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造情节的技巧同样才华洋溢,虽然有时会过于复杂,却从不显公式化,而其他作家通常当作主要情节元素的诡计,在她笔下则只是次要的附属品。《贝斯寡妇》里有名死去的女孩,大家认为她是先把衣服留在棚屋里,后来在游泳时才溺死的。探长表示她其实是遭杀害的:「你们为什么不多想想泳池棚屋里的那些衣服?那个景象中少了什么?」那里有裙子、内衣、装有口红与其他物品的手提包、钱包……还少了什么?「如果她真是去游泳,难道不会带着毛巾吗?」书中有十多个巧妙诡计,比大多数作家会使用的数量多出一倍,无疑也超过了实际所需的数量。《没上飞机的人》的情节同样精妙,但较简洁。有四个人准备搭机前往都柏林,但只有三人登机,最后飞机在爱尔兰海上空坠毁。四人之中到底谁没登机?谜题与解答就如期望中的那样杰出,并完美展现班奈特的角色特质,以及她始终不变的慧黠之光。可惜她自一九五八年后便放弃了犯罪小说,这个文类因此失去了一位真正的天才。
在海史密斯与班奈特的书中,可以看出她们的同情心是属于激进的。约翰.宾汉[11](克兰莫瑞斯爵士的笔名与本名)为情报单位工作多年,个性保守,可能无法认同海史密斯对犯罪者的同情心,以及他们拥有「自由灵魂」的说法。然而,他的处女作《我的名字是麦可.席伯利》(My Name is Michael Sibley, 1952)的故事,却是一个无辜的人对警察撒谎,接着遭受攻击、玩弄、不停审问,每当出现一个新问题,他就会愈陷愈深。本书是犯罪小说新路线的经典代表。虽然书中的谋杀案始终没有正式破案,但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席伯利是无辜的。从第一章到审判结束为止,一直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是这个无辜的人到底会面对怎样的遭遇。宾汉无需运用让人意外的故事元素就能说出令人着迷不已的故事,这一点和法兰西斯.艾尔斯较早期的追随者不同。
这种令人着迷的感觉,一大部分仰赖他对警方审讯过程的精确描述,在英国犯罪小说中,这是少见的尝试。除了与案件相关的部分,我们对他笔下的督察长与警佐一无所知。他们是恶劣官僚体系的代表,也是钱德勒笔下警察的英国版本,虽然斯文有礼,但同样让人意识到他们握有的权力。
督察长是个壮汉,中等身高,我猜应该年近五十。他头很圆,短发稀疏,发量自太阳穴附近开始逐渐变少,砖红色脸上的胡子刮得十分干净,看起来散发着健康、卫生的光采。他的五官端正,鼻子与下巴的线条鲜明,但嘴唇较薄,整体给人一种严厉的印象,像早已丧失同情心或任何人类情感……他给我的感觉不是那种个性讨喜的人,也不是那种说话反反覆覆的常见警察。
至于警佐表面看来稍有不同,比较随和,甚至有些直爽,但本质上仍是没有个性、冷酷无情的角色。这两名警察一开始还随和有礼,玩弄可怜的席伯利,对他设下圈套,在每一次的审讯中缓缓收线,诱使他作证后又修改证言,让他在第三次审讯时招认先前的证词均是虚假谎言,最后得意洋洋地将他丢进监牢。宾汉的这本作品在当时极具创意,虽然受他的模仿者过度恭维,但仍是同性质故事中的顶尖之作。
宾汉是极为多变的作家。他就像当今任何作家一样,透过自己最杰出的著作,对日常生活表面下蠢蠢欲动的暴力行为传达出不安的感觉。与他的处女作相比,有些读者更推崇《通往天堂的五个环状路口》(Five Roundabouts to Heaven, 1953)[12],以及《佩顿街案件》(The PatonStreet Case, 1955)[13]。他很少使用同类作品中常见的骗人诡计,但《恐惧的碎片》(A Fragment of Fear, 1965)里有个让人稍感惊讶的桥段,显示出只要他有意愿,就能将这类诡计运用得像任何人一样出色。可惜他后期作品的水平急遽下降。
