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本案的性质有些与众不同。不仅是因为它被我收录在这本书中,而且还因为这个案件与我典型的法医日常工作丝毫不沾边。但这起九十年前发生的谋杀案——“罗莎·卢森堡案”向我们生动地演示了法医学的前景和可行性。因此我将本章作为最后一章,放在原本设定的最后一章“永久保存”之后。
罗莎·卢森堡案的最新爆炸性发现在电视、广播和媒体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接下来我将详细讲讲法医学技术在这起曾引起轰动的案例中发挥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二〇〇七年一月,我被任命为柏林法医学研究所所长,之后我开始着手筹划一个法医学展览。作为展览的一部分,我集中精力对收藏品进行了整理,其中一些已在这两个研究所被尘封了数十年。
几个落满灰尘的圆顶地下室里,存放着柏林法医学界一百七十多年以来的数百个展品。这种储存室比较特别,成排的架子上放着无数容器,里面是浸泡在福尔马林中的部分人体和器官,包括被斩断的手和被肉块堵塞的咽喉等。除了这些所谓的湿制剂外,还有干制剂,如木乃伊头部或大腿骨,以及胎儿和新生儿的遗体。这里还存放着斧子、电线甚至自制设备等作案工具。
所有这些物品均已清晰记录在案,包括条目编号、解剖编号和年份。
在这个不寻常的档案库中还保存着一件极为醒目的展品:一具以脂肪蜡保存的女性尸体。
与其他所有收藏品相反,该尸体的起源无法追溯,因为在文档中没有发现任何条目,也未标注尸体编号和年份。尸体头部、双手和双脚缺失,但躯干完好无损。一眼就能分辨出她的女性特征,乳房丰满,臀部突出,而且身材矮小。
一名在该研究所工作了三十年的工作人员把我拉到一边,打开一个东西,立即唤起了我作为法医的好奇心:我忽然产生一个想法,尸体的相貌和身高使我想起短寿的罗莎·卢森堡,然后我又记起一个几十年来有关夏里特法医研究所的传闻,称罗莎·卢森堡的尸体从未离开过该研究所。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首先从历史书读起,因为当年在学校里学过的这段历史早就已经忘记了。
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五日,欧洲工人运动的领导人、德国共产党的联合创始人罗莎·卢森堡和卡尔·李卜克内西在柏林被捕。他们被拖入位于选帝侯大街伊甸园酒店的后卫骑兵步枪师的总部。两人在受到讯问和酷刑数小时后被谋杀。在离开伊甸园酒店时,罗莎·卢森堡被一名士兵的步枪枪托击倒。她躺在地板上,再次被步枪枪托击中。士兵将重伤的她扔到一辆敞篷汽车的后座上,从布达佩斯街驶向科尼利厄斯桥,途中她继续遭到殴打。在纽伦堡大街,另一名士兵从车辆的左脚踏板上跳到行驶的汽车中,开枪射中她的头部,身受重伤的罗莎·卢森堡中弹身亡。凶手之后将尸体扔进了兰德维尔运河。仅十天后,即一月二十五日,罗莎·卢森堡就被埋葬在了柏林的弗里德里希斯费尔德中央公墓,卡尔·李卜克内西旁边。
但她的棺材是空的!这个消息很快就流传开来,进一步加剧了紧张的政治气氛。
寻找被谋杀的革命者——某种意义上也可称作烈士的尸体成为一个政治问题,政府担心在残酷镇压斯巴达克斯起义后会再次引起社会动荡。失踪的烈士让当局颇为头疼。从一九一九年一月到五月,一直有传言说罗莎·卢森堡的尸体已在兰德维尔运河中被发现,但所有这些都被证明是不实谣言。五月三十一日傍晚,一位七十六岁的船闸管理员戈特弗里德·克内佩尔在兰德维尔运河的下弗赖阿尔肯和城市铁路桥之间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女尸。打捞上来的尸体按照惯例被作为无名尸送到柏林米特区汉诺威大街的停尸房。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这个尸体以罗莎·卢森堡之名被埋葬。