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后来的许多侦探一样,考夫擅长顾左右而言他,拥有意想不到的洞察力。一旦有事发生,其他人问他打算怎么做时,他会用小刀修整指甲,说他想去花园走走,欣赏玫瑰;其他人问起谁窃取月光石时,他则平淡地回答没有人偷走它。他话中的含义让人无法理解,这正是这个角色的魅力所在。于是我们以为,唯有透过正确的推断,才能对他的话心领神会。
「英语世界第一部最长、最好的长篇侦探小说。」艾略特这么描述《月光石》,但这个「第一」的称号显然需要修正。其他一些书也有第一之称,但第一本长篇侦探小说,无疑是发表时间比柯林斯与加伯黎奥更早的《诺丁山神祕事件》(The Notting Hill Mystery)。这本书于一八六五年推出单行本,比《月光石》早三年,而首度于《周刊》(Once a Week)杂志上连载的期间,则是从一八六二年十一月开始,直到隔年才结束,因此其「第一」之名,绝对无庸置疑。
《诺丁山神祕事件》作者查尔斯.菲力克斯[22]的身分仍是未解之谜。他的其他作品至少还有三本,但都不是神祕小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笔名,但研究调查尚未发现他的其他身分。《诺丁山神祕事件》显然想复制《白衣女郎》的成功,由一名坏心的男爵扮演福斯科的角色。菲力克斯说故事的天分虽比不上柯林斯,但书中也有些原创之处,其中包括一张地图,而运用地图的手法直到多年之后才开始普及。此外,还有一张结婚证书复本,以及撕破的信。从某些角度来看,情节的调性也非常现代。故事的进行,透过名叫雷夫.韩德森的寿险调查员寄给雇主的信件与报告来展开。R夫人死后,R男爵拿出的保单不只一张,而是多达五张,每张都投保了五千英镑,因此引发怀疑。R夫人疑似因锑中毒而死,但男爵能证明从未碰过她的饮食。韩德森调查后发现,男爵其实是德国人,名为卡尔.舒瓦玆。他得到的结论是舒瓦玆运用催眠术将毒药交给夫人的姊妹,让她们因同情而毒死他的妻子。这个安排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合理,但在维多利亚时期似乎并不荒谬。全书的结尾,韩德森询问他的雇主,面对像这样的谋杀案,他们要如何是好?本书的写作水平虽然远不及柯林斯,却也大胜维多利亚时期的僱佣写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是货真价实的长篇侦探小说,而且还是同类型当中的第一本。
向查尔斯.菲力克斯致敬,无损于柯林斯的成就。他拥有多种才华,因而自成一格。或许我们能说,如果毛姆写的是侦探小说而非间谍小说,而且发挥到极致,其成果或许也是类似《月光石》这样的作品。这两部是柯林斯最好的作品,尽管他在生命最后的二十年无法写出足以媲美的故事,但侦探小说研究者忽略了他的《法律与淑女》(The Law and the Lady, 1875),着实令人意外。这本书的部分情节参考了玛德琳.史密斯(MadeleineSmith)的审判过程,这桩苏格兰案件最后被判「证据不足」。尤士塔.麦克南和玛德琳一样,因被控使用砒霜下毒而遭到审判,也同样因证据不足而获释。全书故事以麦克南的第二任妻子华蕾丽努力证明他的清白为主轴,是柯林斯笔下另一名个性坚毅的女主角。书中的谜团与解答安排十分巧妙,某些地方也很精采,尤其尤士塔受审的那段长篇描述更是出色。然而,全书的整体写作水平落差极大,更因自诩为诗人的米色利穆斯.德克特而大为失色。这个角色是个失败的丑角,就像没有双腿的奎普[23]的翻版。
柯林斯相当欣赏加伯黎奥的犯罪小说,也收藏了他的作品,《月光石》可能就是受这名法国作家前三本犯罪小说的影响——《勒沪菊命案》(1863)、《欧希瓦命案》(Le Crime d'Orcival, 1863),以及《一一三档案》(Le Dossier No. 113, 1867)。《勒沪菊命案》首度集结出书的时间虽是一八六六年,但连载开始时的时间是一八六三年,柯林斯有可能那时就已读过。加伯黎奥是撰写历史与奇情连载小说的僱佣写手,发现侦探小说的可能性后转换跑道。加伯黎奥与狄更斯、柯林斯一样对警察的工作深感好奇,不仅对保安局的运作相当了解,对审讯官及地区警察的职务内容也非常清楚。他最好的作品是死后才出版的中篇小说《巴提尼诺尔的小老头》(Le Petit Vieux de Batignolles),其中有一段表现出他深知让警察当主角有多麻烦。叙事者是一名业余侦探,在调查他生平第一桩案件,随同梅许内警探走入警局: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踏进警察局的门槛,直到那时为止,我还与所有巴黎人一样,对那里怀有不少偏见。研究社会问题的人可能想问:为何法国警察会受大多数人如此仇视与鄙弃,甚至一般巡警也同样让人反感。警探不是理应有所功劳的社会公仆,反而像骇人怪物般令人厌恶至极。
