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最出色的成果包括:早期昆恩、范达因与榭尔丝作品中的紧凑情节,克莉丝蒂的机巧诡计,卡尔的密室设计,伊尼士与布雷克的轻快文风。如果我们认为犯罪小说只需要谜题,那么近年来没有作品能接近黄金时代的水平,或者应该说,也很少有人会这么尝试。如果我们认为那只是一种打发时间的娱乐,那么也没有作品能与伊尼士早期的创作相比,更别说没有任何诡计能像克莉丝蒂与卡尔那般优秀。
新血(一):写实派的亚福德与米契尔
回顾黄金时代可以看出,与其概念和标准抗衡的意见一直存在。当然这只是事后诸葛。一九三○年代时期,古典侦探小说迅速茁壮,几乎每年都有不少颇具才华的新秀作家加入创作行列。就在即将进入三○年代之前,昆恩与卡尔刚推出处女作。三○年代中期,麦可.伊尼士与尼可拉斯.布雷克为这个文类带来崭新的风格与手法;玛格丽.艾林翰[1]与奈欧.马许[2]使用的标准模式,则与克莉丝蒂和榭尔丝极为不同;美国也有许多女作家在此文类创造了不少极具个人特色的作品。法国侦探小说在沉寂多年后,也在比利时人西默农带领下成功复甦。三○年代的侦探小说数量大幅增长。海克拉夫针对美国《书评摘要》(Book Review Digest)中评论过的的犯罪小说数量做了一些有趣统计。一九一四年评论的小说不到十二本,一九二五年时增加为九十七本,一九三九年则是二百一十七本。这些数字无法代表书籍实际的出版数量,也没有详细资料可查,但正如他所言,这些数字的增长或许彼此之间「有所关联,而且足以当作代表」。英国与美国一样,没有详细资料可查出确切数字,但能肯定的是,如果以一九一四年的数字为基准,那么一九二六年出版的犯罪小说数量成长了五倍,与一九三九年相比则是十倍。
面对三○年代大量出版的侦探小说,以及至今仍每年大幅成长的数量,我希望自己能从所有作品中有所取舍,事实上,我也不得不这么做。首先应了解的,是自三○年代以降,许多写实派作者仍持续创作,也有一些新血加入。亚瑟.威廉.亚福德[3]就是其中之一。亚福德创造了混血侦探拿破仑.波拿巴一角,这个系列的优点在于侦探原创性十足,其侦查技巧让人稍微又重新联想起詹姆斯.库柏,故事背景则是较为少见的澳洲。亚福德的早期作品在叙事方面简单明了,相当精采,后期的文笔则带点古怪的装腔作势。此外,除了波拿巴以外的角色都很愚钝,也没有任何一本能真正跳脱写实派的老问题。
应朋友与一些较不友善的评论家的要求,我再度拿起葛莱蒂丝.米契尔[4]的作品,但看完六本后,这些平凡无奇的写实派作品还是击败了我。尽管其中有几本是米契尔的代表作,例如《睡着的父亲》(My Father Sleeps, 1944)与《当头一斧》(Here Comesa Chopper, 1946),但充斥着游记式的细节。「简单的万用工具」不断自背包里拿进拿出,年轻男女争论他们是否走错了小路,而这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刻。米契尔在作品里详加描述许多关于英国生活、古代的化妆舞蹈、巫术、业余考古学等沉闷而奇特的事。《汤姆.布朗的尸体》(Tom Brown's Body, 1949)一书中寄宿学校生活桥段还算有娱乐性,但仍比不上R.C.伍德索[5]受忽视的《寄宿学校谋杀案》(The PublicSchool Murder, 1932),而且就像同时期许多作品一样,故事在命案发生后便开始失色。我读完了这本书与《毒月桂》(Laurels are Poison, 1942),对她的看法还是没有改变。
新血(二):密室之王卡尔,以及挑战读者的昆恩
除了亚福德与米契尔,一九三○年代仍有许多颇具才华的作家,作品引发的回响也能与名家相提并论。然而,犯罪小说的历史仍属于独具天赋的天才作家,其中有两名最重要的新血作家均出现于三○年代前半段:约翰.狄克森.卡尔和艾勒里.昆恩。
卡尔也以笔名卡特.狄克森发表创作,他是很特别的犯罪小说家,创作了各式各样的密室作品。在他的第一本长篇《夜行者》(It Walks by Night, 1929)中,法国侦探贝克林便道出了卡尔创作谜题的元素:
