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波赫士之后,最常与犯罪小说连结的先锋派作家是阿兰.罗伯-格里耶[36]。在《橡皮》(The Erasers,一九五三年出版,一九六四年译为英文版)中,的确有个名为瓦勒斯的侦探,他是情节的主要核心,所有发生的事都是透过他的双眼看见的,但罗伯-格里耶感兴趣的是侦查技术与细节,而非最终结局。一名女子穿过街道,橱窗里陈列着几种鱼类,一名身穿黑色大衣、头戴帽子的男子自屋内走出。当瓦勒斯踏入省府广场时,时间是七点五十五分。所有的描述就像放在福尔摩斯的放大镜底下,但这些对故事来说有其重要之处吗?对罗伯-格里耶而言,他的回答案无疑会是:什么样的故事?瓦勒斯所见的一切包含了十几个故事。将瓦勒斯观点的精确性与他行动的超现实主义氛围相互对照,加上屡次重复回响的对话片段,都使每件发生或记录下来的事具有某种意味深长的气氛,严格来说,这些让《橡皮》最终巧妙地成为一本留下未解之谜的犯罪小说。《橡皮》曾获当年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的年度最佳长篇小说提名,但一名评论家严厉抵制本书,甚至不惜辞去奖项评审职位。
类似的技巧也运用在其《偷窥狂》(The Voyeur, 1958)与《嫉妒》(Jealousy, 1959)中。同样的,我们几乎完全受主角的感觉与观点限制,但《嫉妒》中那种意念上的犯罪,更拉远了我们与正统犯罪小说的距离,如果其中有什么罪行,也来自读者的想象,而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在《幽会之屋》(The House of Assignation,一九六五年出版,一九七○年译为英文)中,伊杜纳.曼纳瑞遇害一案有三种可能的不同解释,而罗伯-格里耶的重点就是不想确认哪一个才是「真相」。他与波赫士一样,认为卡夫卡的侷限之处在于他的小说总是提供明确的结局,但就算是模稜两可的解答,也会损及其笔下谜团才是主角的地位。罗伯-格里耶也和波赫士一样偏好多重可能性,《橡皮》是他唯一可以算正统犯罪小说的作品。
犯罪小说的娱乐型作家(一):拉森、吉尔伯
严肃型小说家与娱乐型小说家在本质上的区别就是创作态度。本章前面提到的作家有个共通之处:他们都在作品中投入了相当程度的情感,著作也展现出他们对世界与社会的个人独特感触。娱乐型作家思考的则是如何娱乐读者,如果某个理念或主题可能会妨碍这一点,他们就会搁置一旁。通常娱乐型作家会与读者彻底共享先入为主的观点,完全无需任何调整,例如克莉丝蒂与早期的昆恩明显属于这种,但榭尔丝与艾林翰则没那么明显——这些例子只是随机列举——但即使是不太正统的娱乐型作家,同样也会尽力不破坏读者的感受。目前有许多技巧娴熟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几乎或完全不融入个人观点与想法。旧的规则如今已不再适用,因此他们可以轻松、幽默地处理三十年前没人接触的众多题材。
美国的艾玛.拉森与英国的麦克.吉尔伯就是这类技巧型作家的杰出范例。拉森是玛丽.珍.拉昔丝与玛莎.汉妮萨的共同笔名。她们自从《死亡投资》(1961)之后,便以大约一年一本的速度推出侦探小说,解决谜团的角色则是一头银发、在纽约华尔街史隆担保信托银行担任副总裁的约翰.普特南.佘契尔。在读拉森的作品时,读者会先受佘契尔与史隆银行其他卷入案件之人的关系所吸引,如易怒的总裁贝瑞福.威瑟、最受佘契尔信赖但个性悲观的部门主管艾佛瑞特.盖伯勒,以及情绪反覆无常的汤姆.罗比乔克斯等,而且情节内容也总是机灵有趣。此外,故事背景也常在情节中扮演重要角色,并且在相关知识部分总能展现可信度。他的小说涉及的题材包括汽车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谋杀让车轮转动》〔Murder Makes the Wheels Go Round,1966〕)、东方地毯公司中的类似斗争(《不择手段》〔By Hook or by Crook,1975〕),以及华尔街的种族问题(《死亡必胜》〔Death Shall Overcome, 1966〕)等。
拉森熟知银行的工作程序,因此最好的作品均以华尔街的交易为核心,如《小麦杀人》(Murder against the Grain, 1967)与《谋杀帐目》(Accounting for Murder, 1964)便是其中的杰作。在《小麦杀人》中,一艘装运小麦前往苏联的船只被发现货运清单造假,史隆银行因而面临损失一百万美元的风险;而在《谋杀帐目》里,一名个性执拗、名为克拉伦斯.佛丁伯的矮小男子(他写了专业教科书《佛丁伯之应收帐款》 ),由于拚命调查名为「国立计算」的机构而惨遭杀害。拉森总是十分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极为自信幽默,同时从不过度强调这些特质。可惜在近期的作品中,这种模式看起来略显疲态。拉森还尝试以R.B.多明尼克(R. B. Dominic)为笔名,发展佘契尔以外的另一个系列,以开明的国会议员班.沙福德为主角,只是并未特别成功。
