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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犯罪小说与警察小说

罗伊.富勒的文学作品以诗为主,但他的三本犯罪小说均发表于创作生涯中期,也像他的诗作与其他小说一样,全都具有精准与优雅的特质,其中最成功的应算是《亲眼目睹》(With My Little Eye, 1948)。本书的副标题是「青少年推理小说」,但其实这是假的,只不过是书中谋杀案与其他案件均透过一个聪明青少年的视角来描述而已。小说从开场便展现略带世故的叙事口吻,并为了故事必须用「一段无聊的解释」做为起点对读者表示歉意:「如果用一声让人惊讶的枪响当作开头,肯定相当有趣,但之后的解释由于刺激程度不及这种安排的一半,反而会让人更感无聊。」《亲眼目睹》一书并不出名,却以非主流方式成为现代犯罪小说的完美典范,其结构平稳巧妙,而让书中角色佛列德瑞克.法兰奇困惑不已的各个疑点(例如在赛马场中,在同一场比赛里,为何有人要找两名下注员分别在九匹马身上均下五英镑赌注?),都有完美的合理解答。《第二幕》(The Second Curtain, 1953)描述羞怯的出版社审稿人乔治.加纳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收在箱里的所有信件能让人认为他是「像霍勒斯.渥波尔[25]那样」的人。加纳之所以被扯进案件,是因为与他固定通信的老友威杰瑞失踪,他为了找寻威杰瑞失踪的真相,被引至暴力的深渊,在还来不及退缩时便已一头栽入。小说的结构同样精采绝伦,就像这一节提及的部分作品一样,本书展现出成功的犯罪小说可以运用如此之少的暴力元素,令人印象深刻。《幻想曲与赋格》(Fantasy and Fugue, 1954)的主角回归葛德温式路线,既是猎人也是猎物。与其他作品相较之下,本书没有那么成功,主因是故事主题太过佛洛依德风格。

在英国,过去十年最受瞩目的犯罪小说作家,无疑是P.D.詹姆丝与露丝.蓝黛儿,尽管詹姆丝直到一九六二年才推出处女作,蓝黛儿更晚她两年,仍不影响我的评价。乍看之下,詹姆丝的作品与犯罪小说的发展过程有不少矛盾之处,她被称为天生的榭尔丝继承者(其名字中的P为菲丽丝的首字母缩写,D则是与榭尔丝同名的桃乐丝),在情节规画方面同样小心谨慎,也希望确保细节准确无误,对于描述家具与摆设等部分的兴趣几乎到了强迫症的地步,而且也像榭尔丝一样,描写对话是为了取信读者,而非提供娱乐效果。尽管如此,她们之间的不同,比这些表面上的相似更加重要,因为身为现代作家,其他古典侦探小说的藩篱正是她需要推翻的东西。起初,詹姆丝只将侦探小说视为写小说的有效练习方式,但「在我写了三、四本(侦探)小说后,我发现那些限制……几乎成为对练习极为有益的条件,能让你因而成为严肃小说家。」她的创新主要在于故事的题材,例如《黑塔》(1975)的故事背景便设定于一所专门安置罹患不治之症病患的收容所,而在《鉴定人之死》(Death of an Expert Witness, 1977)里,她创造了一个位于东英格兰、极具说服力的法医研究室。她有办法以榭尔丝与其他黄金时代作家不曾尝试过的方式打造出惊人的真实感,以下引用自《夜莺的尸衣》(Shroud for a Nightingale, 1971)的段落就是一例。一位实习护士示范以胃管喂食牛奶,另一名护士则扮演病患。那个女孩开始动作:

她把漏斗高举过皮尔丝护士的头,开始缓缓将乳白色的混合物注入软管。全班就像屏住呼吸似的。接着事情便发生了。一声简直不像人类的骇人尖叫响起,皮尔丝护士从床上猛地落下,像被一股无法抵挡的力量推下似的。前一秒她还躺着不动,靠在枕头上,下一秒她便摔落床下,双脚弓起,不断前后摆动,像在拙劣地模仿芭蕾舞者。过程中她不断尖叫,叫声连绵不绝,彷彿拉着不放的汽笛。

那乳状混合物早已被掉包成有腐蚀性的石炭酸。

这种创新手法并不容易,也并非总能成功。詹姆丝最著名的作品是《无辜之血》(Innocent Blood, 1980),本书并非侦探小说,而是一个养女寻找亲生父母的故事。最后, 女孩找到的答案既戏剧化又带悲剧性质,但结局温馨,不像原本阅读过程中那么让人不安。至于《皮肤下的头骨》(The Skull Beneath the Skin, 1982),则又回到正统侦探小说路线,在《不适合女人的职业》(An Unsuitable Job for a Woman, 1972)中登场的女侦探柯迪莉亚.格雷,也重新现身。在此需补充的是,詹姆丝可能并不认为自己创新,按照她的话来说,她是个「非常正统的英国作家」,只不过是误入犯罪小说领域罢了。如果早生三十年,她肯定能与马许与艾林翰并列,成为黄金时代的杰出代表。让她成为现代作家的,是时代和趋势。