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事件的真相扑朔迷离甚至互相矛盾,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决定对罗莎·卢森堡之死进行一个全面的调查,我的行为准则是:像在会议室一样真实、透彻、公正地审视一切。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确定罗莎·卢森堡的尸体是否确实被送到了警察局的太平间,当时柏林所有的无名尸和死于暴力的人都会被转移到同一所楼房的法医研究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我在研究所一九一九年的档案中的确找到一个编号为1480/19的条目:“罗莎·卢森堡博士,法律顾问,作家。一八七一年三月五日出生于俄罗斯波兰的扎莫什奇。一九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发现死于兰德维尔运河的弗赖阿尔肯桥的门闸之下。”尸体从兰德维尔运河被打捞上来之后,罗莎·卢森堡的确被送到了夏里特法医研究所下属的停尸房。
我仔细查阅了夏里特法医研究所接下来几年中的尸体登记册。经查,在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二二年间,从兰德维尔运河中打捞出来并送往该太平间的无名女尸共八具。当然,这八具无名女尸中包括那具脂肪蜡尸体。根据脂肪蜡形成的程度可断定,尸体在水中浸泡至少半年,甚至是三年。
为什么这具尸体的身份一直未被确认?一种解释是因为她的名字——即罗莎·卢森堡——已经被使用了。
根据有关资料,罗莎·卢森堡的尸体在佐森一个军事训练区的驻军医院进行过尸检。这一线索使我将确定脂肪尸的真实身份作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不先入为主将之当作罗莎·卢森堡的遗体。我尝试从弗赖堡的军事档案中获取尸体解剖记录(如果它确实存在的话)。仅在几个星期后,我就拿到了记录。对我而言,因为无名脂肪蜡尸的身份无法予以确认,我只能不把它当作罗莎·卢森堡,而且脂肪蜡尸体并没有接受过尸检的痕迹。不过当我读完由两部分组成的尸检报告时,我很快意识到下这个结论还为时过早。
法医的好奇心使我产生了一个具体的怀疑:有没有可能,当时以罗莎·卢森堡之名解剖的尸体并非罗莎·卢森堡?如果不是,那我们这里的脂肪蜡尸体会不会就是罗莎·卢森堡?
一九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从兰德维尔运河上打捞出来的女性尸体,尸检报告包括两份。第一份创建于一九一九年六月三日,法医弗里茨·斯特拉斯曼博士和保罗·弗兰克尔教授在佐森军事训练区驻军医院对尸体进行了解剖。第二份报告的创建日期是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即这位女士以罗莎·卢森堡之名被埋葬的那天。
但我马上意识到其中的蹊跷之处,因为一九一九年六月三日的尸检报告只有三页内容!
如果您读过本书的所有章节,您会很清楚地了解法医常规检查的详细程度。您还记得“合二为一的调查”一章中我引用尸检报告的部分段落吗?光这些节录的段落已经比所谓的罗莎·卢森堡完整的第一次尸检报告要长得多。而且在那个年代,尸体解剖报告其实比现在详细得多,通常最少有十几页,尤其是这种具有政治爆炸性的案件。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以下两种可能的解释:
第一种可能的解释:根据德国国防部长古斯塔夫·诺斯克的说法,在进行尸体解剖时,法医并不知道那具尸体是罗莎·卢森堡,他们将之作为一起普通的姓名不详的自杀案处理了。
第二种可能的解释:两位法医很清楚要对该事件加以掩盖,于是他们遵循了这样一个命令——把卢森堡的名字强加在这个陌生女人的尸体上,锁定尸体身份,为了让当局仇恨的社会主义自由战士罗莎·卢森堡被“遗忘”,让人们不再寻找她失踪的尸体,从而给卢森堡的神话画上一个句号。