创造警察主角是大胆之举,因此加伯黎奥让业余侦探与他一起行动,当作这剂猛药的糖衣。在《勒沪菊命案》中,保安局局长吉弗罗很快便让出主要调查者的角色位置,由年迈的退休当铺老板、外号「搞清楚老爹」的塔巴勒取代。塔巴勒以精采的推论破解了这桩案件,并在与名叫勒寇克的年轻警探边走边谈的过程中解释了来龙去脉。勒寇克首度出场时只是个小角色,是「一名与法律和解的罪犯」。在后来的作品中,塔巴勒并未完全消失,在《勒寇克先生》(Monsieur Lecoq, 1869)里还向这位职业探员指出他遗漏的线索,但后来也退居幕后,让勒寇克成为主角。至于吉弗罗则成为故事中的笑柄,有时还会搭配一位不太聪明的助手伙伴。加伯黎奥让他的主角与现实中惹人厌的探员明显不同。「就算是最迟钝的商店老板,也确定自己能从二十步距离外认出一名探员。他们身材高大,满脸胡子,戴着光滑的毡帽,一身黑衣,因没穿内衣而紧紧扣上破旧外套的钮扣。大概就是这样。」但勒寇克全然不同,他的模样变化多端,可以「依照心意变化容貌,就像雕塑家用黏土捏造模型一样」。他是易容大师,有时会因手下没有适度改变自己外观而痛斥对方。他与考夫、布克特、杜宾不同,擅于静待时机。他还是年轻探员时,曾暗地写过一篇报告批评吉弗罗无能,而且没有署名。加伯黎奥解释,这么做并非谦虚,而是经过算计,因为「在适当的时机蛰伏,从阴影中现身时才能更加恶名远扬」。
勒寇克自负、重利,但也很正直——他之所以曾是罪犯,其实是因为误会造成的。他的侦查技巧出色,因此有理由自负。他曾在现场利用几个旧盒子、一个陶盘、从墙上敲下的石膏,再加上水,成为第一个在虚构故事中用石膏拓印足迹的探员。还有一次,他将时钟长针转到三点半,接着钟响了十一声,于是他成为第一个发现钟声可以指出犯罪时间的角色。在《欧希瓦命案》中,他发现部分重要线索是犯人刻意假造的,因此「要找出真相,只能以相反的角度来看待表面的暗示」。既然桌上有五个玻璃杯,那么在场的人「多或少于五人,但绝非五人」,既然桌上有晚餐的剩菜,那他们便没有吃喝过任何东西。他告诉助手,他们要找的是一名「高个子的中年人,身穿棕色粗毛大衣,右手小指上戴有婚戒,所以可能已婚」。他解释如下:雪地上「沉重、拖曳的足迹」显示他是中年人;他倚过的一块花岗石可以看出他的身高;雪上的手印有戒指痕迹;被木头碎片扯下的少许棕色羊毛,则指出他大衣的颜色。杜宾或许只要坐在家中便能指出这些事情并解决案件,但勒寇克不是安乐椅神探。「既然掌握了线索,我们就追查到底。动身吧!」他会这么大喊。
加伯黎奥作品中那些极耸动的主题,往往与冷静的侦查过程形成奇特对比。谋杀案会发生,通常是为了防止丑闻揭露,至于调查过程则会穿插回溯家族史的大量解释。有时候,坏人可能是贵族。在《勒寇克先生》中,探员为了追查凶手,在巴黎四处乔装游走。他前往一栋大宅搜索,出来时却困惑不已,无法相信对他礼遇有加的那名贵族竟然就是他要找的人。或许这些部分如今有许多已是老生常谈,但其他的调查情节足以弥补这一点,例如对法国法律体制准确而有趣的描述观点,以及地方检察官与被告之间一来一往的机智对话,说不定西默农还从中吸取了部分经验。在《勒寇克先生》中,探员与犯人玩了一场精采的猫抓老鼠游戏,最后警探才察觉自己遭人背叛,老鼠对猫的行动早就一清二楚。这是他最好的长篇小说,但《巴提尼诺尔的小老头》无疑是他最好的作品。这则故事充满诡计与转折,凶手高估了警察,认为他们肯定会发现被害者是左撇子,但他们没注意到这点,最后却基于完全错误的推论抓到正确犯人。加伯黎奥欠缺幽默感与刻画角色的技巧,也有评论家形容他的作品是俗气的木偶戏,枯燥乏味、离题矫情,但这样的评价实在太过苛刻。他还算是有趣的作家,只是一直受人低估。他的犯罪小说源自于对警方程序的了解,展露出敏锐的分析才能。
在爱伦.坡之后,柯林斯与加伯黎奥奠定了侦探小说的模式。爱伦.坡创造的贵族业余侦探历久不衰,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都还是最主要的角色典范。柯林斯与加伯黎奥则为我们带来正直的警探形象,业余侦探往往会鄙视这样的角色,正如奥登谈到克劳夫兹笔下的法兰区探长时说「他为了社会上的无辜群众进行调查」,但之所以能有成效,只是因为他「受到世界上所有忠于职责的好人的协助而已」。在柯林斯与加伯黎奥之后的警察,无论制服警员或便衣刑警,在小说中的形象均变成无辜人民的捍卫者,不再是过往腐败的压迫者。警探在小说中的定位改变,反映了社会本质的改变,他们化身为对抗邪恶的守门员,直到六十年后,在汉密特与钱德勒的作品里才又再度受到严厉质疑。
汉娜.摩尔(HannahMore, 1745-1883),英国宗教作家与慈善家,一生致力于推广教育。
效益主义(Utilitarians),又译为「功利主义」或「实利主义」,提倡追求最大幸福,认为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结果的效益程度。
基尼(guinea),英国旧金币币值,价值为后来的一镑一先令。
此处指的是华特.史考特(Walter Scott, 1771-1832),苏格兰历史小说家,代表作为《撒克逊英雄传》(Ivanhoe)。
詹姆士.卡纳(James Catnach, 1792-1841),英国伦敦出版商,以极低的价格发行大量民间故事、歌谣、广告印刷品,内容多与犯罪、强盗、法律判决有关。
爱德华.洛伊德(Edward Lloyd, 1815-1890),英国十九世纪出版商、报业经营者、企业家,创办了两份报纸:《洛伊德周报》(Lloyd's Weekly Newspaper)及《每日纪事报》(The Daily Chron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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