露丝.蓝黛儿的处女作是十分巧妙的《杜恩传来的死讯》(From Doon with Death, 1964),更创造了雷金纳.维克斯福德探长一角。她说这个角色「从一出生就是五十二岁」,而且还是「一个男人,因为我与大多数女人差不多,仍陷在作家应该要写男性故事的迷思之中,因为男人才是人,而我们不是同类」。维克斯福德系列是正统犯罪小说,背景设定于萨塞克斯中部某个小镇,探长已婚,有几名偶尔会负责提供案件的女儿、几个朋友,以及一个清教徒式的搭档博登探长,而且博登还觉得现代年轻人都不可信任。蓝黛儿有些作品的结局出乎意料的程度可说让人目瞪口呆,但由于题材的关系,这些作品与黄金时代的著作还是有所不同。其中一本涉及异装癖,另一本则以彼此仇恨的一家人为基础——他们的恨意来自于彼此的个性,而非遗产继承问题所引起的。有一篇睿智的评论表示,在蓝黛儿的小说中成为夫妻,可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她的题材的确证明了这点。她还有些作品与性方面的挫折有关,虽然书中没有使用任何与性有关的字词,几乎也没有性方面的描写,却依然强而有力地传达了这样的内容。

维克斯福德系列在表现手法上难免有其相似之处,在此挑出的是我个人较喜欢的,例如《只要杀过一次人》(Murder Being Once Done, 1972)、《有人说谎有人死》(Some Lie and Some Die, 1973)、《永恒的握手》(Shake Hands For Ever, 1975)等,均是特别优秀的作品,但我之所以挑选这几本,其实是想强调维克斯福德系列最成熟的作品都集中在一九七○年代。她选择的故事发生地区总是郊区之类的地方,她会写的角色则是中产阶级或略低的社会阶层,蓝黛儿对这些人的观察力精准无比。人物之间的对话相当真实,维克斯福德与他们的交谈也极具说服力。如果有人想向外国人介绍英国都市生活的风貌,蓝黛儿的小说势必不逊于所有在这方面更具名声的作家。话说回来,这些作家之所以更具名声,部分原因自然是因为他们不写犯罪小说。

蓝黛儿自己更偏爱与变态心理学有关、研究导致暴力行为原因的其他作品。在某次采访中,她说自己读过佛洛依德、荣格与阿德勒等人的心理学著作,但很少读犯罪学的相关作品,还表示自己总觉得人随时都会遭逢灾祸,「例如出丑、受辱、苦恼、疼痛、意外、贫穷、飢饿之类的事……这是种神经质的状态。我希望自己没有这个问题,但偏偏就有。」她又补充,自己笔下的许多角色也同样如此,而且他们在她书中的表现,就像个性缺陷受某种情绪压力影响而产生暴力行为。这种缺陷的根源通常同样与性有关,例如在《看不见的恶魔》(A Demon in My View, 1976)中,亚瑟.强森将一名哑女囚禁在地窖中,每隔几天就藉由勒她脖子来获得极大乐趣。这本书与《女管家的心事》(A Judgement in Stone, 1977)是她以杀人犯心理状态为主题的作品中最出色的。任何像蓝黛儿这般勇于尝试的作家,势必都得冒着失败的风险,有些作品只因主要角色缺乏说服力就失败了(如《正面入侵》〔The Face of Trespass〕与《荒野之主》〔The Master of the Moor〕)。总结来说,从维克斯福德这个角色、书中过人的惊悚感、让无聊警务工作显得有趣的描述,以及大多数均合情合理的罪犯心理状态来看,一九七○年代确实是蓝黛儿作品的颠峰期。

安德鲁.狄埃尔和巴仕可是雷金纳.希尔[26]笔下的角色。狄埃尔是刑事主任,体重超重又粗鲁,巴仕可警官则总是保持理性,两人于系列作品中的关系有点像维克斯福德与博登,只是角色与故事的契合度没那么好。希尔早期的作品均展现出其聪明才智,但因为狄埃尔与巴仕可老是会打断故事的迷人发展,所以还是有可改进之处,《枯花》(Deadheads, 1983)就是其中一例。书中角色派屈克.艾德曼究竟是无辜的,还是多桩命案的凶手?这个问题极为明确,故事发展巧妙,文字也灵活有趣(例如在描述双腿像马一样细长的达芙妮做运动时,「让人的目光从像马科动物的骨架上移开」),只是警方调查的标准程序影响了流畅度。虽然本书刻意以略带讨喜的模稜两可手法来处理主题,但仍是一个与逐渐被人遗忘的《事实之前》类似的故事。截至目前为止,希尔最好的作品是《间谍之妻》(The Spy's Wife, 1980),这本动人小说的发展合理,展现了他在舍弃警察角色后所能发挥的本事。

犯罪小说的严肃型作家(五):欧陆的杜伦马特、波瓦罗-纳瑟贾克、贾毕索、法勒与荷瓦儿

在犯罪小说领域中,近年来值得认真看待的欧洲作家并不算多,但他们的贡献却格外有趣,与英、美两地的作家极为不同。最具知名度的,无疑是瑞士剧作家与小说家佛德瑞克.杜伦马特[27]。杜伦马特以德文写作,明显受表现主义不少影响。他的作品勤于说教,每个意图阐述的社会观点均具有埃米尔.杰宁斯[28]电影中那种显著的嘲讽感。他最重要的中篇小说是《法官和他的刽子手》(Der Richter und sein Henker),一九五四年译为英文版,巧妙以犯罪小说为媒介,呈现作者想表达的象征意义与道德目的。贝尔拉赫探长是一名老警探,知道自己不久人世,因此用非法手段设下陷阱,逮捕了他追捕四十年的帮派头子。贝尔拉赫的行为举止看起来总显得愚蠢或莫名其妙,其实却有自己的逻辑。杜伦马特在书中使用大量侦探小说的手法。为何年轻的施密特中尉每逢日记中标注「G」的日子时,便会穿上晚礼服?因袭击探长而被贝尔拉赫的助手钱兹杀死的狗,其尸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些故事安排除了是贝尔拉赫与其他角色之间奇妙游戏的一部分,也是杜伦马特与读者之间的游戏。凶手的身分让人大感意外,却只是用来强调正义本质,以及透过暴力来消灭邪恶等作者观点的安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