凶手没有躲起来……没有暗门,你可以走进任何一扇门里,检查里面是否与隔壁房间完全隔开。掀开地板或天花板,看见的只是邻房的地板或天花板……简单来说,没有祕密通道,凶手也没躲在房间任何地方;他不可能从窗户或客厅大门离开……但凶手的确在那里杀了人;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最肯定的就是死者并非自杀身亡。
在《三口棺材》[6](1935)里,卡尔以一整章的篇幅,藉笔下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之口,生动且深入讨论了密室杀人及其可能的解答,并区分为七大类,还将与门有关的诡计分为几个小类。卡尔在他的数十本作品中,以令人惊叹的技巧大幅扩展密室的可能性。虽然故事中常有不可能发生的前提,但很少会让读者觉得过度异想天开。他构建诡计,不断暗示读者有许多不同的解释方式,直到最后真相大白时才叫人大吃一惊。卡尔笔下的杰作全是最具创意之作,我最喜欢的是《三口棺材》,正如菲尔博士所说,在这种情况下,「谜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我所谓不可能发生的前提,在阅读时并不会影响乐趣,但事后的确会觉得说不太通。以《三口棺材》为例:三名目击者均认为街上的钟准确无误,其实并非如此。难道他们全都没戴手表?)他书中的假象如同魔法一般,实在绝妙无比。
一九八○年,一群作家、编辑、评论家和书迷受邀票选十大密室小说,其中有四本是卡尔的作品,《三口棺材》的得票数几乎是榜单上任何一本的两倍之多,另外三本则是《歪曲的枢纽》(The Crooked Hinge, 1938)、《犹大之窗》(The Judas Window, 1938),以及《十个茶杯》(The Ten Teacups, 1937)[7]。此外,我想再加上一部个人偏爱的著作——《皇帝的鼻烟盒》(The Emperor's Snuff Box, 1942)。请特别注意这几本书的出书年份。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卡尔始终保持多产与不断创新的创作特质,每年至少发表两本书,有时更多,主题全是各种密室之谜。不过从一九五○年的《新门新娘》(The Bride of Newgate)后,他的侦探小说质量大不如前,沦为粗制滥造、浮夸的历史传奇小说。
开发像密室这类主题的难度,在于其他所有元素都必须发挥辅助作用,至少卡尔的情况就是如此。他深受爱伦.坡与却斯特顿的影响(菲尔博士壮硕的身材、手杖、系着黑色带子的眼镜、飘逸的斗篷、凌乱的头发,正是却斯特顿的人物写照)。书中充满恐怖事件与各种可能,还有却斯特顿式似是而非的观点。却斯特顿许多短篇都有这种情形,但这只出现在卡尔的前几本作品,而且都只是点缀作用,后期作品更是如此。他的故事完全以谜团为主,所以没有刻画角色的空间。当然,这些巧妙之作也有其侷限:人们始终无法记住角色,只记得谜题而已。
卡尔是美国作家,不过时常被误认为英国人,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文笔具有盎格鲁撒克逊式的热闹风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的许多杰作均以英国为背景。至于佛列德瑞克.丹奈和曼佛瑞.李的美国出身和美国风格则无人质疑。这对表兄弟的原名分别是丹尼尔.奈森(Daniel Nathan)和曼佛.李波夫斯基(Manford Lepofsky),他们共享「艾勒里.昆恩」这个笔名,成为文学史上最成功、合作时间最长的创作搭档。他们与卡尔一样独特之处,在于年纪轻轻时便开始创作犯罪小说,写作多年也同样保有高度热情。昆恩的早期作品,以及他们用笔名巴纳比.罗斯[8]发表的著作,均受到范达因的影响。在莱特的作品中,范达因是凡斯经手案件的记录者,昆恩加入了一些类似元素,将作家和侦探合而为一。我原本认为早期作品中的昆恩拥有许多凡斯的特质,只不过说起话来较为慵懒,称呼父亲为「老爹」,而且时常会说一些不着边际的知识。重读之后,我发现这些部分仅是表面相似而已。艾勒里是业余侦探,实际身分是侦探小说家,每逢父亲李察.昆恩探长遇到棘手案件时,他便会从旁协助。