犯罪小说的严肃型作家(二):菲林、魏特宁、麦唐诺、赛门、派克
尼可拉斯.菲林也一样。菲林起初以范德佛克探长当作系列主角,这是荷兰版的马格雷,他够独特让人不会忘记,却又够不起眼,因而作者可以在案件中肆意履行自己的信念:
谋杀,以及任何一种犯罪,都不是娱乐的一部分,而是现实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我们都是凶手,我们都是间谍,我们都是罪犯,选择一桩案件做为一本书的主要发展情节,不过是将焦点集中在我们的生活与世界的一种单纯手法。
他的创作基本理念或许会受到这一节提及的所有作家一致认可。菲林从处女作《爱在阿姆斯特丹》开始,便朝着犯罪小说同样能深入刻画角色的方向前进。他与范德佛克一样,总是以同情的角度看待犯罪行为的根源,几乎到了着魔的地步。《奶油前的枪》(Gun Before Butter, 1963)[14]融合悲剧爱情故事与走私的调查过程,几乎完全展现出他的才华,但若要论及他最好的著作,或许仍属最能清楚展现其创作企图心的《罪犯对谈》(CriminalConversation, 1965)。故事开头,警方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后来才得知写信的人是「荷兰最重要六人之一」的一位银行家,信中指控知名神经科医生犯下了谋杀案。这件事使范德佛克与嫌犯展开一连串的讨论与争辩,两人之间有让人着迷的对比,而且这个对比不是猫与老鼠的不同,甚至不是原告与被告的歧异,而是行为处事与个性的不同,警察粗鲁但敏锐,神经科医生则高雅、迷人与冷静。当医生察觉到情况就像范德佛克所说的「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时,他的冷静才因此崩解,而这就是故事真正的主题所在。
菲林在《漫长的沉默》(A Long Silence, 1972)[15]中赐死了范德佛克,但后来仍在几则短篇中以他为主角。或许菲林就像其他人一样,察觉到系列小说的侦探会限制作品的内涵与表现,无论对作者或读者来说都只能提供太多单纯的选项。他有时会以几乎毫无特色的卡斯坦为主角,还有一次更让范德佛克的遗孀爱蕾特成为主角,而在其他状况下,故事中根本没有侦探。可惜随着他的侦探辞世,菲林似乎也在他的作家之路中迷失了方向。
詹威伦.魏特宁[16]继承了菲林的部分观点。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的著作均以他在《阿姆斯特丹的外来者》(Outsider in Amsterdam, 1975)里创造的三名荷兰警察为主角,包括多情的巡佐德吉尔、固执的副官葛瑞吉史特拉,以及他们那拥有满头灰发的小个子局长上司。警察角色间的对话相当幽默,只是德吉尔说的话有时与马罗或罗斯.麦唐诺笔下的卢.亚彻太过相似。案件的发生背景相当罕见,包括宗教社群聚落、日本黑手党插手控制的东京、严寒的缅因州等。魏特宁曾在日本一间禅宗寺庙里待过一阵子,还当过阿姆斯特丹的市警,虽然他从未逮捕过任何罪犯,但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说不定这正是他如此喜欢这份工作的原因。他在后来的采访中强调自己想「做点什么」,而不只是要「说故事」而已,但他的书却带着一股古怪的宗教色彩,并混和了一丝轻松的无政府主义气息。《阿姆斯特丹的外来者》与《金毛狒狒》(The Blond Baboon,1978)可能是其中最好的两本,全都十分迷人,但若把魏特宁的侦探与范德佛克相比,原创性就没那么高了。
