常精瘦,让我怀疑他身上的肉到底有没有一盎司重。他穿着一身合乎礼仪的黑色西装,系着白色领巾。他的脸颊瘦削,就像一把锐利的斧头,皮肤如同秋天落叶般蜡黄干枯。他的双眼是钢铁般的淡灰色,眼里有一种能让你仓皇失措的力量,当他望着你时,好像可以从你身上挖掘出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那一面。他走路脚步很轻,声调带着忧郁,细长的手指弯曲如钩爪。你可以说他是牧师,也可以说他是葬仪社的人。你可以猜他可能从事任何工作,但就是猜不到他真正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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