不过前者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如果是这种情况,不会将弗里茨·斯特拉斯曼和保罗·弗兰克尔这样的顶级法律从业人员从他们位于柏林的学院带到五十公里外的佐森。在我看来,斯特拉斯曼和弗兰克尔至少应该知道他们的任务是在尸检报告中确认罗莎·卢森堡的身份以及炮制适当的死因。没有其他原因可以解释三页尸检报告的简短性,毕竟它是由当时的法医专家创建的。这也得到了以下事实的支持:尸检是在佐森的军事训练区,而不是像往常一样在与警察停尸房直接相连的柏林米特法医研究所的尸检室进行的。在法医研究所之外的地方进行尸检,就可使两名法医更容易屈服于军方的压力。
帝国防卫军部长诺斯克向愤怒的公众匆匆展示了一下罗莎·卢森堡的尸体,然后迅速将其埋葬。很有可能是他本人下令将无名尸移花接木为罗莎·卢森堡,在那个每天都有几十个政府反对派和异见者被军方射杀的年代(尸体都被送去汉诺威大街的太平间),所有尸体解剖员都乖乖就范而不敢违令也是顺理成章的。
罗莎·卢森堡的同志、密友和秘书玛蒂尔德·雅各布曾请求医生去佐森,咨询尸检事宜。她在回忆录中写道:“我试图请两位医生到佐森军营,但徒劳无功。他们忧心自身的安危,如果答应参加,必然会受到政治迫害。”
* * *
尸检的地点和验尸报告的简洁程度疑点重重。经过仔细检查,这些疑点愈发清晰。
在当时,解剖之前进行的体外检查规范和现在一样,对尸检而言非常重要的物理特征都必须记录下来,而这些内容只有二十六行。例如,报告完全省略了关于牙齿状态的记录,只记录了:“牙齿松动,其中某些牙齿完全缺失。位于中心线右上的牙齿一小部分横向断裂。”报告里的女性尸体身高一米四六(罗莎·卢森堡身高一米五)已严重腐败,并且外部未见明显伤害(“颈部、躯干和四肢无受伤痕迹”)。有趣的是,报告竟然明确指出:“未发现双腿长度不同。”而根据历史记载,罗莎·卢森堡髋关节先天性脱位,导致她长短不一的两腿进一步受损,走路有明显的“跛脚”或“蹒跚”的特征。
打开头腔后的一个重要发现是颅底骨折(“头骨表面见一条贯穿左右中间头骨和土耳其鞍的骨折,使头骨前端与后端分开”)。尸检报告确认头骨和硬脑膜未受损伤(“颅顶骨未见变形,外部和内部完好无损”“硬脑膜外部呈肮脏灰色,麻袋状,未见任何损伤的迹象”)。
一九一九年六月三日的尸检报告以如下的死亡原因和重构信息收尾:“尸体高度腐烂,通过解剖无法确定死亡原因。但尸检表明,颅底严重受伤可导致死亡……在解剖中未发现由枪托撞击造成的伤害。死者脊柱有一定弯曲。未能确定导致跛行和蹒跚的原因。尸体在水中至少浸泡两个月之久,但极有可能长达四个半月或更久。”
原始尸检报告没有提供关于死者身份的任何信息。死去的女人被当作无名尸处理,罗莎·卢森堡的名字并未出现在该报告中。同样,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没有任何有力证据可以确认该尸体为罗莎·卢森堡。恰好相反,甚至有明确的迹象表明这具被解剖的尸体并不是罗莎·卢森堡:身高不同,没有髋关节疾病,双腿长度无差异,在死前没有被枪托重击过。
在日期为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三日共十三页的第二次尸检报告中,这具无名尸突然变成了罗莎·卢森堡:“关于卢森堡的尸体调查,我们将随后发布专家的补充意见。”有趣的是,报告中丝毫没有提及将无名女尸鉴定为罗莎·卢森堡的情况。斯特拉斯曼和保罗·弗兰克尔只是简单标注:“在获得某种认可之后,我们认为有关死者固有特征的部分没必要出现在报告中。”没有明确的法医检查结果,如何能够使这样的身份鉴定具有说服力?这具女性尸体于一九一九年六月三日被归入无名尸,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被冠以罗莎·卢森堡的身份,并在同一天下葬,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从柏林弗里德里希斯海因游行到费尔德的公墓,在那里为她举行了盛大的葬礼,尽管根据法医鉴定,此人并不是罗莎·卢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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