肯尼士.米勒(Kenneth Millar)的最佳作品,是他以笔名罗斯.麦唐诺发表的著作。正如钱德勒继承了汉密特,麦唐诺则是钱德勒的直系继承人。他们是自纸浆杂志开创的创作传统中真正最重要的三位作家。麦唐诺以本名发表的早期作品水平参差不齐,但在隐喻与明喻方面的生动表现,让他一开始便从毫无特色的低劣作品中脱颖而出。《强龙压境》(Blue City, 1947)是他早期最杰出的作品,描述一名命案被害人的儿子回到中西部某小镇找寻杀害父亲的凶手。故事发展有点模仿汉密特,但文笔却十分抢眼(「他的脸就像死人一样削瘦,笑起来就像一张细心摺过的纸」),观察力也同样优异:
邓迪先生的棕色假发,自蛋型头颅正中间小心地分至两旁……他有张像熨烫过的肥胖小脸与细小的黑色双眼,衣领白得惊人,淡蓝色领带上夹着有姓名缩写的镀金领带夹。
卢.亚彻系列的前六本作品均以加州为故事背景,有时会呈现当地的繁华表象,但大多还是在描述其肮脏的另一面,情节紧凑复杂,有许多枪战场面。从这些作品可看出作者着迷于自己丰富的叙述技巧。钱德勒批评其中一本的用词遣字太不经修饰,例如提到一辆车时,形容其「生锈痕迹如同粉刺」,还有把厕所墙上的图画与留言称为「涂鸦」等。上述的用词看起来没有任何错误之处(钱德勒自己建议的「锈斑」与「随笔」则显得力道较弱),但在那些作品中的确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任何一页都可能突然攫取你的注意力,让你不会毫无反应,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在亚彻系列最早的三本作品中,随便翻开一页,就能看到这样的文字:「他有一副牛头犬似的长相,始终凝结成一脸凶狠的表情,意图吓跑入侵者……我瞥了一眼由玻璃与铝管组成的机器,正在运作的机器上有反光,就像诊所灯光下的手术器材一样……乔夫跟演员混得太久,成了这座由假象搭构而成的虚幻城市的居民。」有时这些遣词用字会给人一种负担过重的感觉,但用来描绘那个疯狂的世界,却往往显得恰如其分。
麦唐诺的后期作品有大幅的改变。这种转变从《入戏》(The Galton Case, 1959)开始,这本书「以我个人的早期生涯为大致雏形,经过改编与简化后,转换成一则类似传奇般的故事」。这时亚彻逐渐成为「与其说是浪漫骑士,还不如说是观察者」的角色,有时还几乎变成听人告解的神父,那些多愁善感或情感受创的人,全会对他倾诉往事。麦唐诺的后期作品可再划分成两种类型,一种对角色心理状态有相当程度的兴趣,但依旧采用犯罪小说架构,另一种则以角色心理状态为主,谜题成为次要元素。不管是哪一种,其成果水平都让人满意。书中对加州的观点与描述充满热情,认为那里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地方,由于人类以过度的人工方式强加开发,因而使其变得丑陋。此外,他在角色刻画上也相当富同情心,尤其对年轻角色更是如此。他所有后期作品都很优秀,以下提及的作品仅是出自个人喜好。《斑马纹灵车》(The Zebra-Striped Hearse, 1962)与《爱恋与罪孽》(The Far Side of the Dollar, 1964)都算是以解谜为主的作品,《地下人》(The Underground Man, 1971)与《蓝槌子》(The Blue Hammer,1976)则是以角色心理状态为主的小说。他的部分后期作品采用大量巧妙细节,使犯罪主题与象征元素有所呼应,例如《蓝槌子》中的真相或假造的钱崔作品,以及《地下人》中的森林大火等。麦唐诺以犯罪小说当作展现心理谜团真相的媒介,藉此实现创作野心。雷克斯.史陶特也曾在某些书中试图达成这样的目标,但麦唐诺的成果比尼洛与阿奇这对搭档更加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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