「设计巧妙」一词可视为黄金时代许多作品的评语,提到昆恩的早期著作时,也总是少不了这个词汇。昆恩的巧妙与卡尔完全不同,他擅长分析线索的每一种可能性。他的早期作品在四分之三处会出现「对读者的挑战」这个独特章节,告诉读者所有线索已全部出现,透过线索便能彻底解开谜团,而且仅有一种正确解答。昆恩的作品之所以与众不同,在于他的声明完全属实。这些谜题推论的确只能有唯一的答案,而且很少有犯罪小说敢这样挑战读者。
不过,只要是有「挑战」声明的昆恩小说就算杰作吗?这点仍因人而异。我个人喜欢《希腊棺材的祕密》(The Greek Coffin Mystery, 1932),这本书的谜底相当出人意料;《荷兰鞋子的祕密》(The Dutch Shoe Mystery, 1931)也很精采,那些有关凶手留下的鞋子的天马行空推理堪称完美;还有《法兰西白粉的祕密》(The French Powder Mystery, 1930),让你直到最后一行才能知晓谜底;有关倒置线索的《中国橘子的祕密》(The Chinese Orange Mystery,1934)也颇为优秀。从理性推论的角度来评断,它们的确可跻身史上最佳侦探小说之列。
丹奈与李的敏锐度比卡尔高,或者说没那么坚持追随同一种模式。他们放弃了向读者挑战与细腻的线索分析,将艾勒里塑造为没那么全知全能、更人性化的角色,寻找更宽广的发展空间,以及更加有趣的人物刻画方式。或许他们这么做是因为读过大量犯罪小说,因而对自己的成果不够满意,也可能只是认为自己已完成这方面的创作目标。无论如何,他们最初的十部作品,堪称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侦探小说颠峰之作。
新血(三):心理学家戴利.金,以及激进派支持者史陶特
戴利.金[9]的「陆海空三部曲」是这个时期最特别的作品。金是个心理学家,着有《超越行为主义》(Beyond Behaviourism)及《意识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Consciousness)。他的大部分故事中均有心理学家角色,例如《海上谜云》(Obelists at Sea, 1934)便描述四个不同学派的心理学家共同调查一桩发生于海上的命案。他在每本书的最后都会附上一张线索表,说明线索在哪一页,告诉读者「在此之前的所有暗示,均指出了凶手身分」。最值得留意的是《远走高飞》(Obelists Fly High, 1935),故事描述一位知名外科医生准备搭乘飞机去帮担任国务卿的哥哥动手术,这时接到警告,说飞机上会有致命的危险。小说的开头便是故事的结尾,保护医生的人与不知名的犯人展开枪战,等到小说结尾才告诉读者故事的开头,读者这才知道,真凶正是没有嫌疑的人。不过,由于解答严重冒犯了我们的信赖,其魅力也只是华而不实罢了。尽管如此,没人能否认这系列的新意。金的其他作品逊色许多,而且随着战争来临,他也放弃了创作犯罪小说。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内容,一经发现,即作删除!
声明 :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站部分内容来源网友上传,
本站未必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速联系我们,一经确认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联系邮箱:songroc_s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