吉尔伯的第一本长篇是《近距离》(Close Quarters, 1947),这是正统侦探小说,比较接近一九三九年前的同类小说风格,书中甚至包括一张大教堂平面图当作教会谋杀案的点缀之用。不过吉尔伯很快就放弃古典风格,在《已故的斯摩伯恩》(Smallbone Deceased, 1950)中以专业法律知识巧妙构思谜题,并用杰出且有趣的观点描绘霍尼曼、柏尼与克连这三名诉状律师的办公室生活。从那以后,吉尔伯总希望能让作品全然写实,同时又觉得犯罪小说不应过度严肃,因而摆荡不定。
他丝毫不怕在故事背景多加实验。他其中一本优秀的作品《战俘营之死》(Death in Captivity, 1952)[37]便将背景设定于战俘营,而在《茶杯上的裂痕》(The Crack in the Teacup, 1966)里,则极成功地描绘出地方议会事务中不起眼的贪污舞弊行为。《女孩的尸体》(The Body of a Girl, 1972)探索了上流社会的社交状况,但也正如吉尔伯过往的作品,在尚未深入前就打了退堂鼓。「如果一名作家不允许作品拥有娱乐性,那他还能做什么?」吉尔伯曾如此问道。不过从这本书来看,他的确在带来娱乐性的同时还能做得更多。事实上,从《第十二夜》(The Nightof the Twelfth, 1976)就能看出吉尔伯已朝这个方向有了好些进展,至于他最杰出的作品,可能算是他最特别的著作《受宠女孩之死》(Death of a Favourite Girl, 1980)[38],书中着力刻画了一名粗枝大叶的警察,以及一个戏谑的谜题。
犯罪小说的娱乐型作家(二):波特、华生、基亭、拉佛西、尤尔
无论长篇或短篇,真正成功的幽默犯罪小说都很少见。大量的福尔摩斯仿作总是让人避之惟恐不及,而专注描写疯狂侦探的作品也好不到哪里,例如英国的帕米拉.布兰琪(Pamela Branch, 1920-1967)、美国的克蕾格.莱斯(Craig Rice, 1908-1957)与艾略特.保罗(Elliot Paul, 1891-1958)等都是如此。尽管如此,战后出现了两名成功的犯罪喜剧作家。英国作家乔伊丝.波特(Joyce Porter, 1924-1990)的处女作《多佛首案》(DoverOne, 1964)带出了犯罪小说中最成功的不称职侦探。多佛探长是个肥胖、懒惰、好酒的大老粗,总是把所有需要实际处理的工作丢给助理麦奎格巡佐。他通常会因犯错而意外发现案件真相,不然就是由于麦奎格的跑腿工作而获取名声。《多佛首案》的高潮既可怕又有趣。不幸的是,因公式而每况愈下的情况,在幽默侦探小说中最容易显现。波特在处女作中建立多佛的角色形象后,并未尝试寻求更多可能,只是不断重复,后来的作品因此为之失色。她还创造了另一名滑稽侦探康姥,但未再进一步发展,应该算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英国作家柯林.华生的作品也面对类似的问题,却成功度过难关。他笔下的幽默烟火就像灿烂的繁星,并未可悲地隐没在黑夜。他的所有作品都是货真价实的推理小说,背景设定在栩栩如生的虚构乡间小镇菲莱克斯,镇上曾有一间生意兴隆的摩尔电子剧院,后来成为阿兰布拉宫撞球俱乐部,还有一堆狡诈、好色却又故作清高的镇民。华生在塑造滑稽角色方面也相当熟练。哈寇特.丘伯是菲莱克斯的警局局长,为人傲慢,有时略显迟钝,但还算不上愚蠢。《霍普乔曾在此处》(Hopjoy Was Here, 1962)是他最知名的著作,其中有些极出色的幽默桥段。故事描述一名类似庞德的祕密探员正在调查手下霍普乔的失踪事件,而这个化名为「罗斯」的角色,其形象同样维持了迷人的喜剧效果,并未沦落为令人难以置信的滑稽闹剧。华生晚期作品中的主角是假正经又不老实的未婚女子提泰姆小姐,这些作品的说服力不若早期著作,但他依旧是少数拥有创意天赋的幽默犯罪小说作家。
或许读者已经留意到,娱乐型作家倾向采用系列侦探(像华生书中不起眼、资质平凡的波布莱特探长),但对其侦查技巧总会贬低而非强调。H.R.F.基亭笔下孟买刑事调查署的果铁警探正是如此,总会在灾难性的错误边缘摇摇欲坠,但也从未真正失足。基亭的创作历程相当有趣,最早的四本作品晦涩难解,还有半超现实主义风格。那四本作品均古怪有趣,《极限冲锋》(A Rush on the Ultimate, 1961)可能算是最好的一本。《完美谋杀》(The PerfectMurder, 1964)一书带出了平时憨厚有时却又聪明敏锐的果铁一角,后来的几本作品也以他为主角。这些作品极具魅力,但也凿痕过重,果铁在一些特定场合中的反应便是明证。举例来说,《果铁警探猎孔雀》(Inspector Ghote Hunts the Peacock, 1968)描述果铁第一次造访伦敦发生的事。果铁原以为英国万事美好,无论警察或伦敦塔都是,但当他发现伦敦种族歧视的状况时相当难受,于是发表了演说,引起一场灾难性的大乱。然而,由于他无意间发现了线索,找到鸦片的储藏地,就此保住了名声。此外,他更在几乎浑然不觉的情况下解决了一桩与一名印度女孩有关的案件。果铁在伦敦的桥段相当幽默,但做为犯罪小说,本书令人不太满意。《果铁警探搭火车》(Inspector Ghote Goes by Train, 1971)同样好笑,还有不少印度火车旅行的相关知识,但谜题部分叫人略感失望。至于《果铁警探搞电影》(Filmi, Filmi, InspectorGhote, 1976)的故事背景是印度电影公司拍摄《马克白》期间,设定极为出色,